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陈俊伶
“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政法领域改革的目标要求,就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
7月19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四川成都召开。这次会议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会,也是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部署和工作推进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并讲话,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国安部部长陈文清,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中央军委政法委书记宋丹出席,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在会上致辞。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中,聚焦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巩固扩大机构改革成果,完善两大体系、两大机制,破解三大难题,处理好五个关系,推动各项改革措施精准落地,增强改革效果,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动政法领域改革在新的起点上再上新台阶。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召开之际,四川省委政法委于7月9日至11日组织新华社、法制日报、人民法治、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等10余家中央、省级媒体聚焦政法领域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实地采访报道。
四川公安按照中央对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作出的战略部署,围绕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工作主线,全面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奋力开创四川公安事业发展新局面。
四川公安深化出入境“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出入境证件“最多跑一次”,建立出入境证件“最多跑一次”制度。除甘孜、阿坝以外,19个市州167个县级以上出入境窗口全面落实了出入境证件“十个办”措施(即“一门办”“一次办”“一表办”“网上办”“自助办”“就近办”“简化办”“缩时办”“加急办”“周六办”),办证效率和质量大幅提升,全省出入境窗口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9.93%。
持续推行便利化服务措施,在去年出台25项出入境管理便民利民举措基础上,今年6月,再次推出8项举措。科学设点分流,在成都市的218个派出所设立出入境受理点,方便就近办证,实现全域覆盖。除甘孜、阿坝外,19个市州53个窗口实行周六延时服务,开通急事急办“绿色通道”。
大力强化科技智能化应用,广泛推广智能自助服务,全省公安出入境接待大厅部署自助设备1000余台,共设立90个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为群众提供全天候办证自助服务。统一部署240台自助照相设备,所有窗口全部免费采集制证照片,为群众节约支出上亿元。通过“四川公安出入境”“四川公安”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为群众提供网络预约、办证指引、证照拍摄、办证点导航、办理进度查询、证件寄递、往来港澳台再次旅游签注双向速递等服务。
四川高速公安在“放管服”改革中,全力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推出了高速公路超限运输“三指定”对接平台,减少群众和运输企业往返于公安、交通等部门办理审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罚款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均可缴纳,减少银行排队等困扰。大力推进警保联动和“12123”事故快处,高速公路一分局与人保成都公司、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高速公路公司多方联动,全面促推“警保联动”,建立具有高速公路一分局辖区特色的交通服务体系。
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特勤支队支队长杨兆全向记者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今年6月底,高速一分局在四川省公安交警总队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全省省管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异地处理工作。改变了“全省高速违法行为发现地”管辖模式,可受理并依法处理全省省管高速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分局遍布成都及其周边地区的十二个大队驻地和各警务室均能依法处理全省高速公路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警保联动是“放管服”改革工作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的纵深推进,将有利于提升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现、快处和快撤效率,降低交通拥堵和二次事故发生。以警保联动为载体,促进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力提升新时期为民服务水平,实现警企联动、职能互补、资源共享、相互融合、联合处理的协作共治新格局。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公安部关于“把机关做精、把警种做优、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的部署,从理顺事权关系、推进职能整合、强化机制融合入手,实施双“4+3”发展战略,通过做强市局支撑保障、提升分县局实战能力、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三级错位发展”,整体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有效解决了市县所三级事权划分不清、资源利用效率不高、核心战斗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实现了核心职能错位优化、资源错位配置、能力错位增强,推动了公安工作“每年有进步、三年大提升”。
