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州市矿山企业综合治理办公室 龚西征
湖州市在历史上是矿业大市,矿产建材业一度是湖州市的支柱产业,矿山开采对湖州市的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矿山过度开采造成山体破坏,“小、散、乱、污”问题严重,生态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湖州市的矿山数最多时有1000余家,矿产资源年开采量最高时近1.65亿吨。2005年8月15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湖州市安吉余村调研考察时,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湖州市以“两山”理念为指导,以“四铁”精神(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手段、铁的纪律)坚决整治矿山“小、散、乱、污”,加大矿山的关闭整合力度,全市矿山数量减至47家,建筑石料年开采量减到4800万吨。那么多废弃矿山该怎么办?湖州市的做法是生态修复,通过生态修复拓展高质量发展空间。
为有效解决矿山开采所遗留的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湖州市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绿色矿山,并以部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全国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开展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积极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和在产矿山生态修复,“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矿地融合发展得到了有效推进,废弃矿山得到了全面治理,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得到了高效充分利用。湖州市累计完成废弃矿山治理382个,省级示范工程43个,累计治理复绿2.5万余亩,复垦耕地3.1万亩,开发可建设利用土地4万余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现了生态、土地和安全的目标。
湖州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规划编制实施阶段(2012年以前),湖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开展废弃矿山状况调查摸底,编制市、县(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实施全面治理;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纳入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方位监管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千矿整治、百矿示范”工程。第二阶段是“四边三化”阶段(2012年—2017年),该市全面开展“四边三化”整治,组织实施山边“洁化、绿化和美化”工作,出台了《湖州市“四边三化”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湖州市深化“四边三化”行动方案》,在上一轮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治理力度。第三阶段是“三年攻坚清零 ”阶段(2017年—2019年),该市开展了矿山复绿三年攻坚清零行动,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矿山复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矿山复绿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两路两侧重点区域剩余的63个废弃矿山实施治理,全面扫尾,实现清零目标。
▲ 德清县砂村集中开采矿地变身万亩工业平台
湖州市对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转变。湖州市的历史上大量的废弃矿山千疮百孔、满目疮痍,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生态立省战略后,要求做好矿山生态环境建设。湖州市抓住时机,因势利导,进一步统一认识,作出了“生态立市”的决策部署,把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当作湖州市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当务之急的工作和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重大难题,更是作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生动实践。历届湖州市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坚定不移举生态旗、打生态牌、走生态路,将新发展理念融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湖州市作为“两山”理念诞生地、绿色矿山发源地、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10余年来,全市上下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广泛凝聚生态共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推进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湖州市较早地系统性、有组织开展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市、县(区)分别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山自然生态保护与治理规划。该类规划从指导思想、编制背景、矿山生态环境状况、治理目标、规划分区、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废弃矿山治理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在治理类型上,该类规划把废弃矿山治理划分为“综合治理型、简易治理型、自然恢复型”三大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采用“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因矿施策、实施治理;在实施时序上,按照重点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一般治理区的规划分区,分步骤、有侧重的实施治理;在治理方法上,还根据不同的废弃矿山环境现状明确了自然复绿、平整复垦、充填复垦、台阶绿化、客土喷播绿化、特殊修整、高大乔木遮挡等治理方法。该类规划对矿山自然生态保护与治理进行系统设计和部署,为做好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明确了方向,奠定了基础。
