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落无声
【壹】
又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此时我正蹲在我的小摊子前,将烧制胭脂后留下的花渣细细碾磨,想要再榨些脂油出来。
玫瑰的花季快过了,这盒胭脂好卖,得多加紧做些。
可眼前的骚乱迫使我不得不分了心神。
我不情愿地抬起头,看到一众官兵行色匆匆的身影一晃而过,领头人敲着锣鼓,配合官兵们大声驱散百姓。
“讓开了啊,让开了啊,大将军就要进城了!”
百姓们纷纷退避三舍,拥挤的大街主道上立刻空旷了几分,而妙胭阁附近却因为空地儿大,聚了不少人,我的耳边立时聒噪起来。
“听说了吗?这大将军凯旋,立了大战功,皇上要下旨将漩渝公主嫁给他呢!”
“漩渝公主?不是皇上最宠爱的那个小公主吗?这大将军不过一介草民出身,即使立下赫赫战功,竟也配得上漩渝公主?”
“嘘,你可小点声。听说是这漩渝公主在兵马场看见练兵的大将军,一见钟情非要嫁给他不可……”
“据说那漩渝公主喜爱兵器,大将军欲要铸刻一柄宝剑送给她……”
我的小摊子离街道挺远,本不必受到干扰,奈何当初野心大,非要占了这个妙胭阁旁的小摊位,想借此多拉拢些顾客,为此还费了不少银两打通了妙胭阁的掌柜。可如今自讨苦吃,因着妙胭阁附近群众聚集,竟是要我收摊走人。
我自是不乐意,且不说今日摊子未摆多久就得走人会失去不少利润,最重要的是,我的胭脂膏正制到一半,少需也要两个时辰才能熬制完毕,此时走了,岂不功亏一篑。
那来清场的官兵见我磨蹭,许久未有半分动作,神色立刻流露出凶狠和不耐烦,上前赶人:“喂喂喂,喊你呢,怎么还不走?快点滚蛋,别耽误了将军进城!”
我心疼地望了一眼自己熬制了一半的胭脂油,抬头就是一脸委屈,水汪汪地盯着那官兵:“官爷,您看,奴家这胭脂熬了一半,就快成了,此时罢工可就前功尽弃了。奴家小本生意,就靠着这几个小钱挣点生计,而且奴家这小摊离着大道挺远,该是碍不着将军的路的。官爷,您就通融一下,让奴家把这锅胭脂熬完,奴家马上就走。”
说着,我递了几两碎银到那官兵手中。
我以为自己的表情做得十分足,定能打动那官兵,却不想那官兵促狭地收了钱,转头仍旧是一副不耐烦的嘴脸:“去去去,戴着个面纱能做什么正经生意?识相的赶紧滚,兴许还能保着点你那小破摊子,要是阻了将军的道,几个脑袋都不够砍!”
我尴尬极了,自己为了掩人耳目还戴着张面纱,没承想成了那官兵仗势欺人的由头,一时间又气恼又委屈,只得回身去收拾我的摊子。
当我正欲将火灭了,端着熬着胭脂油的大锅往街旁后撤时,一个清朗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打扰姑娘,是否知晓,何处可铸剑?”
我愣了愣,停下手中的动作,却没回过身:“城里……有很多家铁铺,公子想铸什么样的剑?”
“自然是最好的剑。姑娘可知,城中最好的铁铺所在何处?”
最好的铁铺……我咽了口口水。
确定自己的面纱系得紧了,我深深吸了口气,转过身,看清了来人的脸,对上了他那双深邃的眼眸,细细打量他周身。
来人腰间仍佩着那柄熟悉的利剑。
我摇了摇头:“最好的铁铺,并不在城里。”
“哦?”来人甚是好奇,“那在何处?”
“公子当知,清言谷阮家?”我的声音微微颤着。
来人眸中闪过一丝诧异,却很快恢复如初:“铸剑世家阮家,自是晓得的。”
“那公子也该知道,最好的剑,自然是阮家的剑。”我笑了笑。
来人闻言不语,用警惕的眼色打量我三分。
忽然前面来清场的官兵去而复返,见我仍然杵在这儿赖着不走,便劈头盖脸地大骂:“你个死娘们怎么还不走?是想等着爷爷将你那口破锅摔烂了才肯滚蛋?”