南充市公安局做强4个支撑构建3大体系:围绕“基层干不了、干不好的事”推进市局改革,做强情报支撑、科技支撑、手段支撑、法律应用支撑“四个支撑”,构建实战指挥体系、实战化训练体系、服务监督体系“三大体系”,着力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分县局的4个专业化3大基础:围绕“打防管控”专业化道路推进分县局改革,实施维稳处突专业化、侦查打击专业化、巡控处警专业化、社区警务专业化,着力提升“实战攻坚”能力;围绕强化“基础勤务、基础管控、基础防范”推进派出所改革,实施精细化的基础勤务、信息化的基础管控、社会化的基础防范,着力夯实“基层基础”。
通过“三级错位发展”,南充公安效能得到整体提升,取得“五个明显提升”的新成效:一是维护稳定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实现了“大事不出、小事可控”的目标,取得了涉稳事件数量下降、参与规模下降、对抗程度下降“三个下降”的成效。二是打击犯罪能力明显提升,破案数、逮捕数、起诉数连续三年增幅超过20%。全市有影响的案件全部及时破获。三是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升,有效防止了恐怖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和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暴力案件和街面“两抢”案件持续下降。四是规范执法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公安机关实现了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无国家赔偿案件的目标。五是服务群众的能力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逐年上升。
四川省是全国九个百万案件大省之一,法官办案量不断突破上限,部分法院“白加黑”“五加二”成为工作常态,但是法官增长的辛苦指数并没有换来收结案的动态平衡,整合优化解纷资源迫在眉睫。
四川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委部署,科学谋划、务实创新,坚定不移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实现各项改革“实体运行、实绩提升”。诉源治理等多项改革举措受到中央、最高人民法院领导肯定,全省5个改革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司法责任制改革现进入“涉深水”阶段,案件监管是其中的难点问题之一。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首次构建办案流程静默化监管机制,即以网上办案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计算机静默化提示、监督为手段,以专门人员监督为辅助,通过对各类网上运行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合议、结案、归档、上诉移送等环节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实现案件全过程可控制、节点可查询、进程可预期,全面实现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可预期、可信任,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工作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审管办副主任夏南向记者介绍了静默化监管机制改革做法,一是从程序入手,将法定期限作为案件监管基础。全面覆盖登记、立案、分案、审理、结案、归档、上诉全过程,监管无死角。对程序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有期限的,从严把握执行;对法律未规定期限或属于事务性工作的,明确办理期限,实现追踪管理。二是遵循司法规律,将服务法官作为机制构建重点。突出法官主体地位,精确把握办案细节,对重要节点自动信息提示、催办督办,辅助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办理,实现法官自主管理。三是明确行权模式,搭建有效的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在明确各类人员权力清单基础上,规范院、庭长监督指导职责的履职范围、方式、渠道,通过权力明晰化、组织化、公开化的方式规范行使审判管理监督权,确保法官、合议庭行权既独立又不任性,院、庭长监督管理既放权又不放任。四是紧扣四大环节,突破案件规范运行瓶颈。立案阶段,结合立案登记制改革,优化立案流程,建立负面清单,实行立案窗口一体化;审理阶段,对触发审限变更的各类事由,施以不同管控手段,杜绝隐形超审限,过程扫描、结案归档等事务性工作通过外包服务完成,最大限度将法官、辅助人员工作精力集中到案件裁判和程序推进上来;结案阶段,对点击结案进行根本性改造,将档案人员确认完成送达作为刚性标准,彻底解决网上提前结案而脱离管控的问题;上诉阶段,充分利用21个诉讼服务中心及其站点,全市法院实现“统进统出”,诉讼服务窗口一站式办理上诉状收取、票据流转、卷宗移送等事务,明确案件移送流程、时间节点和审查标准,上诉流转全程可查询、可追踪、可倒查。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静默化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首批20个改革示范案例之一,并在2017年中政委全国政法工作会宣传短片中进行了介绍。2018年,以静默化监管为核心的成都审管模式被最高院评选为全国审判管理优秀成果。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围绕金融审判专业化、智能化、国际化“三化”改革要求,率先在全市探索金融审判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得到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高院、成都市中院主要领导的关注和肯定。
青羊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立新向记者介绍了法院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的情况。一是延伸司法职能,提供多层次、前瞻性金融服务保障。建立金融审判工作联席机制,与省、市、区金融监管机构,辖区金融机构及行业协会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金融审判执行情况通报会,对金融机构反映的普遍问题,统一规范回复,对个性化法律需求,开展针对性法律指导。强化“一书一意见”深度服务,连续两年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深度挖掘2015至2018年度涉金融案件共通性、趋势性问题。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金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梳理20条司法施策要点和16项具体工作机制,进一步保护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
