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东花
摘要:吴伟业出生于传统读书世家,自幼接受正统的儒家思想教育,师从张溥、黄道周等忠义之士,所受儒家教育深刻地影响着他的诗歌创作。他屈节仕清后自觉名节有污,陷入忏悔与自辩的矛盾之中,从其临终前所作《临终诗》四首可探知其感念明崇祯帝知遇之恩、重视名节、重视良友诺等儒家道德观。
关键词:儒家教育;吴伟业;《临终诗》
吴伟业自幼接受正统儒家思想教育,忠于一朝一姓的君臣观念、民族气节、个人名节、信守承诺等儒家思想根深蒂固。明亡后,他屈节仕清,又是仕于与儒家传统的“严夷夏之大防”家国观相违背的异族政权,因此他一直在为自己违背儒家教育忠孝节义观念的仕清行为不断地忏悔与自责。同时,“后世读吾诗而能知吾心,则吾不死矣”。[1]1409他努力为自身被迫仕清的“失节”行为进行辩解,并希望世人能够通过其诗而知其心。临终前,他在病榻上所作的《临终诗》四首,体现了儒家教育中所重视的儒家道德观。
一、诗书世家,凝练儒者家风
吴伟业出生于诗书世家,其家族十分重視教育。吴氏家族曾是世家望族,复社领袖张溥为吴伟业的祖母所作《寿吴年伯母汤太夫人寿序》曰:“溥又闻吴氏为昆阳上族,先生(指吴琨)族裔多公卿钜人。”[2]吴伟业祖上曾三代仕宦,他们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尊奉儒家忠孝节义的为人处世原则,五世祖吴凯品行高,为人孝顺,谨遵儒家的忠孝仁义;高祖吴愈,博学多才,谦和而喜结交名士,在昆阳颇有声望;曾祖吴南曾任内阁中书,后官鸿胪寺序班。吴氏家族从五世祖吴凯起三世仕宦,逐渐形成“以礼自律、言行不苟”[1]1428的儒学家风。吴伟业之父吴琨虽没有功名在身,但他以经行称乡里。在浓厚的儒者家风熏陶下,吴伟业自幼尊经好学,对史学典籍颇有研究。对此,吴伟业曾自述云:“强记矜绝伦,读书取大略,家世攻《春秋》,训诂苦穿凿。”[1]19显然,儒家经典中的华夷之辩等儒家道德取向影响着吴伟业的仕途选择,也为他仕清后悔恨自责的埋下了种子。
二、所从之师,服膺儒者忠义
吴伟业所从之师中,张溥和黄道周对他的影响极其大。张溥和黄道周皆为奉儒守礼、节操凛然的诚实君子。吴伟业在学识上、道德上受其教诲,并视为学习楷模。
“时经生家崇尚俗学,先生独好三史,西铭张公溥……因留受业,相率为通经博古之学。”[1]1403吴伟业在十四岁时受业于张溥,一路追随。张溥是应社(复社前身)与复社指导思想的确定者,儒家的“五经”是应社治学的重点,“兴复古学”与“致君泽民”是复社的宗旨。复社是一个继东林党而后崛起于晚明政坛的关心国事、喜议朝政、针砭时弊的社团。吴伟业两榜联捷后盛名迅速远播,这与他是张溥的入室弟子,以及他背后的复社力量有一定的关系。在张溥的影响下,“昌国兴社”成为了吴伟业的追求。“自古一代之兴,必有名世巨人出而弘济苍生,润色鸿业。”[1]115他身怀以儒为主的赤诚之心、身怀国家时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一路追随张溥。
除张溥外,明末大儒黄道周亦是吴伟业人品与学问的楷模。崇祯十年(1637年),吴伟业以黄道周为师,学习《周易》。在这期间,他毫不掩饰对黄道周的欣赏,这在《吴梅村年谱》中有详细记载:“于道周之人品、才学极钦仰,至叹为神人。”[3]事实上,黄道周以《易》授业解惑,他早已视道周为师。于吴伟业而言,黄道周亦师亦友,对他的影响极其大。吴伟业多次在文学作品中提及黄道周,如在《送林衡者还闽序》一文中提到他与同视黄道周为师的好友杨廷麟在崇祯十一年(1638)八月一度萌发了弃官随黄道周前往鹤鸣山读书、“十年不出山”的想法;在《绥寇纪略》卷七《开县败》中称黄道周:“洁廉无比,于书无所不窥”、“性忠直”、“据古今,条对甚切”[4]由此可见,吴伟业认为黄道周为人洁廉,博古通今,学术研究及学术视野之广无人能望其项背。明亡后,黄道周坚守个人节操与政治理想,抗清不屈而死,他的遭际深深地影响了吴伟业的心态历程、从政选择。
三、《临终诗》四首,尽显儒者本心
吴伟业临终之时精神抑郁,疾病缠身,他痛思身世,作《临终诗》四首[1]531-532:
