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从小最敬畏的人是母亲。母亲在任何时候、任何事情上都是对的,从来没有让他不舒服过:不让他饿着,不让他冻着,不让他做不想做的事,她自己又总是把所有事做到最好,让所有人称赞。有个深夜,他忽然听见母亲在父亲的被子里很压抑地呻吟,他以为父亲在欺负母亲,差一点从自己睡的床上跳起来去揍父亲。好在母亲很快就坐起来,悄悄地回到她自己的床上。那时候他们只有一间房,一家大小分成几张床都挤在里面。
这种对母亲的敬畏,后来扩大到了所有女性。陈志一直认定女人是天生的圣人,纯洁、无私、脆弱,需要保护。世界上的坏事都是男人做的,女人不可能做坏事。小时候,邻居中有一个女人因为偷情被丈夫毒打,他觉得她一定是被流氓强奸的;班上一个男生向老师告状,说同座的女生小偷小摸,他肯定那个男生是诬告。直到经历了许多女人之后,有一次听到一位女同行公然说“女人也好色”,依然觉得匪夷所思,眼睛睁得老大。在他的下意识里,所有女性都是不可冒犯的。很长一段时间,他不敢正眼看女人,觉得万一对方发现了他在注意她,就会看不起他,当他是小流氓。但心里又老克制不住自己不去看她们——特别是她们的敏感部位。把自己搞得总是目光躲闪,鬼鬼祟祟的。夜里,钻进被窝,熄了灯,他才放心大胆地海阔天空想入非非,纵情折磨自己,把被褥弄得一塌糊涂。一起床,在镜子里看着自己萎黄晦暗的脸,又后悔不迭。
女性崇拜啊,小孩儿。说明你的性别意识还停留在原始人直察生命的阶段。很可爱。
雪国哈哈大笑。
那时陈志跟雪国都在南方小镇给土豪打工。雪国已是情场老手,惯于风月:
你需要性启蒙。
雪国虽然比自己大不了几岁,但这方面,陈志打心里服他,认他是导师。
过了多久陈志忘了,手机收到雪国发的一个视频,里面,一个阔绰的大客厅里,女主人在跟一群上流女人高谈阔论“中国男人”。沙发上的女主人手舞足蹈,一本正经地在说一个中国特色男人跟她上床的过程:
他就跟那儿坐着,始终不挪窝,从“世界电影工业霸主”好莱坞的“经典好莱坞时期”“新好莱坞时期”讲起,讲到法国新浪潮电影受意大利新写实电影美学的影响,由外部客观的刻画转入到人物内心的世界,讲到日本一个三十岁的AV助理导演向电视台爆料,自己干了三年多,天天在片场看裸体,却仍然是个处男……讲得口干舌燥。看看我没动静,又开始讲《诗经》表现的早期人类性意识的天真烂漫,讲佛教的密宗,讲中國的后宫文化,一直讲得昏天黑地,离上床还有十万八千里。让你想跳楼的心都有了,不得不求饶说“睡吧”,这才总算上床。费了一晚上劲,等的就是你这一声求饶。非得你张口。好像他上床不是他要上床,是你强迫的。
一帮有着饥渴的老女人给逗得叽叽嘎嘎乱笑。
雪国的视频是胡乱发的,并不知道那个男主角是谁。女主角而今是网红,连这样不堪的事都可以拿来显摆。一个人只要有了名,狗屎都可以变黄金。
陈志本来想说:这女人说得那么热闹,为什么不给一个送客的暗示呢?女人最大的天才就是耍小心眼,她真想拒绝,有一千条理由啊。但想想算了,只给雪国回了一句话:
这娘儿们也太傻了,这么简单的事都不明白——人家不想睡她啊。
那个晚上的事,有很长一段时间陈志一想起来就反胃。那娘儿们那时刚从国外回来,电视台给她做了个访谈,陈志被找去整理文字,最后定稿有几个细节需要核实,台里让他跑一趟。那么大的房子,她一个人住着。那扇厚重的雕花门被从里面拉开,劈面一声惊叫:
哟,小帅哥啊!
