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师范大学 历史与社会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义庄是传统宗法社会,在血缘和地缘关系基础上,由宗族中的士绅、商人或力田起家的庶民地主捐置田产和庄屋,以庄规为运作准绳,赡济教化族众,以达敬宗、收族、保族之目的,得到国家认可和支持的一种封建宗族赈恤组织。[注]李学如:《近代苏南义庄与地方社会研究》,上海三联书店2016年版,第5页。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范仲淹在其家乡吴县置义田、创义庄、办义学、建义宅,救恤族人,开宗族义庄之滥觞。此后义庄绵延不绝,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在土改运动中消弭。在历史上,义庄的地理分布很不平衡,北方少,南方多,西部少,东部多,主要集中在江南地区。目前学术界对义庄已有较为深入的研究,但就地域而言,主要聚焦于义庄林立的苏南地区[注]参见[日]近藤秀树:《范氏义庄变迁》,《东洋史研究》1963年第21卷第4号;冯尔康:《论清朝苏南义庄的性质与族权的关系》,《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3辑;刘铮云:《义庄与城镇:清代苏州府义庄之设立及分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87年第58卷3期;范金民:《清代苏州宗族义田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陈勇、李学如:《近代苏南义庄的家族教育》,《历史研究》2011年第5期;李学如、曹化芝:《近代苏南义庄的经营管理制度》,《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1期。,安徽区域的宗族义庄情况尚未见专文探讨。义庄在安徽地区虽不算集中,但也代不乏见。本文在梳理安徽地区义庄的历史演进、地理分布及其救助方略基础上,审视其近代递嬗轨迹,探析徽州宗族义庄不兴的原因,从中管窥区域宗族组织的形态发育以及宗族生活的多重面相。
义庄是宗法遗意的产物,集敬宗、收族、保族于一身,受到历代士大夫的极力推崇和效仿。自宋朝以来,安徽地区代有仿行之者。休宁许文蔚,南宋“绍熙庚戌以上舍擢第”,敦本尚义,“出平生笔耕所储,倒槖买田百亩为义庄,以赡宗族”。[注]弘治《徽州府志》卷7《文苑》,上海古籍书店1964年版,第57页。休宁金文刚,敏悟嗜学,用遗恩补将士郎,嘉定十一年调潭州司户,“慕范文正公故事,置祭田,立义庄”。[注]道光《休宁县志》卷13《人物》,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86页。南宋颍川人韩元杰,去官后,与弟元象同寓芜湖。始至,槖无余金,数年家饶于财,为义庄以赡贫族。[注]民国《芜湖县志》卷15《人物志》,民国二年活字本,第14页。元至正十一年,黟县黄友仁建厚本义庄,周济族内贫乏,庄内立义学,延师教子孙。[注]康熙《徽州府志》卷7《书院》,台湾成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1077页。明代旌德庙首人吕元良,“建钓鳌书屋以课士,置义田数十余亩以济翳桑饿人,盖师义学、义庄之遗意也”。[注]嘉庆《旌德县志》卷8《人物》,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230页。泾县人萧良干,明隆庆五年进士,仕至陕西布政使。归乡后分金赡族,“仍割腴田为义庄,如文正公故事,竟儿时志也”。[注]焦竑:《焦氏澹园集》卷31《通奉大夫陕西布政使司左布政使拙斋萧公墓志铭》,明万历三十四年刻本。明代和州人马成大,以廪生输赀入国子监,尝置义庄,施槥给里人之贫无棺者。[注]光绪《直隶和州志》卷18《乡贤》,清光绪二十七年活字本,第39页。
清代以降,由于政府提倡及政策支持,义庄发展迅速。清人李兆洛为此慨叹:义庄“自文正创之,后人慕而效之,至今而几遍天下。”[注]李兆洛:《养一斋文集》卷9《六安晁氏义庄碑记》,清光绪四年重刻本。就安徽宗族义庄的地理分布而言,皖北地区少,皖中、皖南地区数量较多。
表1 清代民国时期安徽宗族义庄建置情况简表