忍死偷生廿载余,而今罪孽怎消除。受恩欠债应填补,总比鸿毛也不如。
岂有才名比照邻,发狂恶疾总伤情。丈夫遭际须身受,留取轩渠付后生。
胸中恶气久漫漫,触事难平任结蟠。块垒怎消医怎识,惟将痛苦付汍澜。
奸党刊章谤告天,事成糜烂岂徒然。圣朝反坐无冤狱,纵死深恩荷保全。
临终之际,吴伟业痛思身世,直面自己忍死偷生的仕清行为,体现了诗人对于自己仕清行为的耿耿于怀,并流露出愧对明崇祯帝、悔恨仕清的失节行为、悔恨辜负良师良友诺言等的复杂情感。《临终诗》四首真切地体现了身仕两朝的行为与吴伟业内心浓厚的儒家节义思想、接受的儒家教育、奉行的道德信仰所构成的矛盾,并反映出这种矛盾使得他精神压抑、痛苦不堪,亦能看到他为重建自己已破灭的道德信仰与价值取向而努力着。即使将死之际,这种因仕清而丧失儒家思想道德的耻辱与羞愧给他心灵带来的负罪感并没有得到解脱。
(一)愧负君恩
《临终诗》四首体现了吴伟业对崇祯帝知恩图报的儒家道德。明崇祯四年,吴伟业荣登甲第后卷入了科场舞弊的漩涡,崇祯帝御批其卷曰:“正大博雅,足式诡靡”[1]1404,帮他洗脱嫌疑,并授翰林院编修,赐假归娶。一向苛察严厉的崇祯帝对吴伟业爱赏有加,知遇之恩不谓不深。因此,吴梅村对崇祯帝感激涕零,并决定鞠躬尽瘁、尽忠事君。然而,他最终背弃了自己的初衷,被迫仕清。他自悔愧对平生志向,亦因失节而痛苦万分。直到康熙十年临终前,他依旧对崇祯皇帝的知遇之恩念念不忘,依旧为自己背叛旧朝而自责,依旧深受悔恨与愧疚的折磨。他在《与子暻疏》回忆明崇祯帝给假归娶、巍科拔擢的恩情,并表示去世无颜面见明崇祯帝与列祖列宗;在《临终诗》其一中谴责自己明亡后忍死偷生的罪孽无法消除,谴责自己无法填补与回报明崇祯帝的知遇之恩;在遗嘱中他自认有负崇祯帝之君恩,已无颜再署官衔明朝官职,嘱咐儿子在他去世后“敛以僧装”、“题‘诗人之墓”[1]1406……这一系列事情说明在吴伟业的内心深处认为仕清经历是他人生的污点,在他的内心深处仍认为自己是明朝的臣子,体现其违背了一朝一姓的儒家家国信仰后的悔恨与自责。
事实上,吴伟业《临终诗》中愧负君恩的情感由来已久。接受清政府征召不得不北上仕清之时,他承受着世人的讥讽、舆论的批判和自身的负罪感等多重压力。他在《贺新郎·病中有感》中对自己名节受污的行为表示愧疚,并进行辩解;他在《过淮阴有感》以“淮王旧鸡犬”[1]176自喻,谴责自己在明崇祯帝去世后苟活于人世;在《自叹》诗中认为清王朝的征召耽误了他的一生,并流露出重建个人名节的艰难与不易……这些诗句处处流露着吴伟业因自觉辜负崇祯帝而不断忏悔与自责,这种情感从未消失过。吴伟业从小熟读史书,曾担任史官,深受“六籍”尤其是《春秋》及《左传》中的民族大义、君臣大义和知恩报恩思想的影响,这愈发让他觉得仕清是无法原谅的失节行为。况且,清王朝统治者非汉族,从儒家思想来看,是异族政权。作为汉族知识分子的吴伟业,不得不仕于与儒家“严夷夏之大防”民族思想相违背的清王朝,是一种耻辱。正因为如此,他在《临终诗》中的自认负崇祯帝恩与愧悔之情显得更为浓厚。现在我们不会用所谓“忠于一朝一姓”的观念去看待与评价吴伟业的仕清经历,也能理解像吴伟业这样的知识分子是无法改变一个朝代的命运与历史大趋势。但正如《临终诗》所呈现,吴伟业当时在负君恩的自责、忏悔中痛苦地度完了后半生。
(二)恨失节操
儒家追求青史留名,讲究“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个人气节,将个人气节视为比生命还重要。吴伟业亦十分重视儒家思想中的个人气节观念。他曾在明朝将亡之际退出官场、归隐十年,以求维护个人道德信仰和保全个人名节。明亡后,黄道周、陈子龙、杨廷麟等坚守自己气节,吴伟业多次表达对他们人格的赞赏,并视他们为楷模。“临江髯参军,负性何贞栗。……忠孝在平生,吾徒在真实。……生死无愧辞,大义照颜色。”[1]2他《临江参军》盛赞杨廷麟的正直无愧及名将卢象升的忠义殉国;“故人慷慨多奇节,为当年沉吟不断,草间偷活。”[1]585他在《贺新郎·病中有感》中把自己与慷慨赴死的黄道周、陈子龙等故人相对比,沉重地批判自己。吴伟业从儒家个人气节出发,感佩杨廷麟、卢象升等故人戎馬疆场、抗清殉国的个人气节,并对其大加赞赏,这说明了吴伟业尊崇儒家个人气节观,并以顾全个人名节作为自己的追求之一。因此,吴伟业仕清后多次在诗中中倾诉了仕清的身不由己与未能保存名节的痛苦。如“我来客京师,一身似匏系。”[1]219“万事愁何益,浮名悔已迟。”[1]3113“东庄租苟足,修葺好归家。”[1]3116“衰白齿坐愁,逡巡与之避。禁掖无立谈,独行心且惧。”[1]221