陈志一眼见到的是一堆被电吹风吹得老高的头发,下边的脸上贴满了黄瓜片。女主人趿拉着拖鞋在前面风骚地扭着屁股,一口一个“小帅哥坐这儿”“小帅哥喝点什么”。资料表明,她跟他一辈儿,乍看却像妈。一晚上几乎都是她在叨叨。一个话题完了,他正准备告辞了,她马上又接上了一个话题。
最后一阵昏乱的快感几乎同时就被极度的厌恶淹没。这之前打死他也不会想到处子之身会结束在这样一个女人身上。那之后,不止一个女人进入陈志的生活,他猎取她们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漂亮,他一定要用这些漂亮的脸蛋和身体擦掉那个丑恶的印记。他差不多已经忘记她了,尽管她好像越来越有名,但也越来越自丑不觉了。无论如何,他其实应该感谢她——是她让他摆脱了对女性的恐惧和自卑,让他确认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的优越。从此在女性的世界里,除了亲人,他不需要有任何顾忌。
电视剧《老玉戒指》的播出,给陈志的人生带来了一个小高潮。
《老玉戒指》的收视并不怎样,就是让他拿到一笔数目寒碜的钱,好歹告慰一下危天亮的在天之灵罢了。然而真正的收获并不是用钱可以计算的。他最终结束了在中国大地上从南到北的漂泊,回到省里的文学社团,社团即将换届,他已经内定是头头之一。除了三天两头去媒体露脸,唾沫四溅地宣讲危天亮的品行,效果都落到他自己身上,其他时间,都花在饭局和泡妞上了。
因为主角是传统的所谓“正面形象”,陈志怕雪国说自己讨好卖乖,特地找了张《老玉戒指》的DVD寄给雪国,他知道雪国从不看国内的影视。雪国自然懂他:
你我这样的,当然不是马屁精的料。《国际歌》、巴黎公社墙、老玉戒指云云,就是一种噱头,跟屁众的主流价值压根儿不搭界,不过就是条搂钱的路子罢了。
雪国自己已经不写正经八百的小说,贴了个小纸头在电脑边上——“避席不扯鸡巴蛋,上网都为稻粱谋”,每天懒得出门,宅在网上瞎编故事赚点击量:
凭我们这颗可怜的小脑袋瓜子,虚构什么狗屁小说?你能虚构过真人真事?早先说,生活停止的地方,小说开始了;现在得说,小说停止的地方,生活开始了。
雪国的愤世嫉俗,陈志不是太认同。他们刚认识的那些年,常在一块儿发泄骂娘,见什么吐槽什么。现在想起来,不免偏激。
那天酒喝得多了些,摇摇晃晃地在街边的椅子上一屁股跌下。莫名其妙地想起了温雅。想起了久违的她的挣扎、她的饥渴、她的放荡,不知为什么那么肯定仗着《老玉戒指》的气势,渐行渐远的温雅一定会回眸一笑。居然在手机上刷出温雅的号码,不管不顾地一揿。
两年前去参加温雅那家出版社办的笔会,跟在宾馆门口迎接的温雅握手的时候使了一下暗劲,以为已经好几年没亲热过的温雅会有一个回应。但是温雅像跟其他人握手一样,手指没有弯,眼睛也没有响应他的意味深长的注视,他的手一松,她的手马上就礼貌地朝宾馆大门里一摆,一声“请吧”,一样的热情,也一样的例行公事……进到房间放下行李,他立刻抓起电话。温雅那边,手提一直响着,就是没人接,忽然应了,问的是“哪位”,“什么事”,听他火了,才解释说,“等等行吗?我这儿正忙。”让他白等了一下午……再打她的电话,确认了她有时间还是肯成全他的,心一热,眼前一下跳出她脱光的样子……欢迎晚宴上看着她略施粉黛,又兼酒色,格外妩媚,旋风一样满场转,跟官员们推杯换盏,心里毫无醋意。他并不需要她的贞洁,只需要她的风骚。看着雪亮的水晶灯下的主座上,脸红得关公似的严肃男人,得意地想:你吃的是我啃剩的呢!宴会闹到很晚,陈志搂着她,当那个严肃男人的面跳了一通贴面,回到房间,冲了个凉,四仰八叉躺在床上给她拨电话。一直是关机。直到整个宾馆安静得像口棺材了,还是关机……她消失了,她拒绝了,正在不知谁的身体下面不要不要的……
所有这些,陈志什么时候想起来都历历在目。但是他记得最清楚的还是跟温雅的初交:他住出版社招待所改稿,责编危天亮让助理温雅负责日常联系。一个从边远小城考上大学刚毕业的女孩,在名人面前怯生而羞涩。他一下就把她按到床上。他征服女人,从来都是一步到位,不讲究过渡。他有百分百的自信:英俊、健壮、挺拔,一双又像婴儿又像豹子的眼睛,是绝对的美女杀手。她立刻就软了,杏眼微闭,朱唇轻启,弱弱呢喃:我好崇拜…… 外面的走廊响起脚步声,他的汗毛一下竖起。她的大腿在他腰上懒洋洋地蹭着:怕什么?他们进来好了。
那个笔会的最后一个晚上,出版社照例请饭。宾馆餐厅在挺远的另一栋楼。散席时下起了小雨,夜色一片迷蒙。树林里的坡道弯弯曲曲、高高低低,照明灯跟鬼火一样。温雅作为东道在前面领路,不时一个趔趄,失声尖叫。跟在后面的陈志快步抢到她前面,抓起她的手搭到自己肩上。
温雅战战兢兢地扶着他,一跌一撞地下了坡,刚到平路,就立刻恢复了主人的姿态,抽回手,转回头,站在坡道的出口,招呼后面的人别急,小心,注意脚下,之类。
只有陈志能听出来,她声音里的做作和掩饰。
这次笔会,陈志兴冲冲而来,灰溜溜而去,跟温雅这是唯一的一次肢体接觸。他很不甘心。对他来说,没有斩获,就是耻辱。不等到家,在机场就给温雅发了个微信:
这次去你那儿,原本极是期待。但直到分别,满肚子话却无从说起。曾经好得那么要死要活,却不知从何、为何渐渐疏远,快像陌生人了。原以为这次我们会有一连串春风沉醉的夜晚,没想到最终是一场白日梦。
我不敢说我的一生都保持着立正的姿势,但心里绝对有一块不可侵犯的圣地,那里只能是你的位置。昨夜雨中,当你把手放到我的肩上,我多么希望那条坡道长些再长些。
给你发去一张照片,是我刚用手机拍的。照片上的这把照乳房的样子捏的小茶壶不知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在你们社改长篇,你从家里带来给我泡茶的,当时我说握住它就像握住你的乳房,你就送我了。多年来它从没离开过我的左右。这次我也把它带来了,想让你看看,可你没有给我机会。
匆匆写上这些,作为辞别吧。但愿后会有期。
温雅的回复是从她的新书里摘出的一段话,大意是名贵的树木只能在远处看,近看则会看见满地枯枝败叶,腐烂不堪。
这段话可以是对他的认识,也可以是她的自谦。总之是委婉的拒绝。
如果陈志就此死心,他跟温雅的关系也就可能无疾而终。可惜他既没有温雅的教养,也没有温雅的理智。
环境真能改变人啊!
