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导致的城市居民迁出意愿分异及其影响因素
——以保定市为例

2019-08-06 12:18马志越
安全与环境工程 2019年4期
关键词:人口迁移城市居民雾霾

马志越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逐渐提高,人口流动不仅仅趋向于物质条件的好坏,生活场所的环境水平越来越成为人们考量的指标。在“雾霾席城”的背景下,空气质量正逐渐成为人们评判生活环境好坏的一个重要指标。众所周知,近些年来我国雾霾天气频发且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危害性明显,已经严重影响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以2017年为例,全国338个地级市中有23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比高达70.7%;338个地级市共发生重度污染2 311天次,严重污染802天次,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74.2%。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十个城市中河北省占据六席,保定市位列第四[1]。当前,我国雾霾重灾区——京津冀地区已经出现了因雾霾等空气污染问题而导致的人口外迁,尽管规模较小,但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2]。雾霾天气会造成PM2.5严重超标、视线受阻,而且对城市交通安全及生产生活会产生诸多不利的影响[3]。由于PM2.5的成分复杂,且其具有很强的吸附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长期暴露于PM2.5污染环境中不仅会严重影响人的免疫系统,而且还会致癌[4]。当前我国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加快改善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社会协同治理雾霾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5-6]。同时,因雾霾等空气污染而导致的人口迁移也成为民众热议的话题[7]。本研究的目的即是在以频繁发生的雾霾天气为标志的空气污染等生态环境恶化,以及愈演愈烈的环境社会问题引发民众普遍担忧的背景下,探讨雾霾天气导致的居民迁出所在城市的意愿分异及其影响因素。

在人口迁移的研究中,生态环境成为研究者们关注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对人口迁移的理论研究最早追溯到1938年赫伯尔提出的人口迁移是由一系列的“力”引起的,有离开地方的“推力”和迁入地方的“拉力”,而博格在赫伯尔的基础上进一步概括为人口迁移的推拉模型。迁出地较差的环境会形成人口迁移的推力,迁入地较好的环境会形成人口迁移的拉力,随后将会发生自发性的环境移民[8-9]。修正过的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对于环境移民现象的解释在一些研究中得到了支持。 国内针对环境影响人口迁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移民的理论方面,如郭剑平等[10-11]对环境移民理论进行了归纳,主要将其分为环境经济理论、“价值预期”模型、“压力阈值”模型、“地点效用”理论、感知风险理论和社会脆弱性理论等,并认为环境移民可分为政府主导的环境移民和自发的环境移民;徐江等[12]根据引发环境移民的原因,将环境移民分为环境灾害移民、生态移民和环境污染移民三类,并根据移民迁移意愿,将环境移民分为自由选择型环境移民、强制性选择环境移民和诱导性选择环境移民;郑艳[13]研究认为,气候移民、生态移民都属于环境移民的子类型[12];席鹏辉等[14]通过对城市空气质量与环境移民关系的研究发现,环境恶化不仅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有可能促进人们追求良好的环境而发生迁移。目前国内在雾霾对人口迁移的影响方面研究较少,如程励等[15]发现雾霾对城市居民旅游目的地的选择有显著的负面影响,这也是雾霾对人口超短期流动的影响;洪大用等[16]通过对北京市民的抽样调查,发展出关于环境移民研究的新视角——绩效期待理论,认为民众对政府治理雾霾的绩效期待会抑制其迁出意愿。

综上所述,雾霾与环境移民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有待进一步研究。以雾霾为表征的城市空气污染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人们的迁出意愿?是否会促使人们做出迁出决定?针对这些问题,本文选取近年来我国雾霾污染较严重且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保定市为研究个案,基于对全市范围的随访调查,对雾霾导致城市居民迁出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在雾霾问题较严重的今天,有研究认为雾霾可能反作用于城市人口,引起城市人口逃离潮[17]。鉴于此,本文基于保定市城市居民的雾霾认知和迁出意愿等调查数据,结合相关理论,分析了城市居民因雾霾问题而做出迁出决策的影响因素。

1 研究方法与数据分析

1. 1 研究方法与数据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是根据KAP理论自行设计的城市居民关于雾霾认知情况及应对策略的调查问卷,问卷内容涉及雾霾的知识—信念—行为等多个方面,其中包括生态环境态度、雾霾认知、雾霾治理信心和因雾霾而导致的迁出意愿等。研究采用随访调查法,于2017年5月在保定市区内进行随访调查,调查地点涵盖市政府、事业单位、高校、企业和公司等,能够较好地代表广大城市居民关于雾霾的认知水平。现场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310份,其中有效问卷308份(问卷汇总时仅有个别问题遗漏,不影响问卷分析即视为有效问卷)。经检验,问卷调查数据的Cronbach's alpha信度系数为0.555,KMO值为0.622,且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0.05的巴特利球型检验,说明问卷的调查数据可用。在问卷调查数据的基础上,本文采用二项logistic回归的方式,对相关指标采用χ2检验进行统计分析,检验水准p=0.05,样本的描述统计结果见表1。

