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茜
摘要:俞樾承袭了乾嘉学派“朴学”的作风,非常注重运用各种文献材料去证明观点,因而他的著作往往结构严谨,推论精确,因而也成为当代研究者们关注的研究材料。俞氏所作《古书疑义举例》更是一部在训诂、修辞、词汇等诸多方面具有价值的著作,该书中俞氏充分运用了“因声求义”的方法。本文将简要分析《古书疑义举例》中涉及到的古音通假和双声叠韵两种“因声求义”的方法。
关键词:《古书疑义举例》因声求义;古音通假;双声叠韵
绪论
俞樾(公元1821年—1907年),字荫甫,号曲园。承袭乾嘉学派苦修钻研“拼命著书”,在文字、音韵、训诂上都有不小的成就,尤以训诂学成就最高。其著作以《群经平议》、《诸子平议》以及《古书疑义举例》三部为最,又以《古书疑义举例》影响最大,享誉颇高。
《古书疑义举例》其书凡七卷,共举88条例,内容涉及词汇、语法、训诂、校勘、修辞等诸多方面,总是先列条例而后举证,辨析训解,颇为精妙,可挖掘之内容甚为丰富。其中,音义之间的关系是俞樾用以攻破训诂难题的重要方法。
文字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虽然在造字之初,这种音和义之间的结合往往存在偶然性,但是当这种关系被社会认可之后,人们会充分利用这种音义关系。许慎《说文解字·序》对造字六法有详细的叙述,说到“本无其字,依声托事”是造字法之一。这种方法就是利用了文字的音义关系的体现,我们称之为假借,后来被认为是用字法。它代表了古时人们对待汉字音义关系的模糊认知,就是音同或音近的字常常可以通用。这个观点到了乾嘉学派手中,成为了探寻古籍奥秘的一把钥匙,进一步发展出“因声求义”这种训诂方法,使得训诂学大大地发展了。俞樾在自己的著作中延用了这种方法,并且将其进一步发展。本文针对《古书疑义举例》声训方法进行简要分析。
一
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声训方法是古音假借。所谓古音通假,就是古音相同或相近的字可以通用或互换,是传统小学研究的重要成果,至今仍是音韵学、训诂学重要的研究方法。如今我们将古音通假更为详细地区分了通假和假借,然先时则皆处理为通假。《古书疑义举例》第三卷三十五例即言“以读若字代本字例”,本例中详细地列举了读若字代本字的例证,说明古书中多“叚其音,并叚其义”的情况,并于条例概念说明后接文例做进一步的佐证。我们试分析其中一条:
(1)《周易·鼎彖传》曰:“鼎,象也。”……《周易》“象”字,依《说文》当作“像”《说文·人部》:“像,象也。从人象声,读若养字之养。”(卷三 五十八)
“养”,古音喻母阳部;“象”,古音邪母阳部。按俞樾所言应为同音假借,但此处按目前已知的古音是音近假借。
除单以条例列于此处的古音通假文例外,《古书疑义举例》中更多的相关文例是作为例证来证明古书中存在的训诂、修辞、语法等现象的。
(2)《论语·卫灵公》:“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按:古“位”、“立”同字。此章“立”字当读为“位”。(卷一 上下文异字同义例 一)
《周礼·春官·小宗伯》:“掌建国之神位”郑玄注曰:“故书‘位作‘立。郑司农云:‘立读为位。古立、位同字,古文《春秋经》公即位‘为公即立”(1)。《古文字通假字典》有“丁巳卜,又(侑)于十立伊又九”,有分析为“十又九位”,言“立”“位”关系。又有“马王堆帛书《六十四卦·卒(萃)》九五:‘卒有立,无咎。通行本《易》立作位”(2)等数例可证俞樾之言,“立”、“位”同音假借。
(3)《荀子·宥坐篇》:“《诗》曰:‘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子曰:‘伊稽首不其有来乎?”按:“‘首字当读为‘道”。是“道”与“首”古字通。(卷一 上下文异字同义例 二)
《左传·成公十六年》:“塞井夷竈,陈于军中而疏行首。”王引之《述闻》:“首,当读为道。”俞樾在本例下所举与王引之《经义述闻》所举例相同,应该是承袭的王氏的观点。在表“述说”这个义项时,也有“首”通“道”的情况,《史记·秦始皇本纪》:“群臣颂功,本原事迹,追首高明”司马贞《索引》:“今检《会稽刻石》文,首字作道。”(3)可证两字之间为同音假借。
(4)《尚书·酒诰篇》:“朝夕曰,祀兹酒,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按:上祀字读为“已”,《周易·损》:“初九,已事遄往。”《释文》曰:“已,虞作祀。”是“祀”与“已”古字通也。(卷一 上下文同字异义例 四)
上祀字读为“已”,两字同音假借表“止”义。俞樾分析《羣经正义·尚书三》:“祀闻登于天”同样指“祀”通“已”。俞樾所归纳的“上下文同字异议例”文例第二条主要是利用古音通假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对文本做出训诂,但是所举通假例多是俞樾一家之言,目前未见其余文例可证明两字间的关系。但俞樾用文例的形式较为深入地阐述了古音通假的声训方法,为后世提供了宝贵了的研究方法和验证材料。
二