他们曾经有过那么多销魂的时刻。那次改完稿的长篇处女作出版之后,他们一块儿频频参加文学界的活动。起先是陈志推荐,之后就是别人邀请。像陈志一样把放过美女当作罪过的公狗一抓一把。温雅在电话里跟他说,你们男人都是发情的公狗,刚告别,人还在路上,就微信不断:很惆怅啊,很落寞啊,个个都是贾宝玉。有一回有个家伙居然先是拿操纵评委帮她拿奖引诱她,然后又以作梗搞黄威胁她。最后,竟然硬挤开房门,扑通跪地,趴在她脚前哀求她答应让他一亲芳泽。
之后就听说她读研,先是硕士,然后是博士,然后是知性淑女的各类形象在各类时尚杂志上熠熠生辉。在一个充满了诱惑也充满了罪恶的世界风生水起,越来越骄横,越来越嚣张,不容任何人盖过她的风头。
这才几年,温雅已经完全成了另一个女人:精明、干练、强悍,热烈与冷淡、精致与随意、高雅与平和,川剧似的随时变脸。不光职业,写作上也登堂入室,已经被当地资深评家郑重确认为“头牌花旦”。一本接一本的个人专集,装潢精美,每次新书发行,都有名家站台,阵容甚是豪华。陈志偶尔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她的文章,里面摘录了她写一个女明星演出的几段文字,虽然矫揉造作让人犯酸,但凭良心说,文笔还真不算太赖,不露声色的自我炫耀颇见心机:
看她台前走过,真正惊到不行……很难相信,一个女人会被另一个女人征服……我被掰腕成回形针,性取向游移了……我在梦里做着梦,我已经分不清,我是在梦中,还是成了别人的梦境,或者就是梦本身……太美了,比梦还要美……
真正的风情万种,就是不管腰肢的摆动,还是指尖的微微弯曲,还是嘴唇的颤抖,还是眼神迷离一笑,都让你联想到性……那一刻时间在第四空间被拉长了,她的每一个动作都像一个世纪那么长,那么动人心弦……和她近在咫尺的那一刻便是千金……
我和她共度。彼此交换了生命……
这是多么奢侈的一种幸福……奢侈品处在工业社会食物链最顶端……这样的演出无疑就是这种一次性的文化奢侈品……可以放弃一整座森林在这一棵树下吊死……万元多一张的票子,我一次次去买……为了在无人知晓的夜里去看一场演出,可以从一个城市飞到另一个城市,看完后搭红眼航班飞回去……像焰火迅速在黑夜放出光亮,又迅速燃烧、熄灭,再逐渐内化为谈吐与气质……
摘录这几段文字的人揭露,温雅基本是把别人的文章改头换面,难听点就是抄袭。
陈志对文坛上的这类八卦不感兴趣。他相信这种事温雅做得出来。那又怎样?女人有几个不虚荣?知道抄袭什么不抄袭什么,也是需要品位的。靠姿色加聰明吃饭的女人其实是女人中的极品:懂得利用自身资源,擅长挖掘对方价值,敏锐的观察力,过人的心理承受力,若有心干一番事业,没有不成功的道理。这样的女人未必就必须鄙视,更没有必要放弃,刚好相反,恰恰应该利用。
电视剧本《老玉戒指》之后,陈志试着找回写小说的感觉,免得小说圈子一班哥们儿笑他良家妇女做鸡。便秘似的憋出的几个短篇,从一流刊物试到末流刊物,一个也发不出去。温雅是最后的希望。不能鸳梦重温,总不至于那么绝情。
电话一下就通了。
在忙什么?
没忙。
办公室?
是。有事吗?
也……没什么事……就想跟你聊聊。这些年来,一直不在状态。刚把几个短篇杀青,坐下来想好好给你说说话。
你还能写小说?
陈志噎了一下,硬着头皮说:
看了你的新书。
陈志谎话张口就来。
是吗?愿闻教诲。
温雅的口气有了温度。
你这是折我!
陈志捧得跟真的一样。温雅没有回应。他知道她在等着具体的点评恭维,用力掐了一下大腿,暗自叫苦:该死!除了网上看到的那几段,他根本就没有摸过温雅的大作。好在他脑子转得快:
你把散文界那些牛逼烘烘的大师名家,不知甩出几条街了。真的!眼下的文坛纯粹他妈是个垃圾场。拉帮结派,自吹自擂,行贿受贿,投怀送抱,争风吃醋,争名夺利……
陈志中气十足,正义感爆棚,越说越来劲。
行了吧!
