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淑敏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墨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所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迹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住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包容万物,城市几乎是人一统天下……
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雪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狂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是文明的痕迹,以至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旷野无声地统治着大地,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后代,创造出流光溢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地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今天,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尋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