二是做强多元解纷,构建“三位一体”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新机制。与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成功对接,搭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后,4月16日,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管理部、青羊区政府共同会签《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 加强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工作协作备忘录》。通过在银行业纠纷领域开展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委托调解等工作,构建起司法指导、行业调解、行政支持“三位一体”的诉调对接新机制。
三是优化审判体系,实现集约式、专业化金融类案高效办理。以人员专业化、办案专业化、机制专业化为主线,成立由2名法官组成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3∶3配置,实现金融借款案件集中、专人审理。有序推进“要素式”专业化审判,制定《金融借款案件审理指南》,优化金融类案庭审流程,探索裁判文书的简明化改革。完善“立、保、审、执”机制衔接,强化各端口的无缝衔接,畅通金融案件绿色通道。
四是突出科技支撑,首创全流程、全在线青云金融智能审判平台。实现金融类案“要素式立案、网上自助诉讼、电子签章运用、自动批量送达、远程视频开庭、文书自动生成”等六大功能。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审判方式的创新——金融类案全流程线上办理”和“保障方式的创新——服务金融产业发展新载体”。青羊区法院的金融智能审判系统,从指尖到云端,实现金融司法效能与金融司法供给的有效平衡。
7月1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局副局长李广宇,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巡视员时京,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巡视员祝鸿带领中央多家新闻媒体来到武侯区人民法院,实地感受法院诉源治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武侯区作为成都市的中心城区,是成都市经济发展较为活跃的地区之一,也是矛盾纠纷的多发区之一,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法院受理的案件数也大幅增长。2017年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来,逐渐形成“党政主导、综治协调、源头防范、诉非联解、多元共治、司法保障”的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
诉源治理纳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武侯区将万人起诉比、调解成功率、调解反馈率等多项指标纳入全区各部门目标考核,将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与其年度目标考核奖惩挂钩。诉源治理经费保障纳入区财政统一安排,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全省第一家专业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组织——王兴华工作室,化解历史遗留突出矛盾纠纷。同时武侯区把调处一般矛盾纠纷列入专职网格员购买服务范畴,并由下沉网格的机关干部和社区“两委”成员指导专职网格员履行一般矛盾劝调职责,实现“人在格中转、事在格中办”。
武侯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卫在法院信息化集成控制中心向记者介绍了诉源治理工作开展的背景和成效。他说,在党委和政府领导的支持下,法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首创“基层法治指导员”制度,委派案件让街道社区参与调解,在全省率先引入仲裁、公证、律师等协同非诉力量合力化解纠纷。同时,武侯区法院重视法院文化的打造和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重视内在潜力挖掘,希望大家在“平和、智慧、品位”这一精神追求的指引下快乐生活、用心工作,为司法事业贡献力量。最后,媒体记者共同观看武侯区法院文化建设短片《早安·武侯》和执行攻坚纪录片《流火夏季话执行》,并给予好评。
南充是四川省第二人口大市,法院案件数量长期居全省第二。司法改革过程中,全省中级法院员额法官人均办案任务为66件,但南充中院须达到150件左右,是全省平均数的两倍多。巨大的办案压力,让法官常年处于超负荷状态,相当数量的案件长期久拖不决,严重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南充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鑫平介绍,法院的繁简分流工作先后进行了两次改革。第一次改革为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民事繁简分流的比例为3:7,刑事为2:8;第二次改革从2019年7月开始实施,刑事分流比例均为1:9,民事分流比例为8:1:1。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繁出质量、简出效率。
“2017年3月建成至今,顺庆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面积已经‘扩容’了近2倍,除了提供有温度有速度的司法服务外,它还是案件分流和纠纷化解的大前台。以前诉讼服务中心登记立案后,案件没有过滤分流,全部涌入后台,导致法官办案繁简不分、快慢同道,该快不快、该精不精,审判质效大大降低。”7月11日,顺庆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庞冬云向记者介绍。
通过繁简分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不新设机构、不增加人员、不增加经费的前提下,通过审理方式的变革,走出了一条“内涵式”破解人案矛盾的新路,得到四川省高院院长王树江批示肯定,两次在全省法院作经验交流,省内外20余家法院前来考察。2018年,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四川省高院授予突出贡献奖,并在全省中级法院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中获得第一名。
近年来,大竹县法院坚持“高效智能、融合共享”,积极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将智能的诉讼和便民的服务相结合,整合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健全服务机制,构建了大竹法院特色智能化便民诉讼服务新模式。
大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配备18名工作人员,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先后迎接各级领导视察调研交流学习21次,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首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
