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乡的人(短篇小说)

2019-08-24 12:34秦羽墨
南方文学 2019年4期
关键词:傻子母亲

莫索镇第一次出现专门用于载人的带有玻璃门客厅的机动客船,是十年前的端午节。为了迎接远道而来的客船,那个端午天空晴朗,滴雨未降,甚至连一块像样的云都找不到。我们的莫索河,窄而且浅,在河上穿行的向来只有老式的乌篷和竹筏划子,不知道它是怎么开进来的,吃水并不深,却开那么平稳。新式客船的到来很快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围观者甚众,船在小码头靠岸之后,从上面跳下来几个衣着整齐的陌生人。与客船一同抵达码头的,是李冬生死亡的消息。他从船上下来的时候,被装在了一个褐色的盒子里。李冬生比我高一截,身材在一米七五以上,让他住那么小的地方,一定觉得委屈。然而,他无权选择,这么老远人家能把他送回家,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李冬生是莫索镇唯一一个被装在小木盒里下葬的人,这个身份至今未变。

对于李冬生的死,镇里人都觉得惋惜,那纯粹是一场意外。

他在泥城工地做事,他干的活是不能喝酒的,可他酒瘾大,那天中午偷偷喝了半杯,结果上工时一个立足不稳,从脚手架上掉下来,刚抬进医院大门就断气了。李冬生才三十一岁,尽管这几年我对他很有些意见,甚至希望他早点死,可当他真死了的时候,又觉得于心不忍,见他们惋惜,我也忍不住难过起来。大家为他举行了规模还过得去的葬礼。按过去的老规矩,他是没有资格享受此种待遇的,

秦羽墨

湖南永州人,80后,中国作协会员。有各类作品五十余万字发表于各大期刊,散文集《通鸟语的人》入选中国作协21世纪文学之星丛书,曾获第二届三毛散文奖、《创作与评论》杂志年度作品奖等。因为他是横死的短命鬼,不过,既然他能住进那么小的盒子,也就可以破其他的例。“新时代啦,”他们说,“死人也住得越来越高级啦。”

一个月过去了,夏季来临,气温一天天升高,河水两岸稻田里的青蛙每天晚上都在拼命喊叫,一片喧嚣鼓噪中人们很快将李冬生忘记了,乘凉闲谈时也不再提起他,李冬生这几年很少回家,他的死只不过短暂地唤醒了人们对他过往记忆的一点回想。

没想到,李冬生又回到了莫索镇,嘴里还换了一口北方口音。对此,很多人都不信,纷纷涌向李家院子查看究竟。那个人真的是他,他额头上那块梅花形的伤疤是初二那年被我用红砖砸出来的,也正因为那块疤,人们才确定那个人就是他。尽管李冬生完全不认识镇里的路了,也叫不出镇上任何一个熟人的名字,但那的确就是李冬生无疑。他是开着一辆运货的赣江牌小四轮进镇子的,凭着脑袋上那张“李冬生”的脸,到处问路,嘴里嚷嚷着是来接老婆的。死而复生的李冬生已经忘了自己住在哪条街,哪条弄,甚至连家门都不认得了,但还会找老婆,并且准确无误地喊出了她的名字,描绘出她的样貌。听见鸣凤的名字从那样一个身材矮小,走路摇摇晃晃,长着一双罗圈腿的男人的口中喊出,我感到浑身难受,像遭了莫大的屈辱。听那声音,他起码四五十岁了。我想拉住鸣凤,可已经来不及。她泣涕涟涟,一路小跑,跌跌撞撞地扑进了那人的怀抱。鸣凤确实太需要一个丈夫了,乃至贪婪,乃至眼瞎,乃至奋不顾身。即便如此,她也从未考虑过我。倒是毛孩,她四岁的儿子,睁大眼睛,对母亲的这一举动吃惊不已,而对眼前这个跟父亲脸型一模一样,身材却完全不同的男人持怀疑态度,他紧紧地攥住我的手,躲在我身后,不愿意直接面对他。

我向前一步问:“你他妈从哪来的?”

其他人也问:“是啊,你从哪来的,到底是谁?”

那人笑着说:“我是李冬生啊,在城里打工,怎么,你们不认识我了?”

一个连自己家门都不认得的人,谁他妈认识你。那人的脑袋有点瘪,头上像顶着一块被风吹陷的稻田,但那张脸,就是李冬生的。他笑的时候,不屑一顾的神态一如往常,这一点谁也提不出异议。正是那张毋庸置疑的脸,让大家疑虑重重,困惑不已。我相信,如果我有他那张脸,鸣凤也会扑进我的怀里,可我没有。以前,镇里人说我不如李冬生,我还很不服气,我干活比他努力,挣的钱也比他多,而且不会像他那样,喝了酒在城里到处找女人,我心里只有鸣凤一个人,也只对她一个人好。鸣凤纯粹是被他那张细皮嫩肉,如同白面书生的脸迷惑了。可现在我服气了,李冬生能死而复生,这一点,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李冬生将行李提进家门,转身出来给大家发烟,是蓝色的芙蓉王,镇里人一贯只抽五块钱一包的软白沙。看来这次跟以往不同,他确实赚了点钱。镇里人接了他的烟,很快将此前的疑虑忘到九霄云外,一个个嬉皮笑脸的,打哈哈。“没想你这么快就买了车。”我也接了他的烟,握在手心捏碎了。从李家院子出来时,我一拳狠狠地砸在了破四轮的挡板上。狗日的,居然又回来了!

