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社会下,“网约护士”这种新业态终于告别野蛮、任性生长状态。7月15日,《上海市“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发布,摇响居家护理的网上“呼叫铃”。实施方案中,11大类42项护理服务将率先“触网”。未来上海将利用一年左右时间,在长宁、普陀、静安、浦东等部分区、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模式、服务规范以及运行机制等。所谓“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或备案)的护士,依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为罹患疾病、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护理服务。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实施主体
此次实施方案明确,只有实体医疗机构方可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机构,需向发证机关申请登记家庭病床、巡诊、社区护理等服务方式,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区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在所在地辖区内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实施方案明确,具备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可派出本机构注册(或备案)护士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派出护士应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以上技术职称,能够在国家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进行查询。
“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对象及费用支付
目前老百姓反响较好的“长护险”主要侧重生活护理,对于“网约护士”,百姓则希望他们提供技术含量更高的专业护理服务。上海实施的“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对象主要为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康复期患者和终末期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或者母婴人群,为其提供机构或居家专项护理、慢病管理、健康教育、中医护理、母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方面的护理服务。“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价格支付,目前按照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收费规定执行。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政府定价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有效防控“互聯网+护理服务”的风险
“互联网+护理服务”如何确保安全?实施意见提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医疗纠纷和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护患双方合法权益。试点医疗机构或互联网信息技术平台应根据协议要求,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记录仪,使服务行为全程留痕可追溯。为护士配备一键报警装置,购买责任险、医疗意外险和人身意外险等,切实保障护士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和应对风险。
解决特殊人群的医疗护理问题,“互联网+护理服务”只是一种探索和补充,提供的是政策范围内“有限”服务。规范“网约护士”这种新业态,后续还需市场力量的加盟,才能让新业态更好地落地。
(灵骢整理)
责任编辑:包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