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的公民数据信息安全规制问题研究

2019-09-09 08:14焦萍萍
数码世界 2019年5期
关键词:信息安全大数据时代

焦萍萍

摘要:大数据时代下,目标数据呈现出样本性特点,且分散性较强,若不受限制的进行互联汇合会使得公民整体数据被泄露篡改,严重威胁了公民的权利与自由,甚至会威胁国家的信息安全。对此,相关部门应针对大数据的发展特点,结合公民数据存在的安全问题出台更多的管制措施,确保技术安全与规制措施的良好衔接,确保公民数据信息的安全性。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 公民数据 信息安全 规制问题

1公民数据信息面临的安全风险

首先是公共服务管理机构会泄露公民的数据信息大数据时代下,各类社会主体主要通过网络收集各种数据信息,并利用计算机快速分析,以便获得具体事务准确信息。但当公共性部门基于利益需求公布掌握的全部数据信息时,会泄露公民的私人数据信息,严重侵害了公民的权利与自由除此之外当公共机构或其授予单位技术水平较低时,也会导致公民数据被泄露,引发潜在风险问题,需要子啊伦理与法律层面充分重视。其次是多点获取公民数据信息的行为缺乏法律监管,网络的开放性使得任何联网终端设备的使用者均可以匿名发布、传播信息,事物信息发布呈现出隐蔽性强且控制难度大的特点。单点信息发布很容易被埋藏在海量的网络信息中,几乎不会造成侵害影响。而若利用搜索引擎或将不同机构的零散公民数据信息汇集为较大的信息量后,在进行传播便会泄露公民的隐私,侵犯了其直接权益。最后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特定公民的数据信息,当前网络黑客可以利用专门软件或者木马非法获得公民的数据信息,尤其是非法获得特定公民的信息,增大了泄露风险。公民数据信息属于其人身自由权的限制范围,若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获取传播则会侵害信息享有者的基本安全生活权利。

2保障公民数据信息安全的规制对策

2.1提升全民的数据信息安全意识

实际生活中,很多公民并未充分重视自己信息被侵犯的问题,比如部分公民接到很多推销各类商品的广告电话,但其多以挂断电话或者删除短信的方式进行加解决,却并未认识到个人信息的泄露问题,社会主体缺乏数据信息安全意识。据此,数据信息规制部门应强化公民的数据信息认知能力,强化公民对数据信息安全性的认识。除此之外,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在思想上强化认识,明确数据库越大则信息安全风险越大的意识,针对性的培育全体公民的数据信息安全意识,在构建信息安全社会认知的基础上同步建立数据库的安全防范体系。

2.2完善规制部门的合作机制

当前我国存在18个网络规制机构,其中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属于党的领导机构,由执政层面管理全国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工作,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于国务院的职能部门,领导协调各网络规制部门的职责划分工作,在信息数据的管理过程中,应充分结合这两个部门职责。其他16个职能部门分别负责不同领域的网络安全监管职能,每个部门应在自身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职权的划分工作,在注重本部门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降低数据信息安全漏洞的出现几率。除此之外,各规制部门还应在职责领域呢有限制的共享规制信息,在完善数据信息安全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国家网络安全监管预警体系,以防出现规制漏洞,有效防控公民数据的安全风险问题。

2.3明确公民数据信息持有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相关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主要在满足公共服务要求的基础上,通过登记、注册以及办会员卡等形式收集公民信息。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了管理与保管个人数据信息的关系,以充分保障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在未经公民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泄露、使用公民信息。当前我国规制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已出台多部,明确了数据信息持有者的安全注意义务,并针对不履行安全义务的机构制定了处罚标准,强化了监管力度。但实际实施期间,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待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应强化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结合当前的公民信息泄露情况出台针对性的监管措施,严格追求不履行义务相关职能部门的行政与民事责任,甚至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强化监管力度。

2.4完善公民数据信息的自救机制

数据信息权利人以及熟悉权利人的公民最先发现信息被侵害的事实,此时应采取最快的补救措施,立即在网上进行修正、消除甚至关闭被侵害的信息,在第一时間内进行有效控制。但当前的规制机制导致公民数据信息的自救渠道并不通畅,公民很难在第一时间内完成自救行为。当前法律规定,公民在发现自身信息被侵害后,只能向网络服务商以及运营商提出删除修改的申请,自己无法删除修正但现实中,即便公民请求,运营商删除也需要一定时间,期间不法信息会广泛在网络上进行传播,这样即便公民的申请得到有效批准,但其权益侵害事实也已经形成,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此,网络监管部门应缩短审批的程序与时间,细化删除与修改数据信息的方式与时间限制,在实施细则中设立网络服务商与运营商的主体义务,以确保数据信息的权利人可以根据安全风险的不同情况实施不同形式的自救行为。

3结束语

大数据时代下,计算机可以收集目标事物的完整信息,其对信息的整体利用价值超越了任何形式的样本统计价值。但数据信息的整体性增大了目标事物的安全风险,对此,相关部门及公民应充分认识数双刃剑的特点,分类汇集公民信息,在融合互联网与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上,充分保障数据信息的安全性,推进网络规制的全球化认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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