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佳 封启帆
【摘 要】如何创新农业生产的组织经营形式,带动“小农户”走向“大市场”,是当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命题。四川省崇州市探索的农业生产共营制为中国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提供了新视角与新思路。共营制在土地股份合作社、职业经理人和农户三者间的交易型分工模式下,通过合法合理的土地流转促成规模化经营,通过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实现农业的专业化经营,提高了生产的专门化和资源整合利用率,对促进农户增收、农产品提质增效、农业生产资源高效利用发挥了重要的贡献作用。
【Abstract】How to innovate the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form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drive "small farmers" to "big market" is an important proposition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in China.The co-operation system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explored by Chongzhou City in Sichuan Province provides a new perspective and new ideas for the innovation of Chinese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mode. Under the mode of transactional division of labor among land stock cooperatives, professional managers and farmers, the co-operation system promotes large-scale operation through legal and reasonable land circulation, realizes specialized operation of agriculture through the management system of professional managers, and improves the specialization of production and utilization rate of resource integration. It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farmers' income increase, improving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efficient uti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resources.
【关键词】农业生产共营制;小农户;大市场;职业经理人
【Keywords】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system; small farmers; big market; professional managers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9)07-0058-02
1 发展背景
崇州市是隶属四川成都的县级市,地处四川盆地腹地,平原辽阔,沃土千里。全市常住人口约67万,其中,农村劳动力36.95万人,农村劳动力中外出务工比例高达73.40%。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外流,崇州本市“农业边缘化”状况愈发严重。在此背景下,以家户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机会成本不断上升。传统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劳动经济方式正在发生深层次转变,农业发展不仅要面对“谁来种田”的现实问题,更要面对“怎样种田”的深层难题[1]。
在此背景下,为化解日益尖锐的人地矛盾,一方面要将劳动力从低收益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要确保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实现耕地的正常产出,着眼于增强农户盈利能力、适应适度规模经营趋向和抵御市场风险的农业生产“共营制”应运而生。“共营制”是土地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是带动“小农户”走向“大市场”的重要尝试。其以农户生产耕地为基础,以委托代理关系为依托,以合作社集体经营为纽带,通过职业经理人的专业经营与合作社的兜底保障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与农户、合作社和经理人的三者共赢。
2 理论分析
农业生产共营制的具体运作形式为合作社、经理人与农户三方共营。如图1所示,种植农户以土地折价入股方式加入合作社,合作社统一流转农户土地,耕地经营权归合作社所有。合作社雇佣职业经理人进行土地耕作经营,在集中连片平整耕地上进行机械化生产与规模化经营[2]。所得利润按70%、20%、10%的比例给予经理人、农户社员与合作社三方分红。职业经理人、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社员三者各司其职,经理人负责组织生产与产品销售,合作社为其提供土地流转服务并监督经理人生产,保证农作物生产性质不改变。入社农户通过举行社员大会进行集体决策,选举理事会与监事会成员,参与生产计划安排与利益分配制定,且经理人由农户差额选举产生。在此过程中,合作社、农户与经理人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經营,提升了土地资源利用率,并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耕种收益最大化与三者利益增进共营[3]。
3 案例实证
以四川省崇州市五星土地股份合作社为例,五星村地处崇州市郊,土地平整,交通便利,距崇州市区6km,距所在镇区不足1km。五星村是传统农业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村民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在2013年是成都市100个相对贫困村之一。为增加农民收入、解放农村劳动力以及带动村民脱贫,村委会于2011年开始筹建以土地流转为中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12年4月,五星村361户农户自愿将958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经工商注册登记,组建成立五星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现有土地流转互助组26组,共878户,农户共持有土地3213亩。合作社采用亩均保底分红的方式流转农户土地,每亩土地以每年300斤大米作为保底分红。作为服务中心的经营主体,合作社聘请职业经理人负责经营管理,并监督经理人生产和管理运营。
在经理人入职选拔与职业分工方面,合作社公开招选职业经理人,其负责流转土地的耕种收成和管理运营,并带领职业农民开展水稻育秧、机插秧操作、耕作机械操作等专业技能培训。职业经理人采用公开招聘、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由社员代表大会统一投票选举表决。其所赚取的最终收益采取按经营纯收入1∶2∶7(即10%作为合作社公积金、20%作为社员土地入股分红、70%作为农业职业经理人佣金),辅以超产分成或二次分红等方式,保障入社社员收益。
农户加入合作社实行共营制以后,粮食分红加利润分成后可获得年均每亩650元的“共营”收入。若农户选择自耕种,刨除全年生产成本后能获得800元每亩的年均收入。与此同时,农户外出打工收益月均收入在3000元左右。加入共营制所带来的农业收入在当前虽略低于自耕种收益,但一方面将农村劳动力从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极大节省了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也提升了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农户的利润分红可随市场效益的提升进一步上升。即设农户参加共营制后所得年纯利润为α,自耕种所获利润为β,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等于农户外出打工的劳务收益设为γ。则有α≤β<γ恒成立。从理性经济人的角度考虑,该为农户选择加入共营制以及共营制可长期发展和持久存在的根本原因所在。
与此同时,五星村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立足辐射带动周边生产经营需求,成立了区域性农业服务中心,着力提升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生产能力的提升主要包括主规模种植、种养循环、特色种植和立体种植等,服务能力提高主要包括育种育苗、农机服务、烘干仓储、精米加工和粮食存兑等。在此基础上,为充分满足规模化经营需求,合作社设立粮食仓储中心,总资产398万元,其中社员自筹100万元,财政补助298万元,按筹资比例全部股份量化到户。2017年,烘储中心实现经营收益33.77万元,206户筹资社员户均分红1428元。
4 结语
综上分析,崇州市共营制通过集体土地流转、经营权与剩余权让渡、农户、合作社与职业经理人联合经营、集体分红的方式,解决了农村的闲散土地问题,提高了农业经营的职业化程度,提高了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利用率。最终,通过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下的职业化经营,有效地将“小农户”与“大市场”连接起来,为小农户提供了稳定的生产收益保障,对促进我国农业生產的稳定增收与提质增效发挥了显著贡献作用,是我国农业走向现代化的重要的组织制度创新。
【参考文献】
【1】郭铖.农业共营制效率及其利益相关者筛选、激励机制——基于崇州市的经验分析[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8(06):7-12.
【2】罗骏,贺意林.“农业共营制”下土地股份合作社资金融通模式——以四川省崇州市为例[J].农村经济, 2017 (07):83-89.
【3】谢琳,钟文晶,罗必良.“农业共营制”:理论逻辑、实践价值与拓展空间——基于崇州实践的思考[J].农村经济,2014(11):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