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耀
8月28日,中利集团发布了2019年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57.35亿元,同比下滑22.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713万元,同比下滑144.89%。就这份中报来看,很显然,中利集团这一次是“考砸了”。
实际上,中利集团并不是第一次“考砸”的,其2018年的业绩就已经“考砸”了。2018年财报数据显示,中利集团当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67.26亿元,同比下滑了13.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2.73亿元,相比2017年2.19亿元的盈利情况,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高达224.77%。
在业绩表现不佳下,中利集团的筹资能力有所变弱,2018年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57.02亿元,与此同时,当年存在的71.79亿元短期负债也让中利集团资金压力巨大,资金链危机并不容小觑。更为重要的是,该公司近两年的营业收入因缺乏现金流等相关数据的支撑,还存在虚增的嫌疑。
从中利集团披露的数据来看,在2018年以前,该公司的营业收入虽然有所波动,但总体上还是不断提高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了2016年略低,仅实现7425.16万元外,其他年份也均有数亿元之多。然而到了2018年,或因种种经营上压力所致,中利集团在对其业绩披露也玩起了小花样,其在发布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时,公司均表示当年预计盈利,可等到发布正式年报时,经营业绩却出现了巨额亏损。
2018年10月26日,中利集团发布的2018年三季报显示,各板块业务稳健发展,光棒光纤业务利润保持较好水平,特种通讯设备业务符合预期,光伏扶贫电站业务利润贡献突出。在此基础上,预期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在3.3亿元至4.8亿元之间,变动幅度在8.01%至57.10%之间。
2019年1月31日,中利集团又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因2018年3月26日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新发布的政策,不允许贫困县光伏扶贫项目贷款,公司扶贫项目大部分回款速度未达预期。同时由于光伏国补资金的欠费因素,导致公司已出售的部分商业电站项目应收款回收不能按期履行。致使公司计提坏账准备金相应增加,造成公司当年利润比预期减少。因此,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减少,盈利区间变为3515万元至5052万元,变动幅度由此前的同比增长变为同比下降,降幅区间在88.5%至83.47%之间。
此后,中利集团在2019年2月26日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8.75 万元。这一结果比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的3515万元的最低金额还要低,但不管如何,快报利润虽不及预期,但总算还是盈利的。
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在中利集团今年4月15日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从此前快报披露的盈利3088.75万元修正为亏损2.83亿元。而更让人惊异的是,在其2019年4月23日发布的2018年正式年报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际亏损金额再次发生变化,被调整为2.88亿元,相比其8天前发布的修正公告亏损金额又多出了数百万元。
年度业绩连续调整,由盈利转变为巨亏,如此神操作难免让人怀疑,中利集团在业绩披露上玩了“花样”! 要知道,早在2018年10月份,在中利集团发布三季报前几个交易日,该公司股票还连续大幅下跌,股价一度到了7.45元的最低价。待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三季报并预计全年业绩会大幅增长后,股价开始缓慢向上波动。2019年2月26日,在其发布业绩盈利的快报后,股价一度上升至11.72元的最高价,区间涨幅高达57.32%。然而,自4月23日发布业绩巨额亏损的年报后,股价就一路下行,至今跌幅超过了30%。中利集团这一变再变的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让诸多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损失惨重。
2019年7月2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对中利集团及其相关责任人下发了通报批评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然而,因其“随心所欲”信息披露,致使投资者已经发生的损失却已无法挽回了。
对于主营业务,中利集团在半年报中给出的介绍是:公司主要从事光通讯、电缆全产业链制造与销售、光伏新能源制造及电站建设、军工电子业务。通过自主研发、生产、自建营销渠道从而创立“中利”及“腾晖”品牌。单从其这一介绍来看,该公司似乎很“高大上”,不过从行业收入情况看,虽然光伏行业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从2018年度的52.60%下降到2019年半年报中的42.16%(2017年时,这一比例为57.29%),但显然光伏业务仍然是其最核心的业务。
从财报来看,中利集团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的营业收入均出现幅度不小的降低,而同期其核心业务光伏业务收入占比也在不断降低中。其中在2018年,光伏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从上年度的111亿元下滑到了88亿元,下滑幅度超过20.72%;2019年上半年,光伏行业收入由上年度同期的39.48亿元下滑到24.18亿元,下滑幅度进一步提升至38.75%。
从行业角度来看,光伏产业目前仍然依赖政府的补贴支持,还没有具备脱离补贴、独立参与发电市场竞争的能力,政策变化对于光伏行业影响巨大。2018年3月,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建设模式方面,明确以村级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在建设资金方面,要求由各地政府出资建设,不得负债建设,企业不得投资入股、不得向银行借款。随后,2018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降低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这些政策的出台或许与中利集团2018年以来的业绩“变脸”不无关系的。
中利集团曾在年报中表示,“2018年国内经济受政策因素和宏观经济的影响,经济增速低于年初预期,增幅回落。公司在2018年发展中经受了去杠杆带来的融资难、光伏产业531政策带来行业减产超过50%、光伏扶贫326政策造成扶贫光伏应收账款激增……”。如果说,业绩的下滑对该公司带来的风险是显性的,那么,其背后的资金链方面的风险则是相对隐性的。