温雅突然打断了陈志对时风的痛斥:
这么慷慨激昂,说什么都振振有词。你觉得你有资格吗?你知不知道人家是怎么说你的?
温雅的声音依然诱人:
一个低级、粗俗、小气、虚伪、自私的懦夫,还好色,性瘾,风流成性,这么多年越写越烂,一点能耐都耗在女人身上了。写了个电视剧脚本能证明什么?你早就不在读者的视野了!
陈志猝不及防,像一辆飞车突然撞墙,一下哑了,满脸的谄媚顿时定格,举着话筒,老半天呆若木鸡。他知道温雅越来越看不起自己,没有想到会鄙视到这种程度,几乎是憎恶了。
像温雅这样的时尚女人,可以接受一个才子加流氓。但如果你只是流氓不是才子,那就只好对不起了。这才多久,“老师”“主子”的不嫌肉麻,一旦你江郎才尽走投无路,马上就把你看得一钱不值,仿佛之前她跟你的“嗨咻”不是享受,只是对你性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考查。
有时候装得太像就自以为是真的。《老玉戒指》人为的矫情给陈志造成了错觉,以为自己也跟着登上道德高地了。他只顾像卫道士一样义正词严,没想到也踩到了温雅的鸡眼。结果自讨了个没趣。
温雅让陈志的确无话可说。她看不起他是理所当然的。本来妄想她能念点旧情,把他那几个破短篇硬塞进出版社的刊物,温雅根本就没容他张口。他又没有雪国编网络小说的本事,不声不响地试了几次,怎么弄也不是那个味儿,一点不抓人。
市电视台评选年度优秀节目,也请了省里的“著名编剧”陈志担任评委。评选圆满结束,最后请大家来聚聚,电视台当面表示一个感谢。车子一早把陈志从省城接来,半个上午就完事了,一帮人就在会议室闲扯,等着午宴。陈志下午在省城的大学还有讲座,午宴后就要赶回去,看看上午还有时间,给马庞庞发了个微信:
我在贵市。请求接见。
特别消沉的时候,陈志的温柔乡除了酒,就是女人。马庞庞是他的备胎。他运气好,总是在需要的时候,这样的备胎就出现了。
陈志和马庞庞好上的整个过程一如既往是闪电式的。等一切都发生了以后他才发现这居然是马庞庞的初夜:
我们是不是太任性了?
陈志很意外。之前他好上的都是熟女,没想到长这么大的女孩还有没吃过禁果的。
丧心病狂的放肆当然不是每次都能得手,有的女孩请他自重未果,直接就说:你是要让我报警吗?但陈志并不因此有所收敛,胆子越来越大,脸皮越来越厚。反正他从来没想过地久天长,没想过负任何责任。他不相信傻逼的所谓“爱情”,那些惊天动地、撕心裂肺的“爱情”都是编出来的。他自己就是个专业的编造者。
什么叫任性呢?
马庞庞傻傻的:
你真喜欢我吗?
陈志揪了揪她的长发:
在所有的动物中,我最喜欢马,优雅、飘逸,鬃毛和眼睛特漂亮。你就是我的小马驹。
是吗?
马庞庞嬉笑。
你真傻。
陈志咬她鼻子。
是。我爸从小叫我傻小子。
傻小子喜欢我吗?
喜欢。
喜欢我什么?有名,是吗?
陈志很心虚,除了亲友和小圈子,社会上没人知道他,“有名”只是他的一厢情愿。
不知道。可能是。
要是我没名呢?
也喜欢。那我就嫁给你,给你生孩子,生一大堆。
我这辈子不结婚。
我知道,就那么一说。一个出色的男人不可能只爱一个女人。
马庞庞说:
结婚就是柴米油盐,爱情搞不好会在尿布里结束。不如不结婚,永远是情人。
陈志没有接茬——这是个危险的话题。女孩们开始都这么说,一旦缠上就难以摆脱。每有艳遇,陈志一开始就先计划好撤退。最好是不碰这个话题,如果非碰不可,他就明确说:我这辈子不结婚。大不了一拍两散,另打主意。
“马庞庞”这名字谁给你取的?