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关键在于制度机制保障,以制度机制推进度、以制度机制保质量、以制度机制促效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湖州市强化生产矿山源头管控和废矿治理的顶层设计,湖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的通知》《中共湖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紧从严依法规范矿产资源管理十条规定>的通知》《湖州市市级绿色矿山管理办法》《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绿色矿山创建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矿山复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矿山复绿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要求:在产矿山要严格按照绿色矿山要求建设,实施边开采边治理,做到开发与保护协调推进,矿山关闭前完成生态治理,确保不欠新帐;废弃矿山要全面实施生态修复,确保还清旧帐。制度保证矿山生态环境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该市通过建立多渠道废弃矿山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建立矿山生态治理备用金制度,生产矿山没有完成治理的,没收原矿山业主复绿备用金用于治理、提取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成用于治理,吸收社会资金。如长兴县采取PPP模式用于治理、提取废弃矿地复垦土地(指标)出让收益分成用于治理、废弃矿山治理尾矿收益用于治理等多种途径,近年来累计筹措废弃矿山治理资金5亿元,有效保障了废弃矿山的治理工作。三是强化工程质量。该市严格规范治理项目的招投标,健全完善工程施工养护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专家和相关部门参加的治理工程验收机制,把好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监管和验收关口,重点是严把工程质量,确保生态环境恢复、安全隐患消除、矿地综合利用,实现环境、土地、安全、效益多赢。
▲ 浙江省百矿示范项目——堂子山废弃矿区治理工程
湖州市按照“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林则林”原则,把废弃矿山治理与生态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业平台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有机结合,调动各方积极性,实现治理效益最大化。一是土地开发型。将废弃矿地直接复垦成建设用地。依据废弃矿山的各自特点植入相匹配的产业,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或再造,宕底土地整治,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景观再造型。在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时保留和利用其部分特殊地形、地貌、岩石、化石等进行艺术化的人工景观再造,重塑和修饰,形成新的生态环境景观。采用同步设计、造景添绿的方式,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景观建设互为结合,既达到景观效果,又实现生态修复治理目的。三是生态复绿型。对废弃矿山裸露、受损和被污染的矿区进行植被重建和生态修复,使其恢复成与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相近的状态。即对边坡适当处理确保稳定后,采用各种植被恢复工艺进行单纯边坡绿化重建植被的方式进行治理,以此达到复绿效果。四是土地整理型。直接对废弃矿山削峰填谷,整体平整,复垦成耕地,腾转占补指标,助力现代农业发展。该模式适合于远离城市、交通不便、农业发达的地区。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多部门、多学科,标准高、要求严。湖州市强化协调,协同推进,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联动、层层落实”的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新局面。一是明确责任主体。该市明确了湖州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废弃矿山治理负总责,并按“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具体治理主体和责任。各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监督指导。对治理主体明确的废弃矿山,由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督促该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对治理主体不明确或灭失的废弃矿山,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治理。二是实行分片负责。该市将全市分成八个重点片区,落实8位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片负责,建立“一点一方案一责任人”制,明确联系领导和联络员驻点,抓好督促推进;实施区域限批制,凡“两路两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废弃矿山,未按时进场施工或未按时完成复绿任务的,暂停所在乡镇(街道)所有自然资源项目的审核审批。三是落实考核通报。该市把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高赋分(0.5分)指标单独考核;由湖州市市政府督查室、市级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实行联动督查检查,每月召开例会通报督查情况、督促工作推进;同时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工作的落实。