表1 样本的描述统计

在有效问卷中,男性占比为46.1%,女性占比为53.9%;年龄在25岁及以下、26~35岁、36~45岁、46~55岁、55岁以上的调查对象的占比分别为37.4%、30.2%、18.8%、12.0%和1.6%;个人年收入在5万以下和5万及以上的调查对象的占比分别为72.0%和28.0%(注:个人年收入中,对部分职业为学生的受访者,将奖学金、假期兼职收入等视为收入来源)。

1. 2 变量测量

(1) 因变量:考虑到环境移民的客观数据难以获取,本文转而考察调查对象的环境迁出意愿。本文主要通过一个问题来度量调查对象的雾霾移民意愿,即“是否有离开保定到其他空气质量较好的地方定居的打算”,这个问题主要考察其本人是否有迁出意愿,作为因变量“迁出意愿”。在总体样本中,有迁出意愿的比例达到56.3%,没有迁出意愿的比例为43.7%,可以看出有迁出意愿的比例非常高,而且有迁出意愿的被访者的比例超过无迁出意愿的被访者。

(2) 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共分为9类,分别是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生态环境态度、雾霾基本认知、雾霾预警认知、雾霾成因认知、雾霾危害认知、雾霾防护行为、雾霾治理信心和雾霾治理措施接受程度,本文设计了各解释变量选取的具体问题和处理方法,见表2。

1. 3 数据分析与检验

为了更好地了解调查对象的生态环境态度、雾霾防护行为和雾霾治理信心对迁出意愿的影响,本文采用交叉检验的方式进行分析,研究中的人口学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和个人年收入5类,得到不同人口学特征的调查对象的迁出意愿与生态环境态度、雾霾防护行为、雾霾治理信心的卡方检验结果,见表3。

由表3可知:在生态环境态度方面,不同性别、年龄、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的城市居民存在显著性差异;在雾霾防护行为方面,不同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的城市居民存在显著性差异;在雾霾治理信心方面,不同人口学特征的调查对象无显著性差异。由此可见,受教育程度和职业对调查对象的生态环境态度、雾霾防护行为均有显著性影响,而个人年收入则对调查对象的生态环境态度、雾霾防护行为和雾霾治理信心都没有显著性影响。

通过对城市居民的迁出意愿与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生态环境态度、雾霾基本认知、雾霾预警认知、雾霾成因认知、雾霾危害认知、雾霾防护行为、雾霾治理信心、雾霾治理措施接受程度进行了相关性分析,结果显示:城市居民的迁出意愿在0.01显著性水平上与生态环境态度、雾霾防护行为呈显著正相关;城市居民的迁出意愿在0.1显著性水平上与雾霾基本认知、雾霾治理措施接受程度呈显著相关性;城市居民的迁出意愿与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雾霾预警认知、雾霾危害认知、雾霾治理信心无显著相关关系,说明生态环境态度和雾霾防护行为是影响城市居民迁出意愿的重要因素。

表2 各解释变量选取的具体问题和处理方法

表3 不同人口学特征的调查对象的迁出意愿与生态环境态度、雾霾防护行为、雾霾治理信心的卡方检验

表4 城市居民的迁出意愿与影响因素的相关性分析

注:“*”表示p≤0.1;“**”表示p≤0.05;“***”表示p≤0.01。

2 模型设定与回归分析

根据因变量“是否有离开保定到其他空气质量较好的地方定居的打算”为二分类变量,建立了如下的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

式中:P表示城市居民有迁出意愿的概率;X1~Xk表示k个自变量;βk表示每个自变量的回归系数(k=1,2,…,j);β0为截距项。

该回归模型主要考察保定市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影响因素,其回归分析结果见表5。

表5 保定市城市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由表5可知:

(1) 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与个体特征变量的关系。在控制其他自变量不变的情况下,男性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可能性比女性受访者低13.5%;年收入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有负向影响,年收入越高,迁出意愿越弱。但是以上两个个人特征指标都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也就是说居民是否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与其性别和年收入无关。年龄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呈显著性负相关影响,年龄越大,其迁出意愿越弱,年轻人迁出意愿更为强烈;受教育程度在0.1显著性水平下影响迁出意愿,受教育程度越高,迁出意愿越强烈。

(2) 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与自我健康保护意识的关系。自我健康保护意识越高,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可能性越大。在控制其他自变量不变的情况下,自我健康保护意识每增加1分,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概率增加24.6%,但是从显著性结果来看,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不起显著性影响。

(3) 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与生态环境态度的关系。居民的生态环境态度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起显著性正向影响作用。在控制其他自变量不变的情况下,生态环境态度每增加1分,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概率就会增加485.7%,说明生态环境态度越好的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该回归结果与实际情况相吻合。

