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高品质生活的科学内涵分析入手,围绕涪陵区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路径,从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经济生活品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政治生活品质;以丰富人民精神生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文化生活品质;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社会生活品质;以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环境生活品质等五个方面进行深入阐述。
【关键词】高品质生活 路径 探析
创造高品质生活,是涪陵全面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重庆工作“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的中心工作之一。作为重庆一流经济强区的涪陵,如何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创造高品质生活,值得研究。
一、高品质生活的科学内涵
品质生活,英文直译quality of life。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世界各国专注于经济发展,但单纯的经济增长并没有带来人民福利的改善,反而造成了环境破坏、道德缺失等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从而唤醒了人们重视生活品质的强烈意识,促使人们从仅仅关注经济增长带来的收入增加转向关注自己和家庭的生活品质,在更高的价值层次上思考发展的意义。品质生活概念最早出现在美国经济学家J.K.加尔布雷思所著的《富裕社会》(1958)一书中,该书主要揭示美国居民较高的生活水平与满足社会的、精神的需求方面相对落后之间的矛盾现象。他在1960年发表的美国《总统委员会国民计划报告》和R.R.鲍尔主编的《社会指标》文集中正式提出“品质生活”这个专门术语。此后,品质生活逐渐成为一个专门的研究领域。国际上对品质生活的内涵没有统一的界定,通常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满足程度,包括客观物质条件和主观感受两个维度。
国内关于品质生活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主要集中于与小康指标、现代化指标等的融合研究。2007年,国家发改委和杭州市政府相关机构共同开展了“构筑以生活品质为导向的评价体系”课题研究,首次明确提出了品质生活的概念:品质生活,是指人们享受物质和文化发展的水平和对于这种享受的主观感受与满意程度,它包括客观的品质生活和主观的品质生活。其中,客观的品质生活,是指经济发展水平及其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收入和在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上获得的包括公共服务和基本公共服务在内的服务;主观的品质生活,是指人们在此基础上的主观感受和满意程度。客观品质生活和主观品质生活共同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品质生活,缺一不可。
因此,综合现有的研究成果,可以将高品质生活定义为:居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生活方面所呈现的一种良好状况。
二、涪陵区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路径
基于高品质生活科学内涵的规定性,涪陵区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思路和路径,应从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经济生活品质;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政治生活品质;以丰富人民精神生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文化生活品质;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社会生活品质;以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环境生活品质等方面着力。。
(1)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经济生活品质。经济建设是根本,是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基础。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影响居民生活品质的因素固然很多,但经济无疑是最根本的因素之一。因此,涪陵在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实践中,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夯实高品质生活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一是切实提高居民就业的水平和质量。就业是民生之本,政府要使促进就业的政策优先于其他政策,切实提高居民就业水平和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降低社会失业水平。在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调整时,要充分考虑对就业的影响,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的经济产业和生产领域,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采取信贷、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切实把经济结构调整的过程变成对就业拉动能力不断提高的过程。
二是把提高居民收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与此同时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强化对收入分配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努力缓解地区、行业和企业职工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一是建立合理的企业工资形成与增长机制;二是依法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更加关注和保障低端劳动者的合理报酬权益。
三是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加快涪陵区域经济发展,以带动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二是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质量;三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将农村居民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
(2)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政治生活品质。公平正义是高品质生活的基石,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众高品质生活犹如空中楼阁。因此,涪陵在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实践中,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突破口,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障碍,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加紧建设对保障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
一是健全民主权利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权利保障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自治功能,保证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二是健全民主法律法治制度。健全和完善推进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坚持推进司法领域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严格依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加强司法民主、司法救助,司法保护建设。坚决维护司法廉洁,严肃追究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三是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
(3)以丰富人民精神生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文化生活品质。勿庸置疑,创造高品质生活,既要有经济总量和规模的硬实力,又要有精神文化和影响力的软实力。没有文化的建设、文化高地的打造,就没有涪陵人民的高品质生活。要加快“文化强区”步伐,让文化光芒照亮涪陵未来走向,让涪陵成为有灵魂、有精气神的魅力地区。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广场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二是扎实推进文化进城下乡,深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通过逐级下送、各地互送、志愿参与等形式,增加活动数量,提高活动质量,使农民群众享受更多的精品文化。三是全面发展各类基层文化,加快发展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家庭文化等基层文化,形成生动活泼、深厚浓郁的整体文化氛围。四是大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4)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社会生活品质。社会建设事关民生利益,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由于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我国的社会阶层出现了分化,一部分人民群众沦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如涪陵截止到2018年仍需政府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达3.59万人。维护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平等发展权,应是涪陵创造高品质生活的“下限”。为此,在涪陵創造高品质生活的实践中,要努力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一是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失业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落实稳岗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以及为参保失业人员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健全集预防、补偿、康复为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合理调整不同行业工伤保险缴费率档次。
二是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适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政府补助,强化医保托底保障。
三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制度。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增加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等困难救助工作,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制度,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支持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完善优抚安置基本制度,逐步提高优抚补助标准。
(5)以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居民环境生活品质。环境状况直接决定着人的生存质量,左右民众的生活品质。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和其他生活条件的改善,公众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因此,涪陵在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实践中,要坚定不移的走绿色发展之路,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自觉把生态文明融入创造高品质生活的实践中,在充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基础上,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合理控制开发边界和强度,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等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沿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强化消落区生态保护,推进沿江沿路生态景观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打造绿色文化岸线。
二是强化环境污染治理。深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建立常态化河库管护机制,对36条区级河流“一河一策”开展综合整治,治理修复流域生态,确保长江、乌江涪陵段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深入治理大气污染,强化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源综合防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强化重点区域土壤分级分区管理;加强源头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噪声问题。
三是完善生态保护机制。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生态保护考核评价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污水、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固废、废气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何秉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将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作为改革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指标[J].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8,(2).
[2]贾晋锋.生活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的融合发展[J].人民论坛,2017,(6).
[3]陈民恳.论生活品质及其评价体系的构建——以宁波市为例[J].三江论坛,2011,(7).
[4]罗 栋.城乡统筹视角下的中国居民生活质量研究[J].经济问题探索,2011,(2).
[5]孙泽厚,周 露.工作幸福感与工作生活质量及工作绩效的关系研究[J].统计与决策,2009,(11).
[6]王曲元.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生活质量与主观幸福感研究[J].中央民族大学,2009,(3).
[7]蒋荣华.市民视角下的生活品质之城调研报告[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8,(2).
[8]孙 凤.和谐社会与主观幸福感[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9]汪克亮,杨 力.我国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的综合评价[J].统计与决策,2007,(4).
[10]罗新阳.和谐社会的新追求[J].桂海论丛,2006,(11).
作者简介:倪春华(1981-),男,湖南衡阳人,经济学硕士研究生,涪陵区委党校区情研究室主任,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与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