义庄名称庄址建立或旌表时间创建人身份创建时规模资料来源李氏义庄和县李靖国父《申报》1919年6月11日鲍氏义庄和县光绪年间鲍源深山西巡抚数百亩光绪《直隶和州志》卷19徐氏义庄歙县徐瑞道光《歙县志》卷8桂荫义庄歙县洪陶士民国《歙县志》卷9项氏义庄歙县嘉庆元年项士溥项启鈵《桂溪项氏族谱》卷22鲍氏义庄歙县鲍启运官员1240亩吴锡麟《有正味斋骈体文续集》卷8谢氏义庄徽州谢龄光360亩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250曹氏义庄绩溪道光年间曹乐100余亩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251胡氏义庄休宁道光年间胡绍彭商人百顷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251程氏义庄婺源程思楢贡生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251胡氏义庄婺源胡瑛州判盐提举民国《重修婺源县志》卷42陈氏固本义庄石埭民国3年陈惟彦官员936亩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吴氏义庄泾县民国吴怡生知县、道台《申报》1922年4月12日士青义庄广德民国17年钱文选官员田150亩、竹树山约2000亩钱文选《士青义庄录》
表1可见,34所义庄可明确设置人的身份,其中官员占65%,宦室占5.9%,生监占26.5%,商人占2.9%,表明安徽地区义庄的建置人主要以官绅为主,大致和清代义庄集聚地苏州地区的发展情形相仿。[注]参见范金民:《清代苏州宗族义田的发展》,《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3期。不过清末苏南地区呈现出商人捐建义庄比例显著上升的现象[注]李学如:《近代苏南义庄与地方社会研究》,第106—108页。,在安徽地区并未突显,这与徽州商人热心宗族建设的理念和实践似乎有悖。
就空间分布而言,灵璧马氏义庄、阜阳连氏义庄和凤阳郭氏义庄是目前所知位置靠北的三所义庄。灵璧马涉瀛,轻财好施,待族人以恩礼而抑其豪横者,捐金买田三百亩为义庄,以赡宗族。[注]乾隆《灵璧县志略》卷3《选举》,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58页。寿春镇总兵郭宝昌之母凤阳郭曹氏,乐善好施,置义庄赡族。[注]《裕禄片》,《申报》1879年1月6日。阜阳连氏义庄的发起者连际遇,由明经先后官至山西文水县、江西贵溪县知县。连际遇生前曾捐地三十亩为祭田,念及族人贫乏,又遗命诸子捐置义田,以为养赡之资。乾隆十五年,其子原任直隶正定府赞皇县候补知县连恒山,“遵用分产易得插花庙地八百一亩、丁家桥地四十五亩九分一厘,共值价银一千八百八十两,岁收租粮一百八十八石五斗七升一合四勺,作为义田入公赡族。”乾隆十九年,候选州同连颐山基于族人“生齿日繁,必得加田扩添租息,庶无人多粮少之虞”,“加资二千八百七十五两,买仵明集地一千零四亩,岁收租粮一百七十三石六斗一升九合三勺,合前捐岁租,共得三百八十四石八斗一升九合三勺,通为赡族义田”。在义庄集中的苏南地区,方志中有专门记载义庄的条目。有趣的是,《阜阳县志》将连氏义庄资料列入《人物》条目内,并为此解释说,“按绅民义庄田地规条例载入志内,而无门可列,特附注于此备考”。[注]民国《阜阳县志》卷11《人物一》,民国七年刻本,第41—43页。藉此可见,在皖北地区,义庄确为少见。
清代皖西地区只发现寿县孙氏义庄和六安晁氏义庄两例。据光绪《寿州志》载:自号花邨者的寿州孙石舟,家素封,尤好善,乾隆间置义庄赡族中贫乏,设家塾、义学教族子乡人之不能延师者。[注]光绪《寿州志》卷34《艺文志》,清光绪十六年活字本,第11页。六安晁氏为当地望族,乾隆二十年,“迁六之第四世曰廷灿,始捐置公田于宗祠以赡族,其子载策、载简、载典承其绪而恢之,其孙尚仁、尚忠、尚志乃仿范氏立义庄,定规制,综簿帐,请诸大府闻于朝。”此后,廷灿“曾孙燕彤、燕鸣、燕怀又以其族之日益蕃衍也,积其田租之羡,增置庄田倍之,益谨规制,续条簿帐。”晁氏四世济美,义庄“始克其成”。[注]李兆洛:《养一斋文集》卷9《六安晁氏义庄碑记》。按晁氏后人记载,晁氏义庄首期置义田1076亩,祭田193亩,义地150亩,市房313间,共值银36400两,于嘉庆十三年呈官立案。[注]晁达源:《晁氏宗族及其六安支族》,香港天马出版有限公司2010年版,第103页。
