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辉
从净利润方面来看,今年第三季度,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24.48亿元。其中,中邮人寿最赚钱,实现净利润5.5亿元。光大永明人寿的净利润则在所有银行系保险公司中垫底。
按照监管披露信息要求,截至10月30日,各保险公司陆续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第三季度偿付能力,其中,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都有及时披露第三季度偿付能力。工银安盛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中邮人寿、农银人寿、建信人寿、中荷人寿等这些带着鲜明银行背景的银行系保险公司,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透露了哪些信息呢?
银保渠道式微
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中,有6家保险公司的股东是外资背景。作为某一特定时段的寿险第一大渠道,银保渠道铸造了曾经的保费辉煌。规模保费一度从2013年的1.4万亿元增至2016年的3.45万亿元,增长了2倍之多。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更是借助股东之力,一路高歌前行。
不过,随着近年来监管政策趋严,保险回归保障大势的逼近,银保渠道日渐式微。银保渠道更多销售的是中短期分红险、年金保险等理财型保险,与监管层面所倡导的“保险姓保”背道而驰,在万能险发展受到抑制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发展情况也受到一定的影响。从数据来看,2018年,工银安盛人寿、农银人寿、中银三星人寿、建信人寿、交银康联人寿、中邮人寿、中荷人寿、招商信诺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中信保诚人寿等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的规模保费分别为340.12亿元、186.42亿元、72.04亿元、416.74亿元、115.44亿元、576.26亿元、48.01亿元、151.50亿元、151.72亿元、188.29亿元,与2017年的规模保费相比,有5家正增长,5家负增长。
对于银行系保险公司来说,如何完善除银保渠道外的其他渠道,如个险渠道等,是银行系保险公司需要持续考虑的。
中邮人寿最赚钱
截至10月30日,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陆续披露,据《理财》杂志记者统计,从保险业务收入方面来看,今年第三季度,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中,保险业务收入排名前三的公司依次为中邮保险、建信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94.6亿元、99.4亿元以及68.3亿元。其中,中荷人寿以12.4亿元的保险业务收入排名垫底。
从净利润方面来看,今年第三季度,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合计实现净利润24.48亿元。其中,中邮人寿最赚钱,实现净利润5.5亿元。招商信诺以3.9亿元的净利润成绩排名第二。光大永明人寿的净利润为0.23亿元,在所有银行系保险公司中垫底。
据《理财》杂志记者了解到,2002年成立的光大永明人寿,在经历了10年亏损后终于在2013年开始盈利,并已经连续6年实现盈利。不过,其净利润一直呈现下降趋势,甚至在2018年第三、四季度亏损。2015年至2017年,该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3.26亿元、1.23亿元、0.21亿元。2018年第四季度亏损631.6万元,第三季度亏损600.2万元。按照2018年各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数据,光大永明人寿2018年仅实现微盈利,净利润共计0.06亿元(未经审计)。
3家险企风险综合评级为B
偿二代体系下的风险综合评级(IRR)制度将保险公司的综合风险和经营状况进行评级。其中,A为风险最低,D为风险最高。
10家银行系保险公司中,根据2019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有7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A类,3家保险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结果为B类。2019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在银保监会风险综合评级评价中均为B类的公司分别为中邮人寿、农银人寿、中银三星人寿,剩下工银安盛人寿、交银康联人寿、光大永明人寿、建信人寿、中荷人寿、招商信诺人寿和中信保诚人寿。
5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下降
2019年第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工银安盛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6%,较上季度末提高5个百分点。中邮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1%,较上季度末下降13个百分点。交银康联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79.13%,较上季度末上升了4.9个百分点。光大永明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3.91%,较上季度末下降12个百分点。农银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2.94%,较上季度末上升8.5个百分点。建信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4%,较上季度末下降7个百分点。中荷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0.07%,较上季度末下降6个百分点。中银三星人寿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1.13%,较上季度末上升4个百分点。招商信诺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7%,较上季度末上升2个百分点。中信保诚人寿2019年第三季度末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6.13%,较上季度末下降9个百分点。
偿付能力充足率越高越好吗
根据监管要求,险企偿付能力是否达标,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资本/最低资本要求)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实际资本/最低资本要求)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
如果偿付能力低于上述标准,保险公司必须采取行动,最终将偿付能力恢复到最低安全线之上。
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反映保险公司资本匹配能力的一个综合指标。因此,若偿付能力严重不符合监管要求,一定是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与外部股东的协调出现了一些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增资等行为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此外,暂停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暂停发行新保单、暂停销售占用资本金过大的产品等手段也可能被运用于提高偿付能力上。
偿付能力作为衡量保险公司偿还债务能力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数值越高,代表公司财务越稳健。是不是偿付能力指标越高越好呢?答案是不一定。偿付能力过高,也就可能意味着公司发展速度慢,资本金闲置等。一家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0%的险企,会比偿付能力150%的更好吗?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不同的保险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比较偿付能力高低并不能得出哪家公司风险更低的结论,关键是有与风险相匹配的資本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