大臉盆装满了鸭食,我双手捧着端在胸前,一边走,一边想,他怎么又回来了呢?上个月死掉的那个又是谁?这时候,听见有人朝这边大喊:

“喂,傻子。”

他们喊了几声,我才反应过来。扭过头去看,是几个在河里洗澡的小孩。他们有时候喊“喂”,有时候喊“傻子”,更多的时候,则是将两个称呼绑在一起。他们喊,是因为看见我正在抬脚踢鸭子。鸭群中有几只陌生面孔,混在其中抢食,不知是谁家的。我踢它们的时候,就好像在踢那个突然回来的李冬生,因为过于气愤,我的力道失去了准心,每一脚都落空了。那几个孩子喊得很凶,像是发现了一桩有趣的游戏。他们的喊声潮水一样向我涌来,跟太阳下浓烈的稻香混在一起,沉闷至极,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没理会他们,将盆子倒扣在地上,又弯下腰用手在背后拍了几下,将沾在盆底的饭粒尽数拍落。往回走的时候,那几个小孩又齐声喊了起来:“傻子陈,傻子陈。”

他们居然想起了我的姓氏,真是难得。他们的喊声给了我莫大勇气,我终于将那几只鸭子踢下了河,要不是跑得快,也许会将它们踢死也说不定。鸭子跳入河中之后发出嘎嘎的叫声,慌乱中不明所以地朝我回望,好像也在喊:“傻子陈,傻子陈。”

在莫索镇,凡是能张嘴说话的人都喊我“傻子”,上至耄耋老头,下至三岁小孩。开始,我并不答应,可要是不应,他们就一直嘁下去,直到我答应为止,那会更让人难堪。如今,我的学名已无人知晓,就连我自己都快忘了,它只在学生年代短暂存在过,而我离开学校已经十几年了。因此,当那几个孩子叫出我的姓氏时,我表面生气,内心深处却无比愉悦。

对傻子这个身份,我一直是反抗并且拒绝的,可我的反抗在人们丰沛的口水中显得那么乏力。不过我也发现,当一个傻子是有很多好处的。如果哪里出了事故,有危险,他们会第一时间将我保护起来,告知我说,傻子,你往后站,莫伤着你了。期末考试,我考倒数第五名,老师并不责备,而李冬生考的是倒数第六名,却被骂得狗血淋头,还罚站,李冬生不服气,质问,为什么我不受到责罚,老师说:“难道你要跟傻子比?”

镇上的年轻人大多初中毕业就去南方打工,一个连一个,结伴而行,我也想去,母亲告诉我说,南方很苦的,城里人狡猾,专门压榨外来者的血汗钱,去南方只会受罪,还不如在家里搞生产。母亲说得没错,这些年到南方打工的人,并没挣到几个钱,别看他们过年回来时穿得人模人样,表面光鲜,抽好烟,喝好酒,其实全是穷光蛋,稍微有点出息的只有李冬生,他是因为有木工手艺才在工地上当上小队长的。我就不一样了,靠着在河里放鸭,用卖鸭蛋攒下的钱,修起了一栋两层小洋房,这房子论漂亮程度在镇里是排得上号的。

不过我也有我的苦恼。傻子这个名头把我害得不轻,这么大房子就我和母亲两个人住,至今没讨老婆。本来我是喜欢鸣凤的,这件事莫索镇人人皆知,可她老早就嫁给了李冬生。她一嫁过去,就天天受罪,李冬生脾气暴躁,人又不安分,出门打工钱没挣到,却把心打野了,老实巴交的木匠成了人人厌恶的小滑头。他一年到头只回两次家,回来了也不会给鸣凤好脸色看。母亲让我死了那份心,其实,我也想死心,可是它不愿意死,我也没有办法。

傻子的标签是他们硬贴给我的,事实上,我一点也不傻,隔壁花桥镇倒是有一个真傻子,整天像野狗一样到处游走,长长的涎水将胸前的衣领打湿了一大块,清鼻涕尤其让人恶心,那些东西我的嘴角从未出现过。而且,我会做生意,一个人去县城卖鸭蛋,算账,称秤,样样都会。只要听说莫索镇那个年轻人来了,他们都会跑过来,县城里的人喜欢跟我做买卖,因为我的账算得一清二白,童叟无欺。尽管他们觉得我这人勤劳可靠,而且很有一点小聪明,可仍然坚持喊我傻子。他们认为我的聪明是母亲画圈子教出来的,是表面的假象,而傻却是根子里,与生俱来无法改变的。尤其是那些待嫁的姑娘,看到我就绕道而走。母亲对此非常难过,我的年龄一天天大了,母亲整日忧心忡忡,要是她死了,我一个人可怎么办。她一度想说服我将舅舅对门家的那个女儿娶进门,我不同意,因为她是个瘸子。不仅瘸,而且是离了婚的,生不出娃的瘪肚子。母亲知道我心里放不下鸣凤,可她没办法捆住我的手脚,更没办法管住我的心,经常因此在家里对我发火。李冬生在外打工的日子,一直是我在帮他照顾鸣凤跟儿子。我们两家只隔了一个鱼塘和一堵围墙,来往方便,我觉得那不过是举手之劳,可母亲却说,瞎子点灯白费蜡,给别人养娃,是得不到好报的。这种话,母亲每天都会说上几遍,跟和尚念经一样。本来我的心差不多真死了,听说李冬生摔死后,又活了回来,可现在李冬生再次回来了,我的心则又一次接近了死亡。在河边看见一只从树上掉下去的蚂蚁,一下沉入河底,一下又浮出水面,我感觉那就是我,一只挣扎在生死边缘的虫子。

