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平
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指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平安建设与经济、民主法制、社会、精神文明等建设相互结合融合,强化健全治安防范、表达诉求、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等体系,以打造稳定和谐的农村生产生活社会环境。具体来看,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且不局限于预防并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管理并救助社区闲散人员和留守子女、调节社区或家庭纠纷矛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社会安全或者公共卫生事件的管理、扫黑除恶等。乡村治理是根基,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重点,只有不断减少农村社区不和谐不安全因素,才能有力维护社会安定和民众安宁。
(一)强化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保障
2018年1月,中央下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要强化农村基层工作,打造乡村治理新体系,构建平安乡村;完善落实农村社会治安治理的领导责任制,推进农村社会安防体系建设,下沉治安防控力量;实施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严打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行为;打击农村区域非法宗教活动、境外渗透活动等。平安乡村建设关键点是如何提升当前农村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防控能力。全面提升农村公共安全综合管理和防控能力,有利于推动建设平安乡村,进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加大力度管理农村社区公共安全是有效落实数字乡村政策的辅助支撑
安全与发展相辅相成,有安全才能保发展,有发展才能促安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已成为经济发展的生产力支撑。为推进信息化技术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中全面释放作用,2019年5月,中央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坚持将信息化技术作为驱动力,加速推进乡村生产、农村社会治理、农村生活的数据化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升级。而农村社区公共安全建设既是信息化技术发挥效能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信息化技术应用的重点领域,有利于重构农村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新形态。
(三)民众生产生活幸福感的全面升级依赖于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的有效管理
当下,我国很多农村地区的生活条件已明显提升,农村群众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安全社区的追求也更强烈。农村民众的幸福感与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环境密不可分,他们对于安全环境更高的追求促使构建出更优良的文化氛围和社会环境。因此,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能力、增强民众安全治理参与度和认可度、全面升级农村社区民众幸福感迫在眉睫。
(一)政府机构和群众缺乏忧患意识,安全防范力薄弱
我国不少政府部门缺乏公共安全忧患意识,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具有涉及领域广、安全事故难预见、治理效果很难立竿见影等特征,导致一些政府部门不重视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极少将其纳入到地区发展战略规划中。基层干部对于农村社区的公共安全问题及其风险认识不足、处理能力弱,服务意识也不强。
农村民众自治效能释放受限。治理主体一般是村委会成员或者是村委会委任的老年人,治理的思想和方式方法陈旧,且民众素质低下、参与意识淡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高度依赖社区或政府部门,寄希望于社区或者政府部门“兜底”等。
(二)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侧重事后治理,预防能力欠佳
农村社区公共安全问题繁杂,公共安全隐患点多面广,涉及基础设施、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案件、黑恶势力操纵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等问题。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偏向于事后治理,产生消极影响后,才进行整治和处理工作。预防能力较弱,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倡导的力度和频度少,农村民众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对安全问题认识不足等导致威胁社区公共安全的事件发生。
(三)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的数字化治理和防控能力薄弱
信息化技术是推动农村社区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工具,已深入融合应用到城市社区公共安全治理中,但由于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信息化技术运用还不充分。以视频监控为例,视频监控在农村推广仍存在难点,部分地区对安防认识不足,未将农村安防作为农村建设的重要领域进行把握,视频监控设备普及率较低。另外,农村地区视频监控人才和售后人才缺失,导致监控设备在安装使用及后期维修方面难以保证,应用效果打折扣。
(一)搭建完善“网格化、大联动、微治理、细服务”管理体系
首先,强化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村级“两委”班子建设,整合村干部、治保委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等力量,归并同类岗位,明确职责清单,搭建网格化管理体系。其次,按照村民之间的地域、经济、亲情和邻里关系等,划分治安片区,构建或完善村(社区)、区综治中心,引导区综治中心与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制度。关注信息采集,建议在区综治中心设置安全防控监控平台,对片区内各村(街道、社区)实时监控。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构建综治中心区、镇街、农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再次,面向农村社区服务项目,健全完善安全防控治理措施。如在消防道路等基础设施保障、社区邻里矛盾、卫生医疗、民众上访等方面,基层政府要发挥协调作用,切实解决纠纷,维护村民利益。最后,针对不同类型公共安全问题,各相关政府部门应履行好职责。如法院要强化涉农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和涉诉信访工作,化解各类矛盾。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监部门要加大农村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威胁隐患档案,跟踪并动态监管,预防减少安全生產事故等。
(二)强化开展农村社区公共安全防控教育宣传工作
坚持发挥司法部门的法治宣传作用,基层单位要深化落实地方司法部门的法治宣传任务,充分发挥村委会阵地效用,面向广大基层干部开展反邪教、反黑恶势力等方面的警示教育,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的安全意识。另外,要经常开展面向广大农村群众的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内容通俗易懂、更贴近群众的法制宣传活动、安全科普教育,加大对村民日常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自然灾害防范自救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力度,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实现农村社区公共安全问题的有效事前防控,尽量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信息化数字化技术在农村社区安全防控领域中的深化应用
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村社区深化落实“雪亮工程”建设,要积极探索推动乡村报警服务平台建设,通过有线、无线、网络等多种方式实现农户联网报警,引导群众通过实时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措施实现安全防范,并确保一旦遇到安全问题或紧急问题能迅速与邻里聚拢,推动实现农村社区的社会治安防控和群防群治无缝衔接。同时,要不断健全各村社区内的治安巡防队伍建设,实现与数字化安全防控系统的实时互动,实现技防、人防同步互动响应,提升农村社区治安防范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遏制乡村社区违法案件的发生,促进乡村社区治安环境的优化。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