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影,张广汉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44)
工人住宅区的保护与更新在国内外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国内外工人住宅区都经历了“物质老化—拆除—价值再认识—保护更新”的历程(图1)。国外工人住宅区的保护实践开始较早,如法国巴黎马莱保护区、英国伯明翰珠宝街保护区、德国柏林现代主义住宅区等同类型街区,都采取了相应的保护与复兴措施。我国工人住宅区保护相对较晚,在2010年后,部分街区开始得到保护,主要有列入工业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方式(表1)。相比工业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法,工人住宅区具有居住功能属性与大规模存量特征,更适合采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方法。
文章涉及的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是指“一五”“二五”大规模工业化建设期间"" 选择“一五”“二五”时期的原因在于:我国大规模工人住宅区建设始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具有统一规划、整体布局的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时期宏大叙事的典型风格。从1958年后,我国工业建设和城市规划走上了曲折的道路,工人住宅风格发生转变,抛弃了原有的大屋顶和中式装饰,代之以平屋顶和简化的砂浆抹灰线条装饰,因此将研究对象时间界定于“一五”“二五”时期。,由苏联专家设计或自主设计,在生产区周边或附近区域为企业职工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活区,包括为一个企业配套的小型生活区和为多个企业配套的大型生活区,以3层或4层单元式住宅楼为主要建筑类型,文物或历史建筑真实丰富、原有格局风貌完整、生活形态延续的街区。截至2018年,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占全国历史文化街区总数的比例不足3%,相比众多的老工业城市与丰富的工业文化资源,这类街区是潜在的保护与利用重点。
表1 工人住宅区保护方式
我国从1953年开始采用以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为师的国家战略,确定了“变消费城市为生产城市”的方针,集中进行了一批工业区建设。以“一五”时期“156项工程”为代表的项目,涉及17个省、56个市县,工人住宅区作为工业区建设的重要配套内容,广泛分布在我国的东北部与中部城市。在经济水平、资源条件、规划理念等因素的影响下,工业区选址与城市主城区存在紧邻或具有一定距离的情况,多数工业区建成时属于独立郊区型工业区;厂居关系方面存在紧邻型或分离型的情况,多数工业区属于布局紧凑的紧邻型(表2)。这些工人住宅区见证了我国重工业发展的过程,是城市化水平提高的重要载体,其空间形态、建筑设计、使用方式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表2 “一五”时期工业区规划模式特点
工业区内部生产、生活功能齐全,是一个微缩的城市。以工业区为中心,生活区、公共服务区在周边配套建设的方法体现了功能分区的理念。空间形态,主从有序、轴线突出、格局整体恢宏,体现了苏联古典主义城市规划的理念。棋盘状的道路骨架舒朗宽阔,建筑沿道路布置,形成了整齐强烈的空间意象(图2)。建筑组合形态以围合型为主,少量同时期建设的街区中存在行列式形态。统一相似的空间形式营造出强烈的集体生活氛围,体现了社会主义改造对于集体生活的追求,为后期住区规划奠定基础。
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的居住建筑多为低层街巷式或合院式形式。从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工人住宅区开始采用了以3层为主的集合式住宅形式。铁西工人村是第一个按照苏联“社会现实主义”理论建设的工人村,作为计划经济制度的福利供应物,产权最早为公有,当前多已实现了私有化转换,产权情况相对清晰。这些标准化建设的住宅高度相似,多为3~4层砖混或砖木结构建筑,砖墙立面结合机瓦坡屋顶,山花、檐口、门拱、腰线等细部设有装饰。每栋3~4个单元,每单元一梯3户或4户,使用面积为30~40 m2。这些街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住宅建筑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发展的典范,对后期住宅建设影响深远。