▲ 长兴县利用陈湾废弃矿地打造龙之梦的经典钻石大酒店
对部分区位条件较好的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与城市规划、产业配套衔接,综合采取边坡复绿和矿地开发的办法,建设工业大平台。
1.湖州市南太湖长兴分区废弃矿地综合治理项目
湖州市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位于集聚区的长兴分区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杭宁高速,南至吕山乡金村道路、湖州界,西至戚吕公路,北至新318国道,规划总面积9107亩,其中,废弃矿地面积近5000亩。
自2010年开始,该区块陆续关闭了14家矿山企业,产生了较多的废弃矿地,同时因矿山开采等历史原因,形成了“两山(白鹭山、白鹤岭)、两水(北杨潭矿坑水体、老虎洞矿坑水体)”的独特地貌特征。由于该区块内大部分区域地势不平且连片性较差,裸崖、孤峰、险峰大量存在,矿坑积水、地表坑洼情况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难以有效利用,无法吸引“大好高”项目入驻。
2017年,长兴县对该区块全面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废弃矿地利用,创新采用PPP模式进行治理,通过招投标选定省属国企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为施工单位,总投资4.4亿元,计划通过两年时间(2017年10月至2019年9月),将该区块建设成“山水相依、绿带相连、产园相融”的全省一流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目前,整个项目施工现场共分为5个回填区,5个开挖区,进场施工人员245人,各类机械设备82台。爆破、开挖、运输、平整、碾压一整套施工工艺,严格按照设计方案科学、精细、安全、环保、高效作业。充分保留现有植被山体,减少资源开挖,石料不外运不外卖。同时,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和周边环境保护,做到现代化开采、清洁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全封闭施工,降低对周边地区环境影响。此外,还设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强对开发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测。
该区块的治理,紧紧围绕打造全省一流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和创建“全国废弃矿山综合治理示范区”的目标,按照“谋划大产业、招引大项目”的要求,实施全园通盘规划、综合设计与治理;坚持生态型园区的特色定位,按照“宜建则建、宜景则景、宜绿则绿”的要求,结合不同功能区划,因地制宜,建设白鹭山保护区、白鹤岭景观山体公园和北杨潭、老虎洞生态水体公园。同时,该园区明确产业导向,坚持高端化、生态化产业定位,编制了以高端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为主导的产业规划。目前,该地已成功引入吉利汽车生态数据产业园项目,占地约2000亩。
2.德清县砂村集中开采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2012年9月,德清县砂村集中开采区(有12个矿山整合关闭)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正式启动。2014年 3月,该项目实现“南北贯通”“和谐闭矿”,移交原德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砂村集中开采区矿地综合开发利用该项目整治范围达7307. 88亩(其中北区3764.17 亩,南区3543.71亩),共平整矿地5780亩(其中北区3134亩,南区2646亩),是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北部园区。2018年9月30日,总投资120亿元中车交通商用车产业基地落户砂村万亩平台。
对远离城市、交通不便、周边农业发达的地区,采取“边坡生态复绿,宕底土地平整”的方式,采用“削峰填谷、平整场地”“表土剥用、回填造地”“移土培肥、提升地力”三道工序,按照田成方、树成行、路渠配套的要求垦造水田、旱地,将矿地复垦成耕地,如德清县洛舍东衡村、长兴县和平虹东矿区、吴兴区道场护塔岭、南浔区和孚横山矿区。全市已累计复垦耕地3.1万亩。
1.德清县洛舍镇东衡废弃矿区造水田项目
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先后关闭矿山11家,有大片废弃矿地。其中方山区块淤泥填埋复耕工程,整治总面积3482亩,包括废弃矿地1901亩,其他农用地面积1581亩。项目结合苕溪清水入湖导流港清淤等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方法,自东向西循序推进整治。第一期东衡村上费坞复耕项目已于2010年启动实施,目前工程已全面开工,经环保部门检测,土壤质量检测和固废样检测报告相关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
淤泥填埋复耕工程采取“三步法”工序实施,确保垦造后新增耕地质量:一是“削峰填谷” 平整场地,对项目区内剩余的小山包,通过工程措施推填入矿坑打造基础层;二是“表土剥离”循环利用,在基础层上采取覆盖周边园地熟土层和建设剥离耕地表土层打造耕作层;三是“移土培肥”提升地力,将污泥处理后“填埋”复耕,在田块表层覆盖至少1米厚度的干河泥,通过增加土壤有机质提升耕地肥力,实现“以废治废”“变废为宝”。
