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辉
摘要:邓小平改革开放与列宁新经济政策,既有相似性,也有继承性和超越性。一方面,二者有着相似的政策实施背景,同样面临着国内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以及承担着社会主义能否在落后的农业国建立起来的历史使命;另一方面,邓小平改革开放是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继承与超越,邓小平不仅认可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思路”,为中国推动改革开放找到了借鉴,而且成功地回答了社会主义本质问题,并提出了更多创造性的主张。
关键词:邓小平;改革开放;列宁;新经济政策
中图分类号:F12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08-0037-03
九十多年前,列宁领导苏俄摆脱“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束缚,实施了“新经济政策”,探索苏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九十多年后,邓小平领导中国人民拨乱反正,纠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失误,推行改革开放,探索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今,改革开放已走过四十多个年头。新经济政策的理论与实践,曾经深刻影响着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二者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在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征途中,我们回顾和反思新经济政策,借鉴新经济政策的经验和教训,对于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事业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实施背景上:邓小平改革开放与列宁新经济政策有相似性
列宁新经济政策与邓小平改革开放有着相似的政策实施背景,它们同样面临着国内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也同样承担着社会主义能否在落后的农业国建立起来的历史使命。
(一)二者都面临着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
列宁新经济政策和邓小平改革开放都同样面临着国内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新生的苏俄在十月革命胜利后面临着严峻的政权危机,为了摆脱危机,列宁决然地实行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在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爆发时期,为适应战争需要而采取的临时措施,主要内容是对小企业普遍实行国有化,实行余粮收集制、普遍义务劳动等,从而为集中国内一切人力、物力,赢得国内战争胜利起了重要作用。1920年底,苏俄开始进入经济恢复时期,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不再适应形势需要,列宁提出了新经济政策。建国后,我国进行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了重大的发展成果,但是,由于缺少经验,我国在探索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一问题上走过不少的弯路。在此情况下,党和国家必须作出改变,实施新的政策。正如邓小平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1]
(二)二者都承担着社会主义能否在落后的农业国建立起來的历史使命
经典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在资本主义工业化发达的国家才能实践社会主义革命理论。但事实上,苏俄和中国并不像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设想的那样,它们反而依靠各自的国情与改革完成了在落后的农业国建立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苏俄与中国一样,在各自的改革进行之前同样需要应对国内严峻的经济困难。一边是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苏俄内战结束后被执政者继续推行,进而引发了农民严重的生存危机。苏俄力图通过这种形式“强攻”进入社会主义,但在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下,商品和货币关系、银行等一切关于商品交换的形式都被禁止,致使国民经济面临崩塌,农民群众生活苦不堪言。在此背景下,列宁才重新把工作重心由维护苏维埃政权转移到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建设上来,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变为新经济政策。另一边是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由于经济建设思想的不成熟,无法很好地处理物质与社会主义的关系,著名纪录片《复兴之路》描述了物质刺激在当时被形容为“腐蚀人们灵魂的砒霜”的情形。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经济发展正面临窘境。
二、实施过程上:邓小平改革开放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有继承性
邓小平在全面担负起领导全党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后曾聚焦“新经济政策”,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的建设上,“列宁的思路比较好”[2]112。邓小平认可了列宁的思路,从而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找寻了有益启示。可以说,列宁新经济政策直接影响着邓小平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政策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继承。
(一)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之路
列宁非常重视以实践的观点去指导工农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并指出:“理论由实践赋予活力,由实践来修正,由实践来检验。”[3]实践一定是会反复检验和修正已提出的理论及假说,才能得出最终结果的一个动态历程。由此,列宁得出结论:资本主义的“迂回”道路,可以给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充分地利用起来进而发展社会主义。这实质是列宁的一种对适合于本国国情的发展过渡方式不断进行动态修正的实践观点。邓小平非常赞同列宁的实践观点,指出:“连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都成了问题,简直莫名其妙。”[4]于是,邓小平及时总结经验,大胆探索,领导全国冲破“两个凡是”的束缚,结合中国实际的发展诉求,找到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邓小平的观点和做法不仅是对列宁“实践观”的继承,而且是体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特性的一次生动诠释。
(二)处理好与农民的关系,满足了个人实现自我奋斗的需要
