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探析

2019-09-10 19:22:10李向飞白晓东刘校辰
E动时尚·科学工程技术 2019年20期
关键词:电力安全风险作业

李向飞 白晓东 刘校辰

摘 要:电力建设是一个危险的领域,存在着许多威胁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隐患。本文研究了电力安全运行的重要性,从安全意识和风险评估水平两个方面探讨了电力建设过程中人身安全的常见隐患,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合理的改进策略,以期对电力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有益的帮助。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

关键词:作业;风险;电力安全;应用

引言

安全生产工作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焦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发展,不能牺牲安全,牺牲这条红线。保证电力安全,化解安全风险,保证系统稳定运行,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基础为进一步理顺电力行业跨区域安全监管体制,明确行业监管、区域监管和地方监管提供指导华中能源监管局结合自身电力安全监管实践,对如何进一步理顺电力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研究和探索。

1 监管力量薄弱

电力系统是一个非常庞大而复杂的电力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事故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导致主要设备严重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可能造成电网坍塌、人身伤害等灾害事故。

目前,我国电力安全监管力量仍然十分薄弱。只有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实质性地开展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难度很大。一是权责不匹配。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行政审批。这种开发审批和安全监管“两张皮”的局面,不符合“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二是人员力量明显不足。与监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相比,从事安全监理的人员力量明显不匹配。三是安全监管手段薄弱与安监部门的执法手段相比,我们的监管措施相对薄弱,监管效力和权威性不强。即使发生安全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也只能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报告对企业进行约谈。

2 地方监管缺位

地方电力安全监管明显缺失。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各级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要在有关政府“三个决定”的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规定各级政府其他领导干部要“组织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和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监督”。但仍有不少单位将安全责任交给国家能源局机构,原因是其“三定”责任没有安全监管责任在立项审批等行政许可工作中,对安全内容没有优先考虑,也没有提出实质性的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监管明显缺失。

电力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权力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县级以上政府的权力监督管理职责但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电力安全监管法规和规章没有得到有效体现,执行主体缺乏地方各级能源主管(电力运行)部门不要求地方各级能源主管(电力运行)部门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其次,在国家层面上,按照国务院精简管理、下放权力的要求,大部分电力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給地方,但伴随而来的电力安全监管职责并未同步下放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的“谁批准、谁监督、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

安全要求没有实质性地纳入工业发展。安全工作要坚持源头预防,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布局、设计、施工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各级地方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各部门和所属政府履行职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电力项目审批往往侧重于满足电力需求,促进电力发展。在规划、立项、审查等阶段,安全因素没有得到优先考虑,审批文件中也没有实质性的安全生产要求,有时甚至出现“项目投产之日是重大风险发生之时”的现象。

3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监管体制

作为国家电力工业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应督促地方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电力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文件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现有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明确电力主管部门和地方电力主管部门的电力安全运行职责。按照“谁审批、谁安全”的原则,研究出台电力行业安全监管条例,改变当前电力安全工作中权责不均的问题。将电力安全监管力量下放到省、市、县三级,发挥地方和地方的监管作用。修订电力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和规章。

法律监督是安全监督的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对电力安全监察规章制度和一系列其他安全监察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实施主体应增加地方各级政府能源主管(电力运行)部门。或者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电力经营)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制定地方实施细则。

作为国家电力工业主管部门,国家能源局应督促地方能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电力安全管理的一系列文件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现有的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和机制,明确电力主管部门和地方电力主管部门的电力安全运行职责。按照“谁审批、谁安全”的原则,研究出台电力行业安全监管条例,改变当前电力安全工作中权责不均的问题。将电力安全监管力量下放到省、市、县三级,发挥地方和地方的监管作用。

法律监督是安全监督的基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对电力安全监察规章制度和一系列其他安全监察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实施主体应增加地方各级政府能源主管(电力运行)部门。或者要求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电力经营)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规章制度制定地方实施细则。

加强对用电设备工作条件的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行性,为操作人员提供进一步的安全保障;对旧用电设备,要及时更换,并对所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电气工作标准,各项工作需经有关负责人确认,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责,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结束语

电力对人们生产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电力企业的日常工作和危险是一样的企业必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每项工作都需要有相应的对策和计划,以确保电力工作能够安全有效地开展,使电力企业能够在生产工作中支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梁佐舜.电力工程管理中质量控制的措施[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9(05)

[2]喻正春.电力建设工程中安全建设和施工的重要性[J].通讯世界.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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