陈志岔开话题。
我爸。
你爸很有学问啊,拿《诗经》取名。
他在我们大学教书。
难怪!“我车既攻,我马既同。四牡庞庞,驾言徂东”。可“牡”是公马啊。
陳志逮着机会就卖弄。
我爸故意的,他愿意我像男的。
男的?我才是男的。
陈志又一度翻到马庞庞上面。
我是你的小马驹。
马庞庞在下面迷迷怔怔说。
电视剧《老玉戒指》的研讨会,马庞庞是当地协办单位会务组的工作人员。每天披着马鬃一样的长发忙忙碌碌。会议结束的当天,许多人欢送晚宴前走了,空出了许多房间。陈志那间也剩下他一个人。晚上是舞会,马庞庞站在宾馆的一帮服务员中间,他过去就揽住她的腰。一支舞曲没完,他问,知道我的房号吗?她用力点了点头。
从第一天发现马庞庞起,陈志的贼眼就时刻在等着她的出现。她的身材太惹火了,该凸的凸,该紧的紧,就像这个风景区,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每一寸都写着“我是女人”。后来约会,只要时间从容,他就一定让她充分展开,说,让我好好看看。
有什么好看,丑死了。
马庞庞耸肩抱胸夹腿,弯下身子。
陈志把她拉过去,让她在自己身上躺平,跟她讲女性的魅力:好看在脸上,好闻在胸上,要人命在腰上……陈志抓着她的手,随着他的抚弄一块儿欣赏那些山峰、平原、峡谷。
真的好看。
仰面躺在陈志怀里的马庞庞好像是头一次发现自己,叹了口气,抬起两只胳膊举到头上,从后面挽住陈志的脖子,闭上眼睛:
你欣赏吧。
陈志色眯眯地犯晕:
我真要娶了你,在家绝对不让你穿衣服。
马庞庞笑起来:
到时候只怕你都烦了。幸好你不会结婚,女孩子多得看也看不过来。
消停的时候,陈志就跟马庞庞讲自己跟其他女孩的故事。他相信,男人容不得卧榻之侧有他人酣睡,死心眼爱一个男人的女人却不会太在意他的放纵,没准还因此得意呢。
马庞庞听得入神,忽然从陈志身上翻下,盘腿坐起,睁着大眼睛看他:
我是你第几个?
干吗问这个?
好奇。
没数过。
两位数?有吗?
应该有。
你真行!
马庞庞由衷赞叹。
你不嫉妒吗?
我为什么要嫉妒?你高兴,我就高兴。
这么前卫?
陈志调笑:
那你说说,我是你第几个?
不记得。大学那几年追我的人多了。我爸的研究生发誓我不结婚他就不结婚,我一辈子不结婚他就一辈子单身。
你不喜欢他?
说不清。他太闷了,像个小老头。不像你,有什么说什么,一点都不藏着掖着。开朗、潇洒、酷。
“酷”什么“酷”?陈志想,不过是厚颜无耻罢了。
马庞庞是全天候的。他们好上以来,一次也没有让陈志失望过。招之即来,来之必战。不管时间地点、下雨天晴、冬冷暑热,见面就只顾找避人的地方,全力猛攻,往死里蹂躏。他们之间有一种天然的默契,用不着事先约定,只要给她电话,她一定在,回答一定是让人心跳加速的“好,我就来”。然后就是他毛焦火辣但踏实的等待,然后就是她急匆匆的不管不顾的脚步声,然后就是开门关门、扒衣服蹬鞋子、拥吻和进入。一切都像编好的程序一样准确流畅。
马庞庞的回复立刻就来了:
我该去哪儿?
每次都是陈志开好了房间。但这次太匆促了。陈志说:
你决定。我只有一小时。
那……去我家?
你爸妈呢?
我爸今天有课。我妈上班。
快下班了呀。
陈志的口气急促而干涩。每次都是这样的,要么好久不来,一来就猴急得不行。
那你尽快。
只要陈志一急,马庞庞就慌了。
陈志打了辆车,找到马庞庞说的那栋楼。下了车,埋着头,贼一样溜进去。
马庞庞已经开了条门缝在里面等着。
进了门,陈志的心怦怦乱响:
你妈要回来怎么办?
进来了他才知道,这是马庞庞母亲单位的宿舍楼,跟办公楼只隔一个小院。已经快下班了,马庞庞母亲随时都有可能出现。
我去把门扣死。
马庞庞从来不拿陈志的可怜样打趣。
然后两个人就死命搂着,跌跌撞撞地进了卧室。
不管有没有风险,每一次都特别讲究而彻底。陈志对美色有一种特别的贪婪,解除她的时候,连一个发卡也不放过。马庞庞也细腻而精确地积极配合着他。他从头到尾一直带着一种近似凶狠的神情瞪着她柔软起伏的身体。她则不停地扭动,让所有的曲线响应他。
每一次都酣畅淋漓,每一次都发挥到极点。随着马庞庞对他予取予求的绝对服从毫无悬念,陈志渐渐没有了起先的耐心、细致、缠绵。每一次完事后,他都特别想尽快穿好衣服,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每次都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事后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好笑,听着像公厕里的“来也匆匆,去也冲冲”。他迷恋的只是马庞庞的身体,此外不需要更多。更多的,让温雅那一类女人付出。
陈志知道这念头很操蛋,因此该动身的时候总希望马庞庞先开口,好让自己没有内疚。这念头她应该是有感觉的,换了温雅会很受伤,但每次她都先说“我们起来吧”。他于是便松了口气。
温雅看他看得太透了。她的话尖刻恶毒,却一针见血。他就是个低级、粗俗、虚伪、自私、小气的懦夫流氓。对跟他有染的女人,陈志从来没记过人家的生日或别的重要纪念日,从来没有过哪怕是最起码的一点小情调、小殷勤、小恩小惠。温雅送他那把小乳房茶壶的第二天,他才听人说昨天是情人节。听过也就听过了,走过花店仍是懒得掏钱买束玫瑰去补偿。浓情蜜意时,温雅问过他:有没有听人说过,馈赠是检验一个男人是不是对女人好的一把尺子?男人要真对谁好,都恨不能把星星摘给她。他反问:那你有没有听革命导师说过:真正的性爱与物质无关?温雅阴下脸:我知道,我就是你免费的玩物。他死皮赖脸讪笑:我不也是你免费的妇女用品吗?
