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占勇 徐千惠
【关键词】青铜铭文弩机;魏郡邺;年代
【摘要】“魏郡邺六石机”铭青铜弩机收藏于达观斋。历史上的“魏郡邺”存在于两汉及三国时的魏国。经与这几个时期有明确纪年的弩机进行比较,无论是形制还是铭文内容,邺城弩机都与东汉中晚期的弩机基本相符,故而推断其时代为东汉中晚期。从铭文来看,其并非出自中央制造工场,而是由魏郡的邺城所造,根据谁制造谁负责的原则,监作官吏是邺城县令。
笔者的达观斋收藏有一件“魏郡邺六石机”铭文青铜弩机(图一)。弩机郭长13厘米,宽3.6厘米,高3.4厘米,郭面前端突出郭匣0.55厘米。弩机全高19厘米,望山露出郭面8厘米。望山后端面有5条标尺刻线,第3条为“米”字形。悬刀距郭下缘7.5厘米,前端加厚,下端有孔。两枢为方形帽,前枢长6.3厘米,后枢长7.5厘米。牙高出郭面1.4厘米,牙距宽1厘米。在郭匣的前端面刻有“赵平”2字,郭匣右侧刻有“卅十五”字样,悬刀右侧刻有“魏郡邺六石机工赵平”9字(图二)。器重1.5千克。此弩机铸造精细,各部机件配合紧密,整体厚重有力度,铭文錾刻遒劲有力,特别是郭匣前端面的“赵平”二字,尤具艺术美。
由弩机上的铭文可知,“魏郡邺”是制造地,“六石机”表示弩机的机械强度,“赵平”为工匠的姓名。
魏郡,西汉高帝十二年(前195)置,治所在邺县(今河北临漳西南),东汉末曾为冀州治所,北周大象初移治安阳(今河南安阳市),大业初又曾改相州为魏郡[1]2037。《辞海》称:“邺,古都邑名。春秋齐桓公始筑城,战国魏文侯都此。秦治县,汉后为魏郡治所,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王,定都于此。曹丕代汉定都洛阳,邺仍为五都之一。十六国时,后赵、前燕,南北朝时东魏、北齐皆定都于此。”[1]1661也就是说,“魏郡邺”经历了西汉、东汉、三国、两晋、十六国至南北朝时期。那么魏郡邺城弩机究竟属于哪个朝代?可首先用排除法缩小范围。杨泓先生在他的《中国古兵器论丛》一书中认为:“西晋灭亡之后,匈奴、鲜卑等古代少数民族先后进入中原,这些都是原以游牧为业的民族,长于射箭,传统的远射兵器是弓箭……而自西汉以来一直雄踞战场上的强弩步兵——材官蹶张,则日渐泯没无闻了,因此在已发掘的大量北朝时期的墓葬中,几乎没有发现弩机的踪迹。”[2]229据此,两晋之后的朝代可排除在外,仅剩两汉、三国时期。下面,笔者拟从弩机形制及铭文入手,来分析讨论邺城弩机的具体年代。
由考古资料可知,西汉早期弩机的郭匣以长郭型为主,望山为长方形,高出郭平面约2.8~4厘米之间,悬刀则为扁平形。山东临淄齐王墓、临沂银雀山汉墓,江苏徐州米山汉墓、狮子山汉墓,安徽阜阳汝阴侯墓等均出土有长郭弩机,最有代表性的是徐州西汉宛朐侯刘埶墓出土的一件弩机,郭长达19.8厘米[3]。河北满城汉墓出土带刻度弩机的望山则高出郭面约4.5厘米[2]217。比较来看,邺城弩机郭匣短,望山高,悬刀宽厚,与西汉弩机形制不符。
东汉早期代表性的弩机有河北定州出土的建武三十二年(56)弩机和河南张湾汉墓出土的永元六年(94)弩机[4],其郭面前端与郭匣是齐平的,这点明显与邺城弩机不同。东汉中晚期的铭文弩机有延平元年(106)弩机[5]以及建光元年(121)弩机、汉安元年(142)弩机[6] 262—263。将邺城弩机与这几个弩机比较后我们发现,二者在郭匣、望山、方形枢帽的形制上均相同,望山上也都有标尺刻线,只是悬刀有所区别:东汉中晚期的弩机悬刀前端面双层加厚,邺城弩机悬刀前端面单层加厚。
将邺城弩机与三国时魏国弩机相比,如出土于南京石门坎的正始二年(241)弩机[2]228,二者郭匣、两枢均相同,郭匣前端面均有刻铭,悬刀虽前端面都加厚但形状略有不同,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主题铭文錾刻的位置不同:三国弩机铭文一般錾刻在郭面右下角,而邺城弩机的铭文錾刻在悬刀右侧。
从目前所见青铜弩机上的铭文内容来看,西汉制造弩机的官方机构为工官,有两种,即河内工官和南阳工官,其中以河内工官弩机较多见,杨琮先生1994年统计的河内工官弩机就有32件之多[7]。邺城弩机铭文中未见此“工官”铭,明显不符。东汉弩机铭文较长,内容组合一般为“年号+制造工场+弩机强度+制作者+各级督造者(令—丞—掾—史)”,如河南张湾汉墓出土弩机的铭文为:“永元六年考工所造八石机,郭工吴孟作,造工王山,太仆监右工掾闿会伦、丞诗、掾□、史旦主。”[6]261建光元年弩机铭文为:“建光元年八月六日书言府作六石机,郭工陈常,令穆、丞放、掾诗、史广主。”[6]262邺城弩机与之对比,二者铭文中都包含了弩机的强度和工匠姓名,只是内容多少有别。
三国时期魏国弩机的铭文格式为“年号+尚方造+监作吏名+匠、师名”,如南京石门坎出土的正始二年(241)弩机[2]228,铭文为“正始二年五月十日左尚方造,监作吏鼍泉,牙匠马广,师王丙,臂匠江子,师宋阿”,郭匣前端面还有一个“王”字。其中工匠不称“工”而称“匠”,与邺城弩机不同。但二者的相同点则是都在郭匣前端面刻有人名:邺城弩机刻“赵平”,正始二年弩机刻“王”字。
综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邺城弩机与东汉中晚期的弩机形制基本相符,应可以确定其时代为东汉中晚期。同时,其铭文内容显示了该弩机是魏郡的邺城所造,根据谁制造谁负责的原则,监作官吏应该就是邺城县令。此说还可证于《汉代铜器铭文综合研究》一书的永平十八年(75)弩机,其铭曰:“汝南郡八石弩机郭,永平十八年,工李仲造,护工史彪,平舆守令召坚、左尉□、丞召羽主。”徐正考先生认为,该器为汝南郡平舆县的制造工场于永平十八年制造的,监作官吏是当时的平舆守令召坚[6]260。
[1]辞海[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
[2]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
[3]徐州博物馆.徐州西汉宛朐侯刘埶墓发掘简报[J].文物,1997(2):10.
[4]成東,钟少异.中国古代兵器图录[M].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0:143—144.
[5]杨明.漫谈固原南郊乡发现的弩机[J].固原师专学报,1986(1).
[6]徐正考.汉代铜器铭文综合研究[M].长春:吉林教育出版社,1999.
[7]杨琮.论河内工官的设置及其弩机生产年代考[J].文物,1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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