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 袆
(528300 广东顺德德胜学校 广东 顺德)
在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还属于不断开放、调整的法律范畴,其隐藏着十分丰富、繁杂的专业知识。所以在实际中,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各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并借鉴其精华来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在英国,知识产权法主要是指对参与知识创作的创作者、拥有者的相关权利进行保护,创作者拥有自己产品的权利,其包含了文化、科技、工艺、艺术等各个领域,保护范围涉及到著作权、工业设计权、专利权、商业外观及商标权、商业机密权等,同时还有植物育种权、植物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比较特殊的权力。英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具有普及、专业、保护形势多样、机构完整、服务便捷等特点。
在中国,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定义存在百花齐放的情况,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法主要是对人们依靠智力创造的成果进行保护;有的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法是人们享有法律保护自己智力劳动成果及经营管理成果中产生的标记、信誉的权利。同时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主要有工业版权、商标权、著作权、产地标记、专利权、商业机密等。
在中国,专利法最早出现在1984年,至今已经修订过三次,有了很大的变化,第一次修订是在1992年,其将进口权加入了专利法中,并引入了中国优先权等规定;第二次修订是在2000年,加入世贸组织后,增加了许诺销售权、诉讼保全制度等;第三次修订是在2008年,经济快速发展下对专利的新颖性有了新要求,专利权保护对象也增加了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颖等方面。
在英国,于1624年就推出了《专利法案》,其在工业革命中保护了诸多发明专利。在21世纪,专利法有了更加广泛的诉求,专利申请数量也不断增长,为了满足实际需求,英国在2014年对知识产权法案进行了修订,其内容变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新权力,这一变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节省权利人申请他国专利权时的费用,让以往复杂的专利申请手续变得更加简单。新法案中,执行《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是最大的突破,也更加突出了创新性的特点。在中国产生的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中,经常会出现维权失败的情况,这与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有很大关联。在实际中要想更好的保护权利人利益,就需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而加入国际公约、加强与其他国家在知识产权上的合作,能更好的促进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善。
(2)加入国际海牙体系,在新法案中,英国同意了加入到国际海牙体系中,这意味着在英国申请专利的主体享受有很大的权利扩张,如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可以借助时间上的优先权优势来获取专利,极大的节省了专利申请成本。中国在加入《巴黎公约》后,在适用了《巴黎公约》基本原则外,还适用了优先权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员在国内提出专利申请,不管申请结果如果,都享有在其他成员国优先申请的权利,这项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申请人在国际上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与国际规则要有差异,所以还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的接轨,英国2014年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修订,无疑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启示。
(3)加大外观设计保护,在新法案修订之前,英国知识产权纠纷纳入了刑事处罚案例,而2014年新知识产权法案的推行,着重强调外观设计侵权责任。为了落实保护平等性原则,同时也为了加强外观设计保护,英规政府对于权利人外观设计的意见服务制度也有了一定调整,外观设计权的所有企业可以要求知识产权局提供其相应的产权意见,这就为企业、个体诉讼提供了前置分析服务。这一改革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英国外观设计保护机制的平等,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英国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提出对于假冒他人专利引起犯罪的行为,会追求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将知识产权侵权纳入到了刑法规定中。
1709年英国议会首次通过《安娜法令》,从保护印刷出版者权利的角度对作者权利进行保护,经过多年发展,英国已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著作权保护体系。随着时代的变革,英国著作权法律也面临着新考验,英国政府也认为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尤其是著作权制度,已经对英国经济增长造成了制约,因此,英国在著作权保护上实施改革也是不可避免的。英国希望通过借跨境许可、集体管理组织等方式,加强对著作权人权益的保护。
中国著作权法,包括《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等,对独创、符合法律规定的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作品进行了保护,有了初步完善的法律保护体系。国际上在2012年、2013年分别签订了《北京条约》《马尔喀什条约》,不管是中国,还是英国都需要跟紧其步伐,对著作权进行革新,在保护以往作品的同时,注重新型作品的保护。
总而言之,英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改革提供了一定指引,在实际中,中国要跟紧时代步伐,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进行革新,以此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