木头一样,我面无表情地走进家门,哐当一声将盆往地上一扔,很不解地问母亲:“李冬生回来了,死了的人怎么还能活回来?”对于李冬生为何能死而复生,母亲一点也不关心,她淡淡地说:“回来了好。”

母亲的意思很明显,以后我别整天围着那娘崽转了。前段时间,因为李冬生的死,我对鸣凤的关心尺度过大,这有点惹恼母亲。母亲相信,她儿子迟早会找到一个清白人家的。她的这种坚信不但毫无根据,姿态也很可疑,如果真是那样,当初她就不会想着向女瘸子求媒了。

听说李冬生死而复生,还从外面开了小四轮回来,过去的老朋友纷纷上门,一连几天在李家院子大吃大喝,叙旧猜拳,他们家像摆了流水席一样热闹。这种场面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未死过,而过去的那场葬礼,只是跟大家开了一个大玩笑,所以现在要用酒肉来弥补自己的过失。李冬生喝完酒后一定会欺负鸣凤,就像他喝完酒后一定要走到院子墙角撒尿一样。他连着两个晚上都把鸣凤摁在床沿上抽打,还用手去掐她的脖子,不准她喊叫,我爬上院外的柿子树,把里面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被欺负了的鸣凤,第二天居然跟没事人似的,照常做事,照常下地,竭尽全力地给他们弄饭吃。天杀的,没良心的李冬生!

那些人之所以急着讨好李冬生,是想求他在城里找事做,可李冬生却只想着尽快把老婆带走,对于进城谋生的事,他无能为力。他的回答令大家很失望,也很惱怒。于是,他们放下酒杯,提醒他别忘了一些事。李冬生想了半天,也想不起究竟是什么事。他是不可能想起来的,他的抓耳挠腮不过在故作姿态,因为除了鸣凤的名字,回来时他连自己的家门都找不到了,哪里还想得起其他事。他完全忘了在进城前对别人许下的承诺——到时候连本带利双倍奉还。是的,他在镇上借了很多人钱。以前,他们只把他的话当作死要面子以壮行色的敷衍,没人催他还,甚至没打算让他还,借钱的时候他非常落魄,而出门谋生是那么的不易。可现在不同了。他已经发达了,还开了车子回来,连个事都不给介绍,也太忘恩负义了,如此,要他还钱便是理直气壮的事。当他们向李冬生索要还款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曾做过那样的承诺。在他们的描述中,李冬生看见了一个狼狈不堪,四处借钱,又假惺惺许下无数美好承诺的自己,这让他对过去的自己感到无比厌倦,也无比愤怒,他怀疑地问:“我真的向你们借过钱?”

他的话进一步激怒了对方。

“你他娘的想赖账?”

屋子里的氛围陡然紧张起来,有人几乎撸起了袖子,随时准备挥拳相向。刚刚还亲如兄弟,推杯换盏的人,脸上的酒气还没散,瞬间就翻了脸。如果不是李冬生脑子灵活,话转得快,说不定当场就要打起来。母亲说得对,酒肉朋友啊,从来都是靠不住的,所以我从来不跟他们喝酒。

“别担心,钱我一定会还给你们的”,他站起来,像拍一把钞票一样拍了拍自己的脸皮说,“我李冬生说过的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他忘了自己拍的并不是钞票,而是厚厚的脸皮。

很久以后,人们想起那个李冬生的时候,还把这句话与他那张带着疤痕的脸联系在一起,他们说:“那个李冬生真是一个不要脸的人,就当他死了吧,我们莫索镇从来没那个人。”

当时,李冬生说一有空就开车去县城取钱还给他们,最多三两天的事。他说,自己之所以不能立马动身,是因为车的一只轮胎出了问题。那只轮胎是他儿子毛孩扎破的,而背后的指使者是我。对于他拿这个当借口,推迟还钱的事情是我未曾料到的,我们的一次破坏行动竟然帮了他的大忙。莫索镇离县城有一百多里,如果不去卖鸭蛋,两个月我都未必会去一次。后来的事情证明,他的车上有备用轮胎,他纯粹是想赖账。

李冬生很为自己的伎俩感到满意,但他没想到会有两个女人出现。那两个女人莫索镇大多数人都认识,她们分别来自隔壁的青木集和花桥镇,知道底细的人,看见她们走到李冬生家的院子门口,脸上当即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两个女人是专门来要钱的,她们生怕李冬生再死一次,钱就永远要不回来了。如果没有那次意外的死亡,鸣凤恐怕至今都不知道李冬生在外面欠了那么多债,欠得不明不白。两个女人分别拿出两张皱巴巴的,已经褪色的欠条,其中一张,因为水渍的原因一片漫漶,“李冬生”三个字像刚出生的鸡仔,全身长着绒毛,差点认不出来。

鸣凤问:“他向别人借钱是因为路费,向你们借钱是为了什么?”

两个女人异口同声地说:“那就要问你男人了。”

鸣凤看着李冬生,希望他能给出答案,可他却说:“我怎么知道。”

两个女人说:“你到底还算不算男人,不敢认?”