坚持高标准打造,规范集约运行。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理念,高标准建成“一站式、智慧型、多功能”诉讼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建章立制,形成全方位的机制建设和管理规范,导诉、便民自助、立案、速裁、信访暨矛盾多元化解五大区域分工鲜明,协调运行。按照因院制宜、提质增效的方针,审辅陆续剥离,目前已剥离案件查询、材料收转、档案(案卷)查阅复印、法官预约、法律援助、司法救助、评估鉴定等56项诉讼辅助事务到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体、智能、集约、多样的诉讼服务。
融入科技元素,提升司法获得感。秉承“高效智能、融合共享”信息化建设理念,以智慧法院3.0版要求为指引,实现诉讼服务中心智服“八化”:引入智能访客系统,安检监控智能化;设置触摸式导诉机器人,虚拟导诉高端化;装备文书拷贝系统,拷贝模板便利化;配置诉讼文书辅助书写系统,文书生成现场化;建成档案查询系统,档案查询快捷化;立案团队利用立案信息采集系统,实现立案登记便捷化;速裁团队利用“互联网+速裁工作室”,实现速裁审判高效化;信访团队利用“互联网+信访工作室”,实现信访办理网络化,切实为广大群众和当事人提供贴心入微的司法体验和全面便捷、高质效的司法服务。
做实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探索并实施案件层层过滤分流,实现前端简案快办,后端繁案精审。立案前由专职员额法官对案件进行首次繁简分流,将简案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或人民调解员。在诉非衔接室,专人负责对先行调解案件的调解期限及相关工作跟踪、提示、对接。1-7月,委托调解案件35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两个速裁团队、速裁法庭,就近对第二次繁简分流出的简案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通过小额诉讼一审终审、要素式审判、适用简式裁判文书等方法进行速裁。今年,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和速裁法庭分流速裁案件277件,实现了诉讼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门诊部”的功能及实质解纷职能。
引进第三方入驻,丰富服务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律师工作室,四川星源、四川黎明、四川天倚律师事务所,轮流派驻律师入驻值班,开展法律咨询,接受委托、受邀参与调解,参与化解和办理涉法涉访案件等工作。1-7月,律师入驻值班85人次,接受法律咨询165人次、开展法律援助5件,代理化解成功涉诉信访案件1件,诉前委托成功调解19件,诉中委托成功调解12件,受邀参与调解5件,取得了入驻的预期效果。全县设立的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十大专业调解组织,亦将派专职人民调解员分批入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协助调解工作,县网格管理中心的网格管理员将入驻开展协助送达、执行等工作。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积极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及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和智慧公诉建设应用工作推进会精神,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科技助推公正与效率。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3月22日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公诉办案助手3.0版研发试点单位以来,加大研发力度,用时3个多月初步建成公诉办案助手3.0版并正式试用。一线检察官因“好用”而“愿用”,因“易用”而“广用”。截至目前,全市使用办案助手办理八类案件共计3000余件,其中危险驾驶案件2000余件。
卷宗审查与文书制作是检察官履行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职能的核心工作,公诉办案助手3.0版由于具备“四个实现”的功能,在阅卷辅助、证据指引、案件分析、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等方面更加便捷、准确。3.0版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办案系统无缝对接,针对同一案件设定“速裁、简易、普通”三种办案模式,配置不同程序,实现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系统支持1600余种证据的自动识别,识别率近90%。系统将电子卷宗自动关联后可对证据自动分类,检察官可对每一份证据材料查询、缩放、旋转、任意复制、关键字全案检索,并可对不同证据进行双页对比,易于审查证据之间的关联性或矛盾点。运用系统截图,承办人可在截图上添加批注信息,如标明某份证据为瑕疵证据或非法证据。相比于承办人手动翻阅、纸质记录卷宗证据,智能辅助阅卷实现卷宗直观展示、证据审查结论电子记录,实现了关键证据搜索便捷、证据瑕疵更易察觉,确保卷宗审查省时高效,积极适应对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对证据审查提出的更高要求。
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通过并生效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上升为一项重要的诉讼法律制度。乐山市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在实践中实干加巧干,通过反复会议研讨,多方征求意见,主持召开公检法司联席会议,最终形成《乐山市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8章49条,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便宜性和操作性。截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共计220件298人,其中适用简易程序116件,适用速裁程序65件,提出幅度量刑建议161件,确定量刑建议21件,法院已采纳量刑建议166件。这些案件均实现“四无”目标,即无无罪判决案件、无撤回起诉案件、无判决后被告人上诉案件、无涉检上访案件。
