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证员服务意识的提升路径探讨

2019-09-08 11:49温胜利
神州·下旬刊 2019年8期
关键词:公证员服务意识

温胜利

摘要:服务意识是保证公证员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内在动力和核心因素,也是确保公证行业实现社会价值、发挥职能作用的基本条件。本文指出公证员服务意识缺乏的表现、原因,基于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服务意识有效提升的合理化路径。

关键词:公证员;服务意识;路径

我国公证制度恢复以来,公证活动已经介入国家政治、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公证员队伍建设问题也随之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公证员服务意识已成为提高公证员素质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公证员服务意识的内涵及服务意识缺乏的表现

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事务、履行公证职责的过程中或者从事与之相关的活动时所具有的指导行为的信念、观念和态度就是公证员的服务意识。现阶段公证员服务意识存在主要问题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服务时态度不积极

由于公证员服务意识淡漠、工作内容单调、专业技术水平欠缺、职业稳定性较强、缺乏竞争性等因素,导致部分公证人员工作态度的冷漠、机械、被动,这严重影响了公证处作为一个“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的公共服务型机构的形象,往大了说,更是极大破坏了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

(二)服务中缺乏效率意识

从公证的实质而言,就是公证员在履行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等工作职责上成效低下;从公证员的表现上讲,主要是处于职业倦怠中的公证员,容易出现所谓的“慵懒散”作风。

(三)服务中群众观念淡薄

少数公证人员从不思考“群众是否需要服务,何时需要服务,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对服务是否满意”等等,一旦在工作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时,不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中,作过细的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原因,找准问题内在关系,从而研究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不是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而是草率行事,敷衍了事,或者找个理由不予受理。

二、影响公证员服务意识有效提升的主因

(一)客观原因

1.法律地位不明确。以一个自收自支的中介性质的公证机构而言,不可避免的受到当事人一系列质疑,因此之故,在公证机构法律定位不确定的情况下,公证机构从事公证工作的公证员很难有对公证职业的认同感。

2.职责定位不明晰。不少公证机构结构设置的不合理、职责不清、组织混乱,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态度消极、群众观念淡薄。

3.监管制度不合理。公证体制改革后,公证机构的性质多样化,没有统一的模式。基于传统,有些司法行政机构对应当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证实施了“代管”,公证处依附于司法行政机关存在,司法行政机关掌握了公证处的人、财、物大权。公证处独立法人地位无法保证。

(二)主观原因

1.“官本位”的思想积重难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本该是所有公职人员的工作宗旨,然而,当今公证机构还是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殊不知,这早已违背了公证机构属于服务业的本质要求。

2.“利己主义”的思想泛滥。由于公证赖以生存的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利己主义思想泛滥的驱使下,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违反规定降价招揽业务、擅自超越公证业务辖区争抢“生意”、违法办理公证业务、同行诋毁等一些丑恶现象出现。

3.金钱至上的思想桎梏。利己主义的集中体现就是“一切向钱看”,而不是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盲目的对金钱的崇拜。

三、服务意识有效提升的路径

公证员素质,尤其是其服务意识是影响公证机构公信力、乃至政府形象重要因素之一。为此,提升公证员服务意识是当前加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公证员队伍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深化公证改革、推进公证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具体路径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和制度,培养公证员的尊崇制度意识

首先,努力推进公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应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公证管理体制,将一些非政府职能移交给公证员协会,明确协会的职责,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其次,逐渐改变公证员工作行为方法,培养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意识。重点首先在于加强对公证人员的业务培训,包括道德水平、理论素养、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心理素质等。再者,要培养公证员服务意识,最重要的就是应尽快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科学考核、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加强公证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其转变观念,从而增强服务意识

作为公证员须要摈弃落后、不合时宜的官本位、权本位、钱本位等一些旧观念,从而牢固树立“以民为本”新服务理念,加强公证员服务意识。让公证员能够树立“纳税人”意识,让其认识到权力的真正来源和职责的应有之义,这也是公证员应该为民众服务的基本原因和理论依据。

(三)强化公证员与群众互动的意识

服务型机构理念树立是公证员服务意识树立的先决条件。培养公证员与民众的互动意识十分重要,这样可以有效健全、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从而保障吸纳正确科学的意见从而确保服务的有效性,还能够保障公证员权利公正性、义务的履行度。在此基础上,能够提高民众素质,从而让民众了解办事程序和规则,使得其接受民众监督,也增强了公证员的民主意识。

(四)在服务大众的行动中提升服务意识

公证人员要时刻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全面提高公证服务质量。这是公证机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也让服务意识有效提升的路径有迹可循,保证公证质量。公证质量是一个公证机构是否高效运转的主要标志。

二是完善公证申诉与公证赔偿制度。在现有公证申诉与公证赔偿制度的基础上,公证机构应制定具体的申诉与赔偿的操作规程。认真对待当事人及公证利害关系人的申诉,客观分析公证过程可能产生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负面影响的扩大化;完善公证员执业责任保险赔偿制度,增强公证行业抵抗执业风险的能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现代社会转向服务型社会,公证机构转向服务型机构,公证人员必须有效提升现代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率,增强服务能力,才能真正的适应公证工作的需要,才能实现公证的法律正義、体现公证程序公正和实现公正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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