眼看他就要接近我那口熬着我全部生计的宝贝锅,我忙不迭地冲上去想要阻止,却有人比我更快一步挡在我的锅前。
“这位大哥,莫要着急,是在下向姑娘问路,这才耽误了姑娘离去的时间。”
“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小白脸?敢拦着你爷爷?”那官爷突然被拦了去路,眼见威严扫地,气急之下就欲一拳挥向那挡在我锅前的人。
那人眼神瞬间冰冷,就在一场动乱一触即发之时,一个华服老头儿跌跌撞撞地拨开围观人群,惊慌失措地朝着那人跪倒在地,一边拿着手绢拭着冷汗,一边颤声道:“不知大将军便衣进城,下官有失远迎,请将军恕罪!”
充斥着戾气的重拳顷刻间停在了离来人清俊的面庞不到一厘米处,那官兵面色惊恐得无以复加,颤抖着双腿猛地跪倒在地,死命磕头道:“小人有眼无珠,不识大将军,还请大将军赎罪!饶了小人这一次!绕了小人这一次!”
身旁瞬间哗啦啦跪倒一片。公仪昭有些反感,不愿理会他们,转身便看到依然站着的蒙面少女,即使隔着面纱,他也似乎能清晰地感知到她双眼中的那份淡然平静。
我看着他朝我走来,帮我端起锅,歉意道:“惊扰姑娘,是在下的过错。作为赔礼和道谢,在下送姑娘回家,可好?”
我背起我的布包,在他惊讶的注视下接过我的锅,淡淡地同他擦身而过:“不必劳烦公仪大将军,小女子只是一介平民,受不起您的恩惠,自己回家便可。”
走了几步路,我忽地想起了什么,转过身见他仍站在原地,便朝他叮嘱道:“别忘了,最好的剑,只有阮家能铸。”
撂下这句话,我便落荒而逃。
公仪昭望着女子离去的背影,半晌,露出了一个狡黠的笑。
【贰】
见我一身男装吊儿郎当地走进铸剑堂,正在制剑的阮阿雁瞅着我愣了愣神,旋即冲上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抱住我:“儿啊,这些年你去了哪里?可让为父好找啊!你不知道,你不在的这些日子,为父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着,成日提心吊胆地为你担忧啊……”说着,他还努力地扮演着一副老泪纵横之态。
我一动不动地让他抱了会儿,然后嫌弃地推开他:“行了,别演了,我走之前都给你留了书信,告诉你我要去学做胭脂了。而且,我就在你隔壁的公仪家胭脂铺里,你要想我,过条街就到了,这么多年,也没见你来看我啊。”
阮阿雁被拆了台面,搓着手尴尬地笑了笑,忽地想起自己身为父亲的威严,立刻摆了个冷脸:“你还有脸说,学完制胭脂你去哪儿了?一个小姑娘家的,自己一个人突然跑到外頭去,也不事先打个招呼,我得多担心啊!”
一想到公仪昭不久之后便会来取剑,我便烦躁了许多,没空听阮阿雁在这儿唠叨,推开他就径直走向堂内。
“阮阿雁,给你半天时间把窑里的工匠驱散,本小姐要亲自铸剑!”
阮阿雁闻言先是震惊,随即立刻拉下脸:“你要铸剑?什么剑你要亲手铸?”
“莫邪剑。”
“莫邪剑?你疯了?干将、莫邪对炭量要求极为苛刻,一个不注意便会前功尽弃,别说最后炼出来是一堆破铜烂铁,若是铸剑时出了什么意外,谁能负起这个责任?”阮阿雁怒不可遏,似又想起什么,说,“又是为了公仪家那小子?”