新中国成立初期“工农兵学商”的社会排序直观反映了工人阶级处于社会首位的地位。工人村的建设体现了工人阶级政治与社会地位的显著提升,通过住房分配制度,工人村集中居住了相同单位、相似职业的职工,属于以业缘维系的社会网络。工作与生活环境稳定,职工的社会关系、职业选择与居住状态也相对稳定。单位制社会管理方式给予职工优越的社会地位和集体归属感,企业职工对于工人身份、工人村的居住环境具有高度认同感。
(1)合住的使用方式、建筑与设施物质性老化。工人住宅区建设时参考了苏联住宅建筑人均9 m2的定额标准,但因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实际人均居住面积只有3~4 m2#《关于1958年住宅、宿舍经济指标的几项规定(草案)》中规定:大中城市家属住宅每人居住面积为4 m2,每户平均居住面积16 m2,单身宿舍居住面积每人3 m2,靠近农村地区,再降低10%~15%。。虽然是两室、三室的户型,只能“合理建设,不合理使用”[1],以牺牲生活质量的方式支持生产发展。一套住宅由多户合住,对于合住潜在的问题未予以足够重视,后期未如期改善,部分合住情况延续至今。目前实现自有一套房的住户,人均居住面积为20~30 m2,较为适宜;而合住情况下,一汽街区中人均居住面积约16 m2$一汽街区中标准户型的面积在90~110 m2,由2户~3户合住,平均每户2~3人,人均居住面积为16 m2左右。,铁西街区中人均居住面积约6 m2%铁西街区中标准户型的面积为24 m2(无公摊面积),由2户合住,平均每户2人,人均居住面积为6 m2左右。,拥挤的居住环境、合用厨房与卫生间的情况亟待改善(图3)。工人住宅区在建设时采用的建设施工标准相对较高,所以建筑结构稳定性较好,但是未整修的墙体、公共部分门窗、楼梯踏步、电缆、管道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一汽街区中标准户型的面积在90~110 m2,由2户~3户合住,平均每户2~3人,人均居住面积为16 m2左右。
(2)现代生活需求带来街区风貌特色模糊化。单一居住功能难以满足增长的社会需求,一汽、铁西街区属于临街式街坊,底层住宅转变为提供生活服务的商业空间,具有一定市场化,因此“破墙开洞”式开店的情况较为普遍并不断增加(图4),多数经营者为租用。沿街开店是下岗职工的一种选择,也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但是破坏建筑的外观,应进行合理管理与控制。空调外挂机、阳台、防护栏、单元门等现代生活设施成为建筑外部环境的“新增元素”,由于缺少合理引导,对于建筑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如空调外挂机位置随意,为增加使用面积随意扩建阳台的现象较为突出,防护栏风格各异等问题有待规范。
(3)原住民经济社会地位边缘化与人口老龄化。传统工业衰落、国有企业“关停并转”导致了工人阶级经济社会关系的变化。20世纪50—70年代,国有企业蓬勃发展,工人在企业中具有终身劳动关系,经济社会地位优越。20世纪80年代之后,由于产业层次落后与发展方式粗放,国有企业大量改制重组,工人阶级从完全集体性的社会组织制度中脱离出来,从具有国家、单位背景的领导阶级转变为市场化的劳动者[2],经济社会地位显著下降,普通工人或下岗职工的收入相对较低,如一汽、铁西街区中退休工人的收入为1 500~1 600元/月,人均年收入在2~ 4万元之间,低于全国人均收入水平。由于历史相对较短,多数街区中还生活着较大比例的“第一代原住民”,多数居民对于街区具有深厚感情,认为街区具有价值,应该得到合理保护。随着原有居民从青年到暮年,其子女迁出,常住人口中老年人比重增加,少量外来人口、务工人员的迁入使原有社会结构出现了少量调整,但总体上老龄化趋势显著。
(4)有效维护与监管空位化。随着单位制企业的社会化转型,这些街区缺少了必要的管理主体与维修资金,如一汽街区中多数住宅虽然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是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资金不能用于居住建筑的维修,当前按照统一的旧城改造标准实施。由于保护理念的偏差,部分街区中还存在“保护性”破坏的情况,缺少健全的管理体系与稳定的政策环境,难以实现持续的保护与更新。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与工业遗产的保护方法各有侧重,文物保护单位为原物式保护方法,注重遗产本体真实性与历史环境完整性;历史文化街区为原貌式保护方法,在真实性、完整性保护的同时,注重民生问题改善,实现生活延续性;工业遗产为风貌式保护方法,除少量建筑原貌保护外,鼓励对于内部空间进行优化改造,融入文化产业,促成地段转型发展。
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以统一规划建设的多层集合式住宅为主要建筑类型,对于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以及高价值建筑,应运用文物的保护方法,保护历史风貌;对于地段,应整体运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方法,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在开展遗产保护工作的同时,应兼顾民生改善任务;对于少量适合的建筑,允许转变功能,进行适应性利用(表3)。