清代庐州府有义庄8所,建置者多为高级官僚,部分义庄规模十分可观。如同治年间,湖广总督李翰章、直隶总督李鸿章及候选道李蕴章兄弟共捐田租1300石为宗族义庄。[注]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16《食货志》,清光绪十一年刻本,第9页。同治十三年,翰林院待诏刘铭鼎等将祖遗合肥刘家院墙等处田产九百余亩充作义庄,永赡宗支。[注]《六月八日京报全录》,《申报》1874年8月3日。光绪年间,淮军名将湖南提督周盛传与胞兄盛波捐置义庄、义学,费资巨万,以惠族人。[注]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48《武功传三》,第18页。世代簪缨的庐江章氏,所设义庄规模宏大。道光三年,湖北盐法武昌道章廷樑及其弟刑部郎中廷榜仿范氏旧规,置义田3300亩,建义庄数十楹,设家塾以课子孙,乡里推为盛举,安徽巡抚陶澍题请奖叙。[注]光绪《续修庐州府志》卷16《食货志》、卷34《宦绩传二》,第9、29页。庐江人曹德庆,曾任江南狼山镇总兵,捐廉济族习以为常。嗣以族无恒产虑难持久,复捐置义庄田共7988余亩,合银34430两,未及举办,赍志以终。其妇曹范氏遵遗命,建庄祠一所,将所置田亩归入义庄,凡族中之鳏寡孤独废疾及无力读书考试不能丧葬婚嫁者,岁给钱米,妥定规条,于光绪二十八年奏咨立案。[注]《李有棻片》,《申报》1902年12月24日。
清代安庆府有宗族义庄12所,其中较为著名的有4所。乾隆年间曾任直隶总督的桐城人方观承,置义庄以济宗族贫乏,置试资田以助乡人公车,“为赡乡睦族之式样”。[注]道光《桐城续修县志》卷13《人物志》,清道光十四年刻本,第26页。由副贡江西州判擢河南通判的桐城人马树华,告养归,与其弟树章合购田二百余亩,置延景堂义庄救济贫族,春秋上冢给祭费,贫者有口米,婚丧嫁娶有助,老者冬天有炭火钱,士有学费、试资,“族人歌德”。[注]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203《人物志》,《续修四库全书》第65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96页;马其昶:《桐城耆旧传》卷11《先大父通判、典簿两公传》,清宣统三年刻本,第15页。桐城监生方秬森,四品封职,道光间捐田租9600余石置义庄、义学。[注]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248《人物志》,《续修四库全书》第654册,第257页。道光十六年,翰林院编修宿松石葆元捐田租115石创建敦本堂石氏义庄,咸丰七年葆元子兵部主事广均增捐田租1078石有奇。[注]民国《宿松县志》卷11《民族志》,民国活字本,第92页。
徽州地区“旧俗端厚,敬宗收族睦姻任恤之行,父诏其子,兄勉其弟,穆然成风。”[注]道光《歙县志》卷9《人物志》,清道光八年刻本,第1页。不过,徽州宗族多以祠堂赡族,义庄并不多见,目前发现清代徽州府义庄仅为9例。如歙人鲍启运,其父尝有志于义庄,力有未逮,启运乃益勤日月,弥念菑畬,得田1240亩,专为义产,仿范氏天平之遗,兼朱子崇安之议,身粮有给,国赋无亏。[注]吴锡麟:《有正味斋骈体文续集》卷8《鲍甓斋诔》,清嘉庆十三年刻本。绩溪人曹乐捐田百余亩,置屋数十楹为义庄,约费万金,道光乙未以乐善好施奉旨旌表。[注]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251《人物志》,第288、289页。休宁人胡绍彭,因家落而投笔经商,始饶裕,购田百顷,立义庄、义学,名曰“师范庄”。[注]光绪《重修安徽通志》卷251《人物志》,第288、289页。
清代安徽其他府州亦有义庄零星分布,如宁国府2例、池州府2例、和州3例,其中和州地区的鲍氏义庄较为著名。梁山镇人鲍源深,道光二十七年进士,历任编修、御史、贵州学政、大理寺少卿等职。光绪元年辞官归里后,捐置田产数百亩,创立义庄,以赡贫族。[注]光绪《直隶和州志》卷19《人物志》,第31页。
民国时期,受战争等因素影响,安徽地区新建义庄很少。民国三年,石埭绅士陈惟彦捐建固本义庄,将所置芜湖万春湖圩田936亩全数入庄,总共花费纹银5911两。[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陈请安徽巡按使义庄立案文》,民国八年铅印本。民国十一年,泾县绅士吴怡生热心善举,将分遗本房南陵田亩助本族义庄,并先备现款一万元购置义庄。[注]《地方通信·安徽》,《申报》1922年4月12日。广德人钱文选服官中外,民国十七年,将伏岕保田150亩、山毛亩约二千亩,瓦屋四所,悉捐作义庄,以其号命名为“士青义庄”。[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1948年铅印本。