旁边的人听到这里,纷纷大笑起来,院子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他们的笑声使鸣凤的脸色变得非常难看,像被谁抽了几个嘴巴,都变形了。

不过,她们的话倒是提醒了我。有一年李冬生没挣到钱,回来过年时从我这悄悄拿走了两千块,也是专门打了欠条的,当时他还嘱咐我千万别告诉别人,免得丢面子,现在看来,他跟别人借钱时很可能说的是同样的话。我告诉鸣凤这件事,并准备回去找一找欠条,看看它还在不在。鸣凤一听,眼泪一下就掉了下来,她说:“别人也就算了,连你也来讨债。”

我不愿看到鸣凤如此难过,她的表情使我左右为难,不知所措地说:“也许我记错了,他的钱早就还了,是的,去年就还了的。”

听见我这么说,鸣凤的才稍稍安定下来。

那两个女人不像我这么好说话,她们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看来,不拿到钱一定不会离开的。院子里围的人越来越多,比李冬生开车回来那天还要壮观。李冬生像死狗一样坐在那里,看起来就算有人往他头上浇一盆开水,他也不会有任何反应,好像鸣凤和那两个女人说的事跟他毫无关联。双方就那么僵持着,后来,她们干脆站在院子里跟大家有说有笑地聊起了天。是鸣凤进屋拿出了钱,才将她们打发走。

李冬生的表现令我十分失望,过去,他虽然喜欢耍无赖,却不会如此胆怯懦弱,把什么责任都推到老婆身上,他一直都是一个爱面子的人。

这个人不配当我的兄弟,更不配做鸣凤的丈夫。

当天晚上,李冬生没再继续跟人喝酒,同时也停止了欺负鸣凤的举动。我看见两个人开了灯,坐在堂屋正中,相互对视着,像谁也不认识谁一样。我本想进去教训李冬生一顿,见他们坐在屋里对视,那个举动持续了很久,无聊透顶。在屋外看了一段时间后,觉得实在没什么意思,便转身回了家,把去他们家的初衷忘了。第二天起来,他们告诉我,李冬生走了,他的车也不见了。

镇上的人说,李冬生是因为躲债才连夜逃跑的,这个说法令鸣凤伤心不已,她没想到自己在丈夫眼中,连那一点债钱都抵不上。望着眼前空空荡荡的马路和在远处起伏跌宕的山峦,鸣凤自言自语说:

“他还会回来的。”

四年前她也这么说过。那回李冬生也是在夜里逃走的,他们吵了架,尽管当时鸣凤的肚子已经大得快生了,他还是毫不留情地甩手而去,将她一个人丢在家中,自己却进了城。

那天早上,鸣凤坚定而认命的表情让人无可奈何,正如即将到来的双抢,在太阳的催促下,稻子无从拒绝地熟了,而我也无从拒绝地又去帮她。

对于我和鸣凤在劳动时节搭成的特殊组合,母亲其实很能理解,她自己就是个早早守寡的女人,我十岁那年父亲就死了.她知道劳动时节寡妇的生计有多困难。尽管如此,母亲还是用恨铁不成钢的口气对我说:“你能不能争点气?”母亲说,除非你们睡在一起,否则,别想再管人家田里的事。为此,她还凑到我耳边悄悄地告诉了我几个如何能让女人就范的办法。在告诉我这些的时候,她的脸上始终挂着严肃的表情,让人觉得非常滑稽。我明白母亲的意思,可如果这么做,就成了乘人之危。为了敷衍她,我也只好表示同意。母亲看出了我的言不由衷,她说:“不要再骗我了,我都活不了几年了。”于是,我只好不停地用力点头。

对别人来说双抢是一年中的受难日,对我却甜如蜜糖,那种美妙无法言说。每年帮鸣凤打稻子的时候,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我们就像两口子,同吃,同喝,一起下田,只差没有同住了。说是恋人可能更加准确,两口子不可能搭配得那么完美,从不拌嘴。我们家只有两亩水田,平日以放鸭为主,那两亩田,很快就干完了。接下来是帮她干,她家有五六亩,离镇子也远,有好几块是山田,没有男人是无论如何都收不回来的。每天中午,她先回家,顺手从稻田里捞几条禾花鱼下锅,加紫苏、花椒,等她将饭菜做好,我也挑着谷子到家了。鸣凤做鱼真有一套,鱼汤拌饭能吃下两大碗。毛孩也懂事,他力气小,不能干重活,见我忙不过来,便顶着大太阳,從井里用瓢舀水送到田间给我喝。他双手捧着比自己腰板宽一大圈的木瓢,小心翼翼地穿过田埂,像一个考试不及格被老师体罚的学生。接过木瓢,见上面飘了一片薄荷叶,我大为不解。毛孩说:“放一片叶子水就不会淌出了。”他不说我还以为是不小心掉进去的呢。毛孩的话让我感到无比妥帖,他要是愿意喊我一声“爹”,我肯定不会拒绝。遗憾的是,他像其他孩子一样,也喊我“傻子”,只不过,在“傻子”后面加了“叔叔”两个字。我已经很满足了,也许不久的将来,他就会嘁我“爹”了,镇里人都说我们长得像父子,我们天生就是一家人。

有一天晚上,干完活吃了饭,又把晒坪的谷子收到了堂屋,我对毛孩说:“给我当儿子你愿意吗?”他看着我,又看了看母亲,不太拿得定主意。鸣凤朝我们望了一眼,没有反对的意思,但也看不出有多赞同。我想起了母亲交代的事,突然笑了起来。鸣凤问:“傻子,笑什么呢?”她一问,我笑得更厉害了。鸣凤摇了摇头,不理我们,拉亮大门口的灯,一个人在天井里洗衣服,而我和毛孩则坐在院子中数星星。那天晚上既有月亮,也有星星,星星们相距很远,像吵了架的孩子,互相不理会对方。我们数得很艰难,因为那些星星亮度有限,在云端时隐时现。后来,两个人数累了,一起躺在竹椅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鸣凤房里多了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进去的。据鸣凤的描述,他是踩着月光回来的,虽然当时的月光并不明亮,可她认定,那个人就是丈夫李冬生,因为他胸口里的心跳节奏跟死去的丈夫一模一样。

