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元媛
摘要:如今我国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贫富差距加大,流浪乞讨现象也依然存在于各个城市中,因此对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迫切需要一个更加完善的能够切合实际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管理模式。本文通过分析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行乞原因,提出完善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意见与建议。对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进行研究对逐步完善和健全我国社会救助制度有着重大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够改善我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现状,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流浪乞讨人员 社会救助 救助方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的物质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社会角落中依然存在着一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在城市中依靠乞讨度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弱势群体,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其难以维持基本生存状况。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社会救助一直是我国民生问题的焦点所在,对这一部分特殊人群进行必要的社会救助显得更加重要。而传统的遣送收容方法已经不足以解决目前救助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因此在现阶段,如何找到高效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模式是摆在政府和社会大众面前的重要问题。
我国也正在致力于探索不同的救助管理模式以改善他们的生活,但各方还存在一些分歧,因此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来逐渐完善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制度。对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制度进行探究一方面对救助制度的完善有一定理论意义,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对管理城市提供借鉴、减少社会上各种形式的流浪乞讨现象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生存困境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存在于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数量庞大、内部构成复杂多元化、多来自农村贫困地区、流动性大,分析他们的生存状况、乞讨原因,可以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救助管理措施。
(一)流浪乞讨人员的概念界定
对于我国流浪乞讨人员的定义,我国民政部于2003年8月1日出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户政策,正在城市中流浪,以乞讨为生的弱势群体。而广义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除了上述情形外,还包括一部分可以不以此谋生但由于自身懒惰成性等原因进行有组织的乞讨敛财,形成的职业乞丐团体。
(二)流浪乞讨人员生存现状
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主要集中在繁华的城市商业区、各种火车、汽车、地铁站周边以及人流量聚集的地方,大多数为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儿童,多以写一些纸板说明自身的生存困难情况或说祝福语乞求路人施舍的方式进行乞讨,同时也有部分人群强行乞讨。在他们的生活方面,流浪乞讨人员都是衣衫褴褛地行走或停留在某一地进行乞讨活动;经常性居住在桥底、废弃的郊区楼层中;由于生活环境脏乱差,容易细菌滋生引发各种传染病,又难以就医,致使他们身体状况差,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二、流浪乞讨人员的流浪行乞原因
流浪乞讨人员大致上可以分为救助群体、职业群体和违法群体。救助群体就是指符合我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的人员,是我们社会救助制度之下的主要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救助的群体。这个群体主要包括一些残疾人、身患疾病又没有劳动能力,无亲无靠的孤儿、无人赡养,也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以及一部分是从贫穷落后的农村进入城市谋生路的农村流动人口,没有一技之长也不熟悉环境进入城市后暂时找不到可以谋生的工作,他们不能维持基本生存,看病就医、儿童接受教育这些都是无法实现的。对于这一部分人员,乞讨所获的财物是他们唯一的生活来源。
职业群体就是指狭义上包括的那一部分虽然可以依靠体力或技术劳动生活但是由于个人好逸恶劳而采用乞讨作为敛财手段。这些人白天衣衫褴褛、身体伤痕累累或伴有残疾,晚上就可能出入各大娱乐场所。违法群体是不法分子采取欺骗、威胁或利诱等手段逼迫未成年、妇女、老人进行乞讨,利用大众的同情和怜悯谋取利益以维持他们的高质量生活。
在流浪乞讨的原因上,救助群体中大多数人因为贫困和疾病導致的流浪乞讨,这成为了大多数人流浪乞讨的主要原因,而家庭功能的缺失导致了一部分老人和儿童无人抚养。当自身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时候,又没有外力的帮助,也只能被迫流浪或者乞讨度日。但同时,大部分流浪乞讨者的致困因素不止一种,乞讨原因也并非数据显示的那么简单,乞讨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存压力