表3 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保护方法
3.1.1 整体格局的保护
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具有规划设计,应对清晰的功能分区、规整的道路轴线、有序的建筑肌理等空间格局进行保护。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6)中提出了保护建厂初期形成的沿东风大街“一侧生产、一侧生活”的功能格局;保护街区道路格局,保护现有道路走向,以及道路体系所形成的整体道路格局;保护生活区院落围合的庭院空间格局,注重了对于功能分区、道路格局、院落空间肌理的保护。再如《洛阳涧西工业遗产历史风貌区修建性详细规划》(2012)中提出了旨在保护和延续由四大厂为主的生产区、“大明渠”为轴的景观隔离区和“苏援式”生活区共同组成的“一体三带”历史空间结构,注重了对于整体空间格局的保护。
3.1.2 建筑的保护与更新
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的建成时间较短,建筑类型相对较少,建筑分类数量可以酌情调整,如《沈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2)中将铁西街区的建筑分为两种类型,分别是历史建筑、风貌较协调的近现代建筑[3]。部分街区中也可以将建筑类型进一步细化,如《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6)中将建筑分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一般建筑和拆改建筑5种类型[4](图5)。为了便于更新和利用,除了少数价值较高的建筑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以外,多数建筑可以划定为历史建筑或传统风貌建筑。结合建筑分类情况,确定各级建筑的保护与整治要求(表4)。
表4 建筑分类保护与整治
原有建筑的外墙及其特征要素具有时代特点,是街区形象的直观体现,在更新与整修时不应覆盖或任意改动原有外墙的特征要素,以保存真实的历史信息。结合现代生活需求,门窗可使用现代材质,但是色彩、形式应与建筑整体风貌特征相协调。铁西工人村历史文化街区在更新中保护了原有的色彩与材质,延续了街区的特色风貌。为了增强保温性能,可增设保温层,但应增设在建筑内部。一汽街区中存在将保温层增设在建筑外部的情况,覆盖了原有的建筑外观,应避免这样的做法。在改变建筑功能时,应对破坏建筑外立面的行为进行约束,特别是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不得进行“破墙开洞”式营业。当前一汽、铁西街区中沿街开设的商业店铺可以选择性保留,改变外观的方式应予以复原。
作为使用中的居住街区,允许增添必要的现代化设施以满足生活的需求,应对这些生活设施的外观进行规范化控制。空调方面宜采用窗式空调,以减少对于建筑立面的破坏,若无法更换为窗式空调,应尽量减少空调外挂机数量,布置在街坊内侧,规范其位置并进行统一遮挡(图6(a))。防护栏方面应在形式上予以控制,如英国伯明翰珠宝街保护区中要求防护栏应采用贴窗式的简单护栏(图6(b)),以减小对于外立面风貌的干扰[5]。阳台方面应保护原有形制,拆除各类不协调阳台。
街区中新建建筑应注重与主调色彩、材质相协调。局部位置新建的公共服务设施类型的建筑或构筑物可采用玻璃、钢材等现代材质,让新老建筑在碰撞中融合。如涧西街区十号街坊规划中采用增建与改建相结合的方式[6],规划在新老建筑之间建立了公共空间,利用玻璃材质的透明属性,塑造新空间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展示了原有建筑形态,是适合的更新方式。
(1)居住功能的延续。街区中以延续原有居住功能为主,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可疏解部分人口,改善单元式住宅内的合住情况或合并通廊式户型,以增加使用面积[7];如果无法改善合住情况,可增设独立的厨卫设施,为每户配备成套化的厨卫设施(表5)。
对于列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居住建筑,增设的厨卫设施必须采用整体装配式的类型,在改善生活的同时,实现对于文物建筑的最小干预。其他等级建筑结合实际情况,也可采用装配式厨卫设施。依据《住宅整体厨房》[8]与《住宅整体卫浴间》[9]中的规定,整体厨房面积在4 ~16 m2不等。如果考虑空间的适老化改造,宜采用无障碍式的整体厨房。整体卫浴间设置坐便器、盥洗、淋浴(或盆浴)类型的面积不应小于2.5 m2,应结合需求和空间尺寸,选择适合的类型。
表5 延续居住功能的建筑内部调整
配备电梯是适老化更新的重要措施,在北京、上海等地的老旧社区更新中,已经有了加装电梯的实践。对于一栋7层住宅,安装一部外置电梯,费用约为45万元,每户分摊4万~5万元[10],由于价格相对较高,加装电梯需要妥善的事前协商。加装电梯可分为内置电梯和外置电梯两种情况。如果侧重对于建筑外观完整性的保护,可考虑安装在建筑内部,但是会减少住宅面积,对建筑内部结构造成较大改动。如果对外观完整性要求较低,可考虑安装在建筑外部。