在广大发展中国家里,农民占着人口的绝大多数,处理好与农民的关系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的事情。因此,列宁首先考虑了占苏俄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他指出:“现在最迫切的就是采取那种能够立刻提高农民经济生产力的办法。只有经过这种办法才能做到既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又巩固工农联盟,巩固无产阶级专政。”[5]为了保护农民利益,苏俄推行了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举措。这个举措意味着政府不再过分征收农民的余粮,并允许他们在交纳了粮食税后用剩余的农产品作商品交换。这样的措施大大满足了众多农民为实现良好的生活理想而进行自我奋斗的需要。而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长期被压抑。于是,邓小平继承列宁的思路,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农村推广开来,结果短短几年便创造了农业生产的奇迹。实际上,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是把改革的重点放在了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上,这与列宁推动新经济政策在目的性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通过处理好与农民的关系,扫除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障碍,进而满足每个农民实现自我奋斗的需要。
(三)学会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的成果,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
列宁在新经济政策中非常注重运用资本主义的有利因素。他说:“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6]这表明列宁已经能认识到社会主义建设也应有商品市场的一席之地。于是,他放弃取消商品货币并号召共产党员向资本家学习,主要学习他们的经营技巧并学会从商,通过做买卖的合作社形式引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发展之路。在工业建设方面,列宁利用租让制和租借制将部分国有企业转变为国有资本主义企业。苏联的这些实践,大大改变了人们对资本主义的看法和态度。在列宁的启示下,邓小平也积极地向资本主义国家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的硕果。他指出:“(中国要)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来帮助我们发展。”[1]78接着,他更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1]373可见,邓小平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列宁“建设社会主义要利用资本主义的有利因素”新经济政策的思想。
三、实施结果上:邓小平改革开放对列宁新经济政策有超越性
新经济政策只维持了七年,后被逐步取消。邓小平认为“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以及“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是因为苏俄及苏联的经验并没有很好地回答社会主义的本质问题。邓小平不仅回答了这个问题,而且还创造性地提出了更多主张。
(一)突破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思想牢笼,提出社会主义本质论
我们过去曾教条化地认识和理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存在偏差。在这个问题上,尽管列宁通过实施新经济政策迅速恢复了国内经济,但他没有涉及对社会主义建设目标是什么,以及如何达到这一目标问题的论述。而邓小平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打倒复出后思考中国走向何方时认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搞的是“不合格的社会主义”。那么,社会主义本质是什么?他在南巡谈话中鲜明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1]373可见邓小平有着比列宁更为清晰和具体的思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比资本主义社会更为强调效率与公平正义这两个价值特征,而“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强调提高效率的问题,“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是强调实现公平正义的问题。可见,社会主义本质论恰恰契合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特征的概括。邓小平科学阐释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會主义的发展目标及其实现的基础,是对马列主义的继承与发展。
(二)创新提出“经济特区”思想,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尽管列宁主张运用资本主义的有利因素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但他从未集中过全国力量发展经济,他甚至不认为社会主义能存在商品、货币及市场经济这些要素,反而认为它们都是资本主义的独占物。而在1979年,邓小平首次创造性地提出要开办“经济特区”,并在深圳“落地”。中国的经济特区以减免关税等优惠措施为手段,通过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及经济管理体制、灵活的经济措施以及鼓励外商投资等方式,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为国内创造了良好的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进而促进了国内经济技术的迅速发展,成为推动中国发展的引擎。此外,邓小平不认为商品、货币和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所有物,相反,他认为这些要素只是配置资源的手段和方式,不存在只能被资本主义独占的问题,它们同样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不可或缺的成分。在这种思维的指引下,邓小平主张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最终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见,邓小平的“办经济特区”思想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张具有开创性,是对列宁有关理论的创造发展。
(三)提出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一国两制”政治构想
1981年,邓小平在会见著名作家查良镛时,第一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一命题。他说:“我看世界上的社会主义,总共有一百多种吧,没有定规么,中国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7]此后,邓小平主张走的这条具有开拓性的道路成功为中国谋求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合作、开办经济特区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一系列举措,提供了正确的政治参考和引导。此外,邓小平还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政治构想。他主张在社会主义国家内可以允许一些特殊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主体是社会主义,两种制度可同时并存,并成功地在中国香港、澳门实行了“一国两制”。这种做法无疑为我们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以及促进世界其他民族和平大团圆找寻了正确的途径与方法。显然,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也具有创造性。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苏)列宁.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4]邓小平.邓小平年谱:1975-1997[M].北京:中共文献出版社,2004.
[5](苏)列宁.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6](苏)列宁.列宁全集(第3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
[7]韩振峰.邓小平何时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N].北京日报,2008-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