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化艺术是一个群体在一定时期内所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由这种意识形态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成都的文化艺术,在全国、全省都具有重要地位,这些文化的普及、艺术的传承,对成都地区的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作为《成都市志》的专业志之一,《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以志书的形式,对成都文化艺术的历史和现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记述,结束了成都文化艺术有史无志的局面。本文试从《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的概况、篇目结构、编纂特点及不足几个方面对其进行简要评述,以期对《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第二轮的编修有些许启发。
关键词:文化艺术 文化事业 篇目设置
文化是一个群体(国家、民族、家庭等)在一定时期内形成的思想、理念、行为、风俗、习惯等,以及由这个群体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也是人类把握世界的一种方式。应该说,文化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是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总和的体现方式之一,它体现着一个民族高度的历史文明和内在的精神气质,促进人们之间的交往,推动历史的前进。
成都历来是西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悠久的历史传承,独特的地域环境、人文风情,使成都的文化艺术形成了独具一格的地方特色。成都文化艺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宝库中的瑰宝、祖国百花园中的奇葩,它具有悠久的历史传承,独具一格的地方特色,博大的包容性和不断开创的精神。这些特点使成都文化艺术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也是《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着力记叙的基本特征,它反映了成都市文化艺术兴衰起伏发展全貌。
一、《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编纂始末
该志是第一轮《成都市志》80部专志之一。由于文化艺术涉及领域较广、单位及人员较多,1986年,在成都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成都市文化局组建了编纂委员会,召集成都市歌舞剧团、成都市话剧团、成都市杂技团、成都市京剧团及成都市图书馆、成都市川剧艺术研究所等有关单位的同志组成编辑组,随即开始编纂工作。《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上限从1840年开始,下限断至1989年,涉及10多种艺术门类,于1997年完成终审。
二、篇目结构及设置
(一)篇目结构
篇目是志书外部结构形式,是方志总体设计的蓝图。它一方面可以作为资料收集的指南,另一方面可以指导志书的编纂。篇目设置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志书的质量,而且直接影响到编纂能否顺利运行。
该书篇目设置采用篇章节目体,横分门类、以时为序,全书除总序、凡例、序、编纂说明、概述、大事辑要、附录和编后记外,共10篇,34章,104节,按照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电影、图书馆、美术、艺术教育、观演场所、群众文化和文化行政顺序排列,50余万字。
(二)篇目设置——与《四川省志·文化艺术志》对比
四川省在编修《四川省志》过程中,同样编写过“文化艺术”分卷,成都市作为四川省的重要城市,在文化艺术传承和发展方面做出了许多贡献。在文化艺术志的编写上,《四川省志》和《成都市志》均采用篇章节目体,《四川省志·文化艺术志》共设12篇,《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共设10篇(表1)。
由于两本志书同样记载文化艺术类篇目,本文对于两本志书的相同之处不做过多对比,本节将着眼于两本志书篇目设置的相异之处进行探究。
1.《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将一些篇目合并
《四川省志·文化艺术志》中,设有音乐、舞蹈、曲艺和杂技四篇,在《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中呈现为两篇,后者将音乐舞蹈合为一篇,曲艺杂技也合二为一。曲艺和杂技这两种艺术形式由于性质相近,且内容篇幅均较少,适合合并为一篇;但考虑到音乐和舞蹈是两种独立性较强、涉及人物、内容较多的艺术门类,建议在修志过程中分为两篇来叙写。
另一方面,由于成都市行政区划较四川省范围小,涉及的音乐、舞蹈文化艺术门类不及四川省丰富,所以《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中将音乐、舞蹈合并成篇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2.将“文学”和“文物”篇独立成书
《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中并未记叙文学和文物内容,而是将这两部分独立成书,编有《成都市志·文学志》和《成都市志·文物志》。由于成都市文学艺术历史悠久、发展繁荣,文物保存量大,使得这两个部分体系完整、内容较为丰富,适合将文学和文物两部分独立编写成册。但文学和文物板块作为文化艺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的篇目内容中不可或缺,笔者认为可以参考川剧部分的记叙方式。
