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景宁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用好“加减除乘”工作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用好“加”法,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该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坚持案件审查全面充分的原则,采取办案人初审、分管院领导二审、检委会专委评审的三级审查工作模式,将办案检察官工作权限与检察官专业水准充分结合,严把案件审查质量关,让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用好“减”法,从严快速办理案件。该院在办案中,发现饶某的名字出现在多起案件中,遂要求各部室内勤结合之前办理的案件,将饶某涉及的犯罪事实进行整理,形成书面报告供办案人员使用。在强大的事实面前,饶某主动向办案人员如实反映所知晓的他人多起案件事实,有效推动案件办理。
用好“除”法,营造浓厚工作氛围。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开展了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排查行动,联合行政主管部门深入建筑工地、交通運输及娱乐餐饮等场所,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表及张贴举报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按照行业区域分布,逐个消除涉黑涉恶隐患。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入监区及社区对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问卷调查,逐一进行谈话,逐个排除涉黑涉恶隐患,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用好“乘”法,提升专项斗争成效。该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结合检察专业知识,查找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建议对策,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大成效。在办理一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过程中,了解到有多名未成年学生参与该案,同时还发现个别学校宿舍管理制度不完善,存在宿管人员资质不达标、学生出入宿舍监管缺失等问题。为此,该院结合检察办案,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对策,形成检察建议,得到县教育部门的认可。(文/叶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