《古书疑义举例》中另一类声训现象就是“双声叠韵代本字例”,其文例数虽远远少于前类,依然是不可忽视的声训材料。
该类材料主要被分为“双声”、“叠韵”兩类进行描写分析,基本与现代训诂学、音韵学相关知识相合,足见俞樾研究的细致。
此例下俞樾证“集”与“就”,“戎”与“汝”是双声代本字例,又列“笃”与“毒”,“亡”与“荒”叠韵代本字例。按俞樾之意,不必求同音,只要两字是广泛意义上的音近就能用以代替本字,也即古书存在叠韵字互代和双声字互代的情况。俞樾所举字例“集”古音从母缉部,“就”古音从母觉部;“戎”古音日母冬部,“汝”古音日母鱼部,双声用以代本字。“笃”古音端母觉韵,“毒”古音定母觉韵;“亡”古音明母觉韵,“荒”古音晓母阳韵,是以叠韵代本字。从定义出发,这种方法看起来更象是一种推理,尤其表现在双声的情况上。
本条例下所举文例与俞樾所给定义类似,都只是简单说明了两个字存在双声或者叠韵的现象,所以两个字可能存在代本字的现象。但由于相关字例的其他研究资料相对较少,甚至很多例子都只在俞樾的相关研究中出现,因而其真实性较难证明。此处笔者认为应当注意的是俞樾在考虑音义关系时认为字与字之间的音义可以类比推理或是可以转移的。
(5)《孟子·梁惠王下》篇:“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按:“亡”,当读为“芒”。《荀子·国富》篇:“芒轫僈楛。”杨琼注曰:“芒,昧也,或读为荒。”荒、芒义通。(卷一 两句似异而实同例 16)
这里的例子是证明古音通假双声叠韵,所以词义可以互通。就按照到底能不能这样转移来考察一下。
“亡”、“芒”上古都为明母阳韵,是双声叠韵字。“荒”为古晓母阳韵,与“芒”字同韵。按俞樾的观点,双声叠韵是同音假借,叠韵字可以代本字。《古文字通假字典》有:“郭店楚简《缁衣》:‘古(故)心以体灋(废),君以民芒(亡)。”(4)“马王堆帛书《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经法·国次》:‘兼人之国,脩其国郭,处其郎(廊)庙,听其钟鼓,利其资材,妻其子女,是胃(谓)逆以芒,国危破亡‘阳窃者天夺者天地芒。复印件注芒读为荒。”(5)数例证“亡”与“芒”、“芒”与“荒”代用的情况。
结语
《古书疑义举例》利用例证比较全面的说明了一直存在于古书中的同音假借和双声叠韵代本字的现象,极大地发展了“因声求义”和音义结合的理论,是早期研究者对汉字音义关系进行探讨的成果产物。但是俞樾在书中所用文例,虽然大多数可以从别的资料中得到佐证,但仍然有部分文例除了能证明其为双声、叠韵外,无法判断是否是代本字的现象,俞樾在书中用的推导法来证通假有的也是牵强附会。比如:
(6)《周书太子晋》:“远人来驩,视道如咫。”又曰:“国诚宁矣,远人来观。”按:“观”,正字也;“驩”,叚字也。(卷一 二)
“观”古音见母元部,“驩”古音晓母元部。可以通过如今资料查出“观”与“欢”通,“驩”与“欢”也通。但是没有其他文例证明“观”与“驩”通假,《汉语大字典》所收义项也是取自《古书疑义举例》是一个孤例,所以存疑。这种例子在该书中并不少见。正如黄侃先生所说:“随意破字之病,较高邮王氏为尤多。”(6)这是《古书疑义举例》中的缺陷所在,是需要注意的。至于该书在训诂、文字等其他方面的价值本文就不涉及了。
注释: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崇文书局,四川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2896页
王辉:《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77页
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崇文书局,四川辞书出版社2010年版,第4793页
王辉:《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450页
王辉:《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397页
黄侃:《黄侃论学杂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392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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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冠才.论《古书疑义举例》的成就及不足[J].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6(02):17-27.
[5]许威汉.二十世纪的汉语词汇学[M].书海出版社,2000.
[6]王辉.古文字通假字典[M].中华书局,2008.
[7]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M].崇文书局,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