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艳,于爱华,齐 莹,刘盈斐,刘 彧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38)
根据科研管理自身特点科研院所科技统计有三大指标体系,即科技投入、科技活动和科技产出[1]。科技产出主要是指科研成果。科研成果的统计数据既能客观的反映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又能帮助领导层做出科学决策。
科研成果统计是科研管理的一部分,是指用统计学的方法对科学研究活动的过程进行系统性调研,收集各种数据或信息,以统计表或报告的形式,反映科研工作成果的活动。成果统计能进一步揭示科研工作的现状[2]和科技的最新进展,能为科研的战略方向提供参考意见和数据支撑。但部分科研单位仅重视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和经费支付进度,对统计工作并不重视。且由于科研成果统计涉及的科研项目、课题组众多,与科研院所的科研、人事、财务、信息、标准化、质量管理等部门都密切相关,再加上科研成果分类不明确、统计原则不一致、反复统计、缺项漏项等情况,科研成果统计工作难以顺利开展,数据往往不准确。因此,有必要在科研院所内对成果统计进行院层面的规定,形成一致的统计口径。
做好科研成果统计既需要领导层的支持,又需要科学合理的方法。其中,编制企业标准是固化现有的产品设计、制造、试验等各方面的成熟经验和技术诀窍,防止知识和技术流失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规范化生产和秩序化管理的有效手段[3]。科研成果统计的企业标准可以对科研成果、成果统计方法及统计结果等内容进行系统的规定,使成果统计工作和科研管理工作标准化。某科研院重视成果统计工作,多年来总结年终统计经验,科学的划分了科研成果的分类,借助科研信息系统实现成果统计自动化,进一步通过编制《科研成果统计标准》,规范全院科研成果的数据,避免重复交叉、遗漏缺项。
在实际工作中,科研成果的统计规则应易懂、科学、合理,统计表格设计应简便、直观、实用,统计指标应全面、规范、客观[4]。这都需要系统的梳理科研成果类型合理划分。某科研院根据自身的科研特色,摒弃了唯论文评职称的方式,通过多种形式评价职工的工作成绩和科研水平。经过多年的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和分类比选,采用分类法,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属性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将科研成果分为10个方面的内容,即研究报告、验收/成果评价、获奖成果、论文、著作、标准、工法、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其他有据可查的成果。具体成果类别及等级见表1。
研究报告是指通过鉴定、验收及评审或结题的科研成果报告。
验收/成果评价应为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成果管理机构或经其批准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对基础研究类、应用技术类、软科学类和科普研究类等科技成果的学术价值、指导作用进行验收/成果评价。
表1 科研成果分类
获奖成果是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各专业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设立的科技奖励或登记常设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以及各专业机构设立的其他奖励(不包括商业性奖励)。获奖类别分为国家级、省部级、院奖及其他奖。其中,国家级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奖包括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中国电力科学技术奖、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农业节水科技奖、省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等。获奖分级是指实际获得的奖励等级,如“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他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院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等级。
论文应为被SCI、EI、CPCI、中文核心及其他正式期刊收录的学术刊物论文。
著作应为经过正式出版部门编印出版的科技著作、大专院校教科书、科普著作等,按照出版社不同,分为中央级出版社及地方级出版社。著作的分类分为著、编、译。
标准应是经有关部门或团体批准,正式发布的标准,分为制定国标、修订国标、翻译国标、制定行标、修订行标、翻译行标、制定团体标准、修订团体标准、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其他标准。
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应具有先进、适用和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环保、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等特点。
专利是指经由国内外专利管理机构授予的国内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国内外观设计专利及其他国家专利。
软件著作应为经登记授权的个人或企业软件作品。
统计数据质量从使用要求上包括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适用性和简便性等方面[5]。建立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统计信息系统,是统计改革和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善统计整体功能的技术保证[6]。
表2 论文统计列表
目前该科研院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主要依托于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成果统计模块,含有成果统计申办、统计申办审批和成果统计查询的功能,能实现实时上报、实时统计,保证了统计数据的质量。成果统计的输入者为该科研院的职工,既能避免缺失和遗漏,也能为每位科研工作者提供成果档案。职工按系统条目的内容逐一填报,上传成果及各项证明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和成果管理归口部门审批通过,即可自动统计,做到一次统计,永久利用,方便查询。职工可查阅个人历年全部成果,部门负责人可查阅本部门历年全部成果,院领导及科研成果管理部门可查看全院历年成果。