据笔者最新统计,清代松江府建有义庄49所,常州府81所,苏州府则高达210所[注]李学如:《近代苏南义庄与地方社会研究》,第83页。,相较之下,清代民国时期安徽地区仅有义庄44所,数量少且分布零散,主要分布在皖中及皖南地区,尤以合肥、桐城、歙县及庐江等地为多。出现这种局面与当时安徽各地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民间向善风气及宗族组织的经济实力等方面紧密关联。皖北为南北要冲,战乱不断,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且淮河、黄河水灾频发,灾民、难民流徙严重,聚居的世家大族较少,祠堂、族产并不普及,宗族组织发育形态不够完善,缺乏建立义庄的必要条件。相较之下,皖中及皖南地区社会环境较为安定,历来为大族盘踞之地,有实力建立义庄的宗族较皖北地区为多。
作为传统农业社会的一种基层社会组织,宗族义庄以祖宗之心为心,奉行“家族有塾,考试有费,婚嫁有资,节孝有奖励,水旱凶荒有恤,鳏寡孤独有赈”的赈恤原则[注]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章氏义庄规则》,民国十四年重刻本。,关涉宗族生活的核心环节,形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生活救助方略。
苏州范氏义庄采取计口授粮的平均福利办法,颇遭后世诟病,认为其“俾愚者怠于作业,非义也,且势不能周”。[注]盛康:《拙园义庄记》,盛文颐:武进《龙溪盛氏宗谱》卷23《义庄录》,民国三十二年木活字本。与范氏不同,安徽地区宗族义庄的救助对象则以族中鳏寡孤独废疾贫弱者为主。石埭陈氏固本义庄“专为补助族人极贫不能嫁娶、埋葬、入学及老幼废疾不能自养之需。”[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安徽巡按使批》。阜阳连氏义庄“惟孤寡无依、读书无资、守分度日者,照例给发。”[注]民国《阜阳县志》卷11《孝友》,第41—42页。庐江章氏义庄“岁时公家赋常先,廪其谷若干,以周族之贫者、老废疾者、幼不能生者、寡不嫁者;粜其余谷,为钱若干缗,以佐族之女长不能嫁者、鳏不能娶者、学无养者、丧不能葬者;而又凶馑祲札与斯,延师养弟子与斯,旌节劝孝宾兴与斯。”[注]魏源:《古微堂集》卷8《庐江章氏义庄记》,清宣统元年国学扶轮社铅印本。
在多数义庄的生活救助中,对孀妇及其子女的救助往往放在首位,力度也最大。庐江章氏义庄“遇奇荒年岁,子粒无收,而仓中储蓄又尽,则以拯救死亡保全节义为主。”[注]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章氏义庄续增规则》。一般而言,无子守节之妇,义庄养赡终身;有子嗣者,则视子嗣成立之日停止资助。歙县桂溪项氏义庄,妇人丧夫无子守志者,给养终身;抚孤者,孤与母并给。孤年至二十一岁,孤、母皆停给,“以孤成立当奉养也”。“孤或痴迷笃疾,则不与成立者比,给发照议,随时变通。”[注]项启鈵:《桂溪项氏族谱》卷22《分给规条》,清嘉庆十六年木活字本。广德钱氏士青义庄,“寡妇守节而确系贫苦者,不论年岁,月助法币八万元。有子者,至子能成立时停止,无嗣者支给终身。”[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保管士青义庄委员会细则》。相较钱氏,多数义庄是按守节之妇年龄来确定赡济待遇。宗族一般将30岁以下孀妇定为青年守节,赡恤从优。如石埭陈氏义庄,“妇人未满三十岁家贫丧夫守节志行可嘉者,按月助钱一千文。三十岁后丧夫极贫守节者,亦得减半资助。”[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办事细章》。
幼失怙持最为可怜,义庄给予生活救助,至其成年或出嫁为止。庐江章氏孤儿无人养赡者,义庄日给米一升,至二十四岁停给。[注]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章氏义庄规则》,民国十四年重刻本。广德钱氏“幼孤男女三岁至十岁月助法币四万元,十一岁起,月助法币五万元,男至十五岁女至嫁月一律停止。”[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保管士青义庄委员会细则》。石埭陈氏对本族贫苦之家生子后父亡或笃疾及遗腹子,均每月资助银一元。若孤贫之子十二岁以前肄业学校者,除抚养费外,并助以相当学费,十二岁以后则专助其学费。[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办事细章》。