《实施细则》就认罪认罚制度的适用范围、具体程序、权利保障、各部门权责等问题协同沟通、达成共识,为办案部门准确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提供保障和规范约束。一方面围绕办案质效提升,形成制度支撑体系,规范办案程序、实践操作和量刑幅度;另一方面健全办案配套机制,着力优化诉讼程序,推行繁简分流机制,前置社会调查评估程序,搭建认罪认罚案件绿色通道;此外还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全力保障值班律师参与刑事案件处理。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鹏飞向记者介绍说,“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实,不仅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帮助犯罪嫌疑人从思想深处认罪悔罪,促进和解赔偿,有效减少社会对抗性,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实施细则》推出后,极大提升了检察机关量刑精准度,发挥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导作用。例如,乐山峨边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中,3名非法捕鱼者自愿认罪认罚,放生2000余尾鱼苗修复生态;乐山沐川检察院开辟认罪认罚案件绿色通道,创造了快侦、快诉、快判的办案新模式,办案平均期限缩短至7天,实现个案最短用时2小时;乐山犍为检察院严格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对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辩护人的,检察院可以通知司法局指派律师事务所在职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充分理解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及值班律师在场见证的情况下,与人民检察院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营山县检察院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全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58人,内设机构8个,是典型的小微型基层检察院。营山县检察院在“八化”建设的指引下,以“四性”(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社会属性)为统领,“四检”(科技强检、创新助检、文化育检、实干兴检)为抓手,“四型”(智慧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为标准,探索建设新时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努力实现“小院大作为”,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我最信任的基层政法单位”、全省科技强检示范院等。30余名干警立功受奖,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法警比武能手及检察业务专家等。
营山县检察院检察长罗伟向记者介绍,针对县域地广人稀、山高路远、偏远封闭等诸多现实情况,结合检察机关职责,联合各方力量,创造性地建设“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辟“走网上群众路线”的路径,搭建平台、布设终端、联通网络等,实现县、乡(镇)、村的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法律监督延伸至“最后一百米”。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经验做法获得四川省委《每日要情》、省委和市委《改革专刊》转发,连续两年入选《中国法治蓝皮书》,“网上检察官”“掌上检察院”等自主研发的检察产品获得5项专利权和2个软件著作权,荣获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解决方案。
“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和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实现了法律监督和服务由“实体店”模式向“网店”模式转变,构建起“互联网+检察监督”的智慧平台,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创新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7月20日,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在成都召开。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的批示和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司法部党组书记袁曙宏就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书面讲话。会议指出,要深入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新期待,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大力推动高质量立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司法所和县级司法行政工作,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推进律师调解试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等中央部署在川改革试点工作。
“门难找”“脸难辨”曾是困扰四川省司法所多年的难题。四川省司法厅大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在较短时间内促使司法所建设脱胎换骨,建成规范化司法所3708个,司法所规范化率跃居全国前列。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万村”“万名司法行政干部大走访”,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及调解组织主动排查矛盾纠纷60万余次,调解矛盾纠纷42.58万件,调解成功率98.4%。
针对贫困村困难多、矛盾多等情况,积极推进贫困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创新,受到汪洋等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相关工作经验被国务院扶贫办发文推广。
坚持“服务跟着项目走,保障跟着需求走”的“保姆式”服务是四川司法行政系统的又一创新。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项举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穿上“铠甲”。为推动全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高端现代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军民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每年为重大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4000余次,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8000余次。