项目一期位于洛舍镇东衡村上贾坞,整治总面积406亩, 其中废弃矿地复垦总面积265.29亩,实施后建成水田面积243.76亩,回填土石及吸纳淤泥190.25万方。2015年 ,通过边治理、边试验,该村先期种植的30亩水稻试验田和100亩玉米试验田,亩产接近普通土地产量,其中废弃矿地复耕缩短时间3—5年。二期项目规划整治总面积1098亩,其中废弃矿地复耕920亩。
2.长兴县和平镇虹东废弃矿山治理项目
长兴县和平镇虹东矿位于长兴县和平镇长城村,矿区面积0.3467平方公里,于2013年12月到期关闭。在治理过程中,该村结合农综项目开发,对矿区宕底实施复垦造田,新增耕地557亩,有效地补充了耕地,缓解了“占补平衡”的压力,并进一步提升了废弃矿山治理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9年上半年,该矿复垦区小麦产量约为600斤/亩,预计整个矿小麦总收入超过18万元。
工程采用“台阶式削坡卸荷、生物护坡、场地平整”的综合治理方法,景观再造,复垦整治成生态用地。如湖州潜山、长兴齐山和开发区堂子山矿区,采用“同步设计、造绿添景、互为结合”的方法,分别建成城市公园、植物园和最美生态驾校等。浙江省百矿示范项目——仁皇山治理项目入选中宣部“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长兴县结合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的实际,关停石料加工厂,投资1.7亿元建成金钉子国家“4A”级景区和自然资源科普基地。长兴龙之梦项目——钻石酒店利用陈湾废弃矿山的修复,对山体水体进行景观再造,形成“三水一崖”风景。全市已累计治理复绿2.5万余亩。
1.开发区堂子山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开发区堂子山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地处湖州市南大门,杭宁高速公路的北东侧,紧靠湖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南分区。治理工程区内曾有多家矿山企业,经多年开采,已形成北东—南西长720米、东南—西北宽370米的极不规则的开采面和采空区。现虽已全部停采,但未经任何治理,该地存在诱发崩塌、滑坡和滚石等地质灾害的隐患,严重影响了当地人民群众的安全、城市形象。
堂子山废弃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是浙江省“百矿示范”工程之一,采用“台阶式削坡卸荷+挡墙支护+场地平整”方式治理,边坡绿化近8万平方米,复垦废弃矿山土地264亩,其中约27亩用于申嘉湖高速公路建设,余237亩改造成生态驾校。堂子山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的实施,既改善了城市视觉环境,消除了安全隐患,又提供了生态驾校教学用地,提升了土地利用率。
2.湖州市仁皇山废弃矿区治理工程
仁皇山废弃矿区治理工程位于湖州市中心城区,毗邻市行政中心,南临旄儿港,北倚仁皇山,西望104国道、杭宁高速公路和杭宁高铁。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村民连年的劈山取石开矿使矿区形成一坡到底,坡角在70度以上,高差可达70米。开采坑口塌陷严重,宕面危岩众多,宕底凹凸不平、犬牙交错,边坡极不稳定,水土流失和崩塌时有发生,景观受损,土地荒芜,影响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品位。该矿山在湖州市政府行政中心边。2001年,市政府决定关停此地矿山,实施禁采。
该矿区列入浙江省“百矿示范”工程,开始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该工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按照“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景则景”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治理面积约162600平方米。该工程采用“台阶式削坡卸荷、生物护坡、场地平整”的综合治理方法,在确保边坡稳定性的前提下,通过削坡、反压坡底等手段,形成三个台阶,总体坡面角小于50度。于坡面东侧,依山势修筑上山踏步台阶。在此基础上,该工程采用客土喷播、厚层基质、苗木种植复绿技术对坡面进行绿化;用削、填结合的方法,对矿区宕底进行平整整理。2005年4月,该工程顺利竣工,2008年开始免养护,共投入资金874万元,完成边坡绿化5.5万平方米,种植湿地松、雪松、桧柏、雷竹、海桐、黄杨、小叶女贞等8种乔灌木,共计8540株;播胡枝子、紫穗槐等5种灌木品种,约230公斤;播高羊茅、弯叶画眉草、白三叶、紫花苜蓿、黑麦草等10种草种,约500公斤;局部矿坑建成垂钓区,平整废弃矿山土地122亩,用于公园建设。
通过治理,昔日满目疮痍、乱石成堆的矿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乔、灌、草结合,层次明显的矿山公园,成为湖州市民休闲健身的场所。坡上灌木郁郁葱葱,坡面下部苍松成林、翠竹成片。节假闲暇,游客络绎不绝,或沿坡拾级而上,达山顶,极目眺望,湖城景色尽收眼底;或于坡下林间,尽情享受天然氧吧之薰陶。
3.太湖龙之梦项目——原陈湾石矿治理项目
陈湾石矿位于长兴县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开始开采,周边原碧岩、陈湾两个自然村约800多户村民均在此以采矿为生。陈湾石矿于2000年关闭,矿山关闭后留下一座破败不堪的弃矿,山体裸露、边坡陡峭、宕底崎岖,且留下一处深潭,周围的生态环境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长兴县针对原陈湾石矿周边地理条件,坚持生态修复与因矿施策的原则,启动对该废弃矿山边坡生态复绿,治理方案在保留了原废弃矿坑的基础上,对山体、水体进行景观设计,在裸露的山体上种树、种竹,累计投入100多万元,费时4年时间完成了治理,最终形成了太湖水、湿地水与矿坑水互相映衬,弁山与矿坑崖壁相映成趣的“三水一崖”自然景观。
2015年,陈湾石矿生态治理后的山水景观自然环境,吸引了上海长峰集团在陈湾石矿所在地投资建“太湖龙之梦乐园”,项目设计保留了原区域裸露山体、植被与废弃矿坑,并设计建设自然山水景观,特别是酒店的选址,巧妙地遮挡住裸露的矿体。整个项目投资约200亿元,总占地面积11600亩,含11家酒店、13座剧院、太湖古镇、野生动物园、全国最大的马戏城和盆景园、7个主题乐园、3万平方米会展中心、5000亩湿地公园。项目设计年接待游客2000万人次,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养、育、展”九种功能要素的旅游集聚区,届时美丽的太湖之畔将新增一个崭新的旅游体验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