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年老乏嗣缺乏谋生能力者,义庄担负养赡职责。桂溪项氏“年老乏嗣男妇,男年逾六十五岁,妇年逾六十岁,贫寒不能自赡者,给养终身。”[注]项启鈵:《桂溪项氏族谱》卷22《分给规条》。石埭陈氏对本族男子年逾六十以上,妇人七十以上及废疾、笃疾者,家道极贫无自谋生活能力,又无法律所定负扶养义务之人,义庄按月给钱一千文,以助其生活之费,年届八十者倍给,养赡终身。[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办事细章》。庐江章氏男、妇六十以上不能自食其力,义庄日给米一升,每岁如常。[注]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章氏义庄规则》。广德钱氏族中鳏独者,自五十一岁始,义庄每月助法币八万元,七十岁以上月助法币十万元。[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保管士青义庄委员会细则》。
荒歉年月,即便壮丁也难度日,义庄会赈恤贫乏族人,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庐江章氏义庄遇大祲之年,族中有贫乏不能自为存活者,十五岁以上男妇日给米一升,十五岁以下日给米三合,自当年十月初一日起,至次年三月三十日止。[注]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章氏义庄规则》。遇大荒之年,宿松敦本堂石氏义庄周济支裔贫乏者,以饔飧不继者为限,满十五岁为大丁,给制钱六百文,未满十五岁为小丁,给三百文。[注]民国《宿松县志》卷11《地方自治》,第278页。
义庄的生活救助能力与其经济实力及族中待济人口多寡有关,各庄情况不一。阜阳连氏义庄将合族分为本支及外族两个层次,区别对待。义庄每年按两季给发,本支计口十五岁以上为大口,每季九斗;五岁以上为小口,每季五斗四升。外族计户,又有近族、远族之分。近族一户每季两石,远族一户每季一石八斗。每年六月、十月初十日发票取粮。[注]民国《阜阳县志》卷11《孝友》,第40页。歙县项氏义庄每人每季支干谷四斛,定期三、六、九、十二月初五日缴票领谷。[注]项启鈵:《桂溪项氏族谱》卷22《分给规条》。钱氏士青义庄每年租息除完粮、祭费、伕马及学额外,剩余款项六成用作学费,善举开支占两成,孤寡补助占一成,以一成作备荒金。[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士青义庄经费支用办法》。民国三年,庐江章氏义庄修正了给赡规条,凡族中青年守志、老而无子、幼而无父、贫不能自养者,均准请赈。其中长年赈稻分甲乙丙丁四等,小口长年赈稻分为甲乙丙三等,表2可以管窥义庄的救助范围和力度。
义庄发给族人衣食,只是身体救助,宗族繁荣昌盛的根本之道在于培育子弟读书仕进,走文化—政治—经济的发展路径更为切实可靠。因此,各家义庄均将租息中不小的份额放在资助贫寒子弟的读书应试上,激励子弟热心向学,以期来日光耀宗族。六安晁氏无力从师子弟,自七岁起,义庄每人每年补助修金银四两,十二岁补助银六两,十三岁至十六岁补助银十两,十七岁至二十岁补助银十六两。应童子试者给银三两,应乡试者给银三十两,应会试者给银一百两,中进士者给银三百两。[注]晁达源:《晁氏宗族及其六安支族》,第105页。庐江章氏义庄设立家塾,膏火、束修于义庄内支取。族人来塾读书者,十六岁以上日给米一升,十五岁以下日给米六合。塾中应有书本,义庄随时添办。族人应童子试者,县试给银二两,府、院试各给银四两,入学及补廪各给银十两,诸生岁科两试各给银四两,省试给银十两,中式者倍之。会试盘费银四十两,中式者倍之。义庄藏书万余卷,塾中子弟可登记取阅。[注]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章氏义庄规则、章氏义庄书目》。对于本族贫寒学龄子弟,石埭陈氏义庄通过两种途径予以资助。其一提供学费,肄业国民学校、高等小学、中学或与中学同等以上学校者,每学年分别助银四元、六元、二十元;肄业讲习所、研究所及其他速成科者,视同于肄业高等小学。对于具有向学热诚,而家贫行亲权者死亡,或笃疾应用学费无从仰给者,资助从厚,其中肄业国民学校、高等小学、中学或与中学同等以上学校者,每学年分别助银六元、八元、三十元。其二本族子弟肄业族学者,免收学费,应用书籍、文具、操衣概归校内发给。为了使资助收到实效,义庄规定接受资助者不得无故中途废学,否则追缴其历年所受资助的全额。[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办事细章》。
表2 庐江章氏义庄族人生活救助情况简表
资料来源: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修正给赈规则二十二条》。
