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过程中,互联网高度普及,青少年群体作为网络的主要群体,在享受网络科技带来的便利同时也要重视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工作。在此种工作背景之下,重视青少年群体的网络隐私保护,构建良好的生活环境,为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是网络隐私保护的重点内容。基于此,文章主要分析了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相关内容,研究了法律保护的对策与手段。
关键词:青少年群体;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7-0090-02
作者简介:刘小宏(1966-),男,汉族,江苏靖江人,本科,江苏百川通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法律实务。
在网络环境中,青少年群体因为社会经验不足,缺乏足够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在网络环境中很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成为网络犯罪的侵害对象,导致信息被滥用等问题的出现,而构建完善的青少年隐私权保护系统,进而为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构建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
正确的定位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概念与权利范围,可以了解青少年网络隐私权被侵害的具体状况与特征,有利于青少年隐私权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网络隐私权的概念
在民法中隐私权就是个人保护隐私的人格权利,其主要就是个人信息保密、通信秘密以及自由支配权、生活安宁四项权利内容。网络隐私权的主要概念就是根据法律要求保护人人在网络的个人信息以及生活安宁的权利,避免受到他人的侵犯与利用,禁止在网络环境中泄露个人信息等等。网络隐私权是网络环境中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二)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权利范围
网络活动中网络隐私权会受到各项法律的保护,其主要具体如下:
第一,信息使用选择权。在互联网时代,青少年是应用网络的主要群体,在网络上具有选择是否应用自己信息的权利。例如,青少年在网络上下载视频的过程中,要注册成为会员,在注册与不注册过程中青少年具有一定的选择权,用戶也权利是否应用相关信息内容。
第二,信息知悉权。青少年在网络环境中提供信息的过程中有权利了解这些信息的具体应用状况。
第三,信息控制权。网络用户在提供网站的个人信息之后有对信息内容补充、完善的基本权利。
2017年3月,在国内某知名直播平台被爆出现了大量的全国各地学校的教师直播,在此平台的“教育”专栏分类之下共有159个直播间,涉及不同省份的多家幼儿园、中小学以及教育培训机构等等。这些直播涉及的覆盖区域范围广泛、浏览量大。此事件引发了央视等多家媒体的跟踪报道,青少年网络隐私问题逐渐凸显。也有一些案例涉及到教育主观部门以及企业合作,主要就是通过推广学籍管理、健康管理软件等方式,在这些软件上提交了学籍号、学校班级、身份证号以及户口所在地、个人家庭住址等详细的基本信息内容,这些信息也暴露了孩子及家庭隐私泄露等相关问题,受到家长的普遍质疑。青少年络隐私权保护是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较为关键的内容,是保护我国公民隐私权的重要环节与内容。在整体上来说,我国青少年网络隐私权保护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势必会影响青少年的发展。分析总结我国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现状,可以发现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受商业化因素的侵害
商业侵害是新阶段网络隐私权侵犯的主要目的,青少年网络隐私权保护也受到此点因素的影响。在网络时代,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技术手段都在不断的发展,人们在此种环境中会在无意识的过程中泄露自己的姓名、手机以及通讯地址、身份账号等信息内容;也有的青少年在网页浏览的过程中会留下用户登陆的痕迹信息,这些信息就会成为商家用户进行客户分析的主要信息,一些商家就会通过此种信息组织开展各种商业活动;如果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就会出现侵害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等相关问题,严重的威胁了青少年的网络隐私权利。
(二)个人隐私受到侵害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以及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在社会的各个方面广泛发展。在此种环境中,保护个人信息越来越重要。随着各种新媒体产品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应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社交软件虽然为人们的沟通与交流提供了有效的条件,为青少年的学习与交流互动带来了有效的支持,在根本上拉进了人们之间的距离,但是在此种环境中个人隐私暴露问题也逐渐凸显。因为多数青少年缺乏自我国保护意识以及防范意识,在移动互联网社交中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的出现,严重的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三)存在个人数据信息被侵害的问题
在网络技术高速发展的环境中,黑客、网络病毒可以通过各种技术手段攻击个人的网站以及电脑,窃取个人信息以及资料,导致个人信息被侵害等相关问题的出现。
(四)青少年网络隐私权被侵害特征
在整体上来说,我国青少年网络隐私权被侵害具有涵盖内容丰富、隐性特征显著以及主体权利弱化等问题。这些问题也导致了青少年网络隐私权保护较为困难。