我和鸣凤的亲密时光,就这样以一种不可思议的方式结束了。

李冬生又回来了,除了鸣凤,我们谁都不认识他。我问镇里人:“这个人是李冬生吗?”他们的回答惊人一致:“我哪里知道,她说是那就肯定是了,难道还有人会认错丈夫?”这个答案不能令我满意。上次那个人是因为长得像李冬生,大家才认他,可这次这个,看起来跟李冬生八竿子打不着。我想弄清他的身份,可他根本不理我,他的表情就像那天晚上的月光一样,模糊不清,他是一个没有面目的人。我想起了一件事,抓住他的胳膊问:“你还记得张老头吗?”他问:“什么张老头?”我说:“镇东头的,死了好几年了。”他说:“哦,那又如何?”我就提醒他,上小学四年级那年,我和李冬生捡到了几个没有放完的鞭炮,当时张老头刚好路过,我们看见地上有一泡新鲜的牛粪,李冬生提议,让我去放风,而他偷偷把鞭炮插在牛粪上点燃,等张老头走到边上的时候,鞭炮一响,炸得他满脸都是牛粪渣子,为此,张老头一见我们就骂,直到死那天为止。我说:“你记得吗,当时是你点火的,我负责放风。”他否认:“明明是你点的,我负责放风。”我说:“李冬生绝不会这么说,他是敢作敢为的人。”我们扭打起来,那人腰板很粗,胳膊强壮有力,我没能打过他,脑袋被摁在地上磕了好几下。最后是鸣凤将我们拉开的,她分开我们俩缠在一起的胳膊,就像解开两根打了死结的绳子疙瘩,耗尽力气的她一屁股坐在地上气喘吁吁。我没急着去擦脸上的灰,赶紧走过去,将鸣凤扶起来。至于到底是谁点的火,而谁又负责放风,再也记不清了。这也让我怀疑,也许他真的是李冬生,因为他的心肠像李冬生一样硬。

关于那次遭遇,镇里人很为我感到不值,有愤愤不平者告诉我,鸣凤不过是在利用我,她家里的农活干完了,就将我踢到一边,李冬生早不回来,晚不回来,双抢结束了就回来了。我觉得鸣凤绝不是那样的人,可接二连三的李冬生的到来又是怎么回事呢?我问她。鸣凤最开始还想回避,实在被问急了,才告诉我,有一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丈夫李冬生在梦里被锯子锯成了很多段,但他并没有死,那些块状的躯体像斩断的蚯蚓一样,成了独立的个体,全部复活了。鸣凤告诉我,这个梦是在李冬生出事之前做的,第二天,她给李冬生打电话,让他小心点,可她的电话还没打出去,丈夫就出事了。

“我居然有五个丈夫。”鸣凤无奈而又得意地说。

一个人怎么可以有五个丈夫,莫索镇只有一个女人同时拥有两个丈夫,他们是亲兄弟,家里穷,没钱娶更多老婆,除此之外,再没听说谁有几个丈夫的。我想不明白鸣凤的话寓意何在,那个梦又暗示着什么。那些天,我总一个人站在河边冥思,徐缓的河水让人心隋平静,可连绵不断的波涛又让人愤怒异常,我觉得自己的脑子里长出了五条河流,它们日夜不停,叫嚣着横冲乱撞。全世界都在跟我作对,假如莫索镇有五条河的话,我们家的鸭子一定找不到回家的路。我不相信莫索镇有五条河流存在,正如不相信一个人可以拥有五个丈夫一样。这又让我想起了那个死去的李冬生,当时他若是周全之身,而不是被烧成了灰,用盒子装回来,我就可以把他的坟挖开来看看,看看棺材里的人到底是不是他。可现在,我无能为力。

我想起了一个人,是二爷爷。他是村里年纪最大并且被公认为脑袋最灵光的人,曾当过兵,跑了很多地方,在外面做过多年生意。他今年89岁了,可是看书,写字,遥控电视,样样在行,完全不像其他老人那样老糊涂。活到这把年纪,见过的事远比一般人多,二爷爷一直作为莫索镇的活字典而存在。

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二爷爷坐在太阳下,眯着眼,沉默良久,王顾左右而言他,他像鸣凤一样,转弯抹角地对我讲起了故事。二爷爷说,我们莫索镇解放以前是一个不死乡。我不知道什么是不死乡。他进一步解释说,在这里,一个人死后,他的灵魂并不会很快消亡,也不会散去,而是转移到他的后代或者家里养的什么牲畜身上,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重新回来,即便是死在外地,有千里万里之遥,他的灵魂都能回到故乡。也就是说,我们镇子里人的灵魂数是恒定不变的,处在一种不死循环的状态之中。为了说明此事的真实性,他特别举了一个例子:

“我的兄长,也就是你爷爷,生病死在了外地,后来是化为一条蛇回来的,当时你太小,不懂这些忌讳,用柴刀,一刀把那条蛇砍成了两段,为此大病一场,你妈请人做了七天七夜的法事,才活过来。”

听完二爷爷的故事后,我更加困惑了,与其说他在解释什么,不如说是在掩盖什么。我完全不记得小时候家里来过蛇,还把它砍死了,也没听说过灵魂可以飘来飘去,二爷爷怕是老糊涂了,或者想到自己不久的将来就要死去,他舍不得死,所以就编出灵魂循环的故事来欺骗自己。他说的这些比鸣凤做的那个梦还要荒唐,只能骗骗傻子。