不妙。 我心里漏了一拍,这个阮阿雁,记性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当年你为他铸干将剑,瞒着为父偷偷入窑,为父没能拦着,剑铸完后大伤你双目,养了两年才能勉强视物。父亲不怪你当年鲁莽轻狂,但今日你休想进窑!这件事情没得商量!”阮阿雁一改慈眉善目的模样,胸口起伏得厉害,像是气得不轻。
我转过头,面对父亲的雷霆大怒,未有半分触动,道:“他回来了。我答应过他,会为他的心上人铸莫邪剑。
“当年既赠他干将,今日也定不会食言。
“他有心上人啦,可不是我呢,爹爹。”
【叁】
吾以胭脂做釉,添汝新婚红妆。
公仪昭回到清言谷的时候,带来了大婚的喜讯。
彼时我正待在谷中年纪最大的龙须杉树上,随便从阮阿雁刚刚送来的一篮子香甜可人的桃子中拿起一个啃着。
未多时,树下站了个人,自称是阮阿雁派来的,催我回去,神色着急得很。
我吐出桃核,扔到篮子的空处,又不紧不慢地拿起一个咬了一口,咂着嘴问:“是公仪昭派你来的吧?”
树底下的仆人一愣,眼神似有躲闪之意,低着头支吾道:“不是……不是的小姐,是家主,家主派小的来喊您回去,说是窑里出了急事。”
“喔?”我听着好笑,“公仪将军这消息便不灵通了,数月前我刚炸了我家窑子,阮阿雁忙着修理,哪还有比这更打紧的事儿?”
“小姐……”
“行了,”我眸色微冷,“到底什么事?”
“公仪公子,公子……”仆人似难受得紧,一堆话堵在喉咙口难以启齿。
“不说我可走了。”我耸耸肩,从粗壮的枝干上爬起来拍拍屁股,踮起脚做离开之状。
“呀……小姐……可别走啊!是!是公仪将军给你发喜帖来了!”仆人哭笑不得,不管不顾地喊了出来。
我闻言蹙眉,当是什么新鲜事儿呢。
“喔,他是来找我要礼金的?”我复又盘腿坐下,单手托腮,玩味地瞧着快要崩溃的家仆。
“礼金?什么礼金?”仆人奇道。
我摆摆手,说:“回去告诉公仪昭,他已贵为将军,我阮家小门小户,高攀不起他,喜帖就不用了,祝他和漩渝公主百年好合。”
仆人彻底蒙了,一头雾水:“小姐到底在说什么?这和漩渝公主有何关系?”
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想着这榆木的家仆,连公仪昭的大婚对象都没搞明白就来同我打小报告,怒道:“他要娶的可不是漩渝公主?你莫要同我装傻,这消息早已在京城传了个遍,下次要讨赏,可得机灵点打听。”
“机灵点的怕得是你。”
树下的仆人还愣着,我耳边忽地响起一道低沉的男声。
我听着不对,这厮语气貌似沉稳从容,话语间却藏匿不住丝丝笑意。
这笑意让我不悦极了,背过身子张口讽道:“公仪将军好教养,我与家仆对话,听着可有乐子?”
身后的公仪昭对我的嘲讽恍若未闻,空气中传来轻微的破风声,树下窸窸窣窣,便没了动静。
嘿,这厮脸皮子竟厚得很,把我的仆人都硬是遣走了。
我心里窝着火气,耐着性子道:“公仪将军此番回谷,怕并非只发个喜帖这么简单吧?”
“嗯。”他没看我,淡淡地应了一声。
我扯出个皮笑肉不笑的笑容,咬着牙接着问:“公仪将军不妨明说,前面急急喊奴家回去,所为何事?”
“我回京的时候,路上遇到一个姑娘,她告诉我,要来找你铸剑。”公仪昭道。
我心间发虚,道:“若我所记无差,三年前我已为你铸过干将剑。”
莫不是认出我来了?
我不敢想,若是让他知道,我去做了我曾嗤之以鼻的事情,他会以何种目光看我。
“此番又为何求剑?为谁求剑?”我虽心间苦涩,但仍问道。
不管何种,我掂量着,我都受不起。
毕竟阮阿嬅已不是六年前的阮阿嬅。
“那你能否告诉我,为什么不铸剑了吗?”他避开我的问题,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我想是阮阿雁同他讲了几句我这几年的混账事,觉得我不务正业想来教训我的,心里的大石便落了地,随手摘下一片树叶叼在嘴边,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站了起来,道:“铸!谁说我不铸?”