马庞庞决不会这样。匆忙分手的时候陈志假模假式地问她:不怪我吧?她从来都眼睛亮亮地回答:怪你什么?我很幸福。
跟马庞庞好,除了满足,就是轻松,一点麻烦也没有。不管好久连个信也没有,还是见面就只专心忙活腰下那点事,她都从来没有丁点怨言。他一年到头“笔会”“改稿”“研讨会”的到处乱窜,时不时来一场风花雪月,她从来没有打扰过他。偶尔,陈志会有歉意:
你好像从没主动找过我。
你要想我,你会来找我的。你要不想,我干吗惹你烦?
马庞庞在微信里发了个鬼脸表情包。
她就是他的开心果,只要能见面,只要他开心,就心满意足,再没有别的要求。
马庞庞和温雅那一类女人的区别,就在这里!
陈志的理论是美味越单纯越好,一加调料就证明那美味并不怎样。性更是这样。拿金银财宝当砝码的,不是贪官、土鳖,就是小市民!
对了,你午饭怎么办?
马庞庞永远是为他着想。
我饱了。
陈志涎着脸,一语双关。他多的就是这点小聪明。为着表示留恋,他握住马庞庞高高隆起的胸:
我想把它帶走。
马庞庞又软了,帮他提拉链的手停下来:
我想把它留下。
这样的可能难为陈志的情话,马庞庞是头一次说。她的神情有一种从没见过的异样。
怎么了?
陈志觉得有点不对头。
我要结婚了。
马庞庞的嘴唇瑟瑟翕动。
跟谁?
陈志立刻警惕。
我怀了他的宝宝。
他?哪个?你爸的学生?
马庞庞的眼睛有了泪光。
陈志心里多少有一点捻酸,但只是虫翅似的一掠,更多的是释然。
外面响起人们下班的脚步声。不能磨蹭了。陈志抓住马庞庞的肩头用力摇了摇:
你待着,我走了。
一侧身闪到门外。
考斯特一早从堵得让人要疯的市区出发,好不容易总算上了车辆稀少的清御道,一路狂奔,在一个路边店吃过午饭,半下午到了围场。电视剧《老玉戒指》的导演棒爷之前来采过景,说,从康熙朝开始,为了避免八旗子弟萎靡,年年都要把他们赶到这里,真刀真枪地练兵。后来这里成了军马场。后来骑兵的建制取消了,围场还保留着。这儿离市区近,做《苍茫》的外景地,特方便。加上围场打算开发旅游,要借拍影视扩大影响,好多费用免收,可以省一大笔钱。
《苍茫》也是拿一个中篇小说改编的,表现草原生态保护,正时髦。原作者臭清高,觉得影视圈都是下三烂,不愿沾边。棒爷给陈志打电话,问他有没有兴趣再合作一把。陈志正撂荒着,百无聊赖,一口答应。
在招待所丢下行李,陈志就跑到这个山坡上来了。考斯特一进围场的范围,他就着了迷。
不过京畿之地,但跟京城本身,绝对两个概念,这里完全是另一个世界。面积据说有几十万亩的围场,夏季的草原张开博大的襟怀,绿草像地毯一样无边无际,覆盖着平地、沟壑、小山坡,一直覆盖到地平线。一样的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只是没有牛,也没有羊,甚至没有风。
陈志蹚着深草,走到坡上,一屁股坐下来。
古老而烂漫的克什克腾草原。埋藏无数卜骨、陶片、断简、残碑的土地;站立长城、寺庙、衰败的宫阁和拓荒者废墟的土地;横亘如狼似虎的兵勇演习杀戮血流飘杵的乌兰布通的土地——乌兰布通,蒙语“红色的山”。
王朝的连营埋进深草;将军的鹿角没入沼泽。方尖碑如断锷。水泡子是饮恨苍天的眼睛。从刀光火石到金戈铁马,从风云叱咤到冠盖蔽天,皆杳然如苍狼呜咽。帝王的霸业连同古战场一起退出历史,一个鞍马部族的史诗在季节河道中声息干裂。
而草原依旧。
高耸的大陆板块空旷恒大,弓起球面的脊线。草原把最广阔的空间留给七彩泛滥。芳草年年绿,碧色直接天涯。千万种花如潮水,汹涌漫卷草原。乳汁洗出的天空,云舒云卷如峨峨高髻、荡荡裙裾。苍鹰盘旋,大道似瀑布。
真静啊!天地间是一片亘古的肃穆。远远的什么地方,好像有人在动情地唱歌。那是幻觉。只有白桦林,只有一样无边无际万紫千红的花枝在草中摇曳,只有不甘寂寞的杜鹃、野百灵和蜜蜂在私语。
草棵子还没有从早晨的露水干透,依依地拂着裤腿,像默默的爱抚。想象中自己就像一匹徘徊在迷离草莽的孤马,一再地回望那些似乎遥远的、已经忘却的过去,心里无端地涌起一种莫名的、淡淡的,却是幽深的甜蜜或忧伤。好像早就有过这种体验,要不就是做过一个和眼前的情景极为相似的梦。但究竟是在什么地方、是在一生中的哪个快乐或伤心的时刻,怎样也记不起来了。生活就像流水一样,淙淙地从身边流过,得到过很多,也失落了很多,却不记得那是些什么。
