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

2019-08-29 02:59周岚
群众 2019年15期
关键词:苏北农民群众

周岚

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决胜苏北地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牛鼻子”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总体开局良好。省级第一时间成立工作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推进办”),分管副省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6个工作小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担省推进办日常工作。省推进办认真指导苏北五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举措。目前,苏北地区34个涉农县(市、区)已基本完成镇村布局规划优化,今年计划实施项目672个,已开工项目394个,省定10万户年度改善任务可望顺利完成。

在此过程中,着重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下,按照“省政策指导、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2018年年底前实现省级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绝大多数市县也及时建立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组织领导体系,全面推进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规划优化、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等工作。二是细化政策举措。围绕“钱”,省级设立专项资金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土地增减挂钩节余和耕地占补平衡交易指标安排,各地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力求资金动态平衡;围绕“地”,出台土地利用保障政策,推进“三块地”改革,各地积极盘活空闲和低效用地,力求用地保障到位;围绕“人”,优先促进有条件农民进城入镇,优先改善四类重点对象和“小散远”、改善意愿强烈村庄的农民居住条件,加快按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围绕“建”,出台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服务指导意见,严格负面清单管理,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农户合法权益。同时,制定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水平和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指导各地同步提升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和社会治理水平。三是强化服务指导。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多轮调研,实地督导各地工作的总体思路、步骤安排、具体举措和进展成效。省推进办及各工作小组紧密联动,跟踪指导各地开展入户调查摸底、镇村布局优化、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组织实施以及配套政策制定等工作。通过推进会、培训会以及简报等多种形式,交流各地经验做法,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编制农房设计方案等一系列技术指引和图集,研发上线“农房建设服务网”,全方位提供农民建房技术咨询服务。建立蹲点指导、第三方巡查、对口跟踪的“三位一体”工作指导机制,强化省级层面全过程跟踪指导。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省推进办的统一组织下,会同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全力推进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助力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突出目标导向,保质保量完成重点任务。围绕“三年完成30万户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的目标要求,优先引导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入镇,优先改善低收入农户、“小散远”村庄、“空心村”以及改善意愿强烈农户的居住条件,确保完成年度改善任务。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攻坚要求,采取集中与分散、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方式,确保2019年完成苏北地区9691户省级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20年底,完成7882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其他三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四化”同步,同步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谋划产业发展、同步加强社会治理,确保改善后农户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生活。

聚焦问题短板,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在省推进办的组织下,我们将与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逐项整改落实。对于部分居住点建设规划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冲突的问题,指导各地合理确定镇村空间布局,落实建设用地空间,加快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不占用基本农田。对于省级专项资金滞留县级账上、使用进度不快的问题,在符合资金使用总体方向的前提下,指导各地合理调度、相对灵活安排资金,既保证方向用准,又保证结算规范。对于省级专项资金验收办法不够明确的问题,近期将下发省级专项资金验收结算办法,细化明确结算起始时间、完成标准要求等内容。对于部分地区安置补偿标准偏低、农民群众获得感不强的问题,指导各地在做好政策前后衔接的前提下,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合理提高安置补偿标准,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群众在可承担的范围内有更强获得感。

强化指导服务,着力提升建设管理水平。注重示范引领。优选一批基础条件好、典型示范作用强的小城镇和村庄,实施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示范建设,争取在资金投入、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集聚提升型、规划新建型、特色保护型村庄分类示范建设,强化乡村特色风貌塑造,推动建成一批“建设品质高、环境条件优、公共服务好、文化特色足”的示范镇村。强化技术服务。动态更新“农房建设服务网”、持续完善系列技术指导图集,推动科技、规划、设计下乡,建设农房改善信息管理平台,更好地为基层及农民提供技術帮助。通过推进会、培训会、简报等多种形式,总结交流各地经验做法,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全过程管理。在改善实施前,指导各地认真摸准民意,落实申请审核、信息公示制度,让农民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在改善实施中,指导各地按照《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强化对设计施工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主动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在改善完成后,指导各地建立健全环境治理、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机制,做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

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发挥省级统筹作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推进办成员单位将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强化组织推动,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并认真做好省级层面政策支持、产业发展、设计建造、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理和乡风文明等方面的指导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各地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落实市县主体责任。坚持蹲点指导、第三方技术巡查、对口跟踪“三位一体”,推动各地严格落实“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推进机制,压紧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合理确定近期实施计划,重点做好规划编制优化、资金动态平衡、专项政策落地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切实解决部分市县不够重视、推进机制不够健全、项目实施推给镇村的问题。强化工作绩效评价。制定出台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土地交易指标奖补等挂钩,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坚守耕地保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廉洁纪律等底线,确保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勇于担当,锐意进取,扎实抓好各项工作,为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责任编辑:包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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