义庄救助贫弱,但也并非让子孙不思上进,坐享其成。义庄依据族人的经济状况、年龄、谋生能力及其遵守道德律令等方面情况,对受赡族人的范围进行严格限制,寓劝惩于周恤之中,鼓励族人自强奋进。首先,对能维持生计或有谋生能力者义庄不予资助。阜阳连氏“族内有田产者,有生意出远门者不给。”[注]民国《阜阳县志》卷11《孝友》,第42、42—43页。石埭陈氏“傥非笃老残废无人赡养者,不得妄希资助,以杜依赖之习。”[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章程》。歙县项氏义庄“本人丰足有力者不给”,或人穷志坚,“本人不愿领,亦从其便”。[注]项启鈵:《桂溪项氏族谱》卷22《附不给规》。广德士青义庄“族人有田产者不给,有职业者不给,年在十五岁以后五十岁以前非实系残疾不能谋生者亦不给。”[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保管士青义庄委员会细则》。其次,受到义庄救助之人必须遵守族规国法。对作奸犯科之人,义庄不予救助。石埭陈氏子姓因犯刑事罪而致贫疾者,义庄概不资助。[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办事细章》。阜阳连氏对“受官刑、充贱役以及有辱祖宗者不给”。[注]民国《阜阳县志》卷11《孝友》,第42、42—43页。钱氏士青义庄族中鳏寡孤独者,须无烟赌冶游恶习且未干犯刑章,方准注册编号给折。[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保管士青义庄委员会细则》。再则,对忤逆不孝及背弃伦常伤风败俗者,义庄亦不予救助。歙县余岸项氏“男妇素行有亏,曾经祠厅革退者,虽合条规亦不给”,“有子非笃疾而不养其母亦不给,有翁姑而不侍奉者不给”。[注]项启鈵:《桂溪项氏族谱》卷22《附不给规》。石埭陈氏子姓吸食鸦片者,义庄不予资助;曾受义庄资助之孀妇,如不守妇道,停止资助并追缴其历年所受资助。[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章程、义庄办事细章》。此外,义庄为强化宗族的凝聚力,对赡济族人的居住范围也有要求,族人迁徙或外出经商,义庄即暂停资助。如庐江章氏族人远出离家者,本人之米停给,其归在初五日以前,许族人保明,仍给当月之米。[注]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章氏义庄续增规则》。由上可见,为了建立一个儒家伦理范式的和谐宗族社会,宗族义庄以生活救助为基础,将庄规上升到宗族礼法的高度,约束规范宗族的生活秩序,使得义庄生活救助程式中包含了多重社会学意义,既有宗族精英管控基层社会的客观需要,也凸显了宗族组织的责任意识以及公共空间下传统宗族生活的伦理面相。
近代以降,西风东渐。即便宗法意识浓厚的宗族义庄,在时代潮流的裹挟下,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影响,打上了近代转型的印迹。
其一,义庄条规中的近代法制观念和男女平等意识。庄规是义庄的施政纲领,其间既蕴含着各族的家法风范,也有国家法的底色,从规条的语汇递嬗中可透视国家法制和社会风尚的变迁。如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对于老疾之人担负赡养义务,但前提是老疾之人没有“直系卑属或兄弟”等依法应负赡养义务者。若有义务者,义庄概不资助。此外,对老疾人应负扶养义务者若犯罪被监禁不能致养时,义庄于其监禁期限内资助其老疾人,待义务者刑满后即行停止。陈氏固本义庄的男女平权意识主要表现在女子教育、禁缠足和禁溺女婴等方面。对本族贫苦之家幼女或童养媳肄业“规则严整之女校”,义庄给予肄业学校而财力不足的本族子弟同等资助。尤值称道的是,义庄将对女子的各种资助与其是否缠足相联系,鼓励女子天足或放足,严禁受助贫女缠足,对族中“三十岁以下妇女缠足者概不资助”。极贫族人嫁女,义庄助费十元,缠足者不助费。若族人嫁女查系天足或曾缠足而经解放者,另外致送贺仪四元,娶妇亦如此。此外,义庄还反对溺女婴、虐待或卖为婢女等行为,一旦发生此种事情,义庄不仅追缴其所受资助之全额,还送官究治。[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办事细章》。固本义庄资助女子接受教育、废缠足等举措,顺应了时代发展潮流,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女子身体及精神发展的桎梏,反映了民初思想解放潮流对社会习俗产生的冲击和影响。