从中利集团2018年的年报数据来看,其当年期末账户上的货币资金余额有24亿元,如此规模的货币资金看上去似乎不算少,但相对于其当年近170亿元的营业总成本来说,是明显偏少的。从货币资金构成来看,其24亿元货币资金中,现金和银行存款只有13.7亿元,其余则是以各种保证金为主的不能随时支取的其他货币资金。因此,以其账户上的这13.7亿元随时可以支配的资金量来看,如果按照当年营业总成本平均计算的话,还不够一个月的成本支出。
与此同时,从资产负债表来看,2018年中利集团仅短期借款金额就高达48.58亿元,除此之外,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也有23.21亿元,仅这两项短期负债就合计高达71.79亿元。在经营状况越来越差,业绩大幅下滑的状况下,这些巨额短期债务如何偿还也就成了令人担忧的现实问题。
有意思的是,从近年来该公司现金创造情况来看,在经营状况良好、连续盈利的2014年至2017年时,中利集团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出现了持续净流出状况,流出金额合计达38.29亿元。同样在这四年中,该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则均为流入状态,合计筹资净流入达103.22亿元。如此情况说明,中利集团这些年的“造血”能力是严重不足的,经营活动完全依靠筹资来维系。
2018年,中利集团营业收入出现了大幅下滑,在经营业绩突然“变脸”的同时,其筹资能力也随之恶化,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净流出了57.02亿元。2019年上半年,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仍出现1.51亿元的净流出。这个筹资能力的下滑对于资金并不充裕的上市公司来说,显然是不好的信息。
然而奇怪的是,在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业绩连续出现大幅下滑的同时,中利集团的“造血”能力反倒出现了逆袭,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竟然连续出现净流入,分别达到27.2亿元和1.94亿元。业绩大幅下滑,而回款状况却越来越好,如此情况着实让人难以理解。
或许正是靠着“造血”能力的逆袭,中利集团度过了2018年业绩大幅亏损的危局。然而,在经营状况不佳,筹资能力减弱的情况之下,其巨额短期负债恐怕还是会成为其潜藏“地雷”的,一旦经营中某个环节出现危机,则其资金链断链的风险随时可能爆发。
正如上文所述,中利集团2018年虽然实现营业收入167.26亿元,但同比仍下滑了13.85%,而就在这下滑后的收入数据背后,仍存在不小的疑点。
对经营性企业来说,既然有营业收入,就应该有相应的现金流入和经营性债权的支撑,那么中利集团近两年的营业收入是否得到相关数据的佐证呢?
上文中已经分析过,2018年中利集团的“造血”能力奇异地出现了“逆袭”,这也就意味着其当年应该有不错的现金收入。从财报数据来看,公司2018年的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金额为159.63亿元,由于该项不但包含了增值税-销项税金额,还包含了预收账款项,当年预收账款减少了2.01亿元,因此在扣除这一因素的影响后,中利集团2018年收到的现金相比当年的营业收入要少5.63亿元,这种情况意味着当年应该还有相同金额的经营性债权的增加才对,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应该有相应额度的增加,可实际情况又是如何呢?
从债权数据变化来看,当年中利集团剔除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相比期初金额不但没有增加,相反还减少了4.72亿元,而考虑坏账准备金额增加的3.94亿元因素后,其计提坏账准备前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合计减少了0.78亿元,显然,这一结果与我们上文所述的应有5.63亿元的理论新增债权相比,存在6.41亿元的差额。
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包含销售增值税——销项税,而我们上文核算中,并未考虑营业收入中该税项影响。2018年4月份,普通产品销售的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至16%,即使全年按照下调后的16%计算,则中利集团2018年167.26亿元的营业收入所实现的增值税金额达到了26.76亿元,因此若算上这部分增值税后,则其含税营业收入与其当年收到的现金及经营性债权金额之间的差额将会扩大到33.17亿元。这也就意味着该公司当年有33.17亿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形成新增债权,那么,如此巨额的收入又去了哪里呢?
当然,我们不排除企业用承兑汇票背书转让进行采购导致上述差额的产生,但如果真的有这种背书采购的话,则采购与支出及负债之间也应该有相应的差异才对,那么公司2018年的采购情况又是如何呢?
据中利集团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当年向前五大供应商共计采购原材料31.5亿元,占全年采购总额的比例为28.49%,由此推算出全年采购总额为110.58亿元。按照当年调整后16%的增值税—进项税计算,则当年含税采购总额约为128.28亿元。
同期,反映采购情况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金额为117.29亿元,此外预付款项新增了0.86亿元,在扣除预付款项的影响后,则含税采购总额相比实际现金支出多出了11.85亿元,如果不考虑票据背书转让情况,则该公司当年应该有相应金额的采购需要形成新增负债。
然而,根据资产负债表披露的数据,2018年中利集团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不但没有增加,相反还减少了12.98亿元,这显然与理论上应该增加的11.85亿元债务相比,相差了24.83亿元。意味着,即使该公司存在票据背书采购的情况,其总额也不会超过24.83亿元。然而,上文中我们已经核算出含税营业收入中有33.17亿元不知所踪,即使按照24.83亿元的最大票据背书采购进行扣除,仍然有8.34亿元的含税营业收入得不到现金流及经营性债权支撑的,那么这数亿元收入又去了哪里呢?
实际上,以同样方法核算,《红周刊》记者发现中利集团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实现3.06亿元、同比大幅增长311.49%的2017年,收入数据同样存在了很大的疑点。
其中,2017年其含稅营业收入相比同期收到的现金及形成的经营性债权多出了49.83亿元。如果存在票据背书采购的话,理论上应该与该金额相当,然而从核算结果来看,其当年含税采购相比同期现金支出及经营性负债仅多出3.52亿元,也就是说,即使这部分金额全部为票据背书采购,扣除后,2017年度中利集团的含税营业收入中仍然有超过46亿元的收入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形成相应的经营性债权,那么,这逾46亿元的收入又是如何实现的呢?
连续数年,存在巨额收入无法得到相应财务数据的支撑,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也连续数年为净流出状态,再加上公司业绩的突然变脸,这诸多怪现象集中出现在一家公司身上,这就让人不得不怀疑,中利集团是有收入虚增嫌疑的。
表1 与收入相关的财务数据(单位:亿元)
表2 与采购相关的财务数据(单位: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