根据数据显示,我国青少年网民也就是在19岁之下的网民约有1.7亿,是总网民人数的四分之一。在此种背景之下,如何保护青少年网民的隐私权是较为关键的内容。在整体上来说,在我国并没有完善的法律条款保护青少年的网络隐私权,虽然在《宪法》中会涉及到相关内容,但是没有对细节内容进行划分,给一些不法分子违法犯罪带来一定的空子,为了在根本上保护我国青少年络隐私权,就要根据现有状况与问题,完善相关法律内容。
(一)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工作
在移动通信、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中,我国青少年的网络隐私权相关法律无法有效推进,而根据我国国情以及实际状况,要制定合理的法律保护对策与手段,在根本上保障青少年的网络隐私权利,降低各种因素对青少年个人信息造成的安全威胁与隐患。
在构建网络隐私权制度过程中,要在法律层次上进行规范分析,不仅仅要优化国家建设,分析网络发展与青少年隐私权的内在联系,就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要在切实保护青少年的网络信息安全性。对此,在《民法》修订时,要根据实际状况适当的增添公民网络隐私权的相关法律条文与信息内容,要明确青少年网络侵权保护的相关规定与内容,充分的明确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具体定义、范围等等内容,要细化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要求与原则,在根本上提升对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进而为青少年今后的发展构建良好的网络空间范围。
(二)对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相关法律体系进行完善
在《宪法》的法律文案中涉及了一些关于公民隐私权保护的相关内容,但是并没与对其进行细化分析,在整体上来说较为零散,缺乏完整性,这样就会直接的制约我国青少年网络隐私权保护工作的开展。对此,国家要重视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完善的青少年网络隐私权保护系统,要强化管理,加强对不法分子、违法商家的惩罚力度,进而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为我国网络隐私权的立法建设与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完善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相关法律体系,不仅仅是为了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各种不良信息,也可以在根本上保障青少年群体的网络合法权益,其主要包括了的四个方面:
第一,避免青少年群体受到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的伤害与影响,有效的控制暴力、色情等信息对青少年群体的侵蚀与影响。第二,可以避免青少年群体,特别是未成年群体接触各种不良信息,避免一些低俗、炫富、个人享乐主义影响青少年群体的价值观念;第三,要保护青少年群体的网络个人信息安全性;第四,避免青少年群體沉迷与网络。
为了切实做到这4大块内容,在根本上保护青少年群体网络隐私权,政府部门以及相关责任职能部门就要凸显自身的监管责任;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也要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学校、家长以及社会各个方面均要明确自身的教育责任。
对此,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以及企业要明确保护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重要性,要通过各项规定、后台监测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在立法、行业政策的支持之下,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进而为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空间。
(三)对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进行有效提升
青少年隐私权保护工作的开展不仅仅是单纯的在法律上规范就可以杜绝各种隐患问题的。要想有效的杜绝各种对青少年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就要提升青少年的自我保护以及防范意识,要提升对青少年的保护工作的重视,避免因为青少年自身因素而造成各种违法、不道德问题的出现,进而在根本上保护青少年的个人隐私安全。
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学校、家庭等不同领域的共同努力,重视青少年的网络隐私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法制宣传以及教育,让青少年群体充分的认识隐私保护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隐私保护观念,让青少年群体了解潜在的隐私危险问题,使得青少年群体可以通过法律法规以及自我保护的方式提升自身的安全意识,避免隐私泄露等问题的出现。
(四)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借鉴发达国家的网络隐私保护经验
现阶段,在美国已经针对网络隐私权问题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件。我国在青少年隐私权的保护过程中也要充分的借鉴这些优秀的经验,综合我国实际状况,制定完整的、系统的网络隐私权保护对策与手段。
根据青少年群体的特征,构建网络隐私保护的相关机构,要对青少年隐私保护的相关内容进行专项的调查与分析,做好青少年的维权工作,全面保护青少年群体的网络隐私。
为了推动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的网络环境以及空间,就要明确青少年网络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政府部门以及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青少年网络隐私权的相关内容,构建良好社会环境,重视立法保护。同时要加强教育宣传,提升青少年群体的安全意识以及隐私保护的意识,加强法律宣传使得青少年群体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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