我问毛孩:“那个人是不是你爹?”他说:“不知道。”他不但不知道,还反问我说:“到底什么是爹?”这个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共也没见过几次父亲,又怎么分得清李冬生的真假。我問他:“想不想把那个人赶走。”这时,他很肯定地说:“想。”于是,我告诉了毛孩一个办法,只要有机会,就跟在那人后面踩他的影子,只要把他的影子踩淡了,魂魄守不住肉身,他就会生病,甚至不治而亡,到时候就没法在这里继续待下去。这个法子镇里是人人都知道并信守的,走路不能踩别人的影子作为一条规矩,从小被灌输到每个小孩的脑子里。然而,这一招对李冬生没用,他要么中午时出现,将影子死死护在自己脚下,要么傍晚和早上时进出院子,那个时候,天色暗淡,地上什么都照不出来,他似乎有所准备。如此,我只好另想办法。

住在我家对面的满奶奶跟母亲关系非常,她们是从同一个村嫁到莫索镇的。满奶奶是远近闻名的巫婆,专门司职鬼神之事,声名远播,镇上人无不信任她,曾有人出高价把她请到省城驱邪禳灾,由此,她也成了莫索镇第一个去过省城的人。满奶奶有一块铜质照妖镜,据说是从祖师爷刘伯温手中传下来的,至今已有几百年。那块镜子磨得锃光瓦亮,长年悬于她家的中堂之上,不管谁被什么东西附了体,只要带到镜子前一站,身体里的妖怪立马现身,那个人的病也就当即好了。如果不是跟母亲亲近,满奶奶绝不会同意将镜子从墙上取下来,这么多年它从未离开过自己家。

我要把它拿到李冬生面前,照照他到底是什么妖怪变的。

李冬生坐在家里喝酒,鸣凤像一只温顺的羊在一旁伺候,如此可恶至极从未给她带来任何好处的人,居然让她这般爱怜,完全臣服.这种情形不能不令我大光其火。见我捧着镜子进来,鸣凤吓了一跳,不知所措地愣在那儿,却又不敢向前阻挡,她知道这是一件神物,触碰不得,亵渎不得。李冬生倒是无所谓的样子,他正喝得起劲,任由我拿着镜子在他面前晃来晃去,也无动于衷,后来,大概觉得那块镜子很妨碍他举杯,才不耐烦地挥手推开。这个来历不明的人,在镜子面前竟然照不出清晰的图像,他的脸始终模糊不清,里面只有一块暗影,像是一团朦胧的月光堆在那里。我以为镜子出了问题,对着自己照了一下,却看得清清楚楚,一如往常。这个结果令我感到沮丧,我将镜子拿回去,扔在满奶奶家地上,像扔掉一块破砖烂瓦。散发着腐朽气息的铜镜在屋子里打了两三个转,很不甘心地扑倒在她跟前。满奶奶俯身捡起镜子,伸出衣袖,用手将上面的灰尘小心地擦拭干净。

“凶神怕恶鬼。”她叹了口气说。

要么这个人阳气太盛,要么就是住在他身体里的妖怪修为太过厉害,满奶奶的镜子都奈何不了。这么多年,她第一次向敌人低下了高傲的头颅。

那个从月光下回来的李冬生凶神恶煞,手段残忍,他欺负鸣凤的时候,就像在使唤一头耕田的母牛,毫不留情。不知道鸣凤为什么喜欢这样的男人,越是欺负她,虐待她,她越是陷入其中不可自拔。有时候我怀疑被妖怪附身的可能不是李冬生,而是鸣凤,她一定是被什么东西障了眼睛,才分不清好人跟坏人,认不清自己的丈夫,李冬生明明已经死了,却把一个来历不明的人留在家中。

她分不清没关系,我心里有数,绝不能让鸣凤被欺负了。

阳光慷慨地照着大地,众多卵石像坏掉的鸭蛋,密密麻麻被遗弃在河流两岸。选一块平滑的石头坐下,搂起裤腿,将双脚泡在水中,和煦的暖阳让人觉得慵懒,从脚底穿越而来的凉意,又使人头脑清醒,这种感受就像对李冬生的记忆一样,那么复杂难言。小时候,每年秋天我俩都会到河里翻螃蟹,满满的一大桶,提回去以后,一人一半,谁也不会多占。我俩都是独生子,我没有兄弟,李冬生也没有,可我们的关系比兄弟还要兄弟,如果有人觉得我傻,欺负我,李冬生第一个跟他没完,要是谁占了李冬生的便宜,我也会跟他拼命。虽然他身上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可我还是把他当兄弟。他也一样。在他出门打工的那几年,家里一有事,我就会去帮忙,从不需要鸣凤主动来叫,除了心底对鸣凤的感情,还因为我俩的兄弟之情。想到这些我感到无比难过,刀子在石头上发出嚯嚯的响声,我用力按着,想把过去的记忆像铁锈一样从上面抹去。遗憾的是,越用力,那些记忆越加清晰明朗,而手中的刀子,也一下比一下明亮,像一条浑身发光的鱼在水中来回穿梭。

