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月开始,在中央的直接部署下,全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批重大案件得以告破,并引发社会关注,这其中就包括湖南警方刚刚破获的湖南新晃一中“操场埋尸案”。今年4月中旬,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了一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由此,揭开了一个被隐藏了16年的秘密……
失踪:棋没下完,人不见了
16年前的1月22日上午8点,在距离湖南长沙近500公里一个叫新晃的湘西小县城里,53岁的邓世平下楼离开家,像往常一样到不远处的新晃一中上班。
先前在新晃县教学仪器厂工作的邓世平,是在2001年被调到新晃一中的。当年,县里为了筹备50周年县庆,要到新晃一中开会,学校决定将操场进行改造,新修一圈跑道。曾在贵州搞过工程的邓世平,被学校安排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学校操场的工程质量由他来签字把关。
到2003年春节前夕,工程已干了一年多,8000多平方米的操场,只剩下跑道还没铺。要等太阳把沙土晒干,然后再铺鹅卵石、水泥等,最后才铺跑道,工地也因此多日没有开工。工程车已经撤离,只有操场一角还停有挖掘机。
不过,在同事们口中原则性很强、在女儿眼中十分耿直的邓世平,照旧来到工程指挥部值班。在后来邓世平的家属所写的一份材料中称,邓世平到学校后就和当时的总务处主任姚本英以及该工程包工头杜少平在工程指挥部二楼商讨工程扫尾工作。之后,与姚本英围着炉火下起了象棋。
就在下棋时,姚本英被工地上的民工罗德光特意支开,等姚本英要返回时,又被杜少平拦住后,俩人一同离开了学校。
邓世平自此后就消失了。
邓世平消失的第二天是新晃一中教职工春节前聚餐的日子,邓世平的妻子一早就去学校的工地上找他。邓世平的同事孙兵回忆,当时大家都说没看见邓世平,有人说他是不是到外面办事去了。
邓世平始终没有回家。邓世平失踪后,新晃一中时任校长黄炳松组织教职工搜山,把水池、河边、山上的茅草堆和防空洞都找了,甚至农民冬天放红薯的地窖也找了一两天,但还是没找到。在孙兵的印象中,当时大家还没往他遇害这方面想。
蹊跷:调查都没了下文
此后,邓家人报警。在材料中,描述到校长黄炳松及有关部门在处理此事的态度上,邓世平之子邓蓝冰用了“十分蹊跷”这个词。“1月24日我母亲到新晃一中要学校报案,学校谎称他们已报了案。但是,当我母亲25号早晨到公安局询问时,他们都说没有学校的报案记录,于是我母亲报了案。”
2003年3月,針对邓世平失踪一事,邓家向湖南省公安厅寄了有关材料。案件转交怀化市公安局一名邓姓警官办理。邓蓝冰称,当时在现场的墙上采取到了血样,但后来也没了下文。
邓家人在寻找中得知,最后见过邓世平的人是包工头杜少平。
1962年出生的项目包工头杜少平是黄炳松的外甥。结合邓世平先前与杜少平因工程问题闹过矛盾,以及很久没施工的挖掘机在那天冒雨推土(邓蓝冰称,1月23日,推土机在工地上推了20多分钟的土,被推过的地方有两个坑)等信息,当时,很多人,包括邓家人都怀疑邓世平被谋害并埋尸于操场。
邓世平家属所写的一份材料称,操场跑道工程原承包合同为80万元。合同签订后,杜少平和黄炳松私自更改合同,工程还没完工就已付款140多万元。对此,邓世平向上级提出过异议。而且,邓世平还曾因施工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拒绝在验收单上签字,得罪了杜少平。邓世平的女儿介绍,当时,邓世平还找来黄炳松一起查看。
邓世平家人称,怀化市教育局当时还接到一封匿名信,反映新晃一中操场修建中的经济问题,这封信转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杜少平怀疑这封信是邓世平所写,所以对邓世平更加嫉恨。“正是因为与杜少平的矛盾,导致邓世平被害。”
遗骸:“案中案”重见天日
2007年,邓世平失踪4年后,法律上认定其为自然死亡。
16年来,该案一直没有实质进展,邓世平的妻子几乎哭瞎了双眼。坊间关于邓世平被杜少平谋害并埋尸的传言也渐渐被人淡忘。
2009年,校长黄炳松退休,生活在深圳。杜少平在新晃经营着夜郎谷休闲中心和刘姐粉馆。邓世平的子女也去了外地工作。
直到2019年4月17日,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发出一则检举揭发杜少平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邓世平失踪案才被重新打开封印。当地警方成功打掉杜少平犯罪团伙,抓获杜少平等7名犯罪嫌疑人。至此,“操场埋尸案”以“案中案”的形式,重新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随着6月20日凌晨新晃一中操场上挖出一具遗骸,迅速发酵成为焦点。
DNA检验结果显示:遗骸就是失踪了16年的邓世平。官方6月23日发布消息:经公安机关审讯深挖,杜少平及其团伙成员罗某某、高某某供认其杀害邓世平及埋尸的犯罪事实。同日被公布的还有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被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媒体调查了解到,自2002年起,新晃县发生的多起刑事案件,疑与杜少平有关。
正义本该“既不缺席也不迟到”
据新华社报道,怀化市、新晃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挖时任校长黄炳松外甥、嫌犯杜少平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目前已有初步进展。《人民日报》评论称:“正义虽然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然而,也要思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何一漏十六年?我们要如何缝补疏漏的正义?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叶竹盛认为,问题首先出在受理邓世平举报的新晃县教育局。接到举报后,教育局不仅没有启动调查,反而泄露了举报内容。在工程监理人邓世平蹊跷失踪后,教育局也未重视该举报,没有深入调查学校工程到底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腐败问题。紧接着是公安机关立案环节出了问题。对于一件高度可疑的人口失踪案件,公安机关没有什么合理理由拒不立案。
目前从公开渠道无法查到2003年公安部门是否已有关于人口失踪案立案标准的规定,但至迟到2005年,公安部已经制定了《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几种应当立案侦查的人口失踪案件,与本案有关的就包括“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和“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两种情形。
再就是作为法律监督部门的新晃县检察院没有履行立案监督职责。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也早已规定了检察院应当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行为予以监督。
本案中的一个关键人物是时任新晃一中的校长黄炳松。作为被害人的领导,又是黑恶势力杜少平的亲戚,也是案发操场的实际管理者,不论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黄炳松均难辞其咎。
最终导致案件沉寂16年真相未明的,则是相关部门和人员集体的沉默。从此次挖掘尸骨的情况来看,操场虽大,但仍然可以比较精准地定位在三百平方米的范围内进行挖掘,这说明犯罪线索一直以来都是明确且有根有据的。
一台挖掘机最多一天时间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为什么16年来宁可放任操场埋尸的“传言”在坊间流传,以致人心惶惶,严重影响政风社风,却没有哪个部门哪个领导愿意、或者哪怕尝试挖掘验证一下呢?
眼下该案仍在深挖中,可以预见,在社会强烈关注下,该案中的所有疑问终将以法治“方程式”解开。而透过聚在此案上的扰攘声音,也不难读懂公众的深层次关切:在每起个案中,正义都该“既不缺席,也尽量不迟到”。其路径是“破网打伞”、提升案件侦破效率,结果则能指向对权利更好的保护。以该案论,就是对举报者权利的更有力庇护,对不幸遭遇的前端防范。要让作恶者“出来混,迟早要还”——不仅要还,还得尽早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