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之一,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坚持高位推进,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地位和时代责任也日益显现。截至2019年9月底,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共70266个,其中,社会团体3121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7899个、基金会1150个。广东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扩大对外交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高位推进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为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广东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在全面放开直接登记基础上,既稳妥推进直接登记,又严格落实双重管理。同时,积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纳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广汕头市抓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经验做法,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2019年,建立了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工作,防范社会组织领域各类风险,确保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省综治委把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社会组织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改革方向推进。
党建引领
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发挥更大作用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民政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目标,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和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新进展。
一是完善制度,抓好落实。落实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相关表述载入社会组织章程工作;由民政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审核。修订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将社会组织党建评分参数从60分提高到100分,引导旗帜鲜明抓党建。
二是抓实抓细,提升质量。加大“牵手帮扶”力度,加快党组织组建和规范化建设,抓实“头雁工程”,抓好党员发展工作,落实书记任前谈话制度,开展书记轮训,持续整改软弱涣散党组织,不断壮大和规范社会组织黨员干部队伍建设。
三是探索创新,提质扩面。选择基础好、行业特征明显的社会组织做依托,按照类型相同、行业相通、功能互补、地域相邻等原则,试点建设全省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站,分领域或分系列开展党建管理和服务工作,提高党建资源共享水平,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有机融合。截至2019年9月,全省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超1万个,党员超8万名。其中,隶属省社会组织党委的党组织有467个,在册党员2105名,联系流动党员近1000名。
加强监管 推动社会组织监管模式创新
2018年以来,广东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坚持全面铺开、瞄准重点、分类施治、打纠并举,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9年6月,发现涉嫌非法社会组织427家,处置407家。设置举报电话、邮箱,制定“随手拍”等有奖举报办法等多种方式,鼓励公众提供线索。主动发布多批全省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通过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多家社媒刊登新闻稿件,借助线上新媒体平台,线下悬挂横幅、LED滚动播放、张贴《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向社会普及查询合法登记社会组织的途径,提高社会大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民政、公安、工商、教育、法制、网信、宣传等多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做到信息共享、协同作战,让非法社会组织无处遁形。
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广东省民政厅建立了社会组织全息化管理、全流程监管模式,改革创新管理制度,促进监管方式转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1065宗,其中撤销登记539宗,限期停止活动100宗,警告408宗;不断拓宽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退出渠道,自2016年以来,引导90多家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加大社会组织信用惩戒力度,创建“1+5+9”监管模式,建立9个机制(年度报告机制、信息公开机制、联合监管机制、第三方评价机制、抽查审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舆情监测与危机应对处理机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法人治理机制);建立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网上操作平台,编写并印发《广东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汇编》,指导和规范全省社会组织行政执法行为;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和落实约谈制度,开展专项抽查审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违法名单”;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以评促进,提升社会组织运行和管理水平。同时,充分发挥好省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风险管控力度,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践行为民爱民服务理念,方便群众办事,扩大社会监督范围,2019年,广东省民政厅创新社会组织年报制度,出台《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线上完成年度工作报告的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行政效能显著提升。
培育发展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广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联合100家社会组织向全省社会组织发出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倡议书;启动2019年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发动248家社会组织面向15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留守和困境儿童实施关爱帮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支援“三区三州”建设和“社会组织扶百村”项目,2019年4月,在新疆开展“珠水映天山·粤新一家亲·共筑中国梦”公益慈善援疆活动,落地一批民生项目,来自广东的6家基金会与新疆慈善总会签约资金280万元,用于新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兵团贫困子女助学、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救治等。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广东省共有300家社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项目517个,共投入项目资金超过1.5亿元,预计受益贫困人口约265万人。
脱钩改革 全面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实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更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5年底,广东先后成立了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先后印发了《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和《广东省深化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方案》,出台脱钩配套政策3个,完成了第一批、第二批共210个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深化改革试点工作。
在试点基础上,为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深化改革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工作组按照“应脱尽脱”的改革原则,对主管(指导)或本辖区(包括县、区级)内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按照“五分离、五规范”改革要求,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深化改革工作,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提升服务水平、依法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作用。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跨上新征程的广东民政人将继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新局面。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