《成都市志》同样编有《成都市志·川剧志》分卷,川剧内容在该志書中作了详细的记叙,故川剧艺术在《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中只在《戏剧》篇下设《川剧》章,对川剧内容只做简述。文学和文物部分,特别是文学,可以在《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中做简要的记叙,以保证整个文化艺术门类相对完整。
3.未记叙博物馆及相关内容
《四川省志·文化艺术志》在记叙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时,设有《图书馆和博物馆》篇;而《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在这一内容的编写中,仅对图书馆进行了记叙,并未提及博物馆。博物馆作为征集、典藏、陈列和研究代表自然和人类文化遗产实物的场所,对公众开放,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是非营利的永久性机构,同时也是文化保存、传播、交流的重要平台。成都市行政区划较四川省小,博物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更便利,记叙内容也可以做到更细致。因此,《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应设置相关篇目,对博物馆场所及业务进行记叙。
4.《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单独设有《观影场所》篇
与《四川省志·文化艺术志》不同的是,《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在记叙完文化艺术门类之后,单独设立了《观影场所》一篇,还记叙了具有时代特色的经营管理模式和相关政策命令。其中将观影场所分为广场、戏园、茶楼、书场、剧场、礼堂、俱乐部、体育馆八类,由于电影院数量多、专业性强,将其并入《电影》一篇,在本篇中未提及。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成都人民有着历史悠久的茶馆文化,在《观影场所》一篇中特别将茶楼分设一节,并罗列了成都市最为出名的茶馆名称,这在很大程度上贴合了成都的市民文化特色。
三、编纂中存在的不足——基于“文化”概念的思考
(一)文化的定义
《现代汉语词典》对“文化”一词的第一种解释为,“人们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教育、科学、文艺等”。①可以说,文化的概念包含了精神财富的所有内容,志书中所要记载的正是这种文化。
(二)《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的文化设置
通过对不同地区《文化艺术志》的阅读和相关资料的查阅,发现对于文化篇的设置大致可以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
1.大文化概念设置:即将所有精神财富的内容都归入此类,也就是说,除掉自然、经济、政治部类的内容,余下的全属文化类,包括教育、科技、文学艺术、文物、新闻媒体、卫生、体育、史志、档案、民俗、方言、宗教等。由于涵盖内容太广,这样设置的志书并不多,具有代表性的如《扬州市志》《商丘地区志》(续卷)。
2.中文化概念设置:缩小了文化概念的外延,把文化艺术篇内容限定在部分文化部门,包括文学、艺术、文物、新闻出版、史志、档案、图书等。
3.小文化概念设置:这种设置将文化的概念理解为文化主管部门所管辖的业务,包括戏剧、曲艺、电影、文物、文化场所、文化活动、文化管理等内容。
《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在文化概念的设置上,更偏向于小文化概念,即主要记叙文化主管部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这种设置方式在科学性上稍显逊色,导致其具有浓重的部门志痕迹,这种篇目设置的方式应在凡例中给以特别说明。
四、结语
《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作为地方综合性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修工作也日益受到地方政府和相关文化部门的重视。从整体上看,《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在编纂内容和质量上比较高,但在篇目设置方面,笔者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考,希望能对《文化艺术志》下一轮的编修有些许启发。在接下来的修志过程中,应当注意兼容史料性、科学性、学术性、实用性,真正发挥其社会功能和价值。由于笔者水平有限,经验不足,有错误和不足之处恳请读者批评指正。
注释:
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
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318页。
参考文献:
[1]成都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都市志·文化艺术志[M].成都:成都出版社,1993.
[2]四川省地方志編纂委员会.四川省志·文化艺术志志[M].成都:四川辞书出版社,1993.
[3]吕慧芬.关于记述内容详略相宜的把握——志书试写稿中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J].黑龙江史志,2005(10).
[4]杨子建.关于第二轮修志文化篇的思考[J].中国地方志,2004(08).
[5]李兆群.省文艺志和文艺集成志书异同辨析[J].方志论坛,2001(03).
[6]来新夏.地方志与文学研究[J].中国地方志,2007(02).
(作者简介:梁凯琪,女,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专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