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现明
(林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南林州 456550)
我国是世界上养猪及猪肉产品消费较高的国家之一,生猪的存栏数量以及育肥猪出栏的数量、猪肉的产量、猪肉的消费量均位居世界第一。近些年来,规模化养猪场通过优良品种的选择以及设备的技术革新,养猪水平已经在很大方面得到了提升。但是在规模和养殖量提高的同时,疫病流行风险也大幅度升高,尤其是近年来的猪伪狂犬病流行,给生猪规模养殖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确保生猪生产安全,我们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来一条猪伪狂犬病净化的措施,希望对养殖场的疫病净化提供有益参考。
根据生产实践经验,结合国家疫控中心《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标准(试行)(2017版)》规定,要想使猪伪狂犬病达到净化,首先就要建立明确的猪伪狂犬病净化标准,建立了净化标准也就确定了净化目标,之后的所有工作就要围绕这一标准开展,尤其是编制净化工作方案、制定检测计划,都要围绕净化目标开展。
根据免疫学原理,结合临床实际,我们认为符合下列条件可认定为免疫无疫。
(1)经产母猪和后备种猪全检,猪伪狂犬病病毒gB抗体合格率要符合免疫标准,阳性率不得小于90%;
(2)生产母猪和后备种猪、种公猪全检,猪伪狂犬病病毒gE抗体检测不得发现阳性个体;
(3)连续两年以上无临床病例;
在免疫无疫基础上,逐步退出免疫,停用疫苗后符合下列条件视为达到净化标准:
(1)所有种公猪、种母猪和后备种猪全检,猪伪狂犬病病毒抗体检测不得出现阳性个体;
(2)停止免疫两年以上,无临床病例;
根据各养殖场实际,结合免疫学原理和多年净化工作实际,经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我们已形成了比较固定的净化技术路线,具体技术路线如下(图1):
2.2.1 合理分群 首次检测前要对猪群进行合理分群,并严格隔离各类猪群,避免全体之间相互感染。根据我们在净化工作中的经验,我们一般将猪群分为生产母猪群、后备种猪群、种公猪群、保育猪群、育肥猪群等5个区域。
2.2.2 确定检测重点 种猪是全场生产的基础。建立了健康的种猪群才能保证整个猪场的正常生产,因此种猪群是净化工作检测的重点。种猪群包括生产母猪群、种公猪群、后备种猪群三个群体。
2.2.3 生产母猪群的首次检测 野毒感染较严重的猪场在首次对生产母猪全面检测时会检测到较多的阳性猪,如猪群阳性率超过10%,全场净化难度将会非常大,建议整体淘汰,重新引种,并在引种前进行检测,确保引进全阴性种群。野毒感染比例较低的猪场(感染率低于10%)具备基本的净化基础,可在对生产母猪群全面检测后立即淘汰全部阳性个体,对生产母猪群采取高密度免疫措施,保证阴性猪群不再发生新的感染,全群感染面不再扩大。
2.2.4 种公猪群的首次检测 俗语云,“母猪好好一窝,公猪好好一坡”,可见公猪质量对养猪生产影响极为关键。因此,对种公猪的检测不仅要全面检测,而且要加大检测频次,确保种猪健康无疫,确保不通过静夜传播猪伪狂犬病及其他动物疫病。在净化工作开展之初,种公猪每季度普检一次,连续两次普检无阳性个体后每半年普检一次,直至全场种公猪、种母猪、后备种猪群全部为阴性后每年筛查一次,之后实行按比例抽检。
2.2.5 后备种猪群的首次检测 对现有后备种猪群实行全面检测,严格淘汰阳性个体,淘汰阳性个体后对全群后备种猪进行猪伪狂犬病强化免疫。对新引进的后备种猪群,入场前要全面筛查一次,全群阴性方可入场,入场后在隔离舍隔离饲养30d以上,期间强化免疫猪伪狂犬病疫苗,隔离期后再次全面检测仍为阴性,方可混群饲养。
2.2.6 保育猪群检测与管理 保育猪群要严格分区饲养,不得和种猪群有人员和物流交叉,不得逆向转群(一旦转入保育舍,只能在保育舍饲养或向育肥舍转群),避免对种猪群造成感染。对拟选择后备种猪的保育猪分圈舍进行检测,后备种猪只从伪狂犬gE 抗体全阴性的猪群中选择。
2.2.7 育肥猪群检测与管理 原则上外观健康的育肥猪群不再进行实验室检测,但要绝对做到分区饲养,不得和种猪群有人员和物流交叉,也不得逆向转群。一是尽可能降低检测成本,减少工作人员劳动量;二是育肥猪很快要出栏,无论是否感染都要统一销售出场,也尽可能减少对生长的影响,尽可能早日出栏。
2.2.8 阳性猪的处置 无论是哪个群体检测到的阳性猪,均需立即淘汰,严格处置,避免感染面继续扩大。淘汰后的阳性猪所在猪舍要全面清洗、消毒。
图1
首次全面检测后,已对检测到的阳性猪进行了淘汰处理,作为假定健康群继续饲养,但仍有可能存在检测窗口期未能检测到的阳性猪或在饲养过程中发生新的感染,因此,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检测,以尽快发现潜伏的阳性个体,彻底清除传染源,为净化工作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二次全面检测要合理确定检测时间和检测方法,既要做到全覆盖、又要与生产节奏匹配好,做到不影响生产。