其二,科举废除后,义庄重视子弟的新式教育,救助重心由生活资助向教育资助方面倾斜。石埭陈氏建庄之初,即做远景规划,拟款项渐裕,“设义学、工厂,以教孤贫子弟,兼可推及外姓”。义庄每年收入“约提储十成之三,为开办族学及其常年经费”。[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办事细章》。士青义庄每年租息除公共开支外,剩余款项六成用作学费,主要资助本族男子从小学到大学的学费津贴,有余则存储,以备有志出洋者之津贴。庄主钱文选曾说:“将来能多救一失学青年,国家即多一人才,方不负余立义庄之本旨。”[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士青义庄经费支用办法、士青义庄录自序》。六安晁氏义庄对读书子弟发放津贴,读初中的每年发稻谷7石,读高中的14石,读大学的21石(一石稻约合150市斤),资助数额颇丰。[注]晁达源:《晁氏宗族及其六安支族》,第105、108—109页。民国五年与十一年,庐江章氏义庄两次重修补助学费及奖励毕业规则(见表3、表4),从中可见其教育规划越来越细,资助范围越来越大,资助及奖励数额也越来越丰厚,凸显了章氏义庄对宗族人才培养的重视和对时代变迁的认知。
其三,清末民初,义庄教育旨趣开始由培育宗族人才为主向社会化方向过渡。庐江章氏义庄开设初等小学校,教育族中子弟,他姓愿入校者,仅酌收学费。[注]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修正家塾及补助学费奖励毕业股则》。广德钱文选以里中子弟感乏师资之苦,独自捐款创设士青学校,凡乡人子弟入学,均不取学费,造就地方人才,颇著成效。[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编年事略》。旧学阶段,义庄延师教育本族贫寒子弟,办学规模多以不超过十人为率。而义庄新学堂兼招他姓学生,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俨然成为地方教育中心。光绪三十二年,合肥周氏创办初等小学堂,以义庄租息为常年经费,招收学生60名。[注]冯煦:《皖政辑要》,黄山书社2005年版,第520页。1934年,六安晁氏义庄创办了小学,初办设一至五年级,学生80多人。1946年,学校开设一至六年级,学生增至二百多名。义庄划拨学田二百石(约合一千亩),年收稻租作为学校经费开支。晁氏子弟入学一律免收学杂费和书籍费,他姓学生免收学杂费,家境贫困的经家长申请也可免收书籍费。[注]晁达源:《晁氏宗族及其六安支族》,第105、108—109页。近代以降,义庄开始将教育救助范围由本族向乡里子弟扩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甚至辐射周边地区,初步具有了近代教育慈善和社会化教育的内涵。[注]参见陈勇、李学如:《近代苏南义庄的家族教育》,《历史研究》2011年第5期。
表3 民国五年庐江章氏义庄补助学费及毕业奖励简表
资料来源: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修改家塾及补助学费毕业奖励规则》。
表4 民国十一年庐江章氏义庄补助学费及毕业奖励简表
资料来源:章廷樑等:《章氏义庄志·续行修改补助学费毕业奖励规则》。
其四,义庄顺应时代潮流,逐步改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义庄的经济基础为庄田,不断增置土地是传统义庄增强实力的基本途径,不过民国年间此种观念已有转变迹象,个别义庄还出现购买股票的现象,显示出义庄资产拓殖领域的新变化。如石埭陈氏义庄就购有草堰大丰盐垦有限公司和新兴大纲盐垦有限公司的股票。[注]陈惟彦:《石埭陈氏固本义庄录·义庄田亩庄房照据》。在组织形式方面,传统义庄一般采取庄正负责制,庄正多由建庄者嫡系长子长孙担任,家长制宗法色彩浓厚。民国年间,部分义庄采取董事会制或委员会制,集体议决义庄兴革事宜,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基层社会组织的民主化色彩及其发展趋向。广德士青义庄成立于1928年,庄主钱文选本打算采用董事会制,但族中诸公咸云:“合乎潮流,董事会应改为委员会”,遂建立义庄保管委员会,全面负责义庄事宜。义庄设常务委员六人,监察委员三人,在常务委员中推主任委员一人。设总务会计一人,由常务委员兼任,专司登记户口、支发银钱等事。委员两年一任,除会计支伕马费外,均为义务职,不支薪水。庄田所有收支均立册簿,分别登记,月终清结一次,岁终总结一次。所有田地山场收入各项立三联单式收据,分为现金、租谷两种,现金收到即由会计存入指定银行或代办处,收据上由主任委员或常务委员暨会计签名盖章。三联单第一联交付款或付谷人,第二联交委员会,第三联存根存于会计处,俾监察委员随时调查,以昭核实。所有义庄支出之款,概用支票,支票由会计开好,送交主任委员或常务委员签字盖章,方可取款,并由会计说明用途,于存根上注明,以便查考。每年清明、冬至日,保管委员会开常会两次。届时由会计报告半年收支数目,并将存折交委员会审查,如有提议事项可交会讨论。至常会之外,如遇特别事件,经主任委员决定,或常务委员二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注]钱文选:《士青义庄录·士青义庄成立之经过、士青义庄产业保管办法》。