当轻巧的刀子逐渐沉重,手臂传来酸胀之感时我才停下来,伸出手指试探它的锋利程度,刀刃雪白如银,因为太阳的反射,我不得不将眼睛自動闭上,再睁开时,看见刀片上映着自己的眉毛,它们像一排浓密的秧苗,整齐有序地排列着,每一根都历历在目,它们清晰的形象唤醒了我对李冬生那张面目模糊的脸的憎恶,由此,刚才对他的怀念与同情一下全消失了。我不相信,当这把刀子放在他眼前时,他那张脸还会模糊不清。

刀子很顺利地插入了他的胸膛。我听见了一阵愉悦的皮革撕裂的声音,伴随而来的是一缕细小的泉水声,只可惜那声音只持续了很短的时间,刀好像碰到了一个坚硬之物,“当”的一声响,停住了,再也不能往里走。他喊起救命来,虽然嘴里喊得很大声,其却并未受多大的伤。倒不是因为刀磨得不够锋利,也不是我临阵犹豫,动作迟钝,而是因为他的心太硬,那一刀只划破了他的肚皮,心脏分毫未损。看着地上的鲜血和他落荒而逃的留有血迹的脚印,我为自己行动的失败感到羞愧,我实在没想到,一个人的心肠能像铁石一样坚硬。

被抓进派出所后,他们将我的手上了铐,脚上了镣,并且摁在一个很深的特制的椅子里,全身动弹不得。镇里人听说我进了派出所,原因是想用刀宰掉李冬生,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们一起跑来为我求情,说我小时候得过脑膜炎,是个二傻子,这次行动可能是脑子受了什么刺激,并不是蓄意犯罪。他们这么说是为了我好,本来我很想抗议,没有人愿意一直被真当成傻子,可我又不想辜负他们的好意。派出所的人其实都认识我,他们知道我有一个“傻子”的外号,他们抓我进来只是例行公事,担心李冬生家人来追究问责,可李冬生并没去派出所找麻烦,见这么多人来求情,所长顺水推舟,很快便将我放了,赔了一笔钱,当作医药费。

等我从派出所出来,李冬生已经不见人影,他被吓破了胆,悄无声息地走了,就像他当初悄无声息地来一样。

“凶神怕恶鬼,”满奶奶对大家说,“而恶鬼,却怕傻人。”

对于李冬生的走鸣凤不像以前那样在意了,而对我砍人的举动她也无多大反应,这让我觉得她越来越不像从前认识的那个鸣凤了。只有母亲吓得眼泪汪汪,拍着胸口说:“幸好啊,你那刀杀偏了,不然怎么得了!”我很想告诉她,那一刀丝毫未偏,是那个人的心肠太硬,捅不进去,可我知道,她是不会相信世上竟有这样的事的。

心肠像石头一样硬的李冬生走了,而我则开始了与众多李冬生斗争的日子。

越来越多的人来莫索镇找鸣凤,他们个个自称是李冬生,并且都能举出一个证据,有的说自己长着李冬生的鼻子,有的说身体里有李冬生的肝,有一个人甚至说自己胯下的玩意叫李冬生,更令人费解的是,这些都被鸣凤一一认出,并且承认了。这么多李冬生,接二连三地到来,让我疲于奔命,我这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多李冬生存在。镇上人说,这有什么可稀奇的,全世界几十亿人,同一秒出生的数都数不过来。这样一说,倒也很有道理,记得读初一的时候,我们班有三个叫王美丽的女生,每次老师点名回答问题,她们三个都不愿意站起来,以为是在喊对方,而现在,情况恰恰相反,所有李冬生都认为自己是最为正宗的,是鸣凤唯一的丈夫。

流言此时出现,镇上人说起那些来历不明的李冬生便使劲摇头,脸上生出鄙夷的表情,他们说,鸣凤已沦为妓女,跟城里卖身的姑娘没什么两样,你看那些人,可都是从城里来的,只要有钱谁都可以当李冬生。我觉得他们这是污蔑,确实有人不断到鸣凤家去,可他们要么是来跟鸣凤借东西的,要么是去替李冬生送信的,我一一盘问过,他们都能给出自己的理由。但我还是不放心,思来想去,觉得必须有所行动。

一个大雾弥漫的清晨,天还没全亮,我衣冠楚楚地出现在了鸣凤家的院子门口,脚上穿了一双过年才穿的皮鞋。在此之前,我对着《新闻联播》练了好几天普通话,虽然说得还不太标准,但是跟那些出门打工的人比起来,也差不多了。镇上人还在梦乡里沉睡,我推开李家院门,大喊一声:

“老婆,我回来了!”

鸣凤可能还在睡觉,没听见,我只好又喊了两声:

“鸣凤快开门,我是李冬生。”

我喊得那么大声,那么响亮,镇上的公鸡都听见了,鸣声大作,以示响应,鸣凤却不慌不忙,房间的灯亮了很久还不见出来。这段时间,有太多自称李冬生的人前来造访,她已经习以为常了。当她披着外套走出大门的时候,脸上堆着的迷雾比空气中的还要厚,她说:“怎么是你?”我说:“是啊,我叫李冬生,来找老婆的。”她更加错愕了,上上下下从头至尾,看了几遍,然后,扑哧一声笑了:“你不是感冒发烧了吧,感冒了就去看医生。”说着,她把手伸过来,探我的额头。我急了,将她的手拨开,说:“你怎么连自己丈夫都不认识了!”听我这么说,鸣凤理也不理,扭头准备进屋,很不耐烦地跟我说:“时候不早了,该去放鸭子了。”我将她的胳膊拽住,从裤带里掏出一把百元红钞,塞进她手中。她不明所以地看着我:“你干什么?”我说:“我要做李冬生,他们说,只要给你钱,谁都可以是李冬生。”鸣凤一听,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她甩了我一巴掌后,快步跑进了房间。她这一巴掌甩得清脆有力,一下就把天甩亮了,屋子里当即传来了她悲凉的抽泣声。

