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
我的妻子很不守时。和她约在凯莱奇酒店吃午餐,我迟到了十分钟,却发现她还没来,我并不意外,于是点了一杯鸡尾酒等她。那正是社交季如火如荼的时候,休息厅里只有两三张桌子还空着。有些人午饭吃得早,正在喝咖啡,有些人跟我差不多,在品咂手中的一杯干马提尼。女士穿着夏季的披肩,色彩斑斓,都很好看,男子也都显得斯文潇洒。我预计要等一刻钟左右,却找不出一个相貌有趣到能让我消磨这段时间的人。
一个服务生走过来,悄声跟我说话。他不过递了条消息,说刚刚有位女士打电话来,说她被别人耽搁,不能同我共进午餐了。
我走进餐厅。经理板着一张脸,满面的敌意,告诉我桌子被订光了。我绝望地在又大又气派的餐厅里扫视,突然我高兴起来,因为我看到一个认识的人。伊丽莎白·弗蒙特是老朋友了,她朝我笑笑,我看她一个人坐着,便走了过去。
“请你可怜可怜这个饥肠辘辘的男人,能不能让我坐下来?”我问。
“请坐。不过我快吃完了。”
“这算是我的运气,”我说道,“我刚刚快要饿得昏倒了。”
她的笑让人觉得惬意。这种笑不是突然把整张脸点亮,而是像一种迷人的光芒渐渐弥漫开来;它会先在嘴角逗留片刻,然后悠闲地前往那双大眼睛,最后在那明亮的眼神中流连。谁都不会说伊丽莎白·弗蒙特是从一个大众的模子里造出来的女人。她少女的样子我并未见过,但据说那时的她可爱到面对她的人会不自觉热泪盈眶;这我完全相信,因为即使此刻,五十岁的她依然是无可比拟的。青春女子的好看固然新鲜、旺盛,可与她那饱受岁月摧残的美对照,还是显得乏味了。我不喜欢那些看起来很相似的化了妆的脸,但伊丽莎白·弗蒙特化妆,不是为了模仿某种天然之美,而是超越了它。你不用质疑她的手法,只需为结果喝彩。她用化妆品时那种挑战世俗的大胆不但没有减损她的个性,反而让那张完美的脸更显特别。我猜她的头发是染的,乌黑顺滑,还极具光泽。她很瘦,而且永远挺直着身子,就好像从来不会无精打采一样。那天她穿了一条黑缎子连衣裙,其线条与简洁性都让人叹服。而除了一条长长的珍珠项链,她全身唯一的珠宝只有那块守护着她结婚戒指的硕大翡翠。燃烧在翡翠中的深沉色彩衬得她的手更白了,指甲涂了红蔻丹,但正是这双手透露了伊丽莎白的岁数——那种轻柔的圆润没了,更不见掌背上如酒窝般的凹陷。你看着它们,忍不住会觉得惆怅。
伊丽莎白·弗蒙特不是一个寻常女子。她出身不凡,是第七代圣厄斯公爵的女儿,十八岁嫁给一个极为有钱的男人,新婚不久便开始了一段放纵自流的历程,其中的挥霍无度、不知检点让人侧目。她太骄傲了,所以胆大妄为,根本不计后果。两年不到,因为一系列丑闻实在到了让人难以忍受的地步,丈夫和她离了婚。她又嫁给了在离婚诉讼中被指认的三个情人之一,但十八个月之后也离开了他。接下来是一连串的情人。她的放荡开始恶名远播。她让人惊叹的美和令人愤慨的行径使她始终处于公众的视线中,每次等不了多久她就会给飞短流长者提供新的谈资。她的名字对正派人來说简直臭不可闻。她是一个赌徒,一个挥霍者,一个荡妇。虽然对情人不忠,她却从不背叛自己的朋友,所以不管她做了什么,总有几个人完全听不进那些说她的坏话,坚持认为她就是一个好女人。她坦诚、勇敢,从不萎靡,从不虚伪,而且慷慨、真诚。我和她相识也正好是风气使然:宗教不流行了之后,这些高贵的妇人开始一窝蜂地对艺术感兴趣起来,这对我们无疑是件好事。当她们遭到自己阶层的人的冷遇时,便屈尊来到作家、画家、音乐家的圈子里。我觉得和伊丽莎白相处非常轻松。她是那种老天眷顾的人,心里有什么话就无所畏惧地说出来,而且应对伶俐。她从来不介意聊起自己多彩的过往,而且能聊得让你捧腹。虽然没有多少艺术修养,她依然是个很好的谈天对象,因为不管经历过什么,她都是个诚实的女人。
然后她又吓了大家一跳。四十岁的时候,她嫁给了一个二十一岁的年轻人。朋友们都说这是她目前为止最疯狂的举动,而有些在她最不堪的时刻依然陪伴她的人,现在也因为这个男孩人还不错,看不惯他的青涩被利用,而号称再不为伊丽莎白操心了。凡事都有个度。他们都预言这会是另一场灾难,因为她从来不能专情于一个男人超过半年,算了吧,他们倒宁可这一次也是如此,让这个年轻人因不能忍受自己妻子的无耻言行而离开她。可他们都错了。我不知道是时间改变了她的心性,还是皮特·弗蒙特单纯的个性和爱打动了她,但事实总归是事实,她成了一个让人羡慕的妻子。他们没有钱,过去那么铺张的人成了一个勤俭持家的主妇;她也突然对自己的名声非常在意,那些嚼舌头的人就渐渐不说话了。除了皮特的幸福,似乎其他事情她都不在意。
没有人再怀疑她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皮特。这么多年来,做了这么久茶余饭后闲话的主角,终于没有人再谈论伊丽莎白·弗蒙特了。看起来,这就是她这部小说的结局。她成了一个不一样的女人。有时候我闲来无事,心想等她老了,回看自己的过往,那段姹紫嫣红的经历,会不会觉得那只是一个她淡淡相识的人,早已经过世了。女人天生有让人嫉妒的遗忘本领。