义庄以庄祠祭祖、义田赡族、义学化育子弟,为宗族的可持续发展设计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蓝图,契合了士绅阶层敬宗、收族和保族的诉求,成为传统社会世家大族极为推崇和效仿的宗族建设目标。据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有清一代,除西藏、东北三省及西北地区的新疆、青海、宁夏等地没有发现义庄外,其他省份都有义庄分布。不过,各地因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宗族组织发育程度不同,义庄分布密度则不等,主要分布在经济发达、文教昌盛、宗族制度完善及向善风气浓厚的江南地区,尤以苏南地区最为集中。相比之下,安徽历史时期的义庄数量不多,且分布较为分散。
就安徽的区域特征而言,徽州为典型的宗族社会,建立义庄的文化及制度条件较为充分。程朱理学与中原氏族文化融合生长,培育出独特的宗族文化——新安理学,强调宗法世系,鼓吹建祠堂、置祭田、祀祖先,推崇宗族互助。不过目前资料所及,徽州宗族救助主要以富裕族人散财施物或以祠堂为组织的制度化救助方式为主,义庄数量较少,上规模的义庄更为罕见。究其缘由,主要是受多山的地理环境及区域经济落后等条件的制约。据统计,在清代苏南地区建设庄田面积在500亩以上的义庄,至少需银8000两以上,多则需几万两。[注]李学如、陈勇:《清代宗族义庄的发展——以苏南地区为考察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1期。而500亩土地在清代只够“半庄”规模,拥有1000亩土地的义庄才算“整庄”。可见建立一所义庄所费甚巨,不是一般家族所能够承担。诚如清人黄金振所言:“苟稍有仁心,语以文正高义,莫不闻风仰慕,愿奉文正为圭臬,及退省其所,行则真能师法文正者,实寥寥罕观。”[注]黄金振:《虞阳沈氏义庄碑记》,沈寿祺:《虞阳沈氏宗谱》卷11《义庄志》,清宣统三年木活字本。况且“江南之田,唯徽州极贵”[注]俞弁:《山樵暇语》卷8,明抄本。,建设义庄的成本较他地更大。因此,徽商在输资入里时,多采取置祭田、办族学或散财施物等形式回馈宗族。如《歙县志》所载:“祠之富者,皆有祭田,岁征其租,以供祠用,有余则以济族中之孤寡。”[注]民国《歙县志》卷1《舆地志·风土》,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第5页。唐力行、徐茂明认为因徽商的中介作用,苏州与徽州的社会保障始终处于互动之中,一方面,徽商将在苏州经营所得利润带回家乡,为徽州社会保障提供可靠的经济支柱;另一方面,徽商在苏州入籍定居,给苏州不断地输入徽人的宗族意识和宗族组织。[注]唐力行、徐茂明:《明清以来徽州与苏州社会保障的比较研究》,《江海学刊》2004年第3期。不过,从两地互动的结果来看,徽商似乎并未将苏人捐建义庄的热情带回故里。苏州著名望族大阜潘氏、吴趋汪氏皆从歙县移居而来。崇祯年间,歙人潘仲兰以业盐往来吴皖,其子潘景文于康熙初定居苏州黄鹂坊桥西,为大阜潘氏迁吴始祖,其后子孙科举鼎甲,成为苏州著名的望族——“贵潘”,道光十五年潘氏建松鳞义庄于悬桥巷。汪氏迁吴一世祖汪尚贤经商至吴,清初定居在阊门内吴趋坊,其后子孙簪缨不绝,道光二十九年创办耕荫义庄。除潘、汪二姓外,移居苏州或他地的徽人所建义庄为数不少。
综上言之,义庄在徽州地区未能盛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宋以来徽州经济整体发展较为落后,尤其区域内生经济较弱,族产主要来源于族商的捐输。其二,徽州山多田少,地价高昂,建立义庄的成本过高。而祠堂规模小,田产可多可少,多为族人共同出资,建设难度较义庄为易。其三,由于人多地少的矛盾突出,清代徽州人口流徙较多,外出经商或为官的徽人散布四方,最后定居他乡的不在少数,成为精英人口的净迁出地,而这些流徙者往往选择了在定居的城镇建造宗祠或义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