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熟人对青少年犯罪

2019-09-10 07:22孙莹
科教新报 2019年15期
关键词:熟人坏人犯罪

孙莹

“坏人脸上有标签吗?”“跟人打架被打了为什么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在学校里哪些行为有安全隐患?”日前,第2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从2018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选取出了12个典型案例,并制作成漫画册发布。那么,这些真实的案例都能揭露哪些安全问题?学生、学校和家长又能从中获得哪些启示?

熟人对青少年犯罪多发,值得警惕

  北京海淀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副庭长张莹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11岁的女孩月月放学后独自回家,路过一个小公园时,被一个穿保安服的小伙子叫住说有事需要她帮助。看到月月犹豫,小伙子又说学生应该多助人为乐。张莹介绍说:“月月觉得对方說得很有道理,而且看他穿着保安的衣服,感觉应该不是坏人就答应了。好在最后月月被及时解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他的保安服是借的,专门用来骗人的。面对陌生人的求助,如何识别对方到底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披着羊皮的狼”?法官提示:有的时候坏人并不能通过他的面貌、衣着、年龄和性别来判断,比如说老年人、女同志也有可能是坏人,我们对所有的陌生人都一定要保持足够的警惕!

  海淀法院未审庭庭长秦硕称:保安、教师,甚至包括学生的家长,这都是我们曾经有过的犯罪人,但是孩子们一直会认为:“他们是好人,他们是我们熟悉的人”,但是熟人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里面其实是非常高发的。再次强调的就是对于孩子的保护,首先是他的自身安全,其次才是他应该去实施其他乐于助人、帮助别人的这些品行的教育。

法官:青少年处理矛盾时,退一步海阔天空

  未审庭副庭长曹晓颖发布了她审理的17岁少年与人凌晨聚众斗殴,虽然被打伤但仍被判处拘役6个月的案例。曹晓颖称:与别人发生矛盾的时候特别喜欢拿拳头来解决,但武力拳头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吗?完全不是,其实很多情况下退一步海阔天空。

法院还发布了几起发生在校园内、培训机构内的学生受伤案例。11岁的小学生违反学校规定,旋转“功夫扇”击中同学面部,致同学门牙脱落;6岁男童在兴趣班练习空翻时摔倒,左手骨折;5岁的婷婷去学画画,被其他家长关门夹伤了手指;15岁的中学生应老师要求翻窗开教室门,结果从近两米高的窗户上跌落地面,跟骨骨折……

  秦硕分析:“对于这类校园侵权案件,我们觉得要找到学校的这些危险点在哪?要不停地告诉孩子们尽量不要让我去伤害别人,也不要让别人来伤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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