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为贤 张海鹏 杨晓橙 瞿跃辉
摘要:该文从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存在的危害、违反l玉l家规定及视情节轻重可能受到的处罚进行阐述,旨在为基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农业综合执法人员提供管理、行政处罚依据,有力推进禁止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工作。
关键词: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处罚
中图分类号:X915.2
文献标识码:B
doi: 10.3969/j.issn.2096-3637.2019.11.046
引言
餐廚废弃物中通常会有大量的食客吃剩的食物(米饭、肉类和油脂等),2018年8月我国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前,“餐厨废弃物”一直被部分城郊结合部的养猪户作为蛋白质、能量饲料的来源进行利用,可极大降低生猪养猪的成本。但是,餐厨废弃物中可能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和病原微生物,食品安全隐患很大[1]。
危害
1.1 导致重大生猪疫病传播和流行
(1)餐厨废弃物喂猪降低生猪的抗病能力。长期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会造成猪自身免疫力偏低,污染养殖环境,容易导致多种猪传染病的流行。据调查,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猪,发病率可提高30%-50%。餐厨废弃物中含有的病原微生物一旦侵入猪体,可诱发感染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猪败血型链球菌病、猪口蹄疫、猪非洲猪瘟等10多种传染病,而且还可造成多种人畜共患病的发生。据2018年11月23日农业农村部举行的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介绍,已查明疫源的68起家猪疫情中,因餐厨剩余物喂猪引发的疫情共有23起,占全部疫情的34%,
(2)造成生猪寄生虫病感染。餐厨废弃物喂猪容易引发寄生虫病感染,可能造成旋毛虫、囊虫、肉孢子虫等多种人畜共患寄生虫病的发生。通过对2万头生猪的调查发现,用餐厨废弃物饲养猪的旋毛虫感染率高达22 8%,而正常饲养猪的感染率只有0.103%;研究也发现餐厨废弃物喂养的生猪,旋毛虫、囊虫检出数占总检出数的98%以上;通过对51610头育肥猪感染猪肉孢子虫病的调查发现,用餐厨废弃物饲喂育肥猪的感染率为19.6%,而用配合饲料饲喂育肥猪的,其感染率仅为0.1%。
1.2 引起生猪消化道等器官的物理损伤
宾馆、饭店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常会混入大量的杂质异物,如铁丝、牙签、塑料、骨头等,很容易对生猪的消化道产生直接的物理性伤害,在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中,官方兽医经常会发现餐厨废弃物中的竹牙签刺入猪肺左侧膈叶或者刺伤猪胃胃底和肠壁。
1.3 导致生猪中毒
(1)腐败的餐厨废弃物产生有毒气体危害生猪。餐厨废弃物在腐败过程中会产生硫化氢、氨气等强烈刺激性气体,这些气体可能会对饲喂动物的呼吸道黏膜产生刺激作用,引发呼吸道的各种疾病,严重时还可能导致生猪死亡。
(2)引发食盐中毒。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经常会发生因猪只摄人大量食盐引起中毒。中毒初期,患病猪开始停止进食、精神沉郁、可视黏膜潮红,口渴,之后呕吐、大量流涎、吐白沫,出现明显的神经症状,四肢痉挛、肌肉震颤、呼吸困难,来回转圈或冲撞,听觉和视出现障碍;病程后期猪强直性角弓反张、一侧卧地、四肢呈游泳状抽搐,1-2d后死亡[2]。
(3)重金属与化学物质中毒。餐饮环节常大量使用消毒液和洗涤剂,并且在存储和运输中又有产生新的污染,餐厨废弃物中可能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物质,如聚氯、聚苯、聚乙烯、丙烯酸胺等化学物质,此外,还有铅、汞等重金属,长期喂猪会导致重金属在猪体内蓄积,达到一定数量后会引起中毒。
(4)引起生猪霉菌毒素中毒。餐厨废弃物中的物质容易腐败、霉变,尤其是在梅雨季节,腐败后的餐厨废弃物中含有大量的霉菌和其产生的毒素,导致生猪霉菌毒素中毒。
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规定
白2018年8月,非洲猪瘟在我国首次发生,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监管责任,有效切断疫情通过餐厨废弃物传播到生猪养殖环节的途径,保障生猪养殖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2号)和《云南省生猪养殖场禁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监管方案(试行)》的通知(云农办牧[2018]392号)要求,生猪养殖者(包括生猪养殖企业、场或个人)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集、运输和贩卖餐厨废弃物,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生猪养殖者饲喂生猪。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须建立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每天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禁止将餐厨废弃物提供给生猪养殖者饲喂生猪[3]。
行政(刑事)处罚依据
3.1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的行政处罚
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从动物防疫的角度分析,把餐厨废弃物视同被病毒污染的物质,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七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等动物疫病预防工作。依据第八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门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不遵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有关控制、扑灭动物疫病规定的。
3.2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实施的行政处罚
使用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规定,由县(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进行处罚。
3.3 由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进行的治安、刑事处罚
对屡教不改、不遵守国家作m的防疫规定,坚持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及销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企业,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d以上15d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d以上10d以下拘留。
违反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坚持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的及销售餐厨废弃物的餐饮企业,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处罚。
结束语
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出的生猪,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同时也可以导致重大生猪疫病的传播和流行。彻底让餐厨废弃物喂养的生猪没有市场,成为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需要,也是落实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监管责任,有效切断疫情通过餐厨废弃物传播到生猪养殖环节的重要抓手,餐厨废弃物饲喂猪已经成为历史。
参考文献:
[l]李永志. “泔水猪”的危害及整治对策[J].中国畜牧业,2016( 24):74-75
[2]费初林,潘金泉,章建明,等.使用中草药饲喂生猪的对比试验[J].中兽医学杂志,2006(3):6-7.
[3]范奉,赵中华,周汝成,等潲水喂猪的危害性[J]兽医导刊2019(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