突然间起了阵风。
此刻已入秋,风拂过之时带着丝丝凉意,吹刮着所剩无几的枯叶飘落凋零,落叶成泥。
我的心情,我想,也是这样的吧。
我对着眼前此人所有的欢喜,还未脱口,便零落成泥,碾作尘埃。
“去找我阿爹吧,莫邪剑,在我家剑阁顶楼,恭候多时了。”我平静地述说,仿佛那只是一把我随意铸着玩的剑,谁想要,都可以。
半晌,风静树止,我清晰地听见他开口之时,唇齿张合的气声,都带着从未有过的欢愉。他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我,这数月来我脑海中盘旋回响了很多遍的消息。
“我要成亲了。我要把最好的剑,送给我的心上人。
“你忘了吗?阿嬅,六年前,你答应过我的。”
我忘了吗?
我忘了吧。
【肆】
汝记否?
吾曾三月不眠,以吾心头之血为染,
熬制胭脂一盒,庆汝及笄。
汝可知?
六载分离,吾每晚必以干将为枕,
方可静心安睡。
吾心昭昭,天地可鉴。
何故,汝未晓?
公仪昭不喜招摇,让随从扮了自己坐在马车里,自个儿乔装打扮成平民模样,悄悄入了城。
当他无意中逛到妙胭阁旁,瞧见阮阿嬅时,先是有些惊诧,再是有些震怒的。
彼时她正摊开手绢,将几两银子递给清路的官兵,虽戴着厚重的面纱,声音被隔了个七七八八,他却依然能清晰地听见她的卑微祈求。
他藏匿在人群中,大力握着剑柄,他太清楚她的脾气秉性,戴着面纱无疑是不想被人认出,也不想惹是生非,而他又身份敏感,不宜为她出头,只能按捺不动。
他的目光透过人群,未有一时半刻离开她的身影,当她灰头土脸地被官兵臭骂一顿准备转身离开时,他再也站立不住,几个呼吸间来到她的身后,张口问道:“打扰姑娘,是否知晓,何处可铸剑?”
他其实想问,你怎么会在这儿呢?
名动天下的天才铸剑大师阮家阿嬅,为什么不铸剑了呢?
随后他尾随着她悄悄回了清言谷,目送着她进了阮家大门,才放心准备离去。
眼下他还未进京禀报,待一切都安置妥当,他再回来给她一个惊喜。
却不想,几声聒噪之音传入耳间,刹那间似给他的双脚灌注冰霜,让他再无法动弹半步。
“嘿,那阮家的疯丫头回来了。”
“阮家大小姐?是那铸剑大师阮阿嬅?这是怎么一回事?”
“大娘初来乍到,有所不知,这阮家大小姐六年前铸剑伤了一双眼睛,成了个瞎子,性子大变,成日疯癫,三年前干脆整个人消失不见了,阮家家主找了好些个日子无果,今儿个可算把人盼回来了。”
“是呀是呀,要俺说,这女孩子家的,就该好好绣花弹琴,铸什么剑呀?可不伤了一双漂亮眼睛,就算她们阮家势大,如今这清言谷,又有哪户肯娶一个瞎子做妻子?”
“听说阮家和公仪家从小是定了娃娃亲的?这公仪家的大公子和阮小姐青梅竹马,那感情浓着,怕不会舍弃她吧?”
“这大哥就不如小弟消息快了,前几天小弟听了从京城来的商贩几句嘴,说是公仪公子打了胜仗,立了大功,陛下要把最宠爱的漩渝公主赐给他做妻子呢!”
“天哪!那公仪公子可不就成驸马了?!能和皇家攀上亲戚,这可是光宗耀祖的大好事啊!”
“所以说,阮阿嬅铸剑再厉害,又有谁还会记得她那个瞎子呢……”
待人群散去,公仪昭呆愣在藏匿之地,只觉得脑海中嗡嗡声一片,吵得他心烦意乱。
他们,在说什么?
阿嬅,瞎了?失踪了两年?
她去做什么了?
她这个样子,又能去做什么呢?!
他不过离开了六年,这清言谷,怎么已不是他记忆中的模样了?
