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西方法治思想,系当今社会存在的两种重要的法治理论类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西方法治思想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本文通过剖析两理论的特点,重点分析二者之区别,本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想法,借鉴西方法治思想来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发展完善。
关键词:中国特色;西方;法治;区别;完善
一、准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以来指导中国建设实践的思想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作了新的发展。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特征,有以下几个显著的方面:
(一)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和法治保证。
(二)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既保证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方向,又为社会主义法治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和政治保障。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的确立,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国家与政权规律的深刻认识。時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法治化、现代化。
(三)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是政治文明的标志,依德治国是精神文明的标志。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并不是彼此对立、矛盾的,而是相互补充、促进的。依法治国属于政治文明范畴,是治理国家的主要方式。依德治国属于精神文明范畴,是思想建设的主要方式。
(四)继承中华传统法律文化优秀基因与借鉴人类社会法治文明成果的有机统一。继承与借鉴是加快法治建设、实现法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梳理和继承中华法律文化优秀传统的同时,我们十分理性地重视借鉴和吸纳以西方法治文明为主体的现代文明成果。
二、探究西方法治思想
西方法治思想,有几个明显的特征。一是强调权利,在近代,对个体权利的强调是近代法治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天赋人权”,这些个体权利包括平等、自由、财产、生命、健康、安全等,它们被认为是一个人生来所具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并不可被剥夺的权利。二是强调社会契约,对社会契约的强调是近代法治思想的又一非常重要的特征。卢梭在其《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强调社会契约论的主题就是要寻找一种结合的新形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人的人身和财富,执政者如果不履行契约滥用职权,并由此损害了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人民则有权取消契约,并可以通过暴力夺回自由。三是强调分权,为了保障人民的自由、平等和天赋权利,防止权力过分集中而导致独裁、专制和腐败,就必须将权力分离,分别交由不同的国家机关来掌握,使之相互对立和相互牵制。在孟德斯鸠的分权理论中,国家权力被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种,它们分别被授予给三种不同的国家机关。四是强调程序与形式,西方法治意图通过建构和完善程序法律制度来实现国家法治目标的模式,它强调法律的理性主义和自由价值,尊重以自由为基础的个体之间的平等、理性以及个人的价值和尊严,以程序过程为重心,注重博弈,强化司法的作用。通过辛普森一案,人们会注意到,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远远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把罪犯绳之于法。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法治之区别
(一)价值取向不同。西方法治最大的特点是讲究程序和形式,甚至把其作为法治的基石,追求的价值取向是秩序,在司法实践中判例法的认可,目的是同案同判,维护法律的权威,稳定社会的秩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而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追求的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与依德治国相结合,而西方强调法律的绝对权威。法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但法律也不是万能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道德与法律都具有维护社会秩序、调节关系、规范社会行为的功能,二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
(三)理论基础不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为基础,科学揭示了法律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西方法治理念是以唯心史观为理论基础的。西方对法律的认识,忽视了法所产生的客观物质条件,片面强调人对法律的精神追求。
(四)基本原则不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基本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西方法治理念是以分权制衡为基本原则,通过分权制衡原则来设计国家制度,推行资本主义法治建设。
(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人民性”、以人为本的理念区别于西方法治的民主政治。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人民系国家的主人,法治建设也力争从各个方面来充分保障人民的切身权利。而西方法治的民主只是形式上的民主,西方宣扬的民主、自由、法治、人权,只是资产阶级维护其统治的工具。
四、结论
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西方法治思想的一些比较,要求我们积极推进中国法学理论创新,破解中国的法学理论难题,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不生搬硬套外国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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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邢成(1988—)男,汉族,山东德州人。聊城大学法学院2017级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