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剑
警用车辆不仅是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执勤的主要交通工具,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装备之一。近年以来,为适应当前公安工作的需要,山东省惠民县公安局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警用装备建设,特别是加强了基层派出所警务用车的配备,切实提高了派出所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突能力,为社会大局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环境。笔者现结合实际,谈一谈对基层派出所警车管理工作的看法。
警车管理成效明显
近年以来,惠民县公安局狠抓机遇,落实驾驶人安全教育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规定,使得派出所民警安全意识得到加强,大力改进了基层车辆管理的落后局面。
其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把车辆管理纳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内容,实行分管局领导、派出所长、车辆使用人“三位一体”责任捆绑。二是专门成立警务用车管理小组,警务保障室作为全局车辆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担负办理派出所公务车辆产权登记、保险业务、购买置办、监督使用等职责,从源头上杜绝派出所使用无牌无证车辆现象。
其二,完善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采取统一管理与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下发《惠民县公安局警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派出所长为第一责任人,发生问题逐级倒查追究责任,有效预防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派出所车辆使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并主动邀请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对警务用车进行监督评价,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最大限度提升派出所良好形象。還定期对派出所民警进行安全教育和知识讲座,教育民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谨慎驾驶,防止因麻痹大意、盲目行驶而发生车辆事故。
其四,夯实基础建设。在惠民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惠民县公安局积极联合发改、财政、城建、交通等部门,最大限度争取项目资金,完善派出所车辆管理设施,购置警务用车,着力改造警务车辆停车场所,划定公用、私用车辆停车区域,定点维修维护车辆,定时购买车辆保险,从根本上解决派出所警用车辆使用的不安全因素。
目前仍然存在短板
近年以来,通过加强车辆管理,惠民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在行车安全与遵纪守法意识上得到了较大提高,车辆停放和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但与实际工作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其一,安全意识存短板。少数民警安全意识不够强,思想认识有偏差,导致驾驶警车行为不自觉,也会发生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同时,由于管理手段和制度存在短板,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派出所工作的有序开展。
其二,维护保养存短板。一是平时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存在车辆缺机油、缺防冻液、缺玻璃水、轮胎亏气等情况,导致车辆安全性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二是少数民警学习驾驶技术时,基础不够扎实,导致技术水平较差。警务车辆没有固定司机,在派出所民警中基本上人人都是司机,在日常工作中,因开车手法不一致,容易对车辆造成损害。
其三,监督激励存短板。一是监管力度不够,违规违章操作现象仍然存在,少数派出所在车辆管理上没有从安全出发,疏于实际工作管理。二是缺乏完备的奖励激励机制,缺乏相应的考核机制,在管理上依然存在空当。
做好派出所警车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派出所警用车辆作为群众看公安民警形象的一个窗口,也是基层民警执法过程中直接传递警察形象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加强派出所警务车辆管理势在必行。
其一,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定人”。县局要充分发挥车辆管理领导小组作用,明确各派出所警务用车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把任务逐项分解细化,让车管工作有人承担、有人管理。二是“建档”。健全车辆管理档案是管好车辆的基础,要按照“一车一档”要求,建好新增车辆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有据可查。三是“定责”。通过责任追究制度,促使民警自觉养成按制度规范对警车管理和使用的习惯,增强安全、文明行车意识,有效预防违法违规事故的发生。
其二,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一是坚持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按时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指示,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堵塞管理漏洞,提高派出所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二是经常组织派出所民警学习业务理论,勤动手勤动脑,做到会驾驶、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注重以教育引导为主,提高派出所民警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三是开展技能培训。注重驾驶技能的强化培训,更应熟练掌握车辆保养常识,对于技术水平差的同志,要利用外出执行任务的机会,采取“传帮带”方式,提高驾驶技能。
其三,加强管理,加大维护力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车辆管理办法,县局纪委、警务保障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对派出所警用车辆做到统一置放、统一保管、统一投保。在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所有警务用车一律停放单位集中封存,杜绝警车私用等违章违规问题的发生。二是做好车辆年检工作。要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必须按规定时限进行审验、变更、报废工作,车辆装备和使用始终符合各项法定手续。三是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标志规范。一旦发现故障要立即送修,凡是车辆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照明装置出现故障的,未彻底修复,一律不准继续行驶。
其四,加强监督,完善考核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县局纪委、督察、装财等部门作用,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深入派出所,对警用车辆使用情况开展督察活动,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做到教育从严,处理从严。二是细化车辆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奖惩机制,设立事故安全奖,对车辆管理无扣分、无安全事故、无违章违纪的派出所和民警实行奖励,对多次违反规定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派出所或民警,要按照考核办法严肃处理。三是充分依托保险理赔、定点维护等资源,做好警用车辆监管与控制,对易发事故车辆要重点予以关注,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四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外界监督成为常态化机制,对派出所民警不断灌输“安全驾驶、幸福全家”的安全理念,坚决防止酒驾、醉驾等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