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推进,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采取了更有针对性、更具精准性的政策措施,让人民更充分地享受到内蒙古改革发展的累累硕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自治区逐年增加财政资金对民生领域的投入,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持续提高。2018年全区财政用于民生支出3369.9亿元,增长6.4%,占比为70.1%。大量的真金白银投入到为民办好事、办实事上,切实解决了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交通出行等方面的问题,全区各族人民获得了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针对百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近年来,一批批老旧小区被改造得焕然一新,居民的居住条件改善、生活品质提升;棚改工程迅速推进,众多棚户区居民告别条件简陋的住房,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居;加强社会救助工作,本着“兜底线、织密网”的原则,实施保障广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兜底工程,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扎实推进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 坚持扶贫同扶智相结合,切实把提高脱贫质量、确保脱贫效果放在首位。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产业、生态、就业、教育、健康、金融等扶贫措施,保质保量完成好脱贫攻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脱贫效果。2013年以来,全区累计减贫141.7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1.7%下降到1.06%,我區的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将在2020年和全国一道如期奔小康,向党中央、向全区各族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70年团结奋进,70年春华秋实。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0年,是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的70年,是幸福指数不断攀升的70年。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全区各族人民将继续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努力把内蒙古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