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仁荪
学校、学生均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群体,希望继续以刚柔相济的方式,妥善化解教育领域的矛盾纠纷
长期以来,最高检始终高度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去年,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上升的态势,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了历史上第一号检察建议,各省检察院同步落实。2018年11月12日,江西省检察院将“一号检察建议”及该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抄报该省分管教育的副省长、教育厅,并提出三方面工作建议。之后,又将“一号检察建议”转发给各市级检察院,要求遵照执行。
江西省教育厅很快作出了回应:形成《关于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就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提出四个方面共十三条具体措施;下发《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省级层面的良好沟通,为“一号检察建议”在江西省落地生根开了个好头,各地也纷纷响应。例如检察长亲自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并带头给学生讲课。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法治校园活动,严惩校园性侵、“校园贷” 犯罪等均取得明显效果。这足以说明,“一號检察建议”对教育的重视不是挂在嘴上,而是落在行动中,也实实在在做到了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作为教育战线的一名代表,我对最高检心存感激。
多年来,江西省各级检察机关也以教育领域问题需求为导向,围绕未成年人这一重要群体,注重惩防并举,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江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的过程中,我提两点建议。
一是希望继续以刚柔相济的方式,妥善化解教育领域的矛盾纠纷。学校、学生均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群体,处理不好极易引起社会围观,引发不稳定问题。如果简单办案、机械执法,不仅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而且可能使一所院校从此一蹶不振。因此,检察机关在办理教育领域的案件,特别是未成年人案件时,建议继续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是希望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化解在萌芽状态。2018年江西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数在刑事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但未成年人涉罪人数有所上升。这让人担忧,更需警觉。江西省检察院去年的一个做法我觉得非常好:在“扫黑除恶”过程中,他们发现了某县未成年人“涉黑”人数较多,于是把这个信息告诉我们。为了解其中的缘由,我和江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轩一起到了这个县进行调研,摸清情况。假如他们没有把这个情况告诉我们,我们就不会知道,也就不可能采取相关措施。所以,建议要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把这个做法作为一种机制固定下来,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让更多问题能在诉前得到解决,共同推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相关工作取得新的成效。