犹记得,六年前的清言谷,还是一处民风淳朴,人人称颂的世外桃源。
阮家阿嬅,虽不是传统的名门闺秀,可拥有一手铸剑绝技,加之长相英气,也引得各路豪杰、贵门公子前来求亲。
而他,不过是一个只会做个女人用的胭脂的落魄世家的落魄公子。
两家虽早早定下娃娃亲,可他打小就明白,那样耀眼明媚的阿嬅,不是他配得上的。
他不甘心。
于是六年前的某一夜,年纪轻轻的公仪家大公子披着月色离开了这个小谷。
他什么也没带走,唯有他弱冠之时,阮家阿嬅赠他的一柄利剑,剑上刻着他的乳名“昭”。
她说,阿昭要时刻带着干将呀,它会保护你的。
再归来时,他已是赫赫有名战功累累的镇国大将军。
可清言谷不再是能包容一切的清言谷。
阮家阿嬅也不再是当初的阮阿嬅了。
没有关系。
天大地大,我总能给你一个容身之所。
【伍】
我又重新回到了妙胭阁旁,摆着我的小摊子,卖起了最拿手的玫瑰胭脂。
我的胭脂虽品相不行,但质地不输妙胭阁里的上乘品,价钱也平易近人,故而在我走街串巷的两年里,倒是收获了不少平头百姓家的姑娘欢心。
数月后重新见着我,姑娘们齐齐围了上来,把我围得严严实实。这场面倒着实吓了我一跳,不想自己何时有了这样高的人气。
“阿嬅阿嬅,怎的忽然消失了?”
“阿嬅阿嬅,你瞅瞅,我的这盒胭脂都见着底了,你说用完可以找你补添新的,怎的数月不见了踪迹,可是去别处寻了好生意?”
“阿嬅阿嬅……”
姑娘们七嘴八舌地连番找我抱怨,我听着头疼,只好赔着解释消失了数月的由头。
“故乡有婚事,回了趟家探望一番。”
“呀,可是阿嬅旧识?”市井里的姑娘,最爱听这些八卦之事。
我又头疼起来,这张嘴瞎说什么呢?
顿了顿,我答道:“非也,无甚关系。”
眼前的姑娘们流露出失望之色,却又不甘心地旁敲侧击了我半晌,實在听不出什么有意思的事情,才罢休离去。
我望着她们的身影,又望着篮子里所剩无几的几盒胭脂,心间暖和极了。
买胭脂的姑娘们,着实可爱得紧。
最初想要学做胭脂,只是觉得瞎了眼后再铸剑着实太过危险,一不小心就把小命一同丢进熔炉里了,也想着公仪昭那小子一声不吭地参了军,几年没个音信,怕是不知道已经在哪里送了命,自己总要嫁人,学做胭脂既是一门养家糊口的手艺,也可把自个儿打扮得漂亮些,若是公仪昭回不来,也不至于没人要。
以上都是假话。
我只是想更靠近他一点,更了解曾经的他一点。
因为在他走后那段很长很长的日子里,我竟悲哀地发现,除了那盒正红色的胭脂,他好像,什么都没有留给我。
我其实很看不起这些胭脂水粉的,连带着曾有些看不起世代传承这门手艺的公仪家。
我曾经并没有像公仪昭喜欢我那样喜欢他。那个落魄公子,长是长得不错,也会一番武艺,可在那样一个没落的小小世家里,仅靠着做些女人用的胭脂水粉过日子,又能有什么出息呢?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了他们家仆人替他送来的一盒正红色的胭脂膏。我打开盒子,扑面而来的是我最喜爱的玫瑰花香味儿,鲜红色的膏体上印着我的闺名“嬅”字。
我从未见过这么艳丽的红色,像是跳动着的新鲜血液的颜色。
那一天晚上,从未装扮过的我,竟鬼使神差地坐在了铜镜前,用手指轻轻点抹了那盒胭脂几许,涂在唇上。
镜中是一个多么瑰丽的人儿。
映着昏暗的烛光,我的心怦然而动。
我便入了窑,在险些丢了性命的情况下,终于在几日后成功铸就了传说中的神剑“干将”。
我晓得他其实并不甘心这样平淡无奇的生活,一心想着参军保家卫国,他总有一日会离开这个弹丸之地,到时候,我希望这柄剑能代替我,待在他的身边,好好地保护他。
我晃了晃神,怎的又想起这些了。
卖了这么多年胭脂,我早已觉得,做胭脂没什么不好。看着姑娘们化着精致亮丽的妆容,绯红着脸颊,去见自己的心上人,是多么惬意美好的事情呀。
眼见暮色四合,街上的灯笼陆陆续续被点燃,我答应了阮阿雁今儿下摊早些回家,便预备起身收拾东西,撤了摊子离去。
在我弯腰擦拭着油锅之时,头顶上传来熟悉的声音。
“姑娘这胭脂,可还有得卖吗?”