我站在门口想了很久,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打我。后来,我看见毛孩走了出来,他穿得不多,冷得浑身打哆嗦,走到我跟前问:“我妈怎么哭了?”我说:“不知道。”他又问:“傻子叔叔,你怎么穿成这样,要出远门吗?”我还是说:“不知道。”毛孩打个很大哈欠:“还真是个傻子。”毛孩说完,又走进屋子睡觉去了。

最后的两个李冬生是同时到来的。

他们与此前见到的李冬生都不一样,进入莫索镇的时候不停低头商量着什么,非常友善,也非常自信。他们一个长着李冬生的眼睛,另一个长着李冬生的肾。两个李冬生同时到来,使我慌了手脚,以至于他们将鸣凤拉到院子里讲话的时候,我一点反应都没有。鸣凤也不知所措,她知道自己的丈夫会回来,却没想到两个丈夫会一起来。两个人像动画片里的魔法师,打着手势,想尽办法为她描述着往后的生活蓝图,他们说:“你就放心吧,你的好日子就要来啦。”

鸣凤在那个长着李冬生眼睛的人的眼里,看到了自己过去那么多年的苦难生活,她是那么不幸,那么无助,同时她也看到了丈夫在外面打工的日子,工地的脚手架,宽阔的街道中各种各样来往飞驰的车辆,她还看到了未来的一些场景,不过,还没来得及看清,就被两个人的对话打断了。

那个长着李冬生的肾的人说:“你拿什么养活她们母子?”眼睛说:“你放心,有我一口吃的,就饿不着她们娘儿俩。”肾说:“我就不一样了,我会木工,挣的钱比你多。”鸣凤站在他们中间听了很久才听清楚其中的意思.他们是来莫索镇接她的,要把她接到城里去生活。这些人总是自以为是,他们单方面地认为城里的生活一定比我们莫索镇要好,可聽着听着,又觉得他们是好人,鸣凤真跟了其中任何一个,都能过上好日子的。没想到鸣凤却说:“你们走吧,我哪里都不会去的,就在莫索镇待着。”她的回答令两个人很是吃惊,同时又都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一齐问道:“你真的不愿意跟我们走?”鸣凤坚定地回答:“不走。”

“你们能不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两个人望了对方一眼,有条不紊地讲出了真相。他们是李冬生在工地上结识的拜把兄弟,三个人曾对天盟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们干的活很危险,大家约好了,如果有谁出了事,其他人一定要替他照顾妻儿老小。这两个人,一个眼睛被粉尘伤害过,一个肾坏掉了,李冬生写过一份遗书,万一遭遇不测,便把眼角膜和肾分别捐给两个兄弟,同时,其他器官也无偿捐献给社会。

他们都是李冬生的器官。

“谢谢你们的好意。”鸣凤很感动地说。

那天下午,送走两个远道而来的人,鸣凤让我留下来吃晚饭。

太阳还没落山,她早早杀了一只鸭子,把血放干煺完毛,从坛子里挖了一把酸辣椒,放进去炒了。然后,又炒了一小盘田鸡。那只田鸡是她早上在菜地意外抓到的,有七八两重,放上花椒,爆炒过后香气冲鼻,闻到香气的我一连打了几个喷嚏。毛孩见有田鸡和血鸭吃,手脚勤快,他没像往常那样跑出去跟其他孩子玩,而是蹲在灶台前帮忙烧火。三个人像一家子,在院中坐定。菜端上来,我就吃。酒一斟满,我便喝。鸣凤让我干什么,我都不会拒绝的,何况是喝酒吃菜。我问她:“那两个是好人,你为什么不跟他们走?”鸣凤说:“在那个人眼里我看见有个男人站在我未来的生活中。”我问:“他是谁?”鸣凤低头笑了笑:“像你一样,一个赶鸭子的人。”我吃了一惊,赶紧问:“居然有人跟我一样喜欢赶鸭子,他赶得多么?”鸣凤说:“跟你一样多。”我说:“那我一定要认识认识。”鸣凤笑着回答:“你们肯定有机会认识的。”

夜幕降临,我喝得满脸通红,毛孩吃饱了再也坐不住,到外面去捉萤火虫了。毛孩最喜欢萤火虫,再过一段时间它们就找不见了。看见毛孩跑出院门我才记起,鸭子还在河里呢。起身准备往外边走,鸣凤拉住我说:“它们认得路的,会自己回来。”

秋风吹拂的傍晚,鸣凤拉着我进了屋,顺手一带将房门关了。

对那件事,我毫无经验,几下功夫就瘫倒在她胸口。事情结束后,鸣凤抓住我的头发,在我的脖子和脑袋上嗅了一圈,说:“你身上没李冬生的味道,其他人都有,就你身上没有。”我说:“当然没有,因为我才是真的李冬生,他们都是冒牌货。”鸣凤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冒牌货?”我说:“我说是就是。”鸣凤说:“傻子,看来你并不傻。”我说:“我本来就不傻。”鸣凤笑呵呵的,用手指在我额头上弹了一下。浑身疲惫,又喝了酒,她一弹,我便顺势从她身上滚下,头侧卧着,假惺惺打起了鼾。自始至终,我都不敢看她的脸。

睡意蒙咙中,听见毛孩在不远处的夜色中欢快地喊叫,鸣凤“嗯”了一声,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叹息,抑或像我一样,仅仅只是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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