此外,通过“伙伴式”服务促进开放合作。组建全国首个“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4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法律服务协作关系,组建四川涉外律师人才库和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在全国率先开展涉外公证自助办理服务,“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共享平台“丝法通”App上线,围绕中欧班列(蓉欧快铁)经贸合作、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合作等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涉外公证办证量居全国第4位。
四川省监狱系统面对“排位靠后、工作滞后、条件落后”的严峻局面,自强奋进、破难攻坚,四川监狱工作从全国落后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3项工作在全国领先。在全国率先开展监狱工作标准化建设,将执法管理的主要工作一次性整体纳入地方标准,是全国监狱唯一纳入第五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的省份。
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成功实现由“转型”到“定型”,初步建成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基本模式。艾滋病戒毒人员集中管理模式和病残戒毒人员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工作获司法部表彰,相关经验做法为国家八部委出台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工作意见提供了参考。在全国率先形成以基本模式为核心的11个省级地方标准,极大规范了戒毒执法工作,提升了戒治能力和水平。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对司法行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川司法行政系统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免予经济条件审查,无需农民工提交经济困难证明……四川省司法厅连续九年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年均为农民工讨回欠薪赔偿金1亿多元。
根据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多的实际情况,四川司法行政部门还在川籍农民工集中地区建立省外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每年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
近年来,四川制定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规范,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考评办法。全面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3652个,开通“12348”四川法网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抬头可见、扫码可得、触手可及”,建设全国唯一的“12348藏汉双语法网”。创新推进全天候“1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建设,实现“群众一旦有需求、援助随时有响应”。
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历来是信访工作的重点难点。阆中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不忘为民服务的初心,主动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证明等职能作用,为阆中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
为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公证的法律保障职能,进一步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对部分公证事项实现“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同时将公证与调解相结合,利用公证人员的法律专业优势,化解公证当事人的矛盾纠纷,较好地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律师积极为群众释疑解惑,公共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律师值班窗口,由各个律所派遣精英律师进行免费法律咨询解答。据记者了解,仅2019年上半年,源正律师事务所调解案件纠纷达65件,达成协议43件,获司法确认22件,其中成功调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件。
成都市郫都区司法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区内区外律师法律专业优势,有效整合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庭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于2016年6月创新“三所一庭”联动调解人民调解工作新模式,由律师常驻派出所调解非警务矛盾纠纷,实现公调对接全区覆盖,助推基层依法治理。2019年1月,郫都区司法局被司法部评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2019年5月27日,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局长罗厚如到成都市郫都区视察调研“三所一庭”联动调解工作。
成都市率先成立郫都区“三所一庭”联动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全区14个街道共15个公安派出所建立“三所一庭”联动调解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全区全覆盖。由各派出所落实办公场地和设施设备等,标准化统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室,将规章制度上墙公示。落实专项经费,向律师事务所购买社会服务;同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按照一般矛盾、较大矛盾、重大矛盾、特别重大矛盾四个等次分别给予个案奖励,按季度进行发放。
郫都区通过政府购买律师事务所服务,由律师常驻派出所调解非警务矛盾纠纷的公调对接新模式,实现了法律专业化服务与人民调解的良性结合,有效解决了专职调解员不足、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郫都区“三所一庭”联动调解人民调解工作自2016年6月启动至2019年6月,共接待法律咨询10813件,成功调解疑难案件4349件,有效分流了公安派出所约28%的接警量。同时预防和化解了多起重大疑难纠纷,为郫都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