我暗自翻了个白眼,怎么又是他。
“还剩几盒,颜色不是很齐全,公子想要什么颜色的?”我悄悄碰了碰面纱的系结处,还好,紧着。
“想要一盒正红的,送给我的心上人,可还有?”公仪昭笑道。
心上人啊。
“正红的……正红的好啊。”我呢喃道。
“姑娘?”见我愣神,公仪昭喊了我一句。
送心上人?你不会自己做啊!你们家不就是做这个的吗!
我在心里怒吼,面上却不动声色地拿起篮中最后一盒正红色胭脂递给他。
这盒胭脂是我做得最好的一盒,无论卖相还是品质,都如他当年送我的那盒一般好看,我相信它能卖个好价钱,却一直舍不得卖。
“这是……最后的一盒正红色,特别好看,送心上人,再合适不过。”我低声道。
我垂着头,不敢对上他的眼睛,过了许久,手上却没收到他递过来的铜钱。
我不晓得他在做什么,也无心知道,只得出言提醒:“公子,五十文钱。”
“五十文?”他似是不可思议,“贵了。”
哈?贵了?这可是我做得最好一盒胭脂!你堂堂公仪大将军,缺这五十文钱吗?
我冷声道:“就这个价,公子不愿,便将胭脂还与奴家,另寻别处买去。”
公仪昭不动声色:“姑娘莫急,胭脂在下要了,但在下此刻身无分文。”
没钱?我愣了,随即气急败坏道:“没钱来买什么胭脂?!”语罢,便要伸手去抢。
公仪昭早有准备,几个躲闪便避过了我,言语中笑意不减:“在下虽没有银两,但在下愿用别的物件交换。”
我停下脚步,疑惑道:“何物?”
“姑娘伸手。”
我听话地摊开双手,掌间立刻多了件沉重之物,身子忽然僵直了。
我反手抚上此物,感受着它的纹样,材质,眼泪再也忍不住,一颗一颗地滴落在剑身上。
莫邪。我铸的莫邪。
我不惜一切代价,哪怕彻底失去视物的能力,也要倾力一铸的莫邪剑。
喉间被堵住,我沙哑道:“公子可知,此剑不可随便乱赠?”
“知道。”公仪昭的声音里听不出什么情绪,我也无从得知他此时究竟存了什么心思。
“那公子……”我正欲出声询问。
“此剑,是要赠给我的心上人的。若我有一日退隐山林,便带她一起仗剑天涯。姑娘难道忘了吗?还是想食言?”他笑着道。
我怔怔地望着他,倏地有一只温暖的大手抚上我的双目,为我轻轻拭去眼泪。
“瞧瞧,这面上胭脂都花了,还说自己做得好。五十文钱,确实不值。”公仪昭无奈道。
我破涕为笑,又对他的嫌弃感到气恼:“你家世代做这个的,我自然做得不如你。”
突然又忆起什么,我问:“你的心上人,不是漩渝公主?你要娶的,不是她?”
公仪昭闻言,面上笑眯眯的,却不说话,而是转身替我收拾了东西,背在背上,然后双手打橫将我抱了起来。
我想着我的油锅还被孤零零地留在原地,便急得猛打公仪昭的手臂:“哎!我的锅还没拿呢!”
“别拿了。以后想要什么样的胭脂,我给你熬。”
他忽然低下头,靠近我的耳边,声音那样温柔:“我的心上人,她会佩着莫邪剑,抹着用我心头血熬制的正红胭脂,在一片春色盎然里,迎接我凯旋回朝,陪我仗剑天涯,共度余生。”
啊,那口锅,丢了就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