温雅的绝情,斩断了陈志一切飘飘然的妄念,不能不老实承认自己就是个跟不上趟的半吊子货色,在强手如林的文人江湖能混口饭吃就不错了。这可能是温雅对他最后也最好的报答。接下棒爷的活,他老老实实地闭关了几个月,改出了脚本。棒爷看着还行。送审通过。制片、剧组很快到位。
一帮人安顿好的第二天,开始拍外景资料。
机位定在一个小山坡下。山坡那边,预先征集的马群半下午才先后到齐。
一切准备停当,马工扬鞭发令,马群从坡那边奔涌而上,翻过坡顶俯冲下来。
热浪蒸腾的高坡,号角般的马耳朵悄然耸起。最初是一对,然后是一簇,然后是一片。
然后,草原生命交响的高潮赫然君临。
仿佛是天风骤然狂作。骏马雄壮的肌群,突起为跳跃的峰峦。马群纵姿跋扈,从远处和更远的远处潮涌而出。
天风滚滚,海山苍苍,真力弥满,万象在旁,行神如空,行气如虹,走云连风,吞吐大荒,草原地震般颤动。
马是草原的王者至尊。
铺张扬厉的野性自由奔放。让人遐想大宛汗血天马从西极承灵威、涉流沙而来,从黄河负图而来。与犁铧一起耕耘生民的艰辛;与刀斧一起划破凝滞的血海;与香车一起装点贵胄的荣华。为文明所依赖,也为文明所驾驭;为文明所恩宠,也为文明所束缚;为文明所放逐,也为文明所解放!
狂舞的铁蹄在血管里奔腾,惊心动魄的轰响是冰河破裂一泻千里。忽然有一股从来没有过的雄豪之气从丹田直冲脑门,忽然觉得领悟了生命的开端和终结的全部欢乐和痛苦的奥秘:挣脱欲望的缰索,卸下诱惑的鞍辔,去呼应草原生命大气磅礴的抒情,爱大地,爱生命,爱生活,爱所有值得爱的人。
这个场景反复拍了几次,棒爷终于满意。陈志心血来潮,让马工把自己扶上了一匹高头大马。马工牵着缰绳走了几圈,把缰绳交到陈志手上,说,你自己试试。陈志弯腰接过缰绳,犹犹豫豫,直到马工说了几遍“别怕,放心,马很听话的”,才试着直起了腰。
马真的很听话,正低着头啃草,稍稍一抖缰绳,就抬起头来。有一刹那,陈志觉得那是马庞庞。她在他身子下面迷迷怔怔说:我是你的小马驹。
夹一夹马肚子。
马工提示。
陈志在小跑起来的马背上渐渐坐稳,抬头挺胸,睥睨四方,想起了《小雅·车攻》:
我车既攻,我马既同。四牡庞庞,驾言徂东。
好一个王子!
不远的地方,正在抓拍的棒爷一帮人大声叫好。
陈志得意死了。他有很好的镜头感,喜欢自己的帅气,喜欢被拍照,喜欢摆Pose,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夜要来了,多情的落日在吐力根河对岸向草原告别。暮色像紫丁香,一个王子般的骑手在苍茫的天幕下向远方顶礼。
晚上招待所特地给剧组烧了一堆篝火,烤全羊。围场和招待所的职工和家属围成一圈,算是一个小型晚会。
拉马头琴的马工是个黝黑粗壮的汉子,旧军服上的扣子掉得差不多了,敞着胸膛,浑厚的蒙古长调拉得悠扬深沉。剧组的配音高高扬起两只手臂,朗诵《苍茫》中的一首散文诗。到底是专业的素养,声情并茂。色彩缤纷的句子跟着一串串篝火的火星向夜空迸溅:
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你的眉头像未解的结,你的脚步疲惫而蹒跚。
我把喧嚣的城市留在身后,我把拥挤的人群留在身后,我把所有的躁动和冲撞留在身后。
把自己交给苍茫。
你失落了什么?你要寻找什么?你想得到什么?
我问蓝天,我问大地,我问草原。
几个马工在篝火边忙碌,片下烤熟的羊肉,端着盘子分送。
陈志和棒爷都是酒鬼,各抓一瓶烧酒吹喇叭。棒爷忽然想起什么,问陈志:
跟你那个小马驹还有联系吗?
那次研讨会,电视剧《老玉戒指》的主创去了好几个,他们都挺喜欢马庞庞,叫她“小马驹”。知道陈志跟她好上了,羡慕得不行。
没有。她结婚了。
陈志一阵辛酸。
看来你是真跟她没联系了——那婚她没结成。
什么?
陈志刚灌下去的一大口酒差点喷出来。
她爸的研究生追得紧,她爸也支持,她只好说出爱上过一个人,已经怀孕了。研究生是个老实本分的书生,哪受得了这个!父亲倒是理解女儿,很伤感。
不可能!
陈志大叫: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清楚!
