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思考

2019-09-10 07:22田金凤
商讯·公司金融 2019年19期
关键词:农村改革

摘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其主要是依据集体所有制实行改革,根据股权制度把集体资产以一定比例分配到每位农民手中,让每位农民都持有一定的股份,同时利用所持股份到年底分红获得效益。从一定程度来看,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获取了显著效果,然而依旧存在一些不足,阻碍着农村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这要求对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时,应深入分析,统一改革战线,从而促进产权制度改革有序进行。基于此,本文首先阐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的意义,在分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了相关优化措施。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传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明确了农民是集体资产的共同所有者,并且对这些资产所承担的义务与所享有的权利有着对称性、内容的一致性。传统村民集体制度有着较强的资产排他性,也就是集体资产有关事务不受任何不属于这个集体的人参与和控制。然而随着农村多年的发展,村民个体不断进入和移出,农村集体产权拥有者之间具有较大的矛盾,按照一直以来的经验与有关理论。由此可知,形成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够健全和有关实施措施相对滞后,所以,对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深化改革的意义

(一)促进改革的协调性

一直以来,我国都非常重视“三农”问题,并且对此先后颁发了多项具有一定联系的有利于促进农村改革的政策与措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推动农村集体所有资产实现的一项措施。可以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人手点,把农村这项改革的各项法制与政策相整合,增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协调性和针对性。

(二)維护农民权益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农民的利益,实行股份合作制与经营性资产保证到户改革,进一步确定集体土地产权,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经济收益。

(三)推进转变农业经济方式

我国当下主要采用的是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承包经营的双重经营模式。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进程中,以往的经营方式有所改变,推进转变农民合作、农民联合及科技经营运行的方式,以此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多样化发展。从而推动农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农民可以获得集体利益,促使农业经济获得更好地发展。

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思想和改革存在矛盾

一些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认知上的误区,思想认识也没有统一,容易受到老旧思想的影响,较欠缺市场意识。例如:一些群众任务改革会对自己的权益,一些干部也觉得改革会威胁到自身权利。思想上错误的认知阻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

(二)清产核资工作量较大

农村集体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账面不符合实际情况

因为一些农村集体领导班子更替相对频繁,而以往的领导班子对村里账务疏于管理,部分流转的资产没有人账,导致账面价值不符合实际情况,许多资产闲置和账外资产没收等,使得村集体资产流失相对严重。此外,账面价值不能为清产核资的重要参考依据,也就又提高了清产核资的难度。

2.以往存留的债务纠纷

农村领导更替频繁难以澄清农村机动地和五荒地等固定资产,以往存留的债务纠纷及村里和其他农村债务问题不能找到真确的证据加以登记确认,存在较多搁置的产权争议。

3.资产评估存在较大偏差

在进行资产评估时,由于集体经费有限和一些建筑性资产手续不足,难以请中介机构评估这部分资产,所以一些农村选择成立村支书、会计、党员代表及群众代表为中心的资产评估小组。但是因为缺乏统一性与专业性,小组成员对固定资产的累积折旧思路不明确,使得资产评估金额和资产实际价值具有较大偏差。

(三)组织成员身份界限难度较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与集体组织成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的先决条件。因为中央仅给出了指导性意见,没有推出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区唯有根据地方性文件作为实施指导方案,比如一些农村确定组织成员身份是以户籍与分得土地。但是由于当前农村地区劳动人口转移程度极大,多数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剩下的大多数是妇女、老人及儿童。因为一些农村集体成员和外出务工人员与村里失去联系,加大了人员界定带来了一定操作难度;对于部分成员不配合,需要工作人员实施一对一进行沟通疏导。同时,针对“外嫁女”身份确定方面,在认定初期,一些地方政府并没有给出相应的明文规定,这些成员身份界定工作也被放置下来了,为后续进一步改革留下了许多隐患。

(四)股份量化与股权设定存在较多问题

许多农村人员流动性较大,许多村民在外务工,使农村集体的股东大会制度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另外,如果农村实施股份可以加以转让与继承,将出现农村股民不是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成员也不是农村股民的现象。而这将致使农村集体股份量化与股权设定加大了复杂性,提高了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制经济的管理难度。

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优化措施

(一)重视试点先行,扎实基础工作

一方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改革做充分准备。开展清产核资、会计电算化、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以及财务管理规划,构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平台,完善有关决策和管理制度,采用“科技十制度”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进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和农村土地统计等基础工作,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造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坚持循序渐进原则,注重试点先行。合理选择村、镇试点,有效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为全方位推进改革提供配套的相对完善、可复制推广的制度。促进农村集体股份占有权和收益权试验,探究股份的有偿退出、继承以及抵押担保等,为深入推广农村综合改革积累经验。

(二)全面进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条件是清产核资。首先,确定清产核资内容,需要重点清算集体所有资源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及经营性资产,在进行查账内资产清产的同时,也注重查账外资产清产。通过清产核资整体,掌握资产结构、储量、分布、运行效益等情况,构建数据库,促使实现账证和账实一致。其次,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性原则,清查的所有环节和最终审核所确定的结果都需要加以公开,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在清产核资完成之后,应及时健全集体资产管理体制,规范化管理集体资产。最后,确定权属界线,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主要是在坚持现有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权基础上,就权属不明确和存在争端的资产资源根据法律加以确权,保证集体资产产权明确。

(三)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

确认成员身份是有利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第一,坚持确认原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和享有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有着重要关系,关系到所有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极为复杂。在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改革单位成员需要确认实施方法,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籍所在地和土地承包关系等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成员认定工作。第二,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有效发挥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采用“有法可依、無法依规、无规依民”的方式认定成员身份。认真贯彻有关政策,注重规范程序。重点在于确认婚嫁妇女、新人婴儿、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等群体,民主协调,防止多数入侵犯少数人权益的问题发生。第三,做好劳龄登记。劳龄是体现集体经济付出的重要标准,由于集体经济组织经历的时间较长.因此加大了劳龄登记难度。对此.改革单位需要制定劳龄登记工作计划,保证农民群众能认可劳龄登记结果,可以经受历史的考验。

(四)创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就是创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前农村可以按照村集体资产类型与存量,合理选择改革方式。首先,针对经营性资产较高的农村,在明确集体产权归属基础上,把资产折股量化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创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其次,针对经营性资产不多或不具备经营性资产的农村,在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劳龄登记基础上,建立经济合作社。最后,针对集体资源性资产较大的农村,依据承包农民意图,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特殊性的经济组织,当下主要是以县级以上的地方性政府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此到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手续,更好地进行经营性管理活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制定合作社规章,并按照规章来选举工作机构和人员,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治理结构。

(五)不同的形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促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是为了提高集体经济、促使农民增收。农村地区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其具备的作用,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产、发展集体资产、服务农民群体等方面,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市场主体,必须利用自身具有的各种有利条件,选择合理的发展方式和经营模式,以不同的方式来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有助于农民群众享受农村改革发展成果。

四、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是短时间就能实现的。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吸取有关教训,积累有关经验,尽量避免发生错误。同时,农村各地区的工作人员和农村群众也应有效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健全有关政策和体制,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与政策体制,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发展道路,完成农村经济较好发展的目标,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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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夏英,钟桂荔,曲颂等.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做法、成效及推进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18(4).

作者简介:

田金凤,青州市东夏镇人民政府,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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