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化妆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情况调查

2019-09-06 03:32徐楠楠
染整技术 2019年8期
关键词:物质量护肤品产品质量

徐楠楠

(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南京 210007)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伴随消费观念的转变,儿童化妆品的消费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与成人相比,儿童的皮肤非常柔嫩,尚未发育成熟,表皮的角质层较薄,皮下血管丰富,对外界刺激的防御能力也较差,肌肤更易受到冷、热、潮湿、干燥以及过量日晒的损伤。同时,儿童皮肤的吸收及渗透能力较强,更易吸收护肤品;但儿童抵抗力免疫力相对较弱,护肤品一旦选用不当,不但起不到清洁和保护的作用,还会对孩子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因此,儿童护肤品的配方一般采用无毒、低刺激性原料,防腐剂、乳化剂和香精的用量也较少。

为了保障儿童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2012年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江苏省儿童化妆品产品实施了监督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1 实验

1.1 材料

抽检39 批次儿童用化妆品中各类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均来自江苏省地区经营市场化妆品企业仓库。样品检验由国家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化验室承担,并按规定项目和标准检验方法进行。

1.2 检测方法

pH依据GB/T 13531.1—2008《化妆品通用检测方法pH值的测定》[1]进行检测。

有效物/总活性物质量分数按照GB/T 13173—2008《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2]进行检测。

外观、色泽、稳定性等项目按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如QB/T 1857—2004《润肤膏霜》[3]、QB/T 2286—1997《润肤乳液》[4]、QB/T 1974—2004《洗发液(膏)》[5]、QB 1994—2004《沐浴剂》[6]等。

重金属(铅、砷、汞)、甲醇、二口恶烷、防腐剂、甲醛和多聚甲醛(以游离甲醛计)质量分数,微生物指标项目均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7]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2 结果与分析

2.1 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的检验项目是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儿童化妆品产品相关国家标准及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制定。从抽查结果来看,目前江苏省生产的儿童化妆品产品的质量状况较好,详细情况表1。

表1 江苏省儿童化妆品质量检验情况

本次抽查的项目包括卫生指标、理化指标等,所有项目指标合格率为100%,表明本次抽查的企业都能严格执行产品卫生标准,产品卫生状况良好。从本次抽查结果来看,国有、合资、股份制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抽样合格率为100%。这些企业质量体系较完备,注重品牌形象,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配方比较科学合理。其产品的共同特点是:卫生指标优于国家标准,pH 适中,产品的有效物质量分数较高,清洁作用温和,包装设计美观。

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项目有:(1)菌落总数。国家标准规定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每毫升不得大于500 CFU(菌落形成单位)。菌落总数超标的产品对儿童细嫩的皮肤会产生刺激性。(2)有效物/总活性物质量分数。国家标准规定儿童化妆品中有效物质量分数不小于8.0%、总活性物质量分数不小于9%。有效物和总活性物质量分数是化妆品的一项理化指标,是考核产品质量的主要项目,质量分数达不到标准要求将直接影响清洗效果。

2.2 结果分析

目前市场上儿童化妆品的生产技术、配方等标准主要还是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标准。江苏省有关儿童化妆品的规定仍是沿用20多年前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该条例对儿童化妆品的生产技术及配方并无特殊规定;而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仅有2007年1月卫生部颁布实施的《化妆品卫生规范》,只规定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菌落总数每毫升不得大于500 CFU(菌落形成单位),而对于儿童化妆品中铅、汞、砷等化学物质的限量要求则与成人化妆品无异。

自2012 年4 月1 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正式实施。新规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提出了特殊要求:配方所用原料品种须最大限度减少;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应坚持在有效基础上少用、不用;配方中不宜含有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等功效成分;此外,不鼓励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

新规的出台对儿童化妆品的生产技术、配方等从近乎无规定到给出指南,对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因此对保障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新规对儿童化妆品配方的特殊要求中,所使用的措辞多为“最大限度减少”、“少用”、“不宜含有”、“不鼓励使用”等非强制性词语,且对成分限量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该新规并非强制性规定,目前企业已经生产的产品及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并不会立刻“销声匿迹”。

2.3 消费提示

提醒消费者购买儿童化妆品时应注意:(1)膏体外观应洁白美观,或带浅的天然色调,有光泽,质地细腻;(2)易于在皮肤上铺展和分散,肤感润滑;(3)使用后无过敏现象,持续湿润,无黏腻感;(4)具有清新柔和的香气。

成人护肤品绝对不能给儿童用。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皮脂腺尚未成熟,皮脂分泌很少,皮肤对外界的刺激反应敏感,使用成人护肤品很容易引起过敏。成人护肤品主要是按照成人的皮肤性质设计的,各种成分的含量较高,含有较多的营养和功效成分,例如:动植物提取物,防腐剂苯二甲酸酯类等,儿童娇嫩的皮肤不能耐受这些化学成分。

此外,家长为孩子选择化妆品时,应避免选择具有美白、嫩肤、去角质等功效的产品。除了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外,还应查看外包装上的成分表和功效说明,成分越单一、功效越简单越好,儿童化妆品只要能够起到润肤作用即可。

3 结论

建议国家对儿童化妆品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加大质量指标,提高标准值;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本类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对抽查中产品质量较好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严格复查。同时,督促企业认真贯彻产品标准,切实提高儿童化妆品产品的整体质量水平,为消费者创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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