《老玉戒指》主演迷上她了。那次离开山上,听说你跟她的事,差点没崩溃。他们后来一直有联系,但怎么也到不了实质性的份儿上。她说她所有的情感早已在儿子的父亲身上耗尽了,没有爱的气力了。
我走在七月黄昏的草原,草原的路通向一切道路。远处是辽阔明亮的地平线,身后是觉醒的脚印。
草原像人的心灵——当心灵纯净而充满幻想,它就变得无比深邃——深邃得能容纳整个世界。
这一天多么好!整个世界像在童话里变了样子。
这样的日子一生也许只能遇见一次。
这样的日子一生只要遇见一次。
马头琴绵绵低回,朗诵声抑扬顿挫。
让她怀孩子的那个人就是你,对吧?
篝火和酒精让棒爷的脸变得酱赤:
我在影视圈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小马驹这样的,你一生也许只能遇见一个,一生也只要遇见一个。你以为她是上辈子亏欠了你,这辈子变马给你还债来了?别浪了,兄弟,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我要早有这么个女人,谁他妈还玩潜规则!
棒爷一仰脖子又“咕嘟咕嘟”地猛喝了一气,掏出手机,刷出一张照片:
这是那哥们儿前些时发给我的,他又当面去求过她一次。
彩屏上的马庞庞,先前马鬃样的长发在头上绾成高髻。苍白的脸上,几缕发丝凌乱。鲜活的青春气息消失在端庄的风韵下面。笑得依旧明媚,却掩不住眼角的一丝凄凉。
那哥們儿大小是个明星,跟人家比,你太薄情寡义了,兄弟!真是怪事,好女人都这么眼瞎。不是我看低你,就你这样的,凭什么让那么好一个女孩甘心做你的奴婢?这还真是没地儿讲理了。一个女人太好,男人就觉得她贱,不当回事,反倒被烂女人折磨得神魂颠倒。其实最他妈贱的是这样的小男人!
棒爷又举起了酒瓶。
我联系过的,但是微信、电话始终不通。我想她是换号了,不想理我了。
陈志不敢看棒爷,低着头牙疼似的叽咕。最后那次离开马庞庞,他是那么仓皇,那么胆小如鼠——那应该是她最纠结的时候!换了谁,都会觉得他不是个东西。
这是什么狗屁理由?你真想找她,还能没有办法?还计较她理不理你?
烤羊的油脂滴落在篝火上,吱吱啦啦。
感谢你,草原!感谢你金灿灿的光,蓝湛湛的水,甜丝丝的风和轰轰烈烈的生命。
席地围坐的圈子开始松动。男男女女一个接一个跃起,老的少的,认识不认识都手拉起手,用力跺脚,摇摆肩膀,跳起了锅庄。
在怒放的花丛中尽情流连吧,在熊熊的篝火前尽情跳跃吧,在生命的潮水里尽情徜徉吧。火在战栗,酒在燃烧,舞在踢踏,灵魂在响着黄钟大吕的律动。
马头琴越来越动荡高亢,像一个酩酊大汉在马背上摇晃;朗诵者越来越激情澎湃,拼尽全力配合场上一波接一波的狂热。
当黎明再来,金子般的朝霞又会喷薄而出,我们又将远行,让圣洁的大光明永照朝觐大自然的虔诚……
唯一的倒霉蛋是陈志。丢盔卸甲,丧魂落魄,吊在棒爷的胳臂上踉踉跄跄地回到房间,大呼小叫地吐了一地,把剧组一帮人折腾得够呛,好不容易昏昏睡去。
马庞庞还像先前一样,接到微信就来了。陈志站在楼上的窗口看着她在草坪中间匆匆向宾馆大楼走来,进了大门,上了电梯,穿过走廊,按了门铃,开门,陈志一把搂住:
你好吗?
还行。
马庞庞咬着他的领口:
你好吗?
不好。
陈志哽咽。
别这样。
马庞庞仰起脸,长发马鬃般垂下。
我娶你。
我不需要怜悯。快乐是相互的。我给了你,你也给了我。你不欠我什么。
我欠我儿子一个父亲。
你想也不要这样想。
我是认真的。
你不适合婚姻。你喜欢的是女人,不是哪一个女人。我说过的,只要你一天不烦,我一天就是你的情人。也许这是我们的爱情不死的唯一方式。
马庞庞寂然一笑。
陈志死命一抱。
两臂空空。
招待所小楼孤孤单单,楼道里响着棒爷忽轻忽重、忽长忽短的鼾声。
外面,起风了。苍茫草原在无边的黑暗中酝酿苏醒。
陈志头痛得像要裂开,浑身滚烫,万般煎熬。摸索着打开台灯,在手机上找到雪国的电话。
喂,喂,说话。
夜猫子雪国喊了两声就沉默下来,静静地听着陈志的哭诉。好半天,笑起来:
你哭什么?要哭该为你的好命哭。我要睡了,看微信吧。
雪国的微信很快跳出来:
所有的好女人都是美与善的合一。马庞庞的美不只是身体,她的美由内而生并且稳固——那就是你曾经敬畏、已经忘了的母性。
珍重!有她,你所有的成功都無足轻重;失去她,会是你这辈子最大的失败。
一切其实取决于你。
陈世旭
责任编辑 王 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