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智勇 叶立前 刘波 蔡铃潇 王为宇 马闪闪
摘 要 简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近40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程,分析临安林权改革已取得的成效: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和林权信息化工作;建立林权信息系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拓宽林业投资、融资渠道,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运行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现代林业;建立三级联动的林权管理服务网络体系;探索碳汇林业之路,实施碳汇林业示范工程;林权制度改革大大推进休闲养生业发展。
关键词 集体林权;改革;现代林业;碳汇;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19.019
杭州市临安区山多平原少,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全区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6.66万公顷,森林蓄积量1 309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81.93%;现有竹林5.65万公顷,山核桃林4.13万公顷,其中有毛竹林2万多公顷,毛竹6 000多万株,是知名的“中国竹子之乡”和“中国山核桃之乡”。临安拥有天目山、清凉峰两处国家级自然资源保护区及青山湖国家森林公园,是全国首批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县级市[1-4]。
1 临安区集体林权改革历程
临安区始终坚持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摸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新理念,积极探索兴林富民新路子。临安区近40年的林改富民之路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1—1991年,临安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在西天目乡(现天目山镇)开展稳定山林权、划定社员自留山、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林业“三定”试点工作。同时,完善山林责任制,确保大规模山林承包到户,逐步实现“山定界、林定权、人定心”。林业“三定”拉开了临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使林农吃了“定心丸”,逐步调动了林农从事林业生产的积极性,林业生产逐步受到重视。
第二阶段是1993—1997年,临安以东天目乡梅家坞村(现太湖源镇东天目村)、紫水乡城后村(现潜川镇城后村)为试点,在全县90%以上的乡村林场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配套推进林权改革,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繁荣发展。不断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促进林权稳定和林业规模经济发展,临安逐步走上林业规模生产阶段。
第三阶段是1998—2002年,临安市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实行“三权”分离,出台了《关于建立与完善林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实施意见》,鼓励村級统管山使用权进行有偿流转,解决了“集体有山无力开发,农民有力无山开发”的矛盾。从此,临安区按照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的要求,率先开展山林延包、核发《林权证》等工作。临安全区25.53万公顷集体所有林地中,农户自行开发了3.13万公顷,还有2.21万公顷林地经出租、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流转。
第四阶段是2008年至今,临安林权制度正式实施以“明晰产权为核心,规范流转为重点,林权抵押贷款为突破口”的新一轮改革。设立林权服务中心,专门开展林权流转交易等工作,为林农和业主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与林权流转后农民创业密切相关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林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同时,临安区开展了碳汇林业工程和碳汇计量工程等建设,建成全球首个雷竹林碳汇通量观测塔,开展毛竹林碳汇提升技术示范研究。积极开展农户森林经营碳汇项目试点,制订了《临安市农户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选择了42户林农开展农户森林经营碳汇减排交易试点工作,发放“农户森林经营碳汇证”,成功实施国内首例农户森林经营碳汇交易。编制了《临安市碳汇林业建设总体规划》《临安市碳汇林业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首次对临安市森林碳汇和其他行业的碳排放进行碳汇、碳源的平衡测算,构建碳汇造林和森林经营增汇减排、碳汇计量监测、碳汇管理机制及适应气候变化四大建设体系,为“碳汇林业试验区”的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临安区加入全球城市森林联盟,成为中国唯一发起城市。
2 临安区林权改革成效显著
2.1 全面完成主体改革任务和林权信息化工作
临安全区集体林地明晰产权面积达到19.49万公顷,占林改面积的76.5%;全区已确权户数123 726户,确权率98.6%;已发证农户121 107户,林权证发证率达98%;全区已签订合同的有77 671户,合同签订率为96%。对3.99万公顷不适宜家庭承包的集体林地实行均股、均利,颁发《山林股权证》28 510本,受益农户达67 609人。
2.2 建立林权信息系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通过林权改革,做到系统中的证本数量与实际发放数量一致、证本数据与原始申请表(册)上一致、证本面积与实际面积一致,并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及图证的互查,实现了林权信息的网络化管理。2013年5月,浙江省政府授予临安“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模范县”称号。
2.3 全力拓宽林业投资、融资渠道,完善林权抵押贷款运行机制
