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怀钦
方案出台,未来可期
2月13日是己亥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二天,我们迎来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可以说,这是新春伊始职业教育界迎来的一个重磅消息。《方案》是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这次会议还特别强调: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在抓改革落实上下更大气力,关键是找准问题、抓住问题、解决问题。
那么,影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问题究竟在哪里?《方案》也明确指出了职业教育发展的痛点是校企合作,因为“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这被认为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瓶颈之一。事实上,长期以来学校在校企合作方面都是“剃头挑子一头热”。针对这方面问题,《方案》给出了具体的激励机制:“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对于新《方案》的颁布,我们期待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以及具体的实施细则能尽快落实,并能在多方面对企业产生强大推动力、足够吸引力、必要约束力和内在驱动力,从而有效激发其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让一直困扰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痛点”成“热点”,“瓶颈”变“通途”。
抓住痛点,找出关键
在计划经济时代,普通中专多数由行业管理,技工学校主要由企业举办,校企联系本来非常紧密,当时招工、招生一体,厂校一家,设备共用,校企人员自然流动,与德国的“双元制”模式非常接近。但在后来的转制过程中,行业企业所属的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被“一刀切”地从行业、企业剥离了出来,办学方向发生了变化,同时也与原来行业、企业的关系日渐疏远。进入21世纪,当我们重新认识到校企合作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时,国家密集发文,呼吁加强校企合作。遗憾的是,这些政策多局限于宏观层面,缺乏可操作性,同时支持、激励措施不到位,更缺乏完善的法律保障。所以,关于校企合作的问题,尽管是年年提、天天讲,校企之间的关系却始终未能理顺。原国家教委职业技术教育司司长、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杨金土教授曾指出,“多年的经验证明,校企关系问题,不单是思想问题。校企的功能主旨和利益目标的差异是客观存在,解决这种差异所产生矛盾的途径,非国家法规和政策莫属。而且,弹性很大和虚头巴脑的政策是无济于事的”。 上海市职业教育协会副秘书长潘家俊研究员也认为,“光有文件和领导讲话向各方提要求是不可能真正解决问题的,非得通过立法和政策配套的根本性手段,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深层次改革创新不可”。
立足现实,主动出击
当然,影响校企合作深度开展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作为学校一方,更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根据《方案》精神,找准问题,“从小处切口、点上发力”。
2019年3月6日上午,笔者携带刚颁布的《方案》文稿,按照预约,来到位于洛阳市的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拜访了该公司董事长李长波。我就《方案》的出台背景以及其中有关校企合作的内容作简要陈述后,李董事长主动要求留下了《方案》文稿,并直言要进一步消化《方案》内容。接着,我又拿出了事先草拟的《人才资源共享合作协议》,并详细陈述了协议的主要内容,即把两个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和能工巧匠聚拢到一起,建立人才共享资源库,互聘共用。我们通过前期调研发现,该公司在项目多的时候,即便把公司里退休多年的老同志都返聘回去,关键岗位的技术人员仍然忙得不可开交。因此,该协议马上引起了李董事长的兴趣。我进一步强调:校企同处一地,同做“四电”专业,而且相互之间只有互补没有竞争,资源叠加、优势互补之后必将产生可观效益。说到这里,李董事长立刻指示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注意消化《方案》,斟酌这个协议,并尽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进一步的实施意见。接下来,我又拿出了另外一个事先起草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协议》,提出了联合培养高质量技术人才的想法。让我没想到的是,又是一拍即合。李董事长说,公司里不缺人,但能独当一面、技术过硬的人才太少了!对此,我们初步商定了暑期协同招工招生,按现代学徒制模式、校企联手培养人才的事项。后来,我们越谈越投机,李董事长还改变了原计划在公司院内投资筹建高铁标准化施工样板项目的想法,提出把项目放在学校,与学校一起共建、共享、共用。交谈持续了近2个小时,在我起身告别时,李董事长又迫不及待地提出第二天再商谈一次的请求,并告知他将尽快向董事会办公会报告,以落实相关问题。
当天的沟通,核心内容就是校企合作,我们初步达成了3项重大合作意向,这给了我很大启发:学校与企业合作,一是要寻找共同关切,要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不是给对方找麻烦;二是要加强有效沟通,有效的沟通才能确保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并在相关问题上达成共识;三是要增强工作韧劲,保持工作定力、持续跟进,不放过任何机会,把1%的希望,通过99%的努力,争取100%的实现。
事实上,一些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确实有校企合作的意愿,而且往往在合作中表现得非常热情。例如,2017年中国铁建电气化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我校对其30余名职工进行技术培训时,公司从项目现场给学校拉来了整车的耗材(电缆和光缆),不但解决了职工培训中的材料消耗问题,而且还可以用于实践教学。只是这种支持或合作都是一时的,往往不能持久。后来我们了解到,企业在一个项目结束后,往往留下大量的尾料和部分计划更新的设备,这些尾料通常都以废品的价格处理掉了,非常可惜;若专门购买的话,其价格是非常昂贵的。如果学校和企业双方能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学校可以极低的价格购回来,这样做不仅提高了资源利用率,还能为学校节省大量资金。在后来我与李董事长的沟通中了解到,他们各个项目上的这些尾料,价值不菲,作报废处理很麻烦,如果学校需要,可以免费送给学校。
峰回路转,大幕开启
然而,合作商谈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就在共建轨道交通实训基地项目有条不紊地论证之时,从该公司传出内部消息,李董事长要调任集团公司的其他岗位,听到此消息的那一刻,我还真担心因为公司人事变动,导致前期大量的工作成为泡影,尤其是在双方出资共建轨道交通实训基地这个重大问题上,虽然各层面上的沟通还在持续,但已经明显感到了迟滞的迹象。让我们没想到的是,新上任的施亚辉董事长与我们很快就达成共识。5月10日,一个简朴、热烈,但又不失隆重的签字仪式如期举行。当天,我校与中国铁路电气化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下了三个协议,即校企共建轨道交通实训基地协议、人才资源合作共享协议、现代学徒制培养协议。为了落实上述三个协议,我们还联合成立了一个校企融合工作委员会。洛阳电视台、《洛阳晚报》《河南教育》(职成教)杂志等媒体还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报道。至此,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也可以说,这是《方案》颁布后在古都洛阳绽放的一朵迎春花吧!
要素切入,谋求共享
《方案》还提出,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我想,这项制度的落实,将为巩固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最大的帮助,因为许多事宜最终都需要人去落实,没有能起关键作用的“人”的协调工作,校企双方的合作恐怕仍然只是局限在纸面上而落不到实处。
这项制度的建立,我认为可以借鉴国家在脱贫攻坚上的做法,选定产业和学校专业相一致的企业,要求企业必须对口扶持(或联络)学校,安排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驻校任职;或学校与企业互派联络员,交叉任职,以确保及时了解和掌握对方需求,沟通方便、信息畅通。交叉任职期间的待遇,可以执行原所在单位的待遇,同时享受接纳方提供的津补贴。此外,在校企之間建立“资源共享、互聘共用”的人力资源共享合作机制,以使双方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真正发挥在生产和人才培养上的作用。企业选择的原则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愿意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对人才资源有较高的认识。二是大型骨干企业。这样的企业任务饱满、效益好,有长期合作的保障。三是同一地区的企业,便于双方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责编 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