吴伟业在《临终诗》其二中借卢照邻身患恶疾而发狂自杀的悲惨身世抒发无人理解自己的感慨。诗中他虽为自己仕清的原因进行辩解,但不再像《贺新郎·病中有感》等诗一样把原因全部归为妻子与双亲,而是坦诚地承认并接受了自身屈节仕清的行为。“憔悴而今至于此,欲往从之愧青史。”[1]259重视青史留名的吴伟业临终前依旧被儒家传统道德身后声名所累,依旧生活在个人名节沦落的耻辱与痛苦中,至死也没有使内心得到救赎。“吾诗虽不足以传远,而是中之寄托良苦!后世读吾诗而知吾心,则吾不死矣。”[1]1409正因吴伟业用诗歌来传达自己内心的自觉动机与意识,其《临终诗》中的愧疚与悔恨之意感人至深,使人为之动容。正如袁枚所云:“就使吴儿心木石,也应一读一缠绵。”[5]
(三)悔负前诺
吴伟业重视儒家教育所提倡的言行一致、信守诺言。吴伟业在《临终诗》中回顾此生,为自己多次辜负对良友们许下的诺言而悔恨。吴伟业被清廷征召后,其好友侯方域曾劝阻吴伟业出仕清朝。吴伟业亦表示“必不负良友言”。可惜最后吴伟业北上仕清,失信于好友。顺治十一年侯方域卒后,吴伟业自伤不能践诺,作《怀古兼吊侯朝宗》称“死生终负候嬴诺,欲滴椒浆泪满樽”[1]428并自注:“朝宗,归德人,贻书约终隐不出。余为世所逼,有负宿诺,故及之。”[1]428吴伟业信佛,甲申之变时曾与愿云和尚约定皈依佛门,但他因牵挂着父母妻儿等世俗情感而未能下定决心履行诺言。几年后,面对愿云和尚的再次规劝,他亦表示“不负吾师约,十年践前诺。”[1]16但直到死前,吴伟业仍未割断俗情,仍没有践行出家的诺言。因此,他临终前交代“敛以僧装”,大概是因为愧对愿云和尚,希望死后能够践行生前没有践行的诺言吧。“奸党刊章谤告天,事成糜烂岂徒然。”[1]532《临终诗》中回忆陆銮告发的“通海”一案时仍心有余悸。事实上,清政府曾对汉族知识分子进行了惨烈的打压,案狱迭起,制造了一桩又一桩惨案,在顺治十四年的科场案、顺治十五年的陈之遴案、顺治十六年剿灭起义军的战乱、顺治十七年的钱粮案、顺治十八年的奏销案等案件中,吴伟业的许多好友、弟子罹难,吴伟业也被某些案子所牵连。在这恐怖、压抑的社会氛围中,吴伟业为了保全生命活得小心翼翼。《临终诗》中对“通海案”的回忆,既是回忆明亡后汉族知识分子生存的不易,亦像在向良友解释其负诺的原因,足以见失诺于良友的悔恨之深。
吴伟业一生主要服膺儒家思想,“为文大要根于六籍,佐以两《汉》,而尤长《春秋》。”[1]1411。从《临终诗》四首可见,他在悔恨、愧疚、自责等复杂情感中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梅村出处之际,固不无可议,然其顾惜身名,自惭自悔,究是本心不昧。”[6]吴伟业虽被迫仕清,但他本心不昧,并为重塑个人名节而持续努力着。他的《临终诗》四首正体现了他未完全丢失了传统知识分子所具备的儒家传统道德,亦体现了儒家教育中所重视的君臣大义、守诺、重名节等儒家道德观。
参考文献:
[1]吴伟业.吴梅村全集[M].李学颖,集评标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
[2]张溥撰,曾肖点校.七录斋合集[M].济南:齐鲁书社,2015:267.
[3]冯其庸,叶君远.吴梅村年谱[M].北京: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64.
[4]吴伟业著.绥寇纪略[M].北京:中华书局,1985:293.
[5]袁枚.小仓山房诗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688.
[6]赵翼.瓯北诗话[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