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韵
摘 要:城市设计涉及:城市总体空间设计;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中心广场、商业街、居住区、滨水区等);旧城保护与更新空间设计;城市交通设计;城市环境保护设计;城市生态环境设计;景观设计等。在过去的20年中,城市设计作为解决中等城市规模规划的问题有了一个有效的方向,城市设计的重要地位得到了肯定;只是城市的设计依旧面临着不断变化的理论和设计师们不相融的想法;但最基础理论却从不曾有过改变。
关键词: 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问题;中国;荷兰
荷兰是欧洲空间规划的代表性国家之一。20世纪70年代,荷兰的规划成为了欧洲最好的空间规划,它的战略和实际效果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基于发展的必要性,空间规划产生了不同的概念,如兰斯塔德的Green Centre,1990年第四届空间规划会议上提出了紧凑城市,1999年时它变为完整城市,第五空间规划创造理念NE·TeWork城市等[1]。兰斯塔德的Green Centre是荷兰计划的杰作,展示了荷兰的规划是如何通过“战略目标-规划规则-概念化组织-空间发展”的理论来展示空间发展规划的;并且提到在概念化组织中,是如何调整空间、环境与经济的发展关系。
近年来,荷兰建立了新的规划体系。这一策略彻底打破了集中制的传统,地方政府将决定他们建造什么和在哪里建造。它的宣言是:尽可能分散,当必要时,权利将集中化[4]。因此,政府(国家、地区、地方)在这三个层次之间有着与以前不同的责任[5]。中央政府已经对下级政府给予了更多的权利,而下级政府将做越来越多的细节规划。
因此,中央政府给其他组织的数量减少了,这导致了国家和省政府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可以更多的干预。Vink和van der Burg(2006)指出,城市规划的战略可能会更注重城市的发展,并试图与社会趋势相匹配,而不是压制它们。战略重点是:从规划到发展,向规划方向发展,而不是发展控制规划[3]。
荷兰鹿特丹是二战后使用最新的城市规划理论指导设计的重建城市。鹿特丹由市议会负有管理经济、空间和社会发展的责任。鹿特丹主要的发展目标在于港口和物流的发展、城市经济的多元化和设施的扩张,其目的是吸引“知识产业”和“知识工作者”[2]。这意味着鹿特丹追求“均衡发展”,强调集体利益、平衡经济、社会和环境要素的共同作用,以减少贫富差距。由于鹿特丹河交通便利,资本主义发展迅速,鹿特丹是荷兰最大的港口,也是世界上最好的设施口岸之一。但二战之后,由于德国空军武器太彻底,鹿特丹即使通过港口重建,有了新的规划,但至今仍有许多荒废的土地。不得不说,鹿特丹的土地利用是个大问题。
而在中国过去的60年里,苏联的城市规划理念对我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1949年~1965年,我国聘请苏联专家直接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公派技术人员到苏联学习,并引入了苏联城市规划体系,开展城市规划教育等。20世纪20年代以后,中国的城市改革,吸收了大量西方城市规划理论,引进花园城市的概念,使中国的城市拥有了更多的景观和绿地。中国城市规划体系由此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城市规划管理体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区域规划,确保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控制目标的强度水平,控制道路和管道工程的位置、空間环境约束的规划要求。
中国的城市规划是由人民政府决定的。城市规划体系必须由中央到地方,从大纲到细节。城市规划体系的总规,首先要得到全国人大的半数以上的赞同票,并制定规划体系的政策。其次,根据省(市)统筹规划的方针和政策,如省(市)、镇、市规划在省、区,包括:经济、政策、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等。例如,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决定以省为中心的发展城市,从中央到全省发展。城市规划必须以省为基础,决定区域规划。
在中国城市设计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有两种不同工种方式:(1)设计公共空间和建筑,主角是建筑师;(2)做城市设计导则,为空间设计提供建议和规则,主角是规划师。因此建筑师在设计城市空间时,如何超越自己的建筑视觉;城市设计导则如何为建筑师提供指导意见;这两个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中国的城市设计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城市设计是否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设计,它需要一个清晰的城市设计理论。虽然中国一部分建筑师是为“城市设计”而工作的,但他们缺少对于城市总体规划的理解与分析,他们只是在进行建筑的外部环境的设计,而这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城市设计;此外中国城市规划目前还没有摆脱传统的规划束缚。在大部分的详细规划中,可以或多或少地了解一些关于城市设计的信息,如控规对建筑形态的一些教学规范制定政策,而部分总体规划的小项目看起来像城市设计,如城市景观。
荷兰的新型城市规划理论值得我们借鉴,但是我们目前的首要问题在于摆脱中国规划师的固有思维,并且将城市规划真正的交于规划师去进行设计,而不是由部分建筑师去进行一些小区域的详细规划的设计,这并不利于目前中国城市规划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刘慧,2012.荷兰空间规划理论与方法. Last accessed 23 May at: http://www.zdpri.cn/sanji.asp?id=223058
[2] REPORT FROM ROB STEVENs DOWNLOAD (2006). KOP VAN ZUID CASE STUDY. [online]. Last accessed 23 May at:https://shuspace.shu.ac.uk/bbcswebdav/pid-4456055-dt-content-rid-7547509_2/courses/77-7935-00S-A-20134/kop%20van%20zuid%20case%20study.pdf
[3] MINISTRY OF HOUSING, SPATIAL PLANNING AND THE ENVIRONMENT (2006). Nota Ruimte – National Spatial Strategy Summary. Creating space for development. Ministry of housing, spatial planning and the environment. The Hague.
[4] VINK, B. and BURG, A. van der. (2006). New Dutch spatial planning policy creates space for development. DISP. 164(1). 41~49.
[5] ZONNEVELD, W. (2005). In search of conceptual modernization: the new Dutch ‘National Spatial Strategy. Journal of housing and the built environment. 20(4):425~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