经济全球化后,各国经济都进入飞速发展阶段。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直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城乡区域之间发展的不平衡、社会阶层明显分化、收入差距加大这些都是导致这些贫穷落后的地方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的根本原因。
农村地区的生产方式单一,种植技术和经营理念落后,再加上城镇化发展占用了一部分农田,可耕地面积逐年递减和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使得农村人口收入一直得不到增加,生活贫困。为了养家糊口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劳动力选择进城打工,但是由于自身条件一时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这使得一部分人不得已暂时选择乞讨这种生存方式。
(二)保障不足
我国虽然对生活在贫困线下的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例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户制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在实践中未能得到很好的落实,这促使一些残疾或身患疾病又没有劳动能力的人、无亲无靠的孤儿和无人赡养也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孤寡老人无法生存不得已选择乞讨。
(三)其他原因
除上述客观原因外,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个人主观原因。由于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原因,造成妇女或未成年人离家出走,在无依无靠的情况下成为乞讨者;其次劳动者个人素质偏低,没有一技之长,或者身患疾病、残疾难以找到适合的工作;思想观念落后,甚至三观扭曲促使职业乞讨群体产生;还有更甚者,法律意识淡薄形成违法群体。
三、完善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个别地区的救助经验借鉴
1.上海市的救助经验
为了能够更好的完成救助人员甄别工作,上海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身份甄别跨省联动机制,就是指在省际间建立甄别流浪乞讨人员身份的协作联动关系,并以协议形式,明确协作内容,确定联动机制。甄别工作跨省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各地优势,大大提高了甄别成功率,实现了原先在站内甄别无法实现的新突破 。
2.河南省的救助经验
河南省为更好地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此外拓宽宣传渠道,提升救助知晓率。各地广泛宣传为救助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向路边超市、福利彩票点、环卫工人、热心群众发放爱心救助卡;利用当地和省级新闻媒体宣传救助途径、救助案例和有关政策法规;利用通信平台向手机用户编发流浪乞讨救助公益短信,以致市民公开信的形式进行宣传救助。救助管理站也是针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一项临时性社会救助措施。
(二)对我国救助措施的完善建议
1.在制度层面,需要建立长效人员甄别机制,救助过程实施分类救助;落实管理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权责分明;国家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专项资金保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发动群众主观能动性,提倡各界社会力量齐参与。
2.定期开展“地毯式”街面排查,联合公安、城管等相关单位,配强队伍,扩大巡查频率和覆盖范围,重点对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交通枢纽、废弃工厂等流浪乞讨人员集中和露宿区域,尤其是易积雪、多寒风的低地、死角开展全天候巡查。在流浪乞讨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增设临时救助点,设置明显标志,引导进入救助站。
3.强化应急保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对接到的求助电话,第一时间接听、记录,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工作记录留痕可查。随时为求助人员提供食宿,防止流浪乞讨人员因冻伤等发生意外。对进站接受救助且无法联络家人的人员,通过DNA比对等手段,及时联系家人,并护送返乡。
4.及时报告处置情况。各地市救助管理站积极与属地公安、城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畅通信息渠道、做好信息共享,确保各职能部门、各级救助信息纵横畅通无堵点。及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
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中,完善我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的过程任重而道远,但互联网时代的科技在飞速发展,将科技更多地融入制度建设之中,我们的生活质量会普遍提高,流浪乞讨人员的数量也会不断减少,救助制度也会逐渐完善。
参考文献:
[1]杨惠亭.如何完善我国流浪人口救助制度[J].统计与管理,2013,(01):3-10.
[2]安柏宇.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之完善[J].黑龙江学,2011,(15):6-9.
[3]陆永明,陈晨.社会学角度下的乞讨行为[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6,(03):1-3.
[4]毕树沙.构建多元联合型的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探讨[J].湘潮,2010,(08):31-37.
[5]代淑蘭.救助管理工作困境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09):27-29.
[6]李静.当前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探析[J].商业文化,2011,(06):20-32.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