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及对策

2019-08-15 12:06韩明君
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 2019年2期
关键词:执法监督执法人员主管部门

韩明君

摘 要 在新时期,应该以法律形式确定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和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改变林业法律法规在社会上影响不大, 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的局面。林业方面的立法是林业行政执法依托的基础,没有完善的林业法律体系就不可能做到有法可依。笔者认为,林业立法工作要针对目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所面临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的空白规定入手,增加一些具体的行政执法程序性规定,改变立法上对林业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原则性不强、不易操作的状态,增加一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义务性规定和违法处理方面的规定,将林业的行政执法真正置于严格的法律规范之下。同时对造成林业行政执法不能统一的、相互矛盾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的清理,统一明确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权限、内容和执法责任,解决林业行政执法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方面的问题

关键词 公开制度;队伍建设

1 相对集中林业行政执法权

在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的改革上,可以积极稳步地推进统一的林业综合执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相对集中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由该机构以林业主管部门的名义作出林业行政处理的决定。实施林业综合执法试点,相对集中林业行政处罚权,改变交叉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效率低的情况,真正改变执法形象,树立执法的权威。同时积极创造执法的试点条件,并摸索经验,逐步形成统一、高效、权威、廉洁的适合我国国情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2 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队伍建设

在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方面,笔者认为可以借助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办法,对林业执法人员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严格考核和培训。通过公开招聘,吸收素质好,有较高文化层次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 组织所有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实行执法资格年检制,加强执法资格的管理。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可以结合日常的行政执法知识进行不定期的现场抽查,随时了解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执法业务的熟悉情况,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政执法的责任心。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晋升、奖惩制定一些管理制度和措施,使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考核与工资的晋升结合,淘汰不合格的、不适应林业行政执法要求的职业素质低的人员,建立一支清正廉洁、业务过硬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为林业依法行政奠定良好的基础。

3 强化林业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机制

林业主管部门应该按照依法治林的要求,建立健全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加大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使行政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之下,真正对各类社会主体执行涉及林业的法律法规、进行生态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严肃、公正的执法。为真正发挥执法监督机构的整体效能,防止林业执法监督出现空白地带,应该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

4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4.1 林业主管部门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林业主管部门内部的层级监督,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行使对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层级监督职能,将执法监督工作逐步的制度化。

4.2 完善执法监督的形式

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界定林业行政执法的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执法方式和责任;健全评议考核制,不只在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等进行考核,各级人大和社会公众也应该参与到考核中;推广行政执行公示制,将林业行政执法的职责、程序办案期限等向社会公开明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和侵权赔偿责任制度,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的内部加强监督,达到自我约束和制约的目的。同时健全林业行政处罚重大案件的备案制度,这一制度可以将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及时置于上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之下,更好的健全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

5 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

5.1 强化林业行政审批公开制度,以加强对审批的监管。可以推广海南省林业局的做法,开办“政务公开办证服务大厅”,将需要办理审批的林业证件全部集中在大厅公开办理。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和时限等,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在大厅里建立直接办理制、窗口服务制、社会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向全社会承诺的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各项服务内容。同时还应逐步实现网上统一审批,简化行政审批的繁杂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增加林业行政审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更好地规范行政审批。

5.2 加强各级党委、人大、新闻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林业执法的情况以利于执法监督。新闻媒体也应主动地通报林业行政执法的情况并进行跟踪调查,对执法中的问题及时曝光,并进行限期整改,这样同时也利于及时查处新闻媒体披露的林业案件。由于林业的案件本身固有的普遍性、分散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的大多数案件都是由群众采取不同方式举报的,因此应向社会公开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以利于群众的举报监督。同时对舉报人员进行物质方面的奖励,充分调动起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林业技术装备现状与发展趋势[J]. 王玉峰.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16(06)

[2]试论林业技术创新和现代林业发展[J]. 杨洪伟. 中国农业信息. 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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