(4) 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与雾霾认知的关系。从回归分析结果来看,雾霾基本认知、雾霾预警认知、雾霾成因认知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起正向抑制作用,而雾霾危害认知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起正向促进作用。在控制其他自变量不变的情况下,雾霾危害认知每增加1分,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概率就会增加152.5%,但从显著性来看,雾霾基本认知、雾霾成因认知和雾霾危害认知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不起显著影响,雾霾预警认知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起显著性负相关影响,即越关注雾霾问题且知晓雾霾预警,从而采取正确的防护手段的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会减弱。

(5) 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与雾霾防护行为的关系。雾霾防护行为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起显著性正向影响作用。在控制其他自变量不变的情况下,雾霾防护行为每增加1分,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可能性就会增加338.5%,说明雾霾防护行为越好的民众,越可能会因担心自身健康而发生迁出。

(6) 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与雾霾治理信心的关系。雾霾治理信心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有显著抑制作用。在控制其他自变量不变的情况下,雾霾防护行为每增加1分,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可能性就会降低84.5%,说明雾霾治理信心越好的民众对未来雾霾治理期望较高,越不会发生迁出行为。

(7) 居民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与雾霾治理措施接受程度的关系。雾霾治理措施接受程度会对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有正向影响作用。在控制其他自变量不变的情况下,雾霾治理措施接受程度每增加1分,受访者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的概率增加70.4%,但是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总的来说,城市居民的年龄、生态环境态度、雾霾预警认知、雾霾防护行为和雾霾治理信心对迁出意愿有显著性影响,而居民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雾霾基本认知、雾霾成因认知、雾霾危害认知和雾霾治理措施接受程度对迁出意愿没有显著性影响。

3 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对保定市城市居民的随访调查数据,探索了雾霾对人口迁出意愿的影响关系,得出以下结论:

(1) 雾霾问题引起了保定市城市居民的担忧,也促使大部分城市居民(56.3%)产生了迁出意愿。

(2) 城市居民的人口学特征如性别和年收入对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无显著性影响,而年龄和受教育程度影响其迁出意愿。

(3) 城市居民的生态环境态度、雾霾防护行为对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4) 城市居民的治理雾霾信心和雾霾预警认知对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有显著的抑制作用,也就是说,治理雾霾信心越高则萌生迁出意愿的可能性越低。

(5) 城市居民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雾霾基本认知、雾霾成因认知、雾霾危害认知、雾霾治理措施接受程度对因雾霾萌生迁出意愿无显著性影响。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数据的测量以及样本的代表性存在局限性,尤其是样本量不大且未进行第二次对比调研,使得研究推论存在一些不足。后续研究需扩大调查样本量和地域范围,获得高质量的样本数据,以便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揭示雾霾对城市居民迁出意愿的影响关系。

因雾霾等环境问题导致的人口迁移需要较大的成本,而且不利于城市形象建设与社会稳定,因此未来的制度安排应给予因城市空气污染而导致的人口迁移等社会环境问题足够的重视程度。本文的政策启示可以表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超过半数的受访者(56.3%)有因雾霾而迁出到环境较好地方定居的打算,证明大部分居民已经有强烈的环境风险意识,环境社会问题不容小觑。政府应加以引导、政策干预、积极宣传,提高民众的雾霾治理信心,帮助其减少焦虑,积极应对风险。

(2) 生态环境态度会直接影响民众因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而导致的外迁行为。越是有较好的生态环境态度及关注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的民众对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的敏感度越高,也就越容易发生外迁行为,表明生态环境态度对外迁行为有重要的影响。这就需要政府有针对性地加以宣传,在政府、企业与个人共同参与“蓝天保卫战”的行动中,注重提高民众生态环境态度的同时,也要正确引导其增强环境风险意识。

(3) 民众的雾霾治理信心能够直接影响其迁出意愿,也就突出了政府治理雾霾的主体作用。因此,在雾霾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应以更加积极有效的方式对大气污染进行治理,提高民众对政府治理雾霾的信心,同时突出反映了政府政策干预及有效改善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以此避免环境社会问题带来的焦虑与恐惧。

从城市居民的治理雾霾信心对萌生迁出意愿起显著的抑制作用这个实证结果中可知,增加民众对治理雾霾的信心能够有效减少因空气污染而打算迁出的意愿。因此,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如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整治高排放车辆,加强环检机构监督管理,提高燃油品质,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在污染源普查与控制、关停整治污染企业等方面加大力度,让民众知晓政府壮士断腕的治霾的决心与积极态度,从而形成良性循环,即形成政府、企业与个人三方联动,共同投身到蓝天保卫战中去。同时,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环境保护中,鼓励群众监督污染企业的排污活动,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并要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以及对污染企业的处罚情况,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及政府的公信力。

感谢河北大学人口研究所王朋岗副教授对问卷设计及论文撰写给予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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