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校校办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2019-08-01 01:14林辉媛
现代营销·信息版 2019年8期
关键词:问题对策

林辉媛

摘  要:我高校校办企业蓬勃发展,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相应贡献,但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急需进行改革与解决,本文对高校校办企业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促进高校校办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校办企业;问题;对策

我国高校校办企业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在改革开放后,逐渐起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校办企业在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弥补学校经费不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初的校办企业主要是学生实验、实习的场所,现在已经演化成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企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高科技水平的提高以及地方区域经济的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

但随着校办企业的不断发展,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开始暴露出来,突出表现在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不顺、学校直接承担企业运营风险、管理体制不规范、学校对企业行政干预过多,经营性资本难以自由流动等。有效地解决校办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问题,才能促进高校校办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一、校办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高校直接承担企业运营风险

部分高校校办企业的投资人仍然是高校,经营投资风险仍由高校承担,如果企业发生有关重大事项,例如破产、倒闭等,高校将承担相关责任,甚至面临巨大的经济、法律风险。可见,部分高校并没有贯彻落实《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国办函[2001]58号和《教育部管理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等文件内容。

(二)事企不分,行政干预过多

高校仍按事业模式直接管理所办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未实现彻底的分离,很多高校下属的资产经营公司通常是一个学校的职能部门变化而来的,其他下属企业也存在此类现象。具体表现在产权划分不清晰,资产归属界定不明确,企业在使用的资产,所有权却归属高校;校办企业高管也多是高校任命或委派,通常是高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兼职,大多不是专职,在管理上也运用的事业管理模式;校办企业在重大事项的决策上仍需向校务会甚至党委常委会请示,由高校决策,这就造成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慢、决策流程复杂和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存在“吃大锅饭”现象

我国高校校办企业长期受行政干预过多,部分企业员工是事业编制且在高校领取工资,即使是在企业领取工资的事业编制员工与企业聘用员工的工资差距很大,相同的部门、相同的岗位,相同的工作量,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可能是企业聘用员工的两倍。同时也存在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工作量,而工资水平差不多的现象。这就造成了“吃大锅饭”的现象,没有合适的体制和良好的激励机制,企业员工就普遍存在“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消极心态,对待工作没有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会打击核心岗位和掌握专业技术员工的工作热情,长期以往,企业的经营效益将大幅下降,从而无法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财务管理问题较多

财务管理模式的选用没有根据高校校办企业的具体情况和特点来实施,出现了财务管理模式根本不适用校办企业的情况;财务管理上应用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很多账务处理的方法完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和执行,不能真正地反映校辦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人员能力、素质及数量有限,财务部门委派的财务人员大多接触的是事业单位会计,对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政策、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不熟悉,且很多财务人员安于现状,不主动及时更新自身的专业知识。

二、针对校办企业发展面临问题的对策

(一)高校设立资产经营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对学校占有和使用的国有资产,经清产核资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照资产属性,实行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别建账、分开管理的制度。学校依法设立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统一持有校办企业及学校对外投资的股权,负责经营、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学校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目前学校校办企业的资产(包括股权)全部无偿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学校不再直接对外投资和从事经营活动;学校以投入到资产经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外,学校所属院、系及其他下属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从事投资经营活动。

(二)事企分离,去行政化管理

首先,高校应理顺校办企业的产权关系,划分清楚高校与校办企业资产权属的界限。高校应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或审计机构对校办企业正在使用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将应属于企业而未入账的资产登记入账,不属于企业的资产办理相应的手续,真实地反映校办企业的资产情况。其次,建立专职的校办企业管理层,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彻底地分离,可聘请专业经理人或学校员工专职进行企业经营,尽量避免出现高校工作人员兼任的情况。最后,在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校办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高效、科学、和规范的决策与审批流程,高校也不应一味地按照事业单位行政审批流程过分地约束和限制校办企业。

(三)建立完善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首先,校办企业应建立合理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将业绩评价与整个企业的经营状况挂钩,与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量以及工作质量挂钩,实行科学地分类考核。其次,根据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校办企业应做到同工同酬,不同工不同酬。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合理选择适合的激励机制,包括薪酬激励、股权激励和职位激励等,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解决财务管理的相应问题

首先,仔细分析校办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或创新适宜的财务管理模式;其次,校办企业财务部门应独立核算,且财务账务处理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建立适宜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最后,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不仅要提高对企业会计准则、税收政策等基础知识把握的能力,还应加强其财务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财务风险管理意识,从而更好地为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服务。

参考文献:

[1]高德华、季斐斐、樊非、刘福东.浅议高校校办企业领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教育教学论坛.2018

[2]方东明.高校校办企业的生存困境及发展对策[J].管理世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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