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家琦 程兵
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积极构建农业供应链体系,农产品损耗大大降低,附加值不断放大,利农成果显著。要加快打造智慧农业云平台、推进五大领域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构建数字化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应用体系、提升农业供应链配套设施水平
近年来,浙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深化贯彻落实中央战略部署,在指导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积极构建农业供应链体系,农产品损耗大大降低,附加值不断放大,利农成果显著。
培育壮大农业供应链核心主体。推进国家级、省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涌现出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青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农茂阳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等一批优秀示范企业。支持各类流通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服务设施,提高服务能力,带动农民闯市场。截至2018年,全省共培育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626家,以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和运销服务为主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17万余家。
完善农业供应链“最初最后一公里”。推进“产地最初一公里”建设,加强农产品基地、产地加工和储藏保鲜、冷链运输、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降低农产品损耗、提高流通对接效率。全省已累计建成单个产值10亿元以上的示范性农业全产业链68个,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48个、特色农业强镇85个。推进“销地最后一公里”建设,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形成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全省县城以上城市连锁超市销售对接基地鲜活农产品达到其销售鲜活农产品总量的47%。
加快推动电商模式赋能农业供应链。大力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作,2018年全省实现农产品网络零售667.6亿元,同比增长31.9%,活跃的涉农网店总数达到2.1万家。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建成2.2万个村级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覆盖全省83.5%的行政村。打造上层区域性平台,淘宝网“特色中国—湖州馆”、桐乡市O2O模式网上展示线下体验等蓬勃发展,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
持续推进基于供应链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印发《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省、市、县同步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现已建成71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85个涉农县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6.3万家规模主体纳入质量追溯平台管理。建立健全农资监管信息系统,截至2018年底,共有6200余家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应用信息化系统购销农资商品,省监管平台录入审核农资生产经营主体9772家,备案农资商品数量5万余个,累计采集农资商品购销记录2000余万条。
强化农业供应链产销衔接监测分析。初步建立监测预警体系,确定56个监测县对粮油、蔬菜、茶叶、食用菌、水果、中药材、生猪、家禽等产品进行产销和价格监测,确定近2000个信息采集点。建立定期研判制度,分析发布“菜篮子”主要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信息,引导农民在种植、养殖市场适销对路的农产品。目前,杭州、宁波、温州等地均已建立产销信息网络服务平台。
下一步,将重点围绕发展瓶颈,着力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打造智慧农业云平台。系统整合农业农村系统业务信息化管理和数据资源进行统筹建设,组建资源要素、经营主体、园区基地、环境生态质量安全、乡村产业、三资经营、外向型农业等数据库,同步推动市县数据中心建设,形成覆盖全省的现代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
二是推进五大领域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加快智慧园艺、智慧畜禽、智慧水产、智慧田管、农村电商建设,推动农业作业方式数字化。制定数字植物(养殖、育种)工厂建设标准导则,2019年底前创建20个数字植物(养殖、育种)工厂建设任务,到2022年总数达到100个。
三是构建数字化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应用体系。以产品为核心,市场为牵引,整合资源环境、生产主体、流通网络、质量安全、品牌管理、市场信息等数据,推动数据结构标准化建设,鼓励政企合作开发,实现数据分级归集、互动交换,打造农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应用体系。
四是提升农业供应链配套设施水平。整合支农资金重点支持省级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园区、特色强镇园区建设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包括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优化农产品物流配套布局、提升设施技术水平。
五是推进供应链试点示范工作。继续推进农业供应链试点工作,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等供应链核心主体,开展产业化省级示范联合体创建,打造一批集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