2.3.1 生产母猪群的二次检测 生产母猪群首次检测后,根据生产节奏安排,每批断奶后集中检测,基本在6个月内所有母猪均能生产一次,因此,生产母猪在首次集中检测后,6个月内均进行了二次检测。
2.3.2 种公猪群的二次检测 种公猪是养猪场内的“关键少数”,该群体个体数量虽然少,但影响巨大。因此,对该群体应加大监测力度,提高检测频次。在生产实践中,我们对种公猪群间隔3个月即进行第二次检测。
2.3.3 后备种猪群的二次检测 后备种猪群在保育舍(或入场前)已经过基础筛查,隔离期结束后又进行了全面检测,故二次检测安排在正式转入生产母猪群或种公猪群前进行。
2.3.4 保育猪群和育肥猪群监测管理 随着时间推移,保育猪、育肥猪逐渐长大、出售,因此,保育猪群和育肥猪群以临床检查为主,没有临床症状不再进行实验室检测,6个月后,新转入的保育、育肥猪都是阴性种猪生产的后代,只要搞好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得当,一般不会再发生新的感染。
经过两次全面检测后,猪群已处于全阴性状态,但仍然不能放松监测和管理措施,要制定合理的监测计划,对所有猪群开展分批次抽检,以巩固前两次检测成果。
经过两次全面检测,所有群体已经成为假定健康群。为了防止有漏网之鱼给全场猪群造成危害,还要根据监测计划对所有猪群开展有计划的抽样检测,已尽早发现潜伏的阳性个体,将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总体原则是在种母猪一个生产周期内抽样比例不少于30%,一年内该群体检测样本比例不低于群体总数的50%。如在抽检中发现某个群体有阳性个体,则对该群体按照原来的普检措施进行严格检验,直至连续两次全面检测全阴性后再恢复抽检措施。连续两次抽检为全阴性的群体,每年按照30%的比例对生产母猪进行抽检,对种公猪每季度抽检30%,确保每年普检一次。
3.2.1 强化免疫 提高群体免疫力,保护已经得到初步净化的群体成员的个体和群体免疫力,保护易感动物不受感染。
3.2.2 加强消毒 消灭环境中可能存在的病原体,阻断和消除传染来源。
3.2.3 人流物流严格控制 所有进入场区的人员、物流要严格管控,尤其是进入生产区的物品要消毒、人员要洗澡并更衣。避免物流和人员成为传播媒介,阻断场区内外传播的途径。
3.2.4 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生物安全方面的各项制度要切实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如门卫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健康巡查制度等,技术层要定期总结分析各项制度,及时堵塞制度漏洞。
3.3.1 领导(指挥)机构 负责整体净化工作的协调,既要协调场内各部门、人员之间的关系,又要协调场区内外人员、客户和官方机构方面的关系,确保厂区内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高效工作,确保场区内外工作协调,确保生物安全体系的正常运转。
3.3.2 质量体系 质量体系就是质量标准,各场要根据本场实际,制定各阶段生猪生产的质量标准,让所有生产环节有章可循。
3.3.3 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就是为了保证质量体系目标而制定的保障措施,各部门、各工位、各环节必须遵循制度办事,才能保证最终生产的质量标准。
3.3.4 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就是为了保证生产出合格生猪产品而必须采取的操作标准和必须遵守的操作程序。
经过至少一年以上的连续多次检测,淘汰阳性个体之后,经强化免疫,gB抗体合格率达90%以上,连续两次抽检未发现gE阳性个体,视为达到免疫无疫标准,即疫病净化创建场标准。
达到免疫无疫标准的猪群,在采取可靠生物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停止对净化病种的免疫措施,为疫病净化场创建创造条件。
在停用净化病种疫苗的同时,对其他暂不具备净化条件的病种仍然采取原来的免疫防止措施,并切实搞好消毒和生物安全措施的落实,以免因其他病种的爆发给猪场造成损失,使前期的疫病净化工作努力落空。
再好的品种都要通过良好的饲养管理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效能,也就是常说的“良种良方配套”,任何规模的养猪场,只有严格规范的饲养管理配套才能发挥全场各部门的潜能,产生最好的经济效益。
停止免疫后,配合持续不断的抽检,全部群体在连续两年时间内gB抗体和gE抗体全部阴性,视为达到净化标准,可以按照规定申报国家疫病净化示范场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