以林权抵押贷款为重点,大力推进林业金融改革,截至2017年底,临安林权抵押贷款累计达12亿元,贷款余额达4.2亿元,涉贷金融机构已达6家,受益农户6 800余户;政策性林木保险的投保范围和投保品种得到进一步拓展,新增了山核桃气象指数保险等品种,全面提升了林业抗风险能力;公益林火灾险、商品林和毛竹林综合保险投保面积达8.7万公顷。在建设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全区已培育林业股份制专业合作社7家,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247家,家庭农场共计359家,其中以林业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林场)148家。同时狠抓了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逐步完善了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快速发展[5]。例如,岛石镇新二村小川自然村的冯××,凭林权证用自家承包经营的山核桃林做抵押物,向农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100万元,对山核桃林实行精细化经营管理,同时开始山核桃收购生意,实现家庭年收入增加20万元。
2.4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现代林业
2018年8月以来,区林业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出了绿色金融新产品——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截至目前,全区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已有700余万元。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要求,临安区坚持农村林地集体所有权,加快林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发展现代林业,增强林业发展活力。预计到2022年,以林业股份制为主导的林业经营体制基本建立,以林地经营权为核心的林权流转机制基本健全,以林权抵押和担保为基础的林业金融体系基本形成,实现林业资源持续增长、森林质量明显提高、农民林业收入显著增加、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标[6]。
2.5 建立三级联动的林权管理服务网络体系
在主体改革任务完成后,围绕“搞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理顺林权管理体制,维护林农合法权益,促进林地规范流转,着力打造公正、可靠的林权管理平台和便捷、周到的社会服务平台。按照村有信息员、镇(街)有服务窗口、区(县)有服务大厅的要求,建立三级联动的林权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成了269人的村级林权服务信息员队伍。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林权流转平台初步建成,全区林地流转面积累计达2.87万公顷。
例如,为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可持续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临安积极探索和鼓励农民走新型股份合作之路,在确保农民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前提下,岛石镇昌岛山核桃专业合作社将岛石村254个农户经营的近133.33 hm2成片山核桃林入股合作经营,组建山核桃股份专业合作社,农户根据产量自愿入股,逐渐形成了经营规模。入社以后的山核桃林,由合作社统一实行生态化近自然经营、标准化科学管理、公司化规范运作,开创了山核桃生产经营新模式。
2.6 探索碳汇林业之路,实施碳汇林业示范工程
近几年来,临安区建立了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临安碳汇专项基金,建成全球首个雷竹碳汇林和毛竹碳汇林通量观测塔,成功发布了全国首个农户森林经营碳汇交易体系。临安区首批碳汇交易项目区的42户农户256 hm2林地,20年计入期可产生2.203万吨碳汇减排量,若按30元/吨的价格全部交易,预计可获得碳汇收入66.09万元。在联合国利马气候大会上,临安区分享了全球首个农户森林经营碳汇项目的成功实践经验。
2017年6月,G20杭州峰会碳中和林在临安区太湖源镇上阳村落成。几年来全区累计完成碳汇造林0.10万公顷,生态公益林森林抚育增汇0.58万公顷。今后应根据本区森林资源的特点,利用其丰富的竹林、山核桃林资源等优势,按照全国首批示范工程的要求规范实施,推动低碳经济发展,到2020年完成区政府提出的目标,确保临安区林木蓄积量达到1 500万立方米,森林生态系统碳储量达到3 500万吨以上,森林年固碳能力达到300万吨以上,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做出贡献[6]。
竹林碳汇是临安区碳汇建设的重点,预计实施面积约0.43万公顷,据测算每667 m2竹林可增加0.5 t碳汇量,按目前林业碳汇交易价格,可给项目实施的林农们每年带来约97.50万元碳汇收益,以项目30年计入同期测算,可累計为林农们增收约3 000万元。
2.7 林权制度改革大大推进森林旅游业和休闲养生业发展
目前全区已建立各类森林旅游景点21处,经营总面积达2.67万公顷,占全区林地面积的12%。如全国林业典型的临安太湖源镇“白沙村”,就是从“砍树”的阵痛中觉醒,经历了“卖山头”换饭吃,到“卖山货”解决温饱,再走上“卖生态”的致富路[5]。白沙村从1990年的人均收入不到800元,发展到1997年的人均收入3 400元,到现在人均年收入已达5万~6万元。白沙村老书记深有体会地说:“我亲身经历过才知道,砍树,越砍越穷;看树,越看越富”。白沙村的林改致富之路,是临安区林业改革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最生动诠释。
3 临安区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展望
杭州市临安区始终紧跟国家林业发展方针政策,紧密结合本区林业发展优势,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始终走在国家林权制度改革的前列。未来临安区将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以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搭建集聚人才的平台载体,做大做亮特色品牌,利用环境优势吸引各类要素,发展好生态经济。
参考文献:
[1] 胥树凡.发展绿色产业方可创造绿色财富[J].环境经济,2010(3):42-44.
[2] 吴伟光,刘微,金海燕,等.临安林业可持续发展及其启示[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72-76.
[3] 方锐根.临安林业:生态与民生双翼齐飞[J].绿色中国,2013(9):50-53.
[4] 邵毅.临安市林改推动了林业的历史性转变[J].林业经济,2010(10):102-103.
[5] 王珺.林改春风为农户送温暖——临安市林权抵押贷款发放仪式在岛石镇举行[J].浙江林业,2009(8):13.
[6] 闫平,慕晓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临安市森林生态系统的影响[J].林业资源管理,2016(6):10-16,49.
(责任编辑:易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