(2)市政基础设施的改善。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内应采用小型化、隐蔽型的市政站点设施,各类管线以地下敷设方式为主。由于建筑间距较大,道路线型规则,相关管线敷设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所规定的管线、建筑之间的规定,所以相关基础设施管线的更新可按照现行居住区技术标准执行,不需要考虑传统历史文化街区中由于街巷狭窄所采用的特殊技术方法。结合现代生活需求,街区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的内容包括供水管网、排水管网、电力线路、环卫设施、消防设施,以及电信网络、安防系统、快递服务设施等内容,通过基础设施的更新,提高街区综合品质。
曾经的独立型大院,在当前可以融入适量的社会功能,形成开放、共享的新型大院。国外实践中,如法国马莱保护区,在保护的同时鼓励发展活跃的文化生活,府邸被改造成美术馆、图书馆、文化中心,保留并发展出了更多的社会功能,增强了街区的活力[11]。再如德国哈克庭院(图7(a)),功能更新以文化为主题,底层住宅融入商业功能,形成扩展至整个街坊范围的步行消费区[12],“外街内院”的布局形态促成了特色保护与持续发展的共赢。国内实践中,如铁西工人村生活馆(图7(b)),对原有居住建筑进行改造利用,拆除了部分隔墙,将建筑内部横向连通,形成了整体空间,其中1~2层更新为老年活动中心,3层更新为展示空间,通过垂直方向上的复合利用,提供了社区养老服务和工业文化旅游功能。在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中,可以适量发展文化与公共服务功能,利用原有建筑设置名人故居、生活馆或特色旅店,增加幼儿园、图书馆、敬老院,通过合理的展示利用,提高街区影响力,带动街区品质提升。
保护规划实施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与管理体系作为保障,和谐的社区氛围对于历史街区的自我更新具有重要作用。针对当前缺少稳定的政策环境、日常管理、生活服务等问题,需要完善相关主体职能,具体内容如下。
(1)在构建稳定的政策环境方面,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配套政策,增添针对于社会结构的保护要求,避免集中动迁式的优化改造,为原住民保护创造稳定的政策环境。
(2)在加强日常管理方面,宜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团队,实行精细化、标准化的物业管理,建立适合街区特点的长效管理模式。
(3)在鼓励公共参与方面,建议原址企业组织设立公共参与平台,结合建设之初就已形成的“家长制”管理模式,原址企业适宜作为引导公共参与的组织者,为后期广泛的公共参与奠定基础。
(4)在完善生活服务方面,可以从社区养老、社区再就业培训两个方面进行完善:①在社区养老方面,应考虑增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完善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制度,政府应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补贴,还应增设适老化设施,完善街区内部无障碍设施,利用原有建筑更新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条件;②在社区再就业培训方面,可以通过社区工作坊的形式,增加对于老职工从业技能的培训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归属感。
我国工业遗产居住型历史文化街区借鉴了苏联住区的规划模式,是国内最早规模化、标准化建设的单元式住宅,也是计划经济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的探索,对于我国现代化住宅的建设影响深远,具有重要保护意义。本文着重探讨了运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方式及路径。物质环境方面以建筑为重点,保护街区的历史风貌特征;完善居住功能,注重设施改善,在保护遗产的同时改善民生。实施机制方面,建议政府、原址企业与社区完善相应职能,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配套政策,增加居家养老、再就业培训等服务,保持社会结构稳定。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的单位住宅区具有相似性,上述策略具有一定延展性,通过延续街区的生活场景和提高街区的多元性,避免大规模的拆除或功能置换,有利于现代化工业文明的历史保护与当代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