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出台《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
11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意见》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作出明确部署。
《意见》指出,要准确把握“长久不变”政策内涵,一是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二是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三是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要稳妥推进“长久不变”实施。一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二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三是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四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權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机制。要切实做好“长久不变”基础工作。一是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完善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政策体系。三是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政策。四是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意见》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实行“长久不变”的重要性、系统性、长期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农村长治久安。
我国选取50个县(市、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在江西、福建、贵州、海南4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西藏及青海、四川、甘肃、云南4省藏区和安徽共10个省份,各选取5个县(市、区)率先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方案》提出,以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为重点,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核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试点先行、稳妥推进”的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积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做好全国生态补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到2022年,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升,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
《方案》明确了4项基本任务,一是创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二是推进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三是发展生态优势特色产业。四是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制度化。
《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公布
自然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公布《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提出,在土地管理、地质矿产管理、海洋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部门的数据中心、网络、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已有工作基础上,通过整合集成、升级再造,实现信息化应用质的提升。
《方案》提出,立足已有基础,统筹整合土地、地质、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的信息化资源,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通过完善、优化和创新,建设自然资源“一张网”“一张图”“一个平台”,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监管决策、“互联网+自然资源政务服务”三大应用体系。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提出,推进单项调查走向综合调查,立足山水林田湖草整体的生态系统角度,实现面向国土空间全域、多尺度、多类型资源状况和变化的统一的调查监测评价;推进二维调查走向三维调查,实现地上地下三维一体化监测评价。《方案》提出,推进智能化地质矿产调查:完善并推广地质调查智能化技术,整合一站式地质调查业务管理系统,探索智慧探矿新模式,建立地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