通过日常信息的自动化统计管理,可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高效、精准的完成年底统计任务,可随时为科研、学科建设、领导决策等提供信息服务[7]。那么,统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就在职工向系统录入申报成果的环节。因此,有必要将统计时段、填报原则、计数单位、数据审核等方面的内容予以说明和统一。
在统计时段方面,一般来说统计时段可分为全年统计、任意时段统计和自然年统计。全年统计时段为上一年12月1日—当年11月30日。任意时段统计为因工作需要的随机、动态统计。自然年统计为当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在统计工作中应确保职工按照统一的时段进行申报。统计时段内,应以成果最终获得证书、发表、通过验收、评价、评审或结题时间作为统计对象。
在填报原则方面,以论文为例,论文统计列表(表样)见表2。申报类别为SCI,EI,CPCI时应填报论文英文题名,类别非SCI,EI,CPCI时应填报论文中文题名。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及其他作者为国内作者时应填报中文姓名。第一署名单位为第一作者单位。院内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归口上报。属于哪一类型、级别的成果,在相应的栏填写“1”;如果没有填“0”。“合计”处为该项统计的汇总数。
在统计计数单位方面,研究报告、论文按篇数统计,验收和成果评价、获奖成果、工法、专利、软件著作权按项数统计,著作、标准按部数统计。
在数据审核方面,填报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统计数据的审核,成果管理归口部门负责全院统计数据的审核。在进行全院科研成果汇总时,对于院内单位合作成果,只统计第一完成单位;对于院外合作成果,只统计本院的第一完成人及所在部门。
各项成果填报成功后,由科研信息系统自动生成10项科研成果分类的统计汇总表。
为了不断完善院层面的科研成果数据的统计口径,助推科研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该科研院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经过院最高级别会议——院长办公会决定编制《科研成果统计标准》。该标准是对科研信息系统的补充,确保统计标准的要求与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协调一致,可以保证科研统计类别全面,避免重复管理。
该科研院参照该院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制修订项目控制程序》,按照该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及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标准编制工作,主要有策划、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及验收等阶段,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科研成果统计标准》编制流程图
在编制标准的策划阶段,成立了标准编制组和审查组。编制组包括标准化部门和科研成果管理归口部门的人员。审查组人员为院领导层、各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专家,主要在标准编制阶段提供技术支持,并审查把关。标准化部门编制项目申报书及任务书,由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组织院内专家进行技术和财务内容评审。
评审立项通过后,标准进入起草阶段。该标准的体例格式采用SL 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8]。SL 1—2014参照了住建部建标[2008]182号《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9]和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10]的有关规定,结合了水利管理特色,体现了技术标准专业司局的技术权威。[11]编制组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和时间节点的安排,编制工作大纲,2017年8月召开工作大纲审查会,根据审查会意见,编制完成《科研成果统计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阶段,考虑到科研成果统计标准的重要性,编制组通过内部网络调研、电话沟通、公文系统分发等方式向该院各部门开展了多轮征求意见。通过整理、汇总、分析收集到的意见,形成了送审稿。2018年3月至6月,多次召开送审稿审查会,根据审查会意见,又开展了一次针对部分部门的征求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后完成报批稿。验收阶段,由标准化部门配合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完成标准编制项目的验收。9月报批稿经过报批稿审定会审查后,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形成报批稿终稿。正式在该院内发布的《科研成果统计标准》包括总则、引用标准、科研成果分类、统计要求、各类科研成果统计列表和科研成果分类统计汇总表等内容,其中表样皆为规范性附录。
科研成果统计,对于总结科技工作成绩,加强科技管理,评价科技政策的优劣具有重要意义[12]。经过多年统计经验的积累,形成最适合本单位的科研成果分类,是成果统计工作的基础。科学、智能、人性化的信息系统支持是成果统计工作的重要支撑。为了有效地提高成果统计效率和质量,将统计工作进行文件化的规定,编制企业标准是科研管理的有效手段。科研成果统计工作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科研成果统计标准》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方式,一方面要做好标准的宣贯,使基层职工重视并做好统计填报工作,另一方面还要不断完善信息系统,使标准与系统互为助力,共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