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芳菲
[提要] 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布局中的地位越来越凸显。武陵山片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其生态文明建设也应该和经济建设一样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因此,应树立观念、筑牢基础、正确处理好生态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探索出一条生态文明建设新路。
关键词:主体功能区;武陵山片区;生态文明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3.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5月5日
党的十九大报告把“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作为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容之一。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建设将是我国未来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也将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武陵山片区属于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此区域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该区域同时也是生产生态产品、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为主体功能的生态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并在此基础上提升物质文明水平”,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根本目的“是使不同类型区域的经济开发同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相匹配,避免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因此,在限制开发的武陵山片区,建设生态文明,应做到“五个一”。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自然生态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安全、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实行严格保护的空间边界与管理限值,它是保障和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的生态用地和物种数量底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就是要把需要保护的生态空间和物种保护起来,并且要把生态保护红线作为我国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的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具有不可替代性和无法复制性,很难实现占补平衡,一旦失去就难以拯救。我国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红线、生态脆弱区或敏感区保护红线和生物多样性保育区红线,这些红线都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生命线,是绝对不能突破的,如果说,破坏了这个底线,生态就会失衡,那将会危机人们的生产生活,生态也就不可能持续发展。习近平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各地要根据主体功能区、资源特征、环境容量、已开发程度及可开发潜力等来划定生态红线。我们要从制度上保障生态红线,这个制度应该是经过研究和有效论证了的,这个制度可以把生态系统很好地保护起来,使生态系统形成良性循环。因而,要从制度、体制和机制入手,建立严格遵行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性和根本性保障,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不被突破和逾越。对已突破生态底线的,要加紧研究制定节能和减排指标,通过确定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每年下降指标等刚性约束,进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进一步优化发展方式,倒逼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结构调整。
恩格斯在其著作《自然辩证法》中,就曾深刻的说到:“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开始时一味追求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带来了严重的生态灾难。如,英国的工业革命造成了伦敦雾都、美国西部大开发酿造了著名的黑色沙尘暴。随着人们生态意识的不断增强,又不得不反过来治理生态环境。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发达国家一方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另一方面又建立起严格的企业准入制度,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排斥在国门之外,转嫁到不发达国家。这就是大多数外出学习考察人员感觉到发达国家的高楼并不比我们漂亮,但生态环境比我们优美得多的根本原因。反观我们国家,现在也有这种趋势:即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企业准入门槛高,西部不发达地区生态相对较好但经济却十分落后,为了吸引投资,一再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无限制承接产业转移。这就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拷问:我们真的把生态环境当作生产力了吗?事实证明: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环境良好则意味着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国家治理能力强大。我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发展,在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的生态、环境问题,目前已进入问题高发期。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和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以及身体健康,并由此引发出一系列的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通过税收、转移支付和生态问责等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来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生态建设,让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地区及人们也能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激发和巩固他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从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气洁的美丽中国。
生态环境保护是公益服务,创造环境效益,不直接创造经济效益。因而,要为生态环境保护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入环境生产力理念,即“生态环境本身就是生产力,也是城市竞争力”。要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就要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要把生态环境看作是生产力要素,从而保护自然生态,尊重自然生态发展的规律,进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很多时候,有些人,有些观念会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这种传统思维必须克服,要改变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方式、产业结构等,让人们自觉的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等。要实现习近平说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就要正确的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可持续的关系,经济的发展必须是以科学的发展为基础,在科学规划下进行经济的发展,要注重生态的承载能力,并使之与经济发展规模的平衡,一旦生态环境破坏,并破坏到不能修复的时候,经济也必将不能发展。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达到全面小康的目标,就必须在生态环境被保护的情况下发展经济。
生态文明建设从本质上看,是要调整过去的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保护好资源能源,治理好环境,把污染控制和治理好,走一条生态友好型的环境道路,为人们创造出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而创造出这样的环境,就必须积极探索一条生态文明建设新路。要发挥生态比较优势,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再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努力实现经济与生态“双赢”。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修复与治理,着力构建山清水秀、天蓝地绿的良好生态环境。要加快发展生态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实现经济发展生态化、生态发展经济化,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要着力建设生态型城镇,全力打造“城在山中、山在林中、林在城中、城在景中”的山水园林小城镇。要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将生态文化融入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社会风气以及城市建设等方面,努力构建生态文明体系。
习近平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它不仅涉及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它还涉及到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而想要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就必然得依靠制度和法治,用制度和法律来保护生态环境。其中,有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源头保护制度。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等。要建立和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重点要建立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流域水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环境补偿机制。要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就必须要把环境损害和资源消耗以及生态效益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之中,在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中都要体现出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要构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机制,培育生态环境意识,倡导绿色消费,构筑低碳生活,推动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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