王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而全面依法治国的焦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
作为法治建设的前沿阵地,浙江省桐庐县紧跟党中央步伐,迅速成立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大会,汇聚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合力,着力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
早行动紧部署
吹响县域法治建设“最强号角”
桐庐县按照总体设计、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的思路,做到三个“同步”:
依法治县与机构改革同谋划。机构改革期间,桐庐县及时成立起草组,机构改革一到位,即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意见》,明确县域法治建设的行动目标、主攻方向、具体任务,做到改革与法治建设同研究、同落地、同推进。
依法治县与“两会”召开同启动。桐庐县抢抓先机、提早谋划,借助“两会”这一最大平台,通过主、分会场召开大会,从县领导,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到镇村干部,层级规模为桐庐法治建设历史之最,进一步凸显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共同推进依法治县崭新格局,展现团结统一的法治建设决心。
依法治县与经济发展同推进。市场经济环境优劣取决于法治建设的推进程度。桐庐县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将依法治县作为保障措施之一写入县委全会报告,及时部署法治建设任务,力求在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推动县域法治建设,破解经济发展难题,进一步突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勇担当善作为
高起点打造县域法治“最佳实践”
桐庐县以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为目标,不断向法治建设要核心竞争力,全力打造县域法治“最佳实践”。连续三年被评为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排名连续三年杭州市第一,并获得浙江省“创建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省首批“平安金鼎”等荣誉,县域法治建设呈现领先领跑态势。主要做法有:
聚焦“关鍵少数”,稳把法治政府领航总舵。抓住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全面实施法治意识提升工程。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截至目前,已组织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7次,近40个部门、乡镇(街道)的行政首长为常务会议讲法,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学法氛围。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连续三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都超过80%,2018年达到100%。建立以县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吸收法律专家、律师参与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
聚焦争议化解,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基石。打造县级“智慧治理大联动”平台,推进县域“大调解”网络。依托县大调解中心、“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5+X”矛盾争议纠纷化解机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得到全省推广。
聚焦制度建设,实现行政决策“三个率先”。率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决策程序全过程留痕;率先推出全流程决策程序审核,实现重大行政合同“三个”合法性审核全覆盖;率先建立决策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大幅提升。
聚焦整体合力,提升法律服务群众获得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县诉讼服务中心为依托,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全方位”的诉讼服务。持续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打响“小桐普法”桐庐品牌。全面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实现了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全覆盖。多年来,桐庐县成为杭州地区行政诉讼案件最少的区域。
聚焦权力运行,打造“最多跑一次”全国样板。建立“一个部门化争议”机制,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一件事”标准化建设,完成企业群众办理“一件事”标准件1472件。
远谋划明目标
奋力打造县域法治“首善之区”
桐庐县将全面拉开党领导依法治县的工作框架,展开全域视角,重点突破四方面工作。
坚持良法善治导向,着力健全合法合规的县域制度体系。加快法治规范化建设,建立党政统一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开展县乡两级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建立运行决策事项网上平台,推进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等事项电子化管理、全过程留痕。围绕机构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清理有违产权制度保护、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坚持规范行政执法,着力建设高效公正的法治政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100%覆盖。推进公务员学法三年轮训行动,实施执法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工程。结合县级机构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一件事”标准化迭代升级。对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所形成的新的法律法规不衔接等问题,启动新一轮梳理工作,及时向上提出“立改废释”建议,力争为“放管服”改革提供更多基层实践素材和破难解决方案。
坚持大抓基层,着力加快打造覆盖全域的法治阵地。统筹推进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治示范乡镇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着力形成县、乡、村三级法治“最佳实践”。县级层面,建设宪法广场,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文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倾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构建“法律超市”。乡镇(街道)层面,以“法治示范乡镇”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政府制度规范等“四规范”建设。村级层面,坚持三治融合,深化“无讼无访村(社区)”创建,着力建设村级民主法治示范阵地,将法治精神融入美丽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把法治精神融入家风、村风建设,打造1~2个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民主法治示范村。
坚持创新治理,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强化人民主体地位,推动“政民互动”。让群众参与决策,向社会公开执法,保障群众对执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正义。同时,积极破解县域社会法律服务力量供给不足的难题,加快培养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营造崇法尚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作者单位:桐庐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