但谁又猜得到命运的安排呢?眨眼之间一切又变得不同了。十年毫无瑕疵的婚姻之后,皮特·弗蒙特疯狂恋上了一个叫芭芭拉·坎顿的姑娘,她是前外事部副部长罗伯特·坎顿勋爵最小的女儿。她长得自然不丑,但她的好看属于那种顺眼却空洞的类型,不可能和伊丽莎白相提并论。不少人都听闻了这件事,但他们都在猜伊丽莎白是否还蒙在鼓里,而她又会怎样应对一个自己如此陌生的局面。之前总是她抛弃自己的爱人,她还从来没有被人抛弃过。在我看来,那位坎顿小姐在她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她的勇气和手腕我都见识过。
我们吃着午饭聊着天,我心里就在想这些事。她的神态和举止一如往常地轻松、迷人和率真,完全看不出来有什么烦心的事情。她的言谈也和平时一样,不管话题转向哪里都应对自如,说的话看似随意,但都很有道理,讲到荒唐滑稽之处也很敏锐。我们聊得很开心。最后我只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她很神奇地完全没有注意到皮特改变了心意,而我的解释是她对丈夫的爱太过炽热,她根本无法想象对方不是同样爱着自己。
我们喝着咖啡,抽了几根烟,她问我时间。
“三点还差一刻钟。”
“我必须买单了。”
“能不能算在我的账上?”
“当然。”她笑道。
“你有急事?”
“我三点约了皮特见面。”
“哦,他最近怎么样?”
“他很好啊。”
她又朝我微微一笑,就是之前说过的那种迟疑的、让人沉醉的笑,但我似乎又在她的笑意中觉察出一抹嘲讽。她犹豫了片刻,看着我,心里在盘算着什么。
“你这人就喜欢这些稀奇古怪的局面对吧?”她说,“你肯定猜不到我等会儿要办什么事情。我早上打电话给皮特,让他三点钟见我,我是要他和我离婚。”
“不会吧。”我喊了出来。我只觉得自己脸都红了起来,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还以为你们一直都很恩爱啊。”
“你觉得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情我会不知道?我还不至于蠢到这个程度。”
在这样的女子面前,言不由衷的话很难说出口,所以我也不必假装听不懂她是什么意思。我沉默了一两秒。
“为什么你要允许他跟你离婚呢?”
“罗伯特·坎顿这个老头挺古板的,即使我和皮特离婚,我也怀疑他是否会把女儿嫁给他。而对我来说,你知道,这根本不是什么要紧的事情,离婚嘛,多一次不多,少一次不少……”
她耸肩的样子很好看。
“你怎么知道他想娶那个坎顿姑娘?”
“他已经爱得神魂颠倒了啊。”
“他告诉你了?”
“没有,他甚至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这件事。这个可怜的人,他最近可痛苦了。他一直在想办法不伤害我的感情。”
“或许这种感情只是一时的,”我试探着说道,“可能马上就过去了。”
“为什么会过去呢?芭芭拉年轻、漂亮,人又好,他们俩挺适合的。再说过去了又怎么样呢?他们此刻相爱着,而在爱情里,除了当下的这一刻,其他都不重要。我比皮特大十九岁,足够当他的妈了,男人对这样一个女子的爱停止了,你觉得还会死灰复燃吗?你是写小说的,以你对人性的了解,不会连这个也想不通吧。”
“那为什么你要做出牺牲呢?”
“他十年前向我求婚的时候,我答应他,等他要我放手的时候,我一定会让他走的。你看,我们年龄相差太大了,我觉得这样才算公平。”
“所以你要兑现一个他并没有要你做的承诺?”
她细长的手指在我面前挥了挥,我越发觉得翡翠那阴沉的光芒里有一丝不祥。
“哦,那是一定要兑现的。做人还是得像个绅士那样。实话跟你说吧,这也是为什么我今天会在这里吃饭。他就是在这张桌子前向我求的婚。你知道吗,当时,我就坐在我现在的位置上。目前唯一恼人的地方就在于,我还和那天一样那么爱他。”她停顿了片刻,我看得出她咬着牙。“行了,我该走了。皮特讨厌别人迟到让他等。”
她朝我看看,表情里有种无助,让我意识到她只是没法从椅子里站起来。但她笑了笑,突然起了身。
“要我陪你去吗?”
“最多送到酒店门口。”她笑道。
我们穿过餐厅,穿过休息厅,到了大门口,一个服务生推动了旋转门。我问她是否需要给她喊一辆出租车。
“不用了,我想走走,今天天气这么好,”她伸出手,“见到你很高興。我明天就会出国,但整个秋天我都会待在伦敦。到时一定给我打电话。”
她微笑了一下,点点头,转身走了。我看着她沿着戴维斯街远去。天气依然和煦,春意盎然,屋顶上白色的云在蓝天里慵懒地流动。她依然挺着身子,潇洒地扬着脸,窈窕的身形引得经过的人纷纷回头。有认识的人脱帽向她致意,她便优雅地微微欠身,我想那些人恐怕永远也猜不到,此时